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侯 张
沈家明总喜欢把那枚金色纪念币带在身上。一面阿努比斯,另一面荷鲁斯。有事没事便拿在手上把玩,硬币在指关节丝滑翻滚,来来去去,去去来来。一旦有人注意到了这硬币,提上一嘴,他自己便张口说开了,这是爸从埃及带回来的,老古董,阿努比斯,埃及死神,能挡煞气。别人接着问,那另一面呢?沈家明从不会坦言自己并不知道,只是笑笑,将硬币用拇指弹起,抓住,展示,再张开手,硬币不见了。再把双手正反摊开,皆无。趁观众注意力还来不及捕捉,沈家明再凌空一抓,硬币重新出现在他的手中。观众们眉毛上扬,一脸惊讶,全然忘了自己三秒前问的问题。就这样,每一次,沈家明用一个魔术巧妙地转移话题。屡试不爽。经我观察,私底下他有空就练,熟能生巧,于是每次现场效果都很不错。总能赢得一些小小的喝彩声。他颇为得意。
实际上,我们的爸,只是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国企工厂工人。朝九晚五,打卡上班,偶尔还要轮换,昼夜颠倒。养大我俩就使了全力,哪还有什么力气去什么古老文明之都。他连省都没有出过,何况埃及。真正的事实是,那枚纪念币只不过是某次爸带我们去古玩市场游玩,兴起买来,偶然的产物。百分之百的赝品。
于情于理,我都应该戳穿沈家明这拙劣的把戏,尽是马脚的谎言。但我一次也没有这么做过。
2018年某天我收到沈家明发来的微信,内容是“你总是想太多。”这就是全部内容,毫无上下文和语境。当时我们已很久没说过话,没头没脑甩来如此一句,我一头雾水,像走在路上不知被谁戳了一下腰眼。不疼,但令人不适,附带疑惑。当时我在开会,没有回复。
沈家明是我亲哥,只因比我从娘胎里早出来一个小时,就在我的人生里获得了“哥哥”这终生称号。只不过我从没喊过他一声“哥”。大多数时候,我直呼他全名沈家明,不痛快时则管他叫“那个谁”。无论哪个称呼,都会引起他的愤怒。恰好这也正是我的目的。
我不是喜欢惹事的小王八蛋,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自有记忆起,我和沈家明的互动便不怎么融洽。似乎一生下来,他就不怎么待见我。爸在场时倒还好,我起码被他识别为有机生物;一旦爸不在场,沈家明便把我当成空气,我这么个活人竟一下子在他眼里消失了。不仅如此,幼年时期,沈家明常常撇下我,和其他小朋友出门游玩,要么去做游戏,要么去买零食。我就在那儿远远瞧着,心里都是难过夹杂着艳羡。
记得有次我忍无可忍,向沈家明摆明态度,强烈要求跟着他们一块去,得到的答案却是:不行。我问为什么不行?他反问,为什么行?这一下子把我问住了,我愣在原地。是啊,为什么行?我还来不及给出一个有力的论据,沈家明已跑出门,消失了。那天下午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思考着为什么不行?又为什么行?我想了很久也没有答案,最后哭了。
这样的情况到小学也没发生好转。在外人面前,沈家明理所应当是受瞩目的那个,他身姿挺拔,鹅蛋脸,大眼睛,尖下巴。小小年纪,外形俊朗,气质非凡。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我的耳边总是响起如下对话:街坊A说,家明将来是一块当明星的好料子,尤其是电影明星。街坊B说,哪里需要将来哦,现在就可以直接当童星去哩!最终,A和B总是会一齐感叹一声:不愧是哥哥。这句话落到我耳朵里,则又多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是不愧呢?
亲戚们也总调侃,沈家明和我打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怎么会一个长得像朱时茂,另一个长得像吃面条那个?这时总会有人放下筷子,流畅地接上:哎呀,陈佩斯嘛!大家都笑成一片,除了我。从那天开始,我恨吃面条,也恨陈佩斯,恨皇军托我给您带个话,也恨原来是你小子。每次看到电视台重播两人的经典小品,我都会直接换台。只看赵本山。
长大后,我听到一位叫大卫·查普尔的脱口秀演员在台上说,任何事情都是好笑的,直到这件事发生在你的头上。画面里,台下观众一片大笑,画外的我第一个反应却是差点哭出来。
更可怕的是沈家明虽然长得是朱时茂的面相,但骨子里盛满了陈佩斯的幽默。灵魂是陈佩斯的朱时茂,可以接住任何无聊的话,将其升华,转个弯,最后再抛出一句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台词(现在也流行叫punchline)。
他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在课上接老师的话茬,老师问都懂了吧?还有问题吗?沈家明把手举得老高,说,有。老师不得不点他的名,说,什么问题?沈家明问,可以不懂吗?引得哄堂大笑,老师一记粉笔朝他扔去,他用邵氏武侠片里那种惯用的浮夸手法试图拍掉,失败,粉笔正中他的脑门儿。老师是笑着扔的,他是故意拿头接的,我都看得到,清清楚楚。一出小丑闹剧。我观察着班级上每个人脸上的笑容,有的一脸痛快,有的颇为无奈,但传达的都是一个意思:哎呀,真拿沈家明没办法。只有我在疑惑,好笑吗?
他太招人喜欢,高年级低年级的朋友一大群,小混混和优等生,学校里的和社会上的,他全能打成一片。上下学路上、上早操的路上、去机房的路上,不停地有人向他打招呼。每日好似在走红毯,这边招呼完了,向另一侧摆手。街坊B一语成谶,真成童星了。不愧是哥哥。
整个小学期间,我们虽在同班,但他却待我如普通同学一般,甚至还不如普通同学。有人无意间说起,喂,沈家明,沈易,你俩同姓呀!他总是笑着回答,赵本山和赵子龙还都姓赵呢!我心中反问,赵本山怎么了?
整整五年,他没有向任何人提起我们的关系,在学校说过的话也屈指可数。有半年中,我戴了OK镜矫正视力,每每出入学校,总引得旁人侧目,指指点点,暗地里对我发笑。沈家明从未出头替我说过半句,他所能做到最好的就是别人笑的时候他不笑。不知怎么回事,老师也从未提起我和他的关系,难道陈佩斯会破坏朱时茂的美感?两人不应该是黄金搭档吗?
后来我明白了。当朱时茂和陈佩斯是一个人时,或者说,当一个人具备了组合的全部要素,就不需要人搭档了。就如同李健和水木年华(如果是村上春树此时一定会写约翰·列侬和披头士,还好我不是村上春树)。
一直到小学毕业,没人知道我们的关系。一个都没有。沈家明若在国共内战时期参加地下党,肯定也会是上好的卧底。一个全才。早生几年,恐怕要抢走梁朝伟在《无间道》里的卡司位置。
这五年的经历让我对自己和外部世界产生了极大的困扰。我常常照着镜子,问,为什么呢?为什么行?为什么不行?为什么不愧?又为什么愧呢?镜子里的我,明明不完全是沈家明的反面。我可以非常客观地说,我的眼睛虽然不如沈家明那么大,下巴形状也算不上美观,但绝对长得不像陈佩斯,何况我还有头发。我必然算是个普普通通的一般人。只不过站在沈家明旁边,我就成了一把很短的尺子,量什么都比自己长。尤其是沈家明。
在家中,他倒是会扮演起一个“好哥哥”的角色,饭桌上给我夹菜,尽管全是我不爱吃的。爸每次吃饭时都要喝上几杯,喝多了就感叹:你俩是亲兄弟,将来到了社会上一定要互相照应,做哥哥的一定要帮助弟弟,哥哥有难,弟弟也要倾其所有助他一臂之力,渡过难关。我们是一家人,知道吗?这样你们妈妈才会放心。沈家明点着头百分之百答应,说一定会让妈放心,让爸放心。我心里骂道,虚伪。
妈在我们出生之后不久就去世了,普遍说法是因为生了一种很难治的病。我问爸是什么病?爸只会醉着说,一种说了你也不懂的病。那是什么病呢?爸就会说,小孩子不要瞎问。我想破头也不明白,为什么还没说就能断定我不懂呢?万一我懂呢?我当时活了没有多少年,脑子里问题倒是有一大堆,像是有个人不停向我的脑子里铲铅块进去,一铲又一铲,乒哩乓啷,愈发昏沉。这些铅块上全都刻着三个大字:为什么?
如今我可以对着全世界下结论:这个世界上最难回答的问题就是为什么。
好奇心被挑起来的我在家里翻遍了也找不到妈的照片。我想看看,妈长得到底是像沈家明还是像我,或者说,我俩到底谁长得像妈。爸不和我说,我就去问亲戚,舅舅、舅妈、大伯、小姨,我都问了个遍。可一提,他们不是含糊其辞,就是转移话题。久而久之见到我仿佛见了瘟神,话都不与我讲了。我只好不再问。讨人嫌。
从头至尾我没问过沈家明。我觉得他没心没肺,这方面他想都不会去想。
到了初中,我以为我们可以就此分道扬镳,起码给我一个稍微轻松些的校园生活,不必再被沈家明折磨。可是鬼使神差,我考试发挥失常,又和他到了一所中学乃至一个班级。我们继续默契保持着不公开的关系,但没想到上学第一天就被不懂事的班主任点破。班主任拿着名册,说,咱们班有对双胞胎呀,是哪两个,站起来我看看。我看了看沈家明,先他一步站起来了,沈家明不情不愿地也站了起来。班上的人盯着我俩看了一阵,不知道这么多脑袋里在想什么。班主任任由这段空白浪费我们宝贵的生命,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俩一番,想说点什么,又憋回去了。最后说,坐下吧。
从那时起,他开始迷上篮球,有空就到球场上练习。沈家明身高蹿得极其快,初一下学期就超过了一米七二,走在校园里,虎虎生风。他在运动方面很有天赋,如我所说,一个全才。没有多久,他被教练选中,加入了校队。由于他的加入,校队训练时围观人数增加了一倍之多,大多都是女生。我偶尔路过,看上两眼,看到沈家明,便立即离开。
而我的发育较之沈家明慢了不止一半。入学排队时,我排在倒数第一,他在头一名,我们的距离很远。他始终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瘦得像是麻杆,四肢像是四根筷子,身子单薄得像是劣质三合木板。这些物件组装在一起,不要说美观,连健康都很难谈上。内外作用下,我变得越来越不爱说话,只听。别人说什么我都能受着,没有反应。久而久之,大家体验到我与生俱来的无趣,也就失去了兴趣。我的体内似乎住了头沉默的驴,除了拉磨,别的都不会干。你让它快攻上篮,或者讲点趣事,那是绝不可能的事。
依旧,沈家明的朋友遍布整个年级。除了篮球队,他还加入了足球队。有时我只能咬牙承认,他真的是天赋异禀,天造之才。有次放学我并不想太早回家,便在校园溜达,正好撞见沈家明参加足球队训练。我虽然不懂足球,但明显感觉,沈家明的身体协调性和脚下对球的把握,远远超出了其他队员的水平。绕桩,横拉,射门,死角,绝望的守门员,卷入球网的皮球,一系列蒙太奇一气呵成,赏心悦目,像是电影里的华彩片段。
我从不敢看太久,一是怕他发现我,二是越看我越恨自己。搞不懂我为什么只能是我,沈家明为什么可以是沈家明。
沈家明当着爸的面,偶尔也会夸我几句,可总透着奇怪的味道。像是“阿易这么爱读书,每天就扎在课本里,早晚考个好大学,咱都不需要担心。哪里要什么照应,爸,咱俩没准以后还得仰仗他呢。”这种话,他说了无数遍。每次都能逗得爸哈哈大笑,让家明陪着喝一杯,家明当然说没问题。当时沈家明不过刚是上中学的年级,按道理讲不该饮酒。但爸总允许他喝。有时我也试图给自己倒个半杯,助助兴,永远被沈家明拦下,一只大手盖在杯子上,质问我,你想干嘛?喝多了的爸一旁附和,说,就是的,小孩子喝什么酒。我只好放下酒瓶,僵硬片刻,接着吃菜,尽快放下碗筷,留他们在饭桌上。我好像是一个外人,他们更像是一对父子。回到房间躺倒在床上,我疑惑到了极点,我真的存在吗?
我不是没试过融入。记得那天大概是2004年冬季某天,同学们在课间偷偷打开学校用于多媒体教学的电视机观看火箭对马刺的比赛。似乎那场比赛对于他们来说比性命还重要。我虽然不懂,但接受他们的提议,成为那个站在教室门口望风的人。我站在门口,时刻注意着老师有没有出现在楼道拐角,时不时瞥一眼电视。就在我走神的片刻里,麦迪在比赛终场前三十五秒的最后一秒得到了第十三分,成功逆转,八十一比八十,带领火箭队赢得了比赛。现场的观众集体沸腾,冲进球场,和队员一起将麦迪围在中间,用胸部撞击着他。麦迪也纵情呐喊。电视机外也是同样的景象,欢呼和尖叫传遍整个教学楼。我的内心不知是被吓到还是被震撼了,浑身从脚到头发麻,有一个我完全不懂的世界狠狠撞了我一下。
我不知道的是,当时的火箭队由于姚明的加入,几乎成了“国队”。这是国人第二次出征NBA。故而每一场火箭队的比赛,都牵动着所有中国人(主要是男性)的心。那天,男生们欢呼击掌,甚至有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女生们则和我的反应一样,一头雾水。窗外,校园里,楼宇间,传来一声,“麦迪牛逼!”仿佛是一声蛙叫引起了一片池塘的狂欢,“麦迪牛逼!”的呼唤在校园里不停地回荡。最后教导主任不得不出面,动用校园广播,平息了此事。
全程作为局外人的我,哪怕对篮球几乎一无所知,也被整个场面打动。体内仿佛有一小股热血如汽油被火柴点燃。而我当时做的却不过是坐回座位上,提醒大家,快要上课了,老师就要来了。众人骂我扫兴。他们不知道我的拳头在课桌下仍情不自禁地攥着,好奇心撞击着我的脑海,那一整节课我没有听进去任何东西。
那天,趁沈家明训练,我先回了家,目的是为了看看他每个月订阅的《灌篮》杂志,了解更多那个我不懂的世界。在他的书架上,堆满了各种杂志,游戏的,体育的,赛车的。我在一大堆杂志里找到了最想看的那本:一期“姚麦”的特刊。我按捺住激动,悄悄拿回房间,看了起来。
读入了迷,忘了时间,以至于沈家明悄无声息地推开我的房门时(他经常这么干),我正在忘情地阅读,对周遭浑然不知。他移动到我身后时,我毫无察觉。接着便是一记惊雷般的掌法,拍在了我的天灵盖上。我像是被高压电击中,动弹不得。身后响起一个幽幽的声音:好啊,你偷我的书。
偷这个字刺痛了我。我把书合上,扔给他:还给你就是了。
沈家明把书扔回桌上:起码和我说一声吧,我又不可能不给你看。
我赌气似的把杂志推开,说,我说了,还给你。
逗你呢,你看呗,麦迪今天真牛逼。他今天心情不错。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怨气,把杂志扔回桌上,说,我说不看就是不看了。
这下倒是把沈家明整得一蒙。回过神时,他的气也上来了,拿着杂志,对我说:爱看不看,给你脸了还,你个贼,窃贼,小偷,你不配看。
说完,转身甩门而去。我坐在书桌前,双手忍不住地发抖。一天之内,我从对篮球感兴趣,直接转为痛恨篮球。
而第二天结束时,我恨的就不只是篮球了。那天体育课,八百米体测,对于我这种发育不良、体能匮乏的学生来说,只能是一场避不开的噩梦。第三节体育课,而我从早读就开始紧张。我感到胃部不断地收缩,心跳越跳越快,去厕所吐了好几次,以为稍微好了些,紧接着却是耳鸣,眼花。休息了两节课,稍微好了些,我害怕被人看不起,没考虑过请病假的事。
总不能体育老师问什么病?我回答说,害怕。
空旷的操场在我看起来比太平洋还宽。男生们在起跑线前排好,哨子一响,一涌而出。十步之后,我就落在了最后一名。一圈跑了四分之三时,我的体能已经接近极限。呼吸节奏完全错拍,大脑开始缺氧,一阵钝痛从肋骨下方偷袭了我,紧接着仿佛有一根粗如牙签的银针,从我的左耳穿进去,从右耳穿出。一瞬间我以为这辈子要和听力说再见了。
我看看其他男生,轻松地让我绝望,不仅保持前进,甚至有说有笑,互相打闹。只有我的汗水止不住地冒下,连我本人都好奇,这是哪里来的滂沱大雨。眉毛拦不住这雨,决堤了,汗水淹没了我的眼睛。我用手去擦,却越擦越多,我眯着眼,咬着牙往前跑。我下定决心,再慢,我也要跑完全程,可就在此时,脚不听使唤,开始发软,一步一个踉跄。
终于跑完了第一圈。第二圈开始没多久,终究,我直愣愣倒在了跑道上,脸着地,沾满跑道上的塑胶颗粒。我想活动四肢,检查身体情况,但做不到。我的意识飘到上方,能清楚地看到同学们从身边疾驰而过,没一个人停下。在如走马灯穿过的人脸里,我看到了沈家明的脸,他的脸轻松惬意。八百米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看见倒在地上的我,他当然没有停下,扶我一把。他只留给我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不知道是笑我昨天偷他的杂志今天遭了报应,还是笑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摔了个狗吃屎。这亲弟丢人的场景,令他心中畅快。或许这两者都有。沈家明张了张嘴,虽然没发出声音,但我心里听到他对我说:弱。
最后,体育老师走过来将我扶了起来,关切地问我,你病了?第一次受到关心的我竟然有些感动,眼泪在眼眶里转了转,使劲儿站起来,摇摇头,说,没有,我太弱了。体育老师叹了口气,说,倒是很客观。
从那天之后我就彻底躲起来了,告别任何需要身体的事务,埋头在另外一个世界里。我钻入书里头去了。除了看书,还是看书。我几乎是抱着一种自我毁灭的态度,想着既然已经高度近视,不如把这双眼睛给看瞎,名正言顺地做一个废人。再也不会有人俯视我,嘲笑我,只会有人同情我。虽然这些全是傲慢的变种,但同情起码不会像刀子那样扎进你的心窝子,让你疼。而且无论他们如何对我,我都可以正大光明装作视而不见了。
我什么书都看,无论懂还是不懂,除了教科书和语文配套读物,爱情小说,修仙小说,推理小说,文学经典……我拿起来就啃,就算啃不动,我也硬啃。我向老师申请在图书馆上晚自习,老师不在意我,自然同意。白天我早早写完作业,晚上就在图书馆看书,书架上哪本引起我的兴趣,我就读哪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休谟、洛克、斯宾诺莎、康德、海德格尔、萨特、维特根斯坦、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如今想来,这么多人的书我都读了,但我实际上一个也没真正读懂过。我所做的,只是把一大堆名词和概念塞进我的脑子里,用它们搅乱思维,胡乱地用理论解释着世界。存在主义、本质主义、自然主义、构建主义……各种主义占满大脑硬盘空间,以便忘记那些现实里让我真正不快的东西。我也从来没觉得和作者或书里的角色亲近过,我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们,看他们怎么搞掂或者搞砸自己的人生。后来我知道,这叫做逃避。
终于不用再面对现实世界,我的心口稍微宽松了些。唯一的负面效果是越来越不爱说话,不仅不爱和混蛋们说,也不爱和同为书呆子的同学说。同一个年级的李尘也常在图书馆,偶尔找我搭话,多数时候我不予理会。李尘长着一张单纯而天真的肥脸,无邪的眼神里透露着一种质朴,说好听点叫质朴,说难听点可以称为迟滞。他似乎对我的冷漠不以为意,每次都坐在我的旁边,说着不着四六的鬼话。一会儿问我,你觉得绝对精神存在吗?一会儿又问我,价值冲突会不会是现代性最大的难题?这些东西我他妈哪里懂?我和他读书的目的完全不同,他是为了思考,我是为了躲避。所以大部分时间我只是反问他:为什么存在?他紧接着就会陷入沉思,我也可以好好看自己的书了。
直到有一天,我对他产生了真正的兴趣。
那天,他兴奋地从书包里掏出一枚硬币,递给我,说,你看。我看了一眼,那硬币竟和沈家明的那枚长得一模一样。正面阿努比斯,背面……我问他,这背面是什么神?李尘说,荷鲁斯,代表生命。一生一死,没错啊,我早该想到了。我问李尘是从哪里来的?李尘说这是他爸出差到埃及给他带回来的。他爸是一名考古学家,从没打过眼,这硬币是百分之百的古董,实打实的真货。我笑了,因为这故事听着太过耳熟。我问他该不会是编了瞎话来骗我吧。李尘露出少有的愠怒,说,你忘记了道德律令吗?我哈哈一笑,表示自己是开玩笑的。李尘问我怎么对这硬币突然来了兴趣,是不是最近在研究埃及文化?我点头说,是啊。
我有了一个像是朋友的同学,在班级上,我愈发地沉默,老师点名叫我回答问题我也以无声作答。沈家明不是瞎子,看出我的不对劲儿,但他劝慰的方式却仍是嘲笑我。每每我背起书包走向图书室,他瞧见了,便一边手上玩着硬币,一边用极大的声音对全班宣布:看呐,咱们班的鲁迅又要从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咯。引起一阵笑声,接着给人变起戏法,整个过程我头也不回。
记得一个黄昏,我看书看得眼花了,离开图书馆走到楼道里眺望一下风景,放松放松。正好碰到操场上正在进行的年级足球比赛。我到时,比赛已经进入关键时刻。我一眼就在场上发现了沈家明的身影。身形高大的他担任前场单箭头,昂首挺胸,实在很难不注意到他。我没看两秒,沈家明方(也就是我们班)便丢球了,我感到愉悦:对方边锋底线传中,包抄的前锋一记推射,门将脱手。我看了看记分牌,此球过后,我们班1比2落后。我愈发高兴。
进球的那一刻,场上几乎所有队友同时把头垂了下来,因为距离比赛只剩下一分钟了。他们只剩下一次进攻机会。这场比赛必输无疑,等待他们的只会是淘汰。唯独沈家明没有气馁,他拍着脑袋,一脸平静,对其他队员喊着什么。我明白他这只是垂死挣扎,乐观无敌的沈家明要输了。我很开心。我靠在栏杆上,等待这伟大一刻的发生,好好欣赏。
裁判吹哨,中场开球,沈家明回传中场,只见中场来回控了几下球,吸引了对方的防守,而另一侧的沈家明就已经到了对方底线。我顿感不妙。中场抬头观察到沈家明的位置,立即会意,舒展身体,抬腿一记长传,球划出一道弧线,恰好擦着对方中卫的头发而过,准确找到沈家明的头顶。沈家明盯着球,高高跃起,空气凝固,时间仿佛停止了。他再甩头时皮球恰好落在他的额前,不差一丝一毫。沈家明顶出一记势大力沉的头球,直挂死角。对方门将来不及反应。球进了。扳平比分,他们以小分优势出线了。场上除了对方队员,几乎所有人都沸腾了。哨声响起,场内外的人们冲入场地,将沈家明高高抛起,接住,抛起,再接住。像是那天的麦迪。沈家明身上的6号显得特别扎眼。我的希望落了空,使劲儿捏了下铁栏杆,手疼。几秒钟之前的幸灾乐祸被一种强烈的嫉妒取代,紧接着是无法抵抗的可悲,可悲的是意识到自己是心胸如此狭隘的一个人。一个劣质的人,一个下等人。对沈家明的恨,一下子成了对自己的恨。胃部痉挛,我又干呕起来。放在图书室的书包也来不及拿,我逃似的离开了学校。回到家里,把自己锁起来。在屋里,我被无名的怨恨包裹,理性完全离开我的大脑,我发誓要给沈家明一个教训。
第二天,趁李尘上厕所,我偷走了他的那枚真纪念币。同一天晚些时候,我又趁沈家明训练,将两枚硬币掉了包。他的东西放在哪里我一清二楚。我把沈家明的那枚装进兜里,回了家,把它藏进了书架上的某一本书里。我坐在书桌前,花了很长时间才让紧张的心重复平复下来。没想到一切竟然如此顺利而简单,接下来我只需静观其变即可。
李尘比我预计得还要迟钝,直到三天后他才发现自己的纪念币不见了踪影。他坐在我的左手边,把书包翻了底朝天,翻来覆去,始终仍无硬币踪影。我小心翼翼地问,丢了还是被偷了?李尘抓耳挠腮地说,不知道。我问,丢了多久?他说,不知道啊!我说,你别急。我万不可这时候提出一句:似乎我们班有个人总是喜欢玩一枚和你那枚差不多的硬币。因为这只会加大我的嫌疑,将自己暴露。
我提出让李尘回忆自己这几天走过的路线,重新走一遍,没准是走在路上的时候笔袋和书包没拉严实,掉出来了。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于是我俩沿着他脑子里回忆的路线,在教学楼里兜圈圈,绕了好几圈之后,在我看似无意的带领下,我们终于路过了我的班级。沈家明坐在最后一排,靠门的位置,半个身子倚在门边。我带着李尘从一条正好可以看见沈家明的路线经过,我一下子便瞧见他手上正玩着那枚硬币,太完美了。我拍拍正低头在地面上寻找的李尘,示意他看看沈家明。李尘眯起眼睛瞧了瞧,瞧着瞧着,走了过去。我站在原地没有动。远远地听见他们的对话,李尘确认了这是自己的硬币,质问沈家明为什么要偷?沈家明一脸困惑,自己玩了这么多年的硬币,怎么就成了眼前这个小胖子的了?自然是否认。两人纠缠起来,最后去了老师的办公室。没多会儿,两个人被老师带着,去了校长办公室。全程我仅是驻足观看,好不快活。接下来的事情我就无需再管了。
很快沈家明偷窃的事情便传遍了校园。听说在校长办公室里,李尘当场从书包里拿出硬币的鉴定证明,通过上面的编号确认那枚硬币的拥有者是他无误。这个事实彻底让沈家明蒙圈了,表示自己不知道怎么一回事,但自己确确实实有一枚一模一样的硬币。最后爸被叫到了学校,核准这一事实,于是,沈家明多年来编织的谎言也被戳破,同偷窃一事一并传遍校园。最后,无人再相信这名罪犯的狡辩,一律皆是谎言,认定沈家明丢了自己的硬币之后,食不能寝夜不能寐,偶然间得知隔壁班级的李尘有一枚同款制式的硬币,出于虚荣,趁人不备,实施了偷窃。沈家明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和证据,无从辩驳,只好低头认罪,向素未谋面的李尘鞠躬道歉。李尘见硬币回归,其他事情便无关紧要,对于沈家明,不予以追究。学校最后给了沈家明一个警告处分,写五千字检讨,以示警戒。
那几天我的心情说不出的愉悦,走路每一脚都好似踩在棉花上,轻飘飘的。心想沈家明经此一役,必然将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受尽世人的嘲笑。从此走下神坛,泯然凡人。那几天李尘问我,你哥为什么要偷我的硬币呢?我自然不会做出明确的答复,语焉不详,只说我也不知道。我倒是觉得非常神奇,神奇之处在于,整个过程中我没有一丝因良知而产生的愧疚,只有自然而然,仿佛事情就应该是这样子。
可是愉悦没有持续太久。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件事对沈家明造成的影响几乎为零。他依旧像以前一样,嘻嘻哈哈,爱开玩笑,换了枚硬币,只不过这次是罗马时期的。硬币依旧不离手,花样翻新,凭空消失的魔术居然更加熟练了。甚至拿这件事开自己的玩笑,以贼自称。一个自嘲的人是难以打败的。我们偶有目光的对视,他好像知道什么,眼神意味不明,我不知道我看起来什么样子,但我知道不能躲避。最后他移走目光,我也继续干自己的事情。
事情的影响没有两个礼拜就消弭得无影无踪了,仿佛从未发生过。沈家明又换了新的女朋友。李尘于我而言失去了利用的价值,同时安全起见,我也很少再去图书馆。我的人生只剩下一条路可以走:考去别的学校,不再和沈家明产生交集。沈家明倒是很帮我这个忙,他的中考成绩难堪到了一定地步,依靠爸的关系,进了一所普通高中念书。而我去了另一个区的一所高中,离家稍远,住宿。就这样,我起码在物理空间上顺利摆脱了沈家明。
考试失利,仍磨灭不了沈家明乐观的性格。说好听是乐观,说难听点,在我眼里只能算是愚蠢。我每周只回来一天,见他的机会也就是一顿饭的时间,尚可忍受。就在我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事情却掉了个方向前进。哪怕接触机会变得很少,我还是发现了沈家明身上悄悄的改变。他的话开始变少,常常望着窗外发呆。一开始我只是以为失恋所致,但久而久之,我认为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他不再玩那枚硬币了。我有些想要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但终究没问。看着沈家明一天比一天沉默。他闭口之后,家中就只剩下了寂静,我连仅有的那一天也不再想回到家里。
我只能猜测,在沈家明的身上发生了什么,竟改变了他的性格。学校里的事情?不太可能。感情问题?无稽之谈。社会上的事情?有些可能,但是不大。猜到最后我决定放弃,因为这是一件开口去问就能知道答案的事。而我只是因为好奇,而非关心。我不想看起来我有一丝关心他。
就在我以为沈家明性情大变,稍微具备了一些人性之时,他用行动告诉我:你又猜错了。
事情是这样的。不知是出于逃避枯燥无味的备考生活所带来的疲倦,还是真的想要创造些什么。我在被狠狠压缩的高三生活里,竟挤出一些时间,写了人生中第一篇推理小说。我喜欢那些推理小说中作者将全部信息呈现给读者,接着发起挑战的傲慢,最后在读者绞尽脑汁而无果时,抛出一个完美无瑕却出人意料的答案。我太想太想有资格做一个傲慢的人了。
那篇小说从构思到落笔,前后花费了我一个半月时间。严肃而认真,没有一丝调侃的成分,纯粹的本格推理。还记得写完初稿时,我心中那种难以抑制的激动。想要把我的杰作给世界上所有的人看,接受他们的褒奖。二次修改后,我又阅读了好几遍,完全沉浸在创作的美妙中,兴奋得整夜睡不着觉。在我心里,这篇作品虽然算不上旷世奇作,但至少在国内推理领域,必定能够掀起一阵小小的波澜。
我先在学校将整个故事写在纸上,趁周末回家时,一个字一个字录入电脑,最后进行了一些修改和微调,确认无误后,我将稿子投给了一家推理杂志社。按下发送邮件的按钮时,我的眼前开始出现幻觉:读者反响热烈,赞叹这是国内少有纯粹而本真的本格推理。编辑也发自内心地赞美,私下联系到我,期待我写出更好的作品。甚至是一个本年度最佳新人奖,也并非遥不可及。接着就是不断的书稿邀约,一篇接着一篇,一本接着一本。让之前所有看不起我的人,对我刮目相看,承认自己这些年来对我的评价完全是错误的。不愧这两个字,要用到我身上来。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一有空就检查邮箱,看杂志社是否有回音。第一个礼拜,我安慰自己,编辑每天都要审很多稿子,估计还没轮到我这一篇;第二个礼拜仍无音信,我安慰自己,编辑之间发生了分歧,一部分认为此作太过大胆,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这就是新本格的样子,是一种赶英超美灭日的突破;第三周,我回到家,打开电脑,登录邮箱,邮箱里终于收到了回信,不过是退稿信。邮件正文只有简单几个字:您好,感谢您的投稿,本社经过商议后决定暂不录用,稿件可自行处理。这几个字一瞬间将我的幻想击了个粉碎,那种熟悉的可悲感又弥漫上心头,这次甚至掺杂了许多分量的可笑。我觉得我这辈子不会再照镜子了。我放下鼠标,逃难般离开了家,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游荡起来。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思来想去,没有任何问题,是编辑不识货,是推理界容不下我这颗天才新星,一切都是共谋。于是刚刚那股子可悲可笑,转化成了愤怒,这个世界早就被那些既得利益者们把蛋糕分尽了,根本没有我们这些新人的份儿。我如游魂般在街里街外飘荡。夜晚,各家各户的灯亮起,各个大厦的霓虹启动,城市并没有因为我的悲伤改变哪怕一丁点,灯光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最后,我绕回了家。当我打开房门,却发现沈家明正坐在我的电脑前,眼睛盯着屏幕,正在认真阅读。我忽然想起临走时邮箱还未退出。我冲过去,夺下鼠标。看了眼屏幕,果不其然,他正在看我写的稿件。我气急了,怒骂,你他妈要不要脸?
看看怎么了?写出来不就是让人看的嘛。
这是我的邮箱!
我他妈又没说这是我邮箱,你有病吧!
没经过允许,不能看别人的东西,这种道理你都不知道?
你也好意思说,那天你拿我杂志想到这个道理了?
我一下子被戳中软肋,说,这他妈能是一件事吗?
是他妈不是一件事,但这又不是日记,是小说。小说写出来就别怕别人看!怕就别写!
他惹恼了我:你他妈懂个屁。
退稿就退稿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再写不就完了?
沈家明再次狠狠地戳我的痛处。没什么大不了?
操你妈的,沈家明。
不知哪个字眼激恼了沈家明,他说,你骂什么呢?小兔崽子。
别一口一个小兔崽子的,你就比我大一个小时,装你妈大哥。
我问你,你骂什么呢?
我说,我操你妈,沈家明!
沈家明没有再说话,盯着我看了许久,看得我心里发毛,最后转身离开了我的房间。
夜里,我躲在被窝里,眼泪不停地流。不是因为沈家明,也不是因为退稿,而是因为从小到大有一颗巨型黑色海胆在我的胃里来回碰撞,扎到的地方总连带起心脏的疼痛,快把我逼疯了。我想离开,离开这儿,离开这绝望的伤心之地,使其成为再也不想回来的故乡。凝固成没人想要捡起的垃圾破烂。
终于,我如愿以偿,高考我考到了外地一所中等院校。虽然学校不是很好,但在外地,我已经非常非常满意了。而沈家明普高毕业,没有如大人们所说,成为什么电影明星,他本人对于未来似乎也没什么想法,经父亲介绍,去了当地一个事业单位上班。通过沈家明发的朋友圈,看上去他好像摆脱了阴影,恢复了那没心没肺的乐天性格。我谈不上高兴或不高兴,拉开了距离去看,这只不过是一个中性的事实。
收到沈家明突如其来的微信之后,我才回忆临行前的那个晚上。
我提前两天就收拾好了行李,迫不及待要离开。爸做了一桌子菜,沈家明像个大人那样,提出要和我喝几杯。爸听见之后,主动给我的杯子里倒满了酒。我的好奇心又被勾了起来。不知道这次这王八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端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
父亲虽爱酒,但酒量不行,三杯过后,倒在沙发上昏睡过去,嘴里念叨着什么,我们早已习惯。
饭桌上只剩下我和沈家明。
沈家明给我倒酒,语重心长,像个家长般对我说,阿易啊,去了外地,记得得会来事儿。你看看,哪儿有长辈给晚辈倒酒的。
你算我长辈吗?
脾气也要好一点,那么冲,不利于在社会上发展。
我脾气不差。我补了一句,对于别人来说。
沈家明笑了,说,那我待遇还挺特殊。
你可是沈家明啊!
沈家明摇了摇头,说,好了好了,吃了枪药似的,来,祝你一路顺风。走一个。
我没说话,把杯里的酒喝干了。
喝完酒,沈家明吃了几口菜,接着放下筷子,说,阿易,我知道你看书多,想得也多,但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不是书里头那样的。
我笑了,所以你知道是什么样的?
沈家明摇摇头,说,我们是无法知道的。很多事情是这样的。
比如?
沈家明看了看倒在沙发上的爸,欲言又止。
我有些着急,说,有屁快放。
沈家明说,比如妈。
我问,妈怎么了?
沈家明绕开话题,突然说,物理你学得比我好,你一定知道那句话。
我继续追问,妈怎么了?
沈家明说,我们可以解释世界如何存在,但无法解释它为何存在。
我急了,说,这和妈有什么关系?
关系可太大了。
我隐隐约约猜到了些什么。沉默片刻,我问,妈是自杀的吧?
你知道?
猜的,我又不傻。
沈家明叹了口气,说,那你就应该更明白我在说些什么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能明白,但不理解。
沈家明说,我也不理解。有段时间我一直被这个问题困扰,为什么?这是世界上最难回答的问题,不是吗?
我难得用默认表示了同意。
沈家明说:世界是怎么样的,可能会有人去搞清楚。但那个人绝对不是我。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人的活法就是,接受发生的一切。
我笑了,说,真不知道你是从哪本心灵鸡汤上看来的。
沈家明也笑了,说,我知道你看不上。道理你都懂。
我沉默着吃菜。对于发生的一切,我感到巨大的疏离,这些事情似乎和我没什么关系。还是那句话,这些复杂的线团只引起我的好奇,没有关心。酒劲儿下,我突然意识到我可能是个情感淡漠的人。不过,那又怎么样呢?
沈家明掏出那枚他最爱的硬币,即便喝了不少酒,硬币在他的手上依旧流畅地翻滚,它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接着,他把硬币弹起,凌空抓住,接着摊开手,硬币消失了。他展示自己的双手,正反两面,示意硬币确确实实消失了。这个魔术我看了无数遍,从来没有去问他是怎么变的,我没有兴趣想知道。就像推理小说的结尾,作者告诉了你诡计的答案,而你心里偷偷说了一句,啊,不过如此。
那两个字怎么说来着,啊对,祛魅。
沈家明变完魔术,颇为得意,含笑看着我。我知道他想让我问,硬币去哪儿了呢?但我没有问,嘴巴紧闭,沈家明眼神迷离了起来,趴到了桌子上。
两位都睡着了,我却越来越清醒,一种异样的感觉从我心底冒出。我轻手轻脚地站起来,不发出声音地走进沈家明的房间,来到他的书架前。借着昏暗的灯光,我翻开堆放着的一层又一层的杂志,发现最底下是一本与单薄的杂志形成鲜明对比的厚书。书页已经发黄。翻开,一张黑白照片从里头掉了出来,照片上是一对男女在人民广场的合影。借着微弱的灯光,我分辨出照片上的男人是年轻时的父亲,那女人想必就是母亲了。我仔细端详了母亲的脸,白白净净,眼睛大大,头发烫得很时髦,穿了一身连衣裙,我试图在她身上找到一丝熟悉的感觉,可徒劳无功。原来答案是谁也不像。
我翻过照片,发现后面写了一句话:
要向外看!别往后看!
如果一味刨根究底,
就将归于毁灭。
看墨迹已经有些年头了,字写得秀丽素雅,应该是妈写的。我盯着这句话看了许久,迷迷糊糊中,我把照片夹回书里,把书放回原处。回到自己的房间,深深睡去,祈祷不要错过明天的火车。
我大学的专业是计算机编程,每天面对1和0,我脑子里莫须有的困扰渐渐被磨得没了踪影。逻辑在我眼里成了世界上最美的事物。因为只要在逻辑的框架里,一切就有了解释的可能。这种理性如同世界赐予的一种规律,一种法则,一种保证。这让我安心不少。
摆脱沈家明之后,我彻彻底底变了一个人。故乡那难以磨灭的印记在我身心上开始逐渐消退,我静悄悄地发生着改变。社交、运动、娱乐、闲逛、无意义的谈天说地,那些我曾经嗤之以鼻的事物,缓慢进入我的生活。没人知道我过去什么样子,这给了我极大的安全感。大三下半学期,经过不懈努力,我成功加入了院系的足球队。队长问我队服要什么号码?我说,只要不是6号就行。虽然加入之后直到大四毕业,我都在坐冷板凳,但我颇为满意。我好像离一个影子越来越近了。
大四临毕业我到了一家规模还不错的企业实习,三个月后成功转正。拿着第一个月的工资,我在当地租了房子。虽然不大,但我觉得我终于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这天地里没有扰人的沈家明,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我对生活越来越满意,回想起当年离开家乡的决定,只觉得除了正确还是正确。
我没有和任何人提起我有一个哥哥,但有时我会想起他和那枚硬币。双胞胎,就像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虽然是两面,但终归是一体的。他是正面,我可能是反面。当然了,也有可能我是正面,他是反面。这不重要。我们互相排斥,但又被铸造在一个整体上,不得不终日面对彼此。人其实都讨厌面对另一个自己,所以关系恶劣往往是理所当然的。好莱坞就有一种故事模板:开头两个完全相反的人,经过一系列事情,转换变化,走向了各自的反面,成为了对方。
我一开始非常接受这个说法,毕竟这套理论听起来是那么富有逻辑,那么合乎情理,那么四两拨千斤。美丽而简洁,把复杂的线团梳理得整整齐齐。那颗带满尖刺的海胆也很久没有再来折磨我。每天清晨我照镜子时,都会惊叹,自己和之前那个羸弱闭塞的孤僻男孩判若两人,我笑着,露出八颗牙齿。我似乎更接近硬币的另一面了。可隐隐约约,总觉得有刺嵌进了骨头里,带着坏笑在夜晚的睡梦里将我刺醒。没了睡意的我总想起离家的那个晚上,沈家明对我说的话,和那本书、照片、意味不明的话语。书的模样我只记得大概,偶尔经过书店,我就会进去闲逛,看似毫无目的,但我内心明白,我在寻找那本书。周而复始,一遍又一遍,可始终一无所获。
“为什么”的问题早被我抛到脑后,我只想明白前因与后果。这种人类自古以来的天性,好奇,就是那根刺。这让我有点抓狂。其实最简单的办法是我回到家里那个书架前,找到那本书,答案自然而然将呈现到我的面前,但不知为何,我害怕回去。我亲手营造的生活,好不容易逃避开的现实,我不想再触碰。
我没回复那条微信。
2018年底某天凌晨,我的心脏突然开始绞痛,像是被一双粗粝布满老茧的手掌紧紧攥住,狠狠一捏。疼痛直接把我从睡梦中绞醒。我捂着胸口,脸色发白,冷汗不停往下冒。可在拨通120的那一刻,疼痛突然消失了。电话那头不停询问我的症状,地址在何处,我略有尴尬地回答,我已经好了。我喝了几杯水,把这次紧急情况归结为近日加班过多。深呼吸几次,告诉自己一定要去体检。
没过几天,我接到爸的电话,顿感不妙。接通电话,只听见爸疲惫的声音传来:阿易啊,家明不见了。我一头雾水,不见了?是什么意思。不见了,就是失踪了。多久?已经三天。报案了吗?报案了。警方怎么说?他们说会尽全力去寻找,但话里话外透着一股子轻视。轻视?他们说可能只是一个被生活压垮的男人,想要逃走。这种男人,遍地都是。挂掉电话,我坐在沙发上,心情没有太大的起伏。脑海里无数个碎片在翻滚。临行前沈家明对我说的那些话,究竟是在劝我,还是在劝他自己?或者,那单纯只是一种障眼法。就像他那平淡无奇的魔术,一只手将观众的注意力引开,另一只手做了真正该做的事情。
我不得不回去了一趟。进家门时父亲坐在沙发上,脸上挂着的不是悲伤,而是一种深深的困惑。见我来了,招呼我坐下。
爸说,阿易,我感觉不好。我不太明白,家明什么问题也没有,怎么会突然就不见了呢。我安慰他,没准沈家明只是出去散散心而已,早晚都会回来。父亲摇了摇头,说,你妈当时也是这样,一模一样。我妈?对,突然,不见了,再见到的时候,已经成了一具尸体,不会动了。我害怕家明也会是这样。我说,不会的,他喜欢开玩笑,逗人玩,你又不是不知道。父亲说,这次不一样,我心里发慌。我想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是我哪里做错了什么吗?还是你们单纯不想和我一起生活?可以说啊。我只能安慰,说,不是的,不是的。
父亲垮了,我的心里依旧没有产生波澜,拙劣的把戏也好,真正的逃避也罢,沈家明失踪已成为一个事实。事实一旦落入客观世界,便无法改变。
出于一些情感上的考虑,我决定在家里住上几天,陪伴状态糟糕的父亲。当然,也算是监视。白天,我们大多数时间都沉默无言。夜晚,我悄悄地走进沈家明的房间,把灯都点亮,把书架上的那堆杂志全部搬了下来,寻找那本书的踪迹。无果。失踪还不忘把书带走,我更加确认这不过是沈家明玩的一个把戏。就像从小到大玩耍的那枚硬币一样,他只是喜欢观看者惊叹的那一刻,那种赞叹又不解的表情。而这个世界上唯一不会给出任何反应的人,便是我。所以他讨厌我,他越讨厌我,我便越不理睬,我越不理睬,他就越发厌恶。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取出当年从沈家明那里偷走的硬币,放进兜里。三天后,我离开了家,回到了属于我的安全的世界。
而沈家明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无影无踪。
2019年疫情爆发之前,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反复确认,才知道原来是李尘。他说出差刚好路过我所在的城市,多年未见,不妨一聚。我答应了下来。我们在一家随便找的餐厅碰面,看上去他比之前瘦了不少。我们寒暄了半场,菜也吃得七七八八,突然,他杀入了正题。他从兜里掏出那枚我多年未见的硬币,经过他长年累月的把玩,硬币变得光滑,甚至有些包浆。我笑了,也从兜里掏出另一枚硬币。他也笑了。我们都没有喝酒,异常清醒。
你还记得这个吗?他问。我说,当然记得,你爸出差,从埃及给你带回来的。李尘笑了,说,我爸从来没有去过埃及。我略有些惊讶,问,那证书?李尘说,他在旧货市场随便搞的而已,我爸骗我的。我问,而你全都知道?他点了点头。我差点要为李尘鼓起掌来,伟大的障眼法,看似最质朴老实的李尘,骗过了所有人。
李尘继续说,我也知道,是你换了我和沈家明的硬币。我说,回头看看,不难猜,只能是我。李尘说,那时很容易自以为聪明。我问,那你为什么不戳穿我呢?李尘笑了,说,你是我当时唯一的朋友,干嘛要拆你的台,不仅不拆,我还必须帮你把这出戏给演好了。我说,倒是感谢,不过对沈家明似乎也没什么影响。李尘说,这不重要。我问,那什么重要呢?李尘停了停,说,你哥的事,我也听说了。我说,还是没有找到。李尘说,没有找到是好事,一直逃,一直躲,说明是活物,会动。我说,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李尘说,我从来不知道任何的为什么,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我说,你说就行。
你肯定听说过你和沈家明是硬币的两面这种说法,但没有意思。没有意思的意思就是,它太合情合理,太有逻辑了。我们正在一颗无限运动的星球上生活,这颗星球在太阳系里螺旋前进,而整个太阳系也在飞速运转,我们却常常无视这个事实,认为一切理所应当。硬币,正面,反面,甚至是中间,终归是一种静态的观看方式,而我们所处的世界一直在动,就像现在,我们正在和周围的原子发生数百万次甚至更多的交换。我们死了一百万次,又重生了一百万次。我们却天真地以为,事情没有发生变化,一切安好。
我问,所以呢?李尘把硬币在桌上转了起来,问,现在它成了什么?我看了看,说,一个球?李尘说,没错。硬币逐渐减慢了旋转的速度,球体缓缓消失,就在即将落成正或反时,李尘将硬币拿回了手里。李尘说,硬币旋转时,它保持了所有的可能性,可一旦落成,它便成了不可改变的事实。活着就是动,在一桩一桩事实凝固的同时,又保持了无限种可能性。我思考了一阵,问,那又如何呢?李尘哈哈大笑,说,对,你说得没错,又如何呢?我说,我们都是普通人,能知道什么。李尘想了想,说,但有可能,这是我们普通人对真理的另一种观看方式。我问,像看一幅画那样?李尘说,对,就像看一幅画。
再一次,李尘将硬币在桌上旋转起来。我也将另一枚旋转起来。这次旋转的速度极其快。我们二人不再说话,只是盯着这两枚舞蹈中的硬币。观看的过程里,我那微弱的情感竟以记忆的方式钻入脑子里,冷漠死寂的心突然跳动起来。我看到沈家明把硬币放在手上翻滚的模样,看到他逗得全班人大笑的场景,看到他在最后时刻扳平比分的进球,看到那个戏法,看到我的不解、嫉妒、可悲、可笑、恨、爱。硬币继续旋转着,保持相当快的速度。我突然不关心它将会落成正面还是反面了,就像李尘说的,这不过将是世界里一桩又一桩凝固的事实。事实抹杀好奇,带来了无聊。而现在,它旋转的模样,是最美的时刻。我希望它一直旋转下去,永不停止,不告诉我正反、对错、好坏。让我一直对世界好奇,一直困惑,一直试图去搞明白,那个为什么。
突然,我似乎听到有人打了个响指,紧接着,那旋转中的硬币,凭空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