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光宇
摘要:建筑企业是我国支柱性产业,该产业的良性运转可以促进社会的飞速发展。受到自身生产特点的影响,建筑行业所面临的风险更为突出,建筑企业需要具备更强的风险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企业就要做好内部控制的工作,通过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来完善风险防控。基于此,文章运用文献分析法、归纳总结法,探究了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评价方法。研究发现,建筑企业要引入先进的内部控制理念,运用完善的内控改善措施,并基于目标评价法、效率评价法以及价值评价法等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构建起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关键词:建筑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方法
近年来,建筑业表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根据国家统计年鉴,2020年,我国建筑企业的数量为116722家,吸纳从业人员5367万人,行业总产值为263947.39亿元。与其他的行业相比,建筑业的生长周期长、生产变动性强,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面对很多不可预知的因素。从建筑行业的总体状况来看,很多企业虽然设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并参考发达国家构建起了内部控制结构,但这与我国国情并不相符,同时与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也不相符,暴露出了风险意识薄弱、控制环境不完善、内部监管流于形式等一系列的问题。本文结合建筑企业的特点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评价方法进行了研究,这可以帮助企业对内部控制体制进行审视,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改善,进而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与有效的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建筑企业当中,内部控制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是为了服务于企业目标、基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而派生出来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内部控制的目标也是基于企业发展目标而形成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指的是为该目标的实现而提供的保证程度和水平。基于不同的有效性,可以为建筑企业的内部控制提供不同程度地保证,它的变动范围在0~100%,如图1所示。
不同建筑企业所运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有效性水平上存在差异,特定内部控制体系在不同阶段的运行有效性也可能存在不同。内部控制是一个系统化与动态化的过程,但它的有效性应该是在该过程当中某个时点所达到的状态或者情形。同时,内部控制是一个整体化的系统,在运行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在评价的时候应该从整体入手而非关注某个时点。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需要一个过程,这一过程通常需要与一定的期间相对应。因此,在对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时候,可以将财务报告作为期限,对报告内期间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有效的内部控制
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同时,也要关注什么是有效的内部控制这一问题,并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内部控制框架。根据COSO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可以总结出有效的内部控制应该包含以下两个特征。
1. 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区间
无论是从逻辑的角度来说还是从理论的层面来看,有效的内部控制都指的是为实现目标而提供的更合理或者更高水平保证的内部控制。由此可见,有效的内部控制指的并不是某个点,而应该是某个判定区间。具体来说,可以将该区间的上限设定为1,达到该上限则说明该内部控制可以为企业提供100%的绝对保证;而该区间的下限则是一个不确定的数值,它取决于人们的判断,可以将其暂且设定为P0。因此,内部控制的区间为[P0,1],如图2所示。只要使内部控制在保证目标实现水平方面落入到该区间内,这种内部控制活动就属于有效内部控制。
2. 对于不同相关目标来说含义不同
在内部控制不同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影响因素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对于不同目标而言,有效内部控制的含义也存在不同,其合理保证的内容是不同的。基于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目标来说,处于企业控制范围之内,与内部控制活动完成的好坏有直接的关系。而基于实现经营和战略目标来说,内部控制不能防止错误的判断和失效的决策,无法对外部因素进行控制,因此在目标实现方面的作用比較小,只能帮助管理层和董事会及时了解目标实现的程度。
二、建筑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约束条件
(一)评价结论的可靠性
在对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时候,要确保最终形成的评价结论是可靠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判断出现的错误和失误的风险要处于比较低的状态,要将其降至适当的水平,这样才能证明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如果评价结论可靠性不高的话就难以获得建筑企业的认可。
(二)评价成本的效益性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本身就存在成本效益的问题,对该工作开展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时候也需要关注成本效益方面的问题。在选择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其所带来的成本和效益问题,尽量地基于更低的成本产生更大的效益,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三)广泛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不同建筑企业所运用的内部控制方法不同,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时候所选择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同时,对于同一建筑企业,不同阶段内部控制的重点不同,在评价方法选择方面也应该表现出差异。但为了使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工作更好地开展,需要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选择一种广泛适用、灵活性强的方法,使其能在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建筑企业当中得到应用。在这个基础上,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在内部控制方面的情况对评价的方法、程序和内容进行灵活调整。
三、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评价方法
(一)目标评价法
目标评价法是一种比较常用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方法,除了对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的整体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之外,还要在其中关注不同时期阶段性目标的达成情况,同时要对部门目标和个体目标进行评价。目标评价法的整体评价内容比较多样,比如要关注建筑企业是否按照目标与计划来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在施工进度和施工成本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等。而在进行阶段性目标评价的时候,则要以团队或者以个人作为单位,关注某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展,判断其在特定的时期是否完成阶段性目标、是否达到阶段性要求。部门目标指的是以部门为单位、基于业务要求而制定的工作目标,在评价的时候要对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做出科学判断。个体目标则指的是以个人作为单位而制定的工作目标,在评价的时候关注点在个人的能力提升和素质提高上。
(二)效率评价法
效率评价法主要是对建筑企业在某个具体项目中的执行效率而进行的评价。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多个流程和环节,需要对多样化的因素进行协调与统筹,因此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完成。项目的实施需要特定的工期,这通常会体现在合同中,施工单位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施工,否则可能会面临赔偿。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单位需要基于人员、材料、设备、资金等角度来做好合理化的安排,并制定合理的执行计划。在运用效率评价法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时候,要关注项目目标完成的时间、成本等指标,并基于这些指标来计算项目的执行效率,致力于以更低的成本和更短的时间完成目标、达到质量要求。在运用效率评价法的时候,还要关注建筑企业的风险应对能力。除了关注阶段性项目完成情况之外,还要考虑企业长期发展的能力,同时还要关注那些影响效率的因素,运用有效的手段来将效率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价值评价法
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具有较强的系统化特征,其中涉及到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和元素。在该评价体系当中,每一位员工都应该积极参与。实践证明,不同有效性效果所产生的价值也是不同的,可以对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科学衡量。比如判断建筑企业是否完成了项目管理的目标,企业制定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否合理,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和违规的行为等。在运用价值评价法的时候需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对建筑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帮助企业重视员工的培养和管理,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帮助员工实现个人价值,将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出来。另一方面,要关注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获取情况,分析在资源利用方面是否达到了最大化的程度。同时,企业要在不影响经营管理质量的基础上尽量地降低成本。这些都是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重点,同时也是主要的依据。基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运用科学的价值计算,可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增强建筑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策略
(一)在建筑企业内部强化内部控制的意识
为了在建筑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重视程度,要根据内部控制的规范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运用绩效考核等手段来为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创造条件。同时,还要将内部控制融入企业文化,并加强宣传力度。除了要获得高层管理者的支持之外还要获得业务部门和全体员工的理解,使内部控制工作能够自上而下地贯彻实施,实现内部控制活动与其他管理活动相互结合。在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当中,要适当增加与内部控制有关的奖惩和考核机制,对那些为内部控制做出贡献的员工提供奖励,相对应地对那些在内部控制中态度不认真和执行不到位的员工给予惩罚,这样才能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出来,使全体员工都深刻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对相关工作予以支持。
(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建筑企业在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更为多样,因此在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的过程中要将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作为重点。基于内部控制规范,建筑企业应该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构建全面化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基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带来的影响对风险进行识别,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分析与排序,确定重点控制的风险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在该环节中,企业要组建一支专业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团队,要求他们严格按照规范化的程序来开展相关工作。对于重大风险,还要应该构建起预警机制,并形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结合以往风险管理的经验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突发事件进行预测,进而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规范处置程序。
(三)梳理业务流程、健全控制手段
结合风险评估的结果,建筑企业要坚持手动控制与自动控制相结合、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运用有效的措施来对风险进行控制,使其保持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在“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建筑企业可以更好地“走出去”,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企业所面临的合作机会增加,同时有机会学习国外先进的内部控制理念和方法;另一方面,建筑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变得更为复杂,政治环境也是风云变幻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仅仅依靠传统的控制方法难以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需要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化梳理,并结合企业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来健全内部控制的手段。尤其是在资金控制方面,要加大集中管理的力度,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强化责任分工,确定应收账款的清欠目标,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定位和考核目标;第二要做好基础管理的工作,构建起完善的制度体系,在其中运用信息化的手段构建起共享程度高的台账;第三要从源头处做好内部控制,在建筑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设立债券底线,对严重滞后的结算拨款及时进行评估,提前进行风险规避。
(四)提高内部监督的有效性
基于内部控制的基本规范和配套方法,建筑企业还要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审计机构与其他机构的职责权限,对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作出明确的规范。具体来说,内部监督主要包括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这兩个方面,前者指的是建筑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情况和实施情况进行的常规化与持续化监督,后者则指的是在建筑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或者业务流程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个方面进行的针对性监督与检查。针对重大事项,建筑企业要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开展有效的专项监督。具体来说,审计部门要基于财务、投资、经营以及管理等方面容易出现风险的经济活动进行专项监督,增强业务活动开展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发现违反内部控制要求的行为,专项监督小组应该深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给审计委员会,必要情况下还要上报给董事会,以此来帮助管理层了解企业现存的或者潜在的经营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监察部门则要对各类项目的管理进行监察,保持警觉性和怀疑态度,及时发现问题,必要情况下要立项处理,并树立起“一查到底”的勇气和决心,最终结合监察的结果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巡查部门则要通过定期巡视和突击巡视等形式将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排除,打消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消极怠工的心理,做到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内部控制,促进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从本质上来说,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就是判断内部控制能为相关目标的实现所提供的保证水平。如果该水平处于有效内部控制区间,则就说明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否则说明是无效的。在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时候,建筑企业可以运用目标评价法、效率评价法以及价值评价法,并在这个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方案进行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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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河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