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深能环保公司盐田垃圾发电厂和盐田港,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据介绍,近年来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好成效,PM2.5年均浓度降至18微克/立方米,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9年排名全国前十,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成为全国唯一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副省级城市,全市10个区(新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执法检查组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我们要把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推动“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贯彻执行。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系统梳理深圳市现行有效的生态环保法规规章,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4月1日至4月14日,河源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检查全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市区、连平县、东源县等地,实地察看河源市环境质量状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据了解,2021年河源市国控、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保持优良水平,农村环境综合状况为优;新丰江水库长期稳定保持Ⅰ类,水质状况为优。
执法检查组对全市202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环保工作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推进生态环保发现问题整改,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坚持严的基调,高位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筑牢生态屏障,为幸福和谐美丽河源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4月12日、15日和19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五华县、梅县区、蕉岭县等地检查,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实施、促进低碳绿色发展规定、污染防治规定等落实情况。同时,委托其余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现8个县(市、区)全覆盖。
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表示肯定,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一法一条例”在梅州市全面贯彻实施,用法治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梅州。要坚持以人为本,用好人大立法权、监督权,健全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更好发挥人大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上下功夫,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坚持红色苏区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同频共振,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经过近几年的整治后,东莞市长安镇的茅洲河水质变好了,周边绿道铺设了,焕然一新,今非昔比。(资料图片)
4月21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一法一条例”在东莞市的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深入麻涌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万江龙湾湿地公园等场所开展检查,了解各镇街、单位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检查组还召开了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关于“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强调,市政府要继续把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结合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加强技术队伍建设,加快补齐过去生态文明建设的欠账,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更深刻地感受到生态环境改善的成果。
为充分掌握中山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推动全市运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建设更加美丽中山,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一法一条例”系列执法检查活动。
4月8日、4月15日,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了大涌镇、神湾镇、三角镇等地,实地检查了中山市侨发实业有限公司、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中山市皇鼎逸俊电镀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了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置、共性产业园建设、企业节能降碳等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深入交流。在南村涌、高平涌,执法检查组视察了水污染治理推进情况,仔细查看河涌水质和污水管网建设,详细了解工程进度和存在问题。
执法检查组还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各镇街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于3月至5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在该市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近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
据了解,2021年江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降至23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下降34.4%,臭氧浓度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全市地表水6个国考、5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继续保持100%;土壤环境治理总体稳定。
执法检查组表示,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确保执法检查方向正确、工作有条不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处理好发展和环保的关系,以执法检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改进方法、注重效能,坚持上下联动,紧扣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监督利剑作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边监督边宣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近日,韶关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市人大常委会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的方式,分成三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始兴县、仁化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曲江区等县(市、区)和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行政区域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始兴县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始兴北江流域墨江出水口站项目、乳源东坪镇南水水库出水口和桂头镇宏建商品混凝土公司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的总体情况,促进低碳绿色发展规定、污染防治规定、政府法定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的落实情况,并就检查情况召开执法检查组会议。
会议强调,要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病因,并撰写好执法检查报告,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环境保护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企业等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站位,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强宣传,让环保意识深植在人民群众心中。要因地制宜,拓宽执法联动的思路和方式,加大整治违法违规的力度。要抓实抓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持续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实现韶关全域覆盖,从人大工作角度推进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近日,云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各县(市、区)调研2021年环境状况、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情况,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连滩镇河堤垃圾中转站、新兴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镇安污水处理厂、罗城街道五里桥河涌、南盛镇污水处理厂等20多个现场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各地环保项目建设情况、环保设施使用及运作等情况。期间,调研组还分别召开了6场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和县(市、区)政府有关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好环保各项目标任务。要落实法定责任,履职尽责,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发挥好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围绕考核的要求,对须考核的任务提前做好指导督导。同时,要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执法监督力度,发挥利剑作用,提高监督实效。
近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组织代表视察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当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斗门区旭日陶瓷有限公司、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香洲区翠屏渠等地开展实地检查。据了解,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中有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95.1%,达到5年来最优,六项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总体空气质量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0位。
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珠海市环境状况和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的全过程各方面,更好运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要持续实施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基本国策的认识。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日前,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前往惠阳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淡水河半岛滨水公园、惠州迪诺雅家具发展有限公司和淡水河西湖村水质管控断面等,了解惠阳区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惠阳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效。检查组提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压力。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守住青山绿水生态底线。要把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对照“一法一条例”具体规定,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同时,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加大企业帮扶服务力度,促进“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近日,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汇报,并对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市各地,先后实地察看了阳春市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废处理能力建设项目、阳东区新洲夏水水库镇级饮用水源地、阳西县塘口镇污水管网空白区建设项目、江城区中洲污水处理厂、海陵岛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海上风电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大数据中心项目等二十多个环境保护监测点,重点检查各地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总体情况和学习宣传情况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就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探讨,提出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认真对照“一法一条例”,促进低碳绿色发展规定、污染防治规定、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的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阳江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