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必勇 冯妍 苗雨浩
摘 要:用户参与和互动是数字叙事的突出特征。数字技术的应用赋予数字资源要素化的特征,释放了数字用户的自主性。基于数字叙事理念,形成以少林文化大数据资源、大数据平台为叙事核心,服务多元叙事主体,彰显数据生产性、文化性的有机叙事生态。文章以少林寺这一叙事主体为例,提出涵盖少林寺发展、文旅振兴及对外交流等多层次的少林文化大数据叙事策略。
关键词:少林文化大数据;数字叙事;叙事生态
分类号:G273
Narrative Ecology: Digital Narrative of Shaolin Cultural Big Data
Tan Biyong, Feng Yan, Miao Yuhao
(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of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100 )
Abstract: User participation and interaction are prominent features of digital narrative. The applic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y endows digital resources with the characteristic of element and releases the autonomy of digital users.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digital narrative, it forms an organic narrative ecology with the narrative core made up of shaolin cultural big data resources and data platform, serves multiple narrative subjects, and highlights the productivity and culture of data. Taking Shaolin Temple as a narrative subject, it puts forward multi-level narrative strategies covering its own development, cultural tourism revitalization and foreign exchange.
Keywords: Shaolin Cultural Big Data; Digital Narrative; Narrative Ecology
1 引 言
信息技术深度介入并影响经济、文化与社会发展,大数据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愈发显著。充实大数据资源、创新大数据应用、扩展大数据应用场景,成为发挥大数据生产要素属性的重要要求。[1]综观《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2]《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文件内容,“文化大数据”是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等相关领域在数字时代的基础设施,是文化领域的数据集合。建设文化大数据,以“文旅融合”、国家文化公园等应用场景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大众提供体验性强、互动性强的文化项目是“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必然要求。[3]
以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等为代表的文化机构在面向公众服务的过程中,日益认识到文化大数据对于开发互动性文化产品、促进文化宣传的重要作用。在文化大数据的开发中逐渐出现了注重公众感受的“沉浸式体验转向”。[4]如故宫博物院推出《谜宫·金榜题名》互动解谜书[5],中国丝绸档案馆(苏州)编著《第七解密室》解谜书,让读者通过自主探索获得解谜乐趣。[6]可见,叙事已成为探讨这一类文化产品开发的重要角度。叙事是组织故事的方式,能够培养与维护相应的文化[7];叙事也是展示文化资源、扩大文化影响力的重要工具。作为一种新的叙事方式——数字叙事释放了用户自主性,表现出较强的参与性和互动性,因而成为了文化大数据的重要开发方式。
数据资源与平台是文化大数据叙事的核心;多元叙事主体与互动关系的存在需要形成有机协调的叙事生态。少林文化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起步較早,随着《少林文化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评审[8],平台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探讨数字叙事策略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本文以少林文化大数据为例,从数字叙事的视角出发,构建少林文化大数据叙事生态,提出少林文化大数据的叙事策略,以期抛砖引玉、于少林文化开发有所补裨。
2 少林文化大数据的叙事生态模型
数字叙事的生成依赖数据资源与数字工具,在此基础上,通过多元叙事主体的参与,交互叙事得以生成与传播。[9]资源与工具的开放共享是便利数据流通、促进文化开发的内在要求。文化大数据本身固有的生产性与文化性,为叙事主体开发文化资源提供了判断标准;多元主体的开发偏重有助于充分挖掘文化数据的价值,丰富叙述内容与形式。平台的运维主体在这一叙事开发过程中成为了重要的协调者,担负推动叙事生态有机统一、协调运行的责任。
2.1 开放共享的叙事内核
少林文化大数据的叙事生态中,平台是构建数字叙事、协调多元叙事主体的物质基础;数据资源是平台建设运行、叙事组织的源动力,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叙事生态的内核(见图1)。
少林文化大数据资源建设要突出共享性。《方案》构建的少林文化数据永久保存体系要尽可能面向社会共享。少林寺碑刻塔铭、造像、壁画等艺术数据,公开的古籍文献数据,景区相关的公共数据等应当面向公众、服务公众需求。数据共享可以促进少林文化数据向叙事资源转化,为多元主体构建与少林文化相关的叙事提供支持。数据的开放获取,有助于促进少林文化资源(如独特景观空间、文本资料等)转化为生产要素。如少林寺白衣殿壁画“演武图”(图2)表现了清代少林寺武僧演练功夫的场景,其中艺术技法、功夫动作、场景信息的公开能够为相关的虚拟场景开发、文创设计等提供要素。
平台的建设要突出开放性。合理划分平台功能范围,做好用户授权管理,促进资源精准利用,维护少林文化形象。同时,平台充分发挥智慧景区的管理“中枢”作用,便利少林寺内部数据沟通、职能运转;对于在景区管理、游客交互反饋等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要实时收集、即时归档,为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满足游客体验、打造更优质的文化产品提供支持。
2.2 多元广泛的叙事主体
数字叙事脱胎于经典叙事理论,受到媒介理论、后结构主义等的影响。在实践领域,网络环境下用户互动的增强,使数字叙事理论研究侧重过程性与交互性。[10]叙事主体的多元性是叙事生态模型的重要特征之一。作为叙事生态中故事的讲述者,多元叙事主体皆可借助少林文化大数据讲述自己的故事。
叙事主体的多元化,一方面是少林文化大数据多元内容的历史产物。少林文化大数据既包含中外历史文化交流的信息,也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的珍贵资源;既包括少林寺、登封市的社会历史变迁信息,也包括当代少林寺恢复重建、游客游览的当代记忆……历史积累和当代形成的数据涉及到多元的主体,如少林寺自身、文化机构、游客等(见图1)。另一方面,叙事主体多元化,也是促进少林文化传播、促进少林文化数据普惠共享的要求。叙事主体有自身的叙事重心。通过挖掘、组织少林文化大数据中符合自己偏好和预期的数据,叙事主体可以构建自己的故事,满足自己的情感体验;进而运用互联网平台,以共同的兴趣与情感组织社群。
2.3 有机统一的叙事生态
多元的叙事主体对少林文化大数据进行共同开发与利用,可以与不同叙事主体进行不同叙事互动,形成有机统一的少林文化大数据叙事生态。文化大数据兼备生产性与文化性,能够作为生产要素,推动社会生产与创新,并进一步产生经济效益;作为文化大数据根本特征的文化性,能够突出文化资源的社会价值。对于叙事主体而言,文化大数据文化性和生产性维度的区分不是机械的,多元的叙事主体根据自身的定位和需求会有所侧重。
如图1所示,少林寺景区和文化企业作为代表性的叙事主体,对文化数据的利用要服务于以生产性为主要方面的维度。少林文化大数据要满足少林寺自身管理发展、文化遗产保护、智慧景区建设等多重诉求;少林文化大数据为企业提供相应素材,企业则按照自身需求,对特定资源进行加工创作,使少林文化大数据成为生产要素,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这一维度的叙事,要能够转化为生产要素,推动相应叙事主体的发展,最终为相应叙事主体的生产经营服务。文化性是少林文化大数据的底色,生产性维度的叙事同样要立足于少林文化大数据的文化性要求。以“图档博”机构为代表的主体在其叙事组织中,更加突出文化性,通过发掘以少林寺为纽带联结起来的社会记忆,构建更广泛的文化叙事。文化事业单位与研究机构对少林文化大数据的研究,也有助于对少林文化的深入认识与保护,实现少林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在实际叙事过程中,各类叙事主体在模型中的分布是动态的,会根据自身选择的叙事,有侧重地表现少林文化大数据的属性。需要强调的是,在多元主体的叙事组织中,文化性始终是本质属性和最重要的要求,生产性特征的发挥必须建立在保证文化性的基础上。
2.4 安全协调的生态运维
少林文化大数据包含少林寺内部的管理信息,这些信息涉及景区运营中经授权采集的游客信息等敏感数据。因此平台要做好相应的权限设置与授权管理。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少林文化大数据生产性要素的开发过程中,文化企业的叙事方式与内容都会对少林文化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少林寺需要通过平台建立相应的文化数据使用规范,适当约束文化企业的叙事组织,保障少林文化大数据得到恰当运用。
平台要促进少林文化大数据蕴含的生产性与文化性要素在不同叙事主体中的流动,维护叙事生态的协调运行。需要对多元的叙事主体生成的、与少林文化有关的叙事数据进行检索、捕获、分类与存储,促进少林文化大数据资源不断丰富与完善。通过分析叙事主体反馈的信息,平台可对运用频率更高的文化数据进行专题归纳,针对不同叙事主体需求,不断改善资源服务。
3 少林文化大数据的叙事策略
在少林文化大数据叙事生态模型的宏观指导下,可以更加清晰地把握少林文化大数据叙事策略。通过对少林文化大数据资源和平台的叙事组织,实现少林叙事、河南文化叙事、国家文化叙事三个层次间的良性互动。
3.1 建设智慧景区,传播少林故事
少林寺将平台作为核心,建立少林档案信息管理系统[11],实现内部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链接少林寺景区各类场景数据、各类物理设施、少林景区各互联网平台,建设智慧景区。少林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应以内部管理数据汇集为基础,依托少林文化大数据平台,实现少林寺馆藏数据资源、少林寺互联网平台运营数据、少林景区管理数据等资源的全面收集、集中管理,为智慧景区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借助GIS技术,平台集成少林寺景点空间、文化与人物信息,在相应景点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自助介绍。[12]如在少林寺藏经阁、鼓楼、钟楼等建筑旁设置二维码,游客扫码即可了解详细信息,并借助线上VR模型与虚拟展厅欣赏具体风貌;也可深入探索建筑背后相关人物及传说故事等文化内容,深化旅游体验。平台还可以为游客提供线路推荐与导航、天气提醒、“云游”少林等服务。
运用平台链接少林文化资源,发掘少林寺文化资源,以多媒体叙事、跨媒介叙事等模式,借助宣传矩阵,利用丰富的可视化手段讲述少林故事。[13]以用户为中心,为不同游客群体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体验项目。如针对有修习体验兴趣的游客,打造少林功夫体验基地,为游客提供少林武僧修习功夫的全场景体验。
以平台支持“游客社区”等分享空间,在少林寺各类互联网平台嵌入社区模块,为游客分享少林故事提供支撑,服务游客的叙事组织。游客可以在平台上分享自己的游览线路、自己与特定景点的故事等。同时,平台也是游客向少林寺反馈信息的重要空间,游客的叙事与评价,能够帮助少林景区完善服务方式、改进服务质量;游客形成、分享的数字资源又将成为少林文化大数据新的组成部分。
开放少林文化标本库、素材库等可公开资源,方便公众了解、研究少林文化,促进少林文化的传播。借助互联网平台,在广大用户的自由创作中,少林文化大数据的生产性能够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推动社会文化产业的发展。借助社会力量对文化素材进行加工运用,有助于传统文化的保存与传播。同时,被运用的文化素材也构成了相应群体的叙事资源。
3.2 服务河南文旅,讲述中原故事
《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推动中原文化繁荣兴盛”,要促进文化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天地之中”等文化旅游区,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加强旅游品牌建设。[14]《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深化对嵩山文化等黄河文化相关枝系研究,不断丰富郑州地区黄河文化精神内涵,“以‘山(嵩山文化)、河(黄河文化)、祖(人文始祖)、国(国家起源),古今辉映(郑州中心城区从古至今的发展历程)’为主题”,建设一批郑州独有的中华文明标识和遗址展示体系。[15]相关文件为少林寺运用自身文化数据参与叙事提供了方向。
少林寺要充分发掘相关的叙事资源,传播好、维护好中原文化形象,并借助平台为郑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资源支持,积极融入郑州市文化旅游建设。少林寺是“天地之中”文化旅游带的重要节点。从少林寺碑刻可见,少林寺与洛阳、偃师等地存在着密切交流。《少林禅寺第四代住持复庵和尚碑铭》《宣授少林住持达公禅师塔铭》等一批碑铭的刊刻均出自洛阳。从《少林住持泰公禅师之碑》《少林乳峰仁公禅师塔铭》《缑山永庆住持正公禅师之塔》《大元赠大司空开府仪同三司追封晋国公少林开山光宗正法大禅师裕公之碑》等碑铭可见嵩山地区与河南其他地区及山西、山东、陕西、河北等地存在密切的文化交流。向西,少林寺可以与洛阳联动,构成洛阳文化旅游叙事重要资源;向东,少林寺可以充分发挥嵩山景区名片效应,带动景区整体发展。作为重要的叙事资源与文化品牌,少林文化要服务河南文旅發展。如河南卫视拍摄的“奇妙游”系列形成了瞩目的传播效应,打造了中原文化、传统文化的响亮品牌。在“清明奇妙游”“中秋奇妙游”中,少林寺山门、壁画分别作为《纸扇书生》《少林·功夫》中的叙事资源。这一系列成功案例,彰显了少林文化大数据广阔的叙事潜力。
少林寺是中原文化融合与发展的见证者与记录者之一,对少林文化大数据资源的挖掘同样也是对中原文化的梳理。少林寺塔林碑刻历东魏、隋唐、宋元、明清、民国,直至当代。不同朝代的墓塔与碑刻制式规格、内容以及体现的书法绘画艺术各有千秋,反映了不同的时代风貌。少林寺可对墓塔、碑刻中所涉历史背景、人物、事件及艺术等数据进行挖掘、提炼、整合,以可视化的形式将其中丰富的文化内容呈现出来,并提炼具有鲜明中原气派的文化要素,融入郑州市与河南省的文旅建设之中。
3.3 贡献国家战略,讲好中国故事
《“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要积极发展智慧旅游,深入推进大众旅游,建设景区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指出要提高国际传播能力,完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的全球布局,并列举了一些重要项目,如“黄河文化遗产廊道建设”“‘一带一路’民心相通”“‘上下五千年’对外推广”等。[16]这些建设方向为少林寺运用平台参与国家文化叙事提供了广阔空间。
经过1500余年的积淀,少林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内涵、体现了佛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融合并保留了中国礼仪传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敕赐祖庭少林释氏源流五家宗派世谱》《大元赠大司空开府仪同三司追封晋国公少林开山光宗正法大禅师裕公之碑》等碑刻内容便反映了禅宗创立以来各宗派的谱系。同时,少林寺的创立与发展、少林文化的诞生与演变还伴随着密切的中外文化交流。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借助电影传播,少林功夫在海外掀起了“少林热”“功夫热”,成为了少林寺的重要符号和中华文化的重要代表。少林寺在海外文化交流发力已久,在欧洲、北美成立有少林联合会,举办少林文化节,广泛开展中外文化交流。这些成果是少林文化海外传播与交流的重要依托。《世界唐手道协会少林寺访门纪念》《南洋少林弟子归山朝圣》《美国华林寺武术访华团归宗朝圣》《瑞士诺氏少林功夫太极拳协会归宗朝圣》《达摩祖师会台湾总会朝圣纪念碑》等碑刻见证了少林文化海外传播的成功。
少林寺要借助平台加强对少林海外文化中心的数据管理,实现与少林海外文化中心的数据交流。整合海外少林弟子、文化活动等相关信息,为讲述好中国故事提供叙事资源。如整合少林海外文化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内容等数据,聚合少林海外文化活动轨迹图谱、分析海外文化传播效果,为其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提供参考。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对外文化交流,发扬自身的普惠、平等特性,进一步为沿线国家人民创造自身叙事提供数字资源,使少林文化大数据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叙事的重要支持。
4 结 语
文化大数据的数字叙事,要立足文化大数据与叙事主体两个基本方面。文化大数据相应的资源基础、工具、平台等是组织叙事、开发文化资源的核心要素。文化数据为赋予叙事特殊性、增添文化属性提供了内容;数据平台为多元主体的交流、文化数据的流通提供了基本媒介。在此基础上,以特定文化大数据为核心的多元内容与主体形成了相互联系的叙事生态。平台运维者作为这一生态体系中的主体之一,承担着维护叙事有机协调的重要任务。
少林文化大数据的建设为数字叙事的框架设计提供了良好参照。借助数字技术,少林寺建立起具有独特少林特征、具备鲜明中原气派、反映中华优秀文化的大数据集合,搭建起少林文化大数据平台。开放共享的叙事内核、多元广泛的叙事主体、丰富多样的叙事内容共同构成了有机联系的少林文化大数据叙事生态。多元叙事主体的自主参与是少林文化大数据叙事生态形成的重要社会推动力。在满足多元叙事目的的过程中,少林文化大数据的生产性和文化性得到充分发挥与转化,生动多彩的数字叙事由此呈现。少林文化大数据叙事生态模型从宏观上描述了这一叙事的生成机制与多元的叙事样态,能够为相应叙事主体组织数字叙事策略提供参考。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大数据战略背景下档案数据治理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9BTQ097)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与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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