浅析国际会计准则新发展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

2022-06-18 05:19曹国俊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年6期
关键词:保险合同金融工具商誉

| 曹国俊

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适应金融改革发展和新冠疫情影响,在国际基准利率改革会计规定、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新冠疫情紧急会计规定、可持续发展会计规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后审查等方面出现新发展。本文归纳了金融业相关国际会计准则主要变化和改革趋势,从维护金融稳定、推动金融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平衡信息披露成本效益、增强会计准则实施灵活性等角度分析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并结合疫情以来全球金融形势变化对会计准则发展作出展望和建议。

一、国际会计准则的新发展

1.出台国际基准利率改革会计规定,减轻改革对现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影响。为配合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开展,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20年8月发布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成果《基准利率改革——第二阶段》,一揽子修订了与基准利率改革相关的多项会计规定。一是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方面,如果仅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修改,无需调整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但应更新确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的实际利率;同理,仅因基准利率改革不会导致现有套期会计关系终止,可继续适用套期会计准则。二是保险合同会计处理方面,允许符合条件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保险企业参照执行上述规定,即仅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现金流量确定基础发生变动的,无需调整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三是租赁会计处理方面,如果仅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确定未来租赁付款额现金流量的基础发生变动,无需终止确认相关租赁负债或调整其账面价值,但应更新确定租赁负债现金流量的实际利率。参照IASB做法,我国于2021年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简化了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会计处理。

2.成立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积极参与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制定。针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应用不均衡、多个披露规范并存、信息可比性不足等问题,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提出采取“搭建积木法”先制定全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各国或地区的准则制定机构可在国际标准基础上制定补充标准。IFRSF于2020年9月提出制定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的设想,并在2021年11月英国格拉斯哥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宣布相关新进展:一是成立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与IASB相互独立,均由IFRS基金会受托人监督,两个理事会制定的标准将相互补充和衔接。二是ISSB将在2022年6月前合并气候披露准则委员会(CDSB)和价值报告基金会(VRF),利用已有成果和其他资源加快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制定进度。三是拟定《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两份准则草案,预计最快2022年末发布首批准则。IASB和ISSB将在IFRS基金会受托人监督下独立运作,保障两类标准的衔接性和兼容性,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涵盖财务、环境等领域的更全面信息。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IASB发布教育材料《气候变化对财务报告的影响》,指导会计主体在执行国际会计准则时考虑气候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发布《保险合同》会计准则修订稿,对保险合同会计处理进行较大调整。IASB对2017年5月发布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IFRS17)中争议较大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6月发布修订稿,将生效期延后两年至2023年1月。新准则下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险合同资产与保险合同负债确认出现较大调整。会计主体须从保险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和“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商品或非保险服务成分,将不可分拆的投资成分计入保险负债。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确定合同服务边际(相当于未实现收益),并在后续每年进行调整(摊销合同服务边际)。二是保险业务收益确认的空间和时间发生变化。投资及储蓄成分不再列报为收入,保险收入确认期间由“缴费期”转为“保障期”,收入确认的期间将拉长,每期保费收入不再是当期收取保费,而是由精算结果决定。三是对部分特殊情况进行豁免处理,允许将部分贷款合同、信用卡合同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处理,按保险合同组合列报相关资产或负债。为解决《金融工具》《保险合同》两项重要准则衔接规定不一致问题,2021年12月IASB发布《首次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比较信息》,允许保险企业在不重述金融资产比较信息的情况下,无需按照IFRS9要求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出台疫情下紧急会计规定,指引会计主体在特殊情况下合理应用会计准则。疫情使企业经营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各国纾困措施陆续出台,这些非常规情形使会计准则应用受到不少挑战,为此IASB发布相关会计准则应用解释。一是发布新金融工具准则(IFRS9)应用指引,提出在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时合理考虑疫情和纾困措施影响,避免简单机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二是修订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将疫情相关租金减免按非租赁变更处理,将租金减让的影响额计入当期损益,减轻存量租赁合同账务调整压力。IASB还在2021年3月宣布将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处理方法适用期延长一年。三是发布有关应用持续经营要求的辅导材料,对国际会计准则中涉及持续经营评估和披露的规定进行了梳理整合,帮助企业合理判断能否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我国也结合实际出台了疫情下执行新金融工具、租赁等会计准则的指引,并推迟非上市金融企业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时间。

5.拟修订多项财务报告列报和披露要求,增强财务报告的沟通效果。为增强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IASB拟从财务报表列报、附注披露和管理层评论等方面出台多项规定。关于财务报表列报,IASB已于2019年12月发布《列报与披露准则》(征求意见稿),拟将损益按照其来源和性质分为经营性损益、投资性损益、筹资性损益,近年来多次在IASB会议研究非经常性损益披露问题。

为提高财务报告决策有用性,IASB在2021年3月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披露要求——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从“对照清单式”披露改为更多应用判断披露重要信息。IASB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要求进行了测试性修订,要求详细披露公允价值确定方式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体披露内容包括:每组资产或负债的金额、性质和其他特征对公允价值计量级次划分的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估值技术和输入值;替代性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每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计量发生变动的重要原因。

为规范《管理层评论》披露要求,IASB在2021年5月发布《管理层评论(征求意见稿)》,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公告第1号——管理层评论》进行全面修订。按照该报告框架,管理层评论应包括六方面内容:主体的商业模式,管理层为维持和发展商业模式所采取的战略,商业模式和管理层战略所依赖的资源和关系,可能使主体商业模式、战略、资源或关系陷入困境的风险,外部环境的影响(包括气候环境方面),主体的财务业绩和财务状况。

6.其他金融业相关会计准则发展。鉴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缺乏明确会计规定,IASB于2020年11月发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讨论稿。基本原则是不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方法,而是区别不同情形采用购买法或账面价值法。具体做法包括: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影响合并方非控制权益且合并方是上市公司的,其经济实质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类似,应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合并方不是上市公司的,则根据合并方与非控制股东是否属于关联关系,应当采用或允许采用账面价值法。如果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不影响合并方非控制权益,应当采用账面价值法。据此,必须采用购买法的情形只限定在合并方的权益工具在公开市场交易情况下。

关于企业合并产生商誉的后续计量,IASB在2020年3月发布《企业合并——披露、商誉和减值(讨论稿)》,沿用只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方式,暂不重新引入商誉摊销法;降低商誉减值测试的成本和复杂性,不存在已发至减值迹象则无需对商誉进行年度减值测试;要求在资产负债表列报除商誉以外的权益总额,改进商誉披露质量。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也在重新审议商誉会计,FASB的初步结论是考虑恢复摊销,但遭到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CFA)的质疑,理由是IASB和FASB商誉后续计量方法不一致将严重影响财务信息的全球可比性。

IASB还积极推动新金融工具准则(IFRS9)的实施后审议,拟分为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金融工具减值以及套期会计等三个阶段开展,目前主要审议分类和计量要求。IASB特别关注具有ESG特征的金融工具(巴尔科,2021)。2021年9月发布IFRS9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特别提到与可持续发展因素挂钩的金融工具如何适用合同现金流量测试(SPPI)问题。尽管新冠疫情暴露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设计存在缺陷,但IASB认为需详尽了解新冠疫情的影响,暂缓开展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审议。

此外,疫情后全球金融管理部门适当放宽会计政策,以鼓励银行机构运用缓冲进行放贷。美联储就贷款合同修改、逾期贷款核销等会计事项提出指导意见,指出疫情引发的贷款合同修改不必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处理。美国联邦银行监管机构、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英国央行和审慎监管局等就疫情下预期信用损失法应用出台专门指引。巴塞尔委员会对风险资本如何处理延期偿付和政府担保进行说明,修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相关监管资本处理的过渡期,并将《巴塞尔协议Ш》延后一年至2023年起实施。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修改了保险资本标准(ICS)数据收集时间。上述做法缓冲了金融市场剧烈波动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的冲击,通过稳定金融企业财务报表以维护金融稳定。

二、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路线图,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基本原则和实质内容上持续保持一致。国际会计准则新发展对我国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的主要影响包括:

1.减轻基准利率调整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更好支持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是金融市场的基础价格,LIBOR是全球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基准利率,但LIBOR基于银行报价生成,不是实际交易价格,机制设计的缺陷导致其容易被操纵。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英国等国的金融监管部门着手LIBOR改革,计划2022年起停止所有英镑、欧元、瑞士法郎、日元,以及1周和2个月期美元LIBOR报价,2023年7月起停止剩余期限美元利率报价,使全球数万亿美元的金融工具和贷款产品受到影响。基准利率改革会计规定减轻了金融企业追溯调整现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压力。

我国金融企业涉外贷款、证券发行、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等涉及国际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改革会计规定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包括:一是减轻了改革对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租赁会计、保险合同会计的影响。金融企业仅需在后续计量中考虑基准利率切换事项,减轻了改革对我国金融企业存量外币金融合同的冲击。二是为其他基准利率调整会计处理提供了参考。随着金融改革推进,我国利率品种日趋丰富,金融工具所锚定利率的种类逐渐增多。基准利率改革会计规定对类似金融合同利率切换具有参考作用。

2.全球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的整合加快,财务信息与可持续发展信息的衔接将增强。近年来,众多国家及国际组织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设立ISSB是相关机构加强协作的重要成果,对金融业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金融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一是有利于降低金融企业信息披露成本。IFRSF一并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和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有助于加强可持续发展报告与现行财务报告的衔接性,降低企业信息披露成本。二是有利于加快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应用和推广。参考IASB较为成熟的运作机制和全球资源,可降低国际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的制定成本,促进准则在国际上的普及和应用。三是有利于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的整合将带动碳排放交易、碳金融的发展,方便金融企业更好利用客户可持续发展信息管控信用风险,提高绿色投融资水平。

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制定多方竞逐的局面持续。ISSB目前只实现了与CDSB和VRF的整合,这两项标准的应用范围有限。据手工统计,我国上市金融机构2020年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约55%使用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20%使用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ISSB还需有效解决与EFRAG发布的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ESRS)的兼容性问题,并争取美国证监会(SEC)等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此外,气候相关风险(包括污染物定价机制)可能更符合ISSB的工作范畴,或可能是IASB及ISSB需要共同关注的领域(巴尔科,2021),二者分工有待进一步明晰。

3.保险合同准则根本性改变保险业会计规则,对金融保险业产生深远影响。目前各国会计准则在保险合同收入确认方面存在广泛差异,有的将投资存款确认为收入,有的以历史利率计量保险合同负债,与当前的低利率环境不相适应。《保险合同》准则重新定义保险合同会计规则,保险合同收入确认将更具全球可比性和可靠性,保险合同负债都将以现行利率计量,更能如实反映经济实质。

新保险合同准则对我国保险业产生多重深远影响,实施中也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新准则有助于提升保险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和财务透明度。新准则体现了鲜明的风险管理导向,与逆周期调节和微观审慎管理要求相契合,有助于深入揭示保险企业的财务健康状况,推动保险企业回归保障功能。二是新准则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可能带来较多挑战。新准则应用需运用大量假设和精算分析,保险企业将面临较高执行成本,财务报告将较为专业复杂,可理解性受到影响。三是新准则复合效应可能增加金融管理难度。新准则实施后保险企业财务业绩将出现明显变化,寿险公司短期内收入和费用可能下降,容易引起市场的错误解读和过激反应。近年来我国保险企业面临“偿二代”、资管新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保险合同准则等多项新规的复合影响。保险企业需要编制至少1年的可比报表,实际执行《保险合同》准则的转换日是2022年1月1日。金融管理部门需整体考量多项新规的共振效应,做好应对准备,促进新旧准则平稳过渡。

4.疫情下紧急会计规定有利于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推动会计准则在特殊情景下得到合理一致应用。疫情下紧急会计规定对我国金融业的主要影响包括:一是保障特殊情景下的财务信息质量。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密切监测会计准则应用情况,及时回应利益相关者关切,帮助金融企业科学评估宏微观环境变化,增强会计准则的适应性,更好应对经济金融不确定性。二是支持逆周期调节政策实施。疫情冲击下,经济前景恶化、金融市场动荡激发预期信用风险大幅上升,及时规范信用损失计提,有利于减轻金融工具准则的顺周期效应;修订租赁准则为金融租赁公司向实体企业减免租金提供会计支持。

对疫情以来中外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财务报表变化的对比分析发现,疫情下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均对利润产生较为直接的负面影响。但美欧疫情持续反复,且金融机构的预测情景较为丰富、颗粒度较高,导致疫情后信用损失大幅攀升;我国疫情较快得到控制,金融机构情景预测以国内经济指标为主,信用损失增幅较小。美国、欧洲、日本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一、二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速均在3倍以上。我国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2020年上半年末贷款减值准备余额较2019年末仅增长11.30%。

5.财务信息列报和披露面临较大调整,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有望改善。随着越来越多的财务信息通过数字化的形式体现,利润表结构的改善将变得极为重要。财务报表区分经营性与非经常性损益,有助于清晰反映金融企业利润来源,提升非经常性损益的透明度,促进金融业经营回归本源。

公允价值披露的新指引有助于增强决策有用性。研究发现,多数企业财务报表中,划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负债明显多于第三层次。但现行披露要求下会计主体往往披露大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但该层次公允价值信息具有较强的个体特征,不能由可观察的市场数据验证,导致披露信息冗余且可比性不足。第二层次公允价值主要基于同类或类似资产、负债的市场价,更多披露该层次公允价值形成过程对利益相关者更有价值,这对大量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金融企业尤为重要。

新管理层评论披露要求将成为新的非财务信息披露框架。现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仅确认小部分无形资产,与现代商业模式的价值创造和保全战略不尽协调。管理层评论将成为金融企业披露商业模式、技术能力、数据资源等未在财务报表反映信息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作用和作为关键性生产要素的地位日益凸显。《“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预计2025年将初步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数字经济占我国GDP比重跃升至10%。”对金融科技公司、互联网金融企业而言,其核心资源是用户数据,管理层评论是其价值反映的重要渠道。

6.其他金融业相关会计准则发展的影响。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平衡了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和成本效益性,主要影响包括:一是金融企业境内外并购的会计复杂性降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合并并确认商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大多可采用简便的账面价值法,金融企业可利用会计方法差异,有针对性地规划并购方案。二是金融控股公司并表有望简化处理。在企业合并会影响合并方非控制权益且合并方是上市公司的情形下,应当采用现行价值法,在其他情形下金融企业具有购买法或账面价值法的选择权,我国大多数金融控股公司并表可采用简便的账面价值法。

商誉后续处理采用减值法还是摊销法对我国金融企业的潜在影响不容忽视。根据Wind数据统计结果,2020年末我国上市金融机构的商誉占净资产比重为0.88%,占资产总额比重为0.08%,2019年末则分别为0.98%和0.09%。我国上市金融机构资产和净资产规模较大,商誉后续计量对财务业绩的影响有限。但当前会计准则只确认并购商誉,内部商誉未在财务报表充分反映。我国大中型金融机构具有较高商誉价值,深化金融改革背景下金融企业并购增多,内部商誉可能释放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双碳”目标发布后,我国ESG相关金融工具发行量和存量大幅增长。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统计,截止2021年三季度末,与ESG相关的公私募基金规模合计7900多亿元,较2020年年底增长36%。但金融工具准则对ESG因素考虑不足,例如附带“可持续发展倡议、指数或目标”条款的金融工具的合同现金流量判断存在不确定性,贷款利率可能因借款人是否达到特定的ESG目标而有所不同。IASB对金融工具准则审议,有助于真实反映ESG金融工具的经济实质,支持经济低碳转型和绿色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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