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睡意朦胧的韦晓玲听到丈夫覃桂华在卫生间里跟人通电话。于是,她便走到卫生间门口偷听。电话那头传出女人的声音,覃桂华还和她约好第二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韦晓玲怒火中烧,又怕没有证据丈夫不承认。冷静下来,她决定第二天跟踪丈夫去探个究竟。
第二天上午,覃桂华进入柳州一家酒店的303号房。下午3点半左右,韦晓玲径直走到房门前用力地敲门……突如其来的喊叫与敲门声,把室内的覃桂华吓得手足无措。做贼心虚的他想翻窗跳楼。他推开窗户,发现2楼203房的空调外机安装在303号房窗外,于是想先踩上空调再往下跳。覃桂华踩上空调外机时摔了下去,导致头部和胸部严重受伤,经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柳州市金鼎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覃桂华是触电后从高处坠落导致心脏及颅脑损伤而死亡。
韦晓玲处理完覃桂华的后事,便找到酒店老板何婉茹协商赔偿事宜,由于无法达成共识,便将何婉茹告上辖区法院,要求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7万元。
2020年?12月中旬,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韦晓玲认为,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对覃桂华的死亡负一定的责任。而何婉茹则认为酒店和覃桂华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他从楼上摔下来完全是自己过失造成的,与酒店无关。另外,酒店对于窗外的空调机不存在安装保证义务,因而,对于覃桂华的死亡后果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2021年3月,辖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酒店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覃桂华的死亡是其自身过失造成的,酒店不用承担任何责任,驳回了原告韦晓玲的诉讼请求。?
韦晓玲不服,上诉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上旬,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主审法官认为,这是一个较为棘手的案子,最好经过调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酒店方认为覃桂华坠亡责任不在酒店,是原告在拍门时的急迫和语言恐吓,让覃桂华选择了危险的方式逃离现场,倘若原告能够理智一些,其丈夫也许不会慌不择路。法官对此有不同看法:死者生前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独立个体,其选择夺窗而逃是其自己主行为,并非原告导致,因为原告并没有同其丈夫产生肢体接触,也没有做出系列逼迫对方的行为。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原、被告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均同意作出让步。最终,原、被告达成了协议:酒店对原告韦晓玲的丈夫覃桂华死亡补偿9万元。
首先,原告的丈夫出轨开房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挑战了社会的底线,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告作为偷情行为的受害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纵观整个过程,原告并不存在违法行为。其次,覃桂华坠楼是在原告进门之前,并不存在语言或行为威胁。因而,死者生前跳楼是其自主选择,其意外坠亡与原告没有直接关系。酒店作为公众场所,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酒店方不能以“对于窗外的空調机不存在安装保证义务”来搪塞,如果酒店在安全设施上存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受害者一方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 王冬艳 4374083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