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省志
一些人支持男性陪产假的理由,除了陪产假可以让男性更多参与育儿之外,还希望通过让男性休陪产假,削减男性因为不要怀孕而相对于女性的“竞争优势”,实现生育上的“男女平等”。因此有人主张延长男性陪产假,如果男性不愿意休,那就应该增加男性陪产假的强制性,以达到平衡男女生育假负担的目的。
这样的想法,是值得商榷的。要知道,一旦生育,女性长期休产假是不可避免的。这是育儿的需要,毕竟男性无法代替女性承担哺乳等育儿工作。既然女性因为育儿所需要付出的机会成本不可避免,男性就需要承担起更多稳定家庭收入的責任。这时候,如果让男性也因为陪产假而付出很高的机会成本,家庭收入下降,这对于家庭来说是不利的。
法律当然可以规定男性在休陪产假期间,工作单位不能将其解雇,不能降低工资,但是就像女性休产假会影响职业发展一样,男性休陪产假同样也会影响职业发展。如果是公务员或者在事业单位、国企等体制内工作,可能不会受到太多影响,一些大型企业也可能将男性陪产假作为吸引人才的福利政策,但是对更多的中小私营企业男员工来说,休陪产假可能导致收入出现下降,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会失业,这对正需要稳定收入的家庭来说,一份损失可能变成双份损失,可并不是好事。
对企业来说,男性休陪产假的成本要比女性更高。社会保险法规定,女性休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发放一定的生育津贴,企业可以少支付这部分工资(虽说生育保险也是由企业支付的,但无论女职工是否生育,生育保险费都是少不了的,因此生育津贴还是部分减轻了企业的负担),部分覆盖了企业为此付出的成本。但是生育保险不为休陪产假的男性发放津贴。
法规规定男性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正常发放,那么这部分成本就要完全由企业承担。与此相同的,还有育儿假和女性的奖励产假,其成本也需要由企业承担。这种“政策请客,企业埋单”的情况,在各个政策领域并不少见,对企业来说,照单全收增加了不少成本。
企业是一个营利机构,把“福利”、生育成本完全转嫁到企业身上,就可能会有事与愿违的后果。
事实上,某些企业慎重招聘女性,并不是因为“歧视女性”,而往往恰恰是因为女性三期不得解聘、被动承担生育成本而造成成本上升。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当然是通过减税退税覆盖这些本来不应该由企业承担的成本,而不是强制男性休陪产假,向企业转嫁更多的成本。推想一下,强制男性100%休陪产假,这一举措会造成单身男女、丁克家庭的竞争优势,这是鼓励生育还是鼓励不生育?假设可以更进一步成功强制这些不生育的人也休产假、陪产假,那企业就会谨慎考虑招人与扩张,这样的层层加码会是社会层面上的双输。
说到底,谁受益谁埋单、成本不能错配,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