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对深化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和用人评价改革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同时聚焦堵点、难点,特别是列出了严格禁止类、克服纠正类、控制限制类等三类27条禁止事项负面清单。
通知指出,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对深化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和用人评价改革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为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各地、各学校一要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实施方案》是我省第一份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单位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找准推进路径、工作方法和有力抓手,確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得准、落得稳、落得好。
二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学习培训。各单位要制定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落实的工作方案,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详细安排部署。要抓好学习研讨,通过专门会议、党委理论学习、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全面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的精神要义和政策内涵;要抓好培训辅导,尽快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培训要实现系统内外相关人群、学校干部教师全覆盖,做到应学尽学、应训尽训。
三要聚焦堵点、难点,全面清理规范。各单位要全面对标对表《实施方案》,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聚焦堵点、难点,特别是对照禁止事项负面清单,全面清理现行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考核、评估、评审、评优、奖惩等文件,凡是与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规定做法,都要坚决改过来,做到令行禁止。
四要开展试点探索,发挥引领作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探索,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改革经验,争取在试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省教育厅将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交流会等,推广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
五要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对改革政策和科学教育理念的宣传解读力度,增进社会共识,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和人才观。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骨干教师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树立和宣传,提高社会传播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改革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讲深讲透。注重把握舆论导向,持续深化宣传引导,及时解疑释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六要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积极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协调地方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合力,加快推进《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通知中还列出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负面清单”如下。
一、严格禁止类
1.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
2.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3.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4.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5.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6.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7.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8.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9.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10.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1.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二、克服纠正类
1.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2.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
3.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4.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5.克服小学化倾向。
6.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
7.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
8.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
9.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
1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11.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三、控制限制类
1.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
2.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
3.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4.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
5.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
(时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