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二大”的筹备召开与重要成就

2022-06-15 12:50封锋
档案与建设 2022年5期
关键词:国共合作

封锋

摘 要:20世纪20年代为解决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发展中的种种问题,团中央筹备召开团二大。中共三大的决议为团二大形成各项决议提供了依据和指导。团二大完成了所有议程,重要成就一是明确了党团关系——青年团在政治上完全服从共产党的主张,二是坚决接受中共的统一战线方针,促进国民革命发展。

关键词: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团二大;中共三大;党团关系;国共合作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二大”)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起步阶段,奠定正确的党团关系、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投身于国民革命的一次重要会议。以往学术界对于这次会议比较全面、深入的研究、宣传不多。[1]笔者多方搜罗档案史料,借鉴前人研究成果,全面梳理团二大筹备召开情况与重要成就,以此纪念共青团成立一百周年。

一、 团二大筹备过程

1922年5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一大”)在广州召开以后,青年团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明显问题,如大多来自青年学生的青年团几乎成了“学生团”、中共与青年团关系尚不明确等。1922年12月24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团中央”)发出第28號通告,提出:“中央现在因欲急速解决本团种种困难问题,很感着有提前召集第二次全国大会的必要,所以议决于1923年3月间开第二次全国大会。”[2]鉴于湖南的青年团工作开展得很好,团中央拟在湖南召开团二大。

1923年2月24日,团中央致函青年团长沙地方执行委员会(该组织代行青年团湘区执行委员会职权),就拟在湖南召开团二大征求意见。1923年3月7日,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书记兼青年团长沙地委书记毛泽东致信团中央书记施存统,用暗语表示:对于团二大在湘举行,团长沙地委议决照办,惟日期主张宜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中共三大”)之后,“此点重要,请斟酌为盼!”[3]约3月中旬,少年共产国际(即青年共产国际)来电报要求团中央在5月召开团二大。

5月10日,团中央决定团二大在中共三大召开之后的7月10日在长沙举行。但在会议筹备过程中,长沙发生了日本水兵枪杀中国平民的“六一惨案”,时局有变。团中央于7、8月逐步确定团二大于8月20日在南京举行。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大会接受共产国际通过的关于在中国实行国共合作的决议,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同时共产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大会的《关于青年运动议决案》明确:中共三大认为“青年运动为本党重要工作之一,所以对于社会主义青年团应极力加以组织上指导上之援助。”青年团“应以组织及教育青年工人为其重要工作,在出版物上应注意于一般青年实际生活状况及其要求。”“对于青年学生应从普通的文化宣传进而为主义的宣传,应从一般的学生运动引导青年学生到反对军阀反对帝国主义的国民运动。”“应开始从事于农民运动的宣传及调查。”青年团应根据中共三大的《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极力参加国民运动。”[4]中共三大的决议为团二大的各项决议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二、 团二大召开情况

1923年8月20日至25日,团二大在南京的国立东南大学校园内西北角的梅庵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有邓中夏、恽代英、林育南等29人,分别来自国内各地和莫斯科、东京、巴黎等地,代表全国16个省30多个地方团组织的2000多名青年团员。这次大会的任务主要是总结过去15个月里团中央的工作,修改青年团的章程,改选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着重讨论如何贯彻中共的统一战线方针,特别是青年团员要否加入国民党的问题。

团二大在8月20日召开了预备会议,8月21日至25日共召开十来次正式会议。正式会议上,中共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团二大执行主席邓中夏致开会辞。他指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使命为“团结无产阶级青年学生、劳工、农人们,一致向国际资本帝国主义以及国内的军阀作战。”[5]

少年共产国际代表瞿秋白为大会致祝辞。他肯定了五四运动以后中国青年对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及国内军阀“已群起作反抗”,指出“中国的青年因处于宗法制度及小资产阶级经济环境之中,对于阶级利益无明确的认识”。“S.Y.(社会主义青年团)的运动对于学生运动与工人运动界限不甚分明。此外,S.Y.自去年至今年团员人数由五千减至二千零几十,更可证明S.Y.组织和宣传上的缺点。少年国际希望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自此次大会后勉力纠正这些缺点,使团体的革命运动日益发达。”[6]

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中共中央秘书毛泽东作为中共中央代表为大会致祝辞。他指出:“S.Y.去年最好的现象是在各地方能彼此谅解……希望以后仍保持这种精神。S.Y.年来之缺点,就是不与群众接近,而又自露色彩太甚,令人望而生畏,今后应训练团员到群众间去。S.Y.以前的运动太空洞,不合实际生活的要求,希望今后由空想进于实际,注意民众痛苦症结之所在,而从事于脚踏实地的工作。”[7]

青年团中央执委会书记施存统、少年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刘仁静、中共中央代表毛泽东以及团中央各运动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毛泽东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的国共合作政策,阐明了共产党和青年团的关系。

大会讨论通过了一系列文件,包括九项决议案。团二大《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的决议案》指出了团中央工作的一些不足之处。“这一年来本团几乎绝对没有做自己独立的青年工作;学生运动虽有成绩,而实在还没有能真正得到学生群众;青年工人的运动更是没有实行;——这也的确有许多事实上不得已的原因,以致于如此。然而总看起来,各级执行委员会及团员对于纪律组织教育等,实在都不注意,以致于互相推诿,只有空谈而不切实际,这是本团还没有能成为奋斗机关和本团团员还缺乏对于主义的明了观念之明证——不可不深加警惕的。然而一年来地方团增加了不少,本团的势力确渐推广出去,算是一种进步。”“又上海本埠及其附近如无锡、苏州、南通等处的劳动群众里,团员从未进去活动过。”[8]南京地方的团员往后应随时给教会势力施以最大的打击。

团二大《教育及宣传决议案》指出:“教育工作是本团根本工作之一,以共产主义的原则和国民革命的理论教育青年工人、农民、学生群众是本团最重大的责任。”[9]团二大对于青年团章程“修改幅度很大,具有重视团员素质,完善入团程序;调整组织架构,适应发展需要;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民主集中等特点。”[10]

团二大选举了青年团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因當选的7名中央执行委员中只有4名到会,不能随即召开团中央二届一次会议,这4人便组织了临时中央局,邓中夏被推选为委员长,主持团中央的工作。

三、 团二大重要成就

1. 明确了党团关系——青年团在政治上完全服从共产党的主张

对于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关系,1921年7月召开的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与青年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都明确规定了其基本原则:团必须在政治上服从党,在党的政策范围内进行活动,同时保持组织上的独立性。为使两团体关系密切和工作顺利进行起见,双方可互派代表出席会议。”[11]

然而,“在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创建初期,中国共产党的发起人基本上都参加了各地青年团组织的创建工作,许多早期的中共党员在当时也是团员。”[12]党组织处于秘密状态,人少事多,而团组织处于公开或半公开状态,党组织的有些工作由团组织出面进行。由此造成党团不分、党对外经常以团的名义活动。“‘五卅’前青年团的影响有时超过了党却是不争的事实。”[13]这样导致青年团渐有“第二党”倾向,一时未予扭转。从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和9月6日团中央的第17号通告《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来看,“团不仅在组织上完全独立,即使在政治运动中也只须与党协定,而非绝对服从党。两者的关系与其说是隶属与服从的关系,倒不如说更像是平级协作的关系。”[14]

这种状况对于党团组织建设都不利。1922年12月24日团中央第28号通告公布的团二大议题中,明确提出了要讨论青年团与共产党的关系问题。团二大正本清源,通过了《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的决议案》,决定“本团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完全依照共产国际第三次大会‘关于共产国际与共产少年运动决议案’第五节之规定”[15],即组织上独立,政治上完全服从中国共产党。团二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大会报告决议案》亦提出,“对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大会之决议,本团愿努力协同中国共产党诚实执行。”“大会完全承认中国共产党对青年运动之决议,并愿接受中国共产党之组织上及行动上之指导及援助。”[16]

2. 坚决接受中共的统一战线方针,促进国民革命发展

团二大完全接受中共三大的政治决议,拥护中共三大所确定的与国民党合作的方针,注重国民运动的宣传,以促进国民革命的发展。团二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大会报告决议案》明确:对于中共三大的《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团二大“完全承认中国共产党这个决议案最合中国实际情形,并承认中国共产党决议所指示的,是中国目前革命的唯一道路。本团应努力协助中国共产党‘扩大国民党的组织于全中国’,‘在劳动群众中须有大规模的国民革命宣传,扩充国民革命的国民党’。同时大会指出本团尤须注重强烈的国民运动宣传,以促进国民革命的实际行动(如示威及政治罢工等)。”[17]

大会讨论决定社会主义青年团员可以与共产党员一样,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团二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大会报告决议案》规定,“本团团员在国民党中:(1)应赞助中国共产党党员之主张,与其言语行动完全一致。(2)本团应保存本团的独立的严密组织。”[18]

四、 结语

团二大对于统一全团思想,明确共产党与青年团之间的正确关系,使青年团在政治上完全服从共产党的主张,并且贯彻中共的统一战线方针,动员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参加第一次国共合作、投身于国民革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历史上、中国青年运动史上一次重要的会议。

注释与参考文献

[1]主要有叶学丽的《明确党团关系 贯彻国共合作方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青团》2015年第2期),杨光宝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团一大”与“团二大”章程之比较》(《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等。

[2]《先驱》第16号,1923年2月1日。

[3]毛泽东:《致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信(一九二三年三月七日)》,《党的文献》2011年第1期,第7页。

[4]《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青年运动决议案》(1923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青运史研究室编:《青运史资料与研究》第二集,1983年,第86页。

[5][6][7]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533,目录号10,案卷号1781。

[8]《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的决议案》(1923年8月25日),《青运史资料与研究》第二集,第92、94页。

[9]《教育及宣传决议案》(1923年8月25日),《青运史资料与研究》第二集,第104页。

[10]杨光宝:《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团一大”与“团二大”章程之比较》,《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第693页。

[11]《共产国际和共产主义青年运动提纲(节录)——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根据青年共产国际代表弗里希的报告所做的决议》(1921年7月8日)、《关于共产党和共青团相互关系的决议》(1921年7月9—23日),共青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等编:《青年共产国际与中国青年运动》,中国青年出版社1985年版,第45-47、57-59页。

[12]叶学丽:《明确党团关系 贯彻国共合作方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青团》2015年第2期,第57页。

[13][14]黄金凤:《从“第二党”到后备军:共产党与青年团早期关系的演变》,《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3期,第123、125页。

[15]《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的决议案》(1923年8月25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1915—1924),1957年,第360-361页。

[16][17][18]《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大会报告决议案》(1923年8月25日),《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第1册(1915—1924),第361-362、361、3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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