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框架研究*

2022-06-08 05:11黄文婧林育全
医学信息学杂志 2022年2期
关键词:标准规范公共卫生框架

黄文婧 姚 瑞 林育全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武汉 430030)

沈丽宁

(1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武汉 430030 2 湖北省卫生技术评估研究中心 武汉 430030)

引言

1.1 研究背景

2020年3月26日张伯礼院士在中医药参与全球抗疫支持行动中指出“中西医结合救治模式”是中国方案的亮点,并强调“中医药学科成熟必须建立统一标准”[1]。2021年湖北省卫健委提出要建设一个覆盖全省范围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以“应急指挥、监测预警、医疗救治”为主线,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2]。在此形势下亟需制定新的信息标准以适应医疗信息化发展需要并进一步推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建设与中医药数据的融合。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3],业务领域主要覆盖中医药电子政务、中医临床、中医医院管理、中医馆等[4]。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目前已制定10余项中医药信息国家标准。在中医医疗机构综合统计、治未病、临床与护理、药事管理、科教管理等方面陆续发布94项中医药信息团体标准。

1.2 相关研究

有专家学者[5-8]较早对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框架及体系表展开研究,促进了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顶层设计[9]。近年来有研究[10-12]就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建设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目前存在标准间协调统一性有待加强、标准推广应用相对比较薄弱等问题。此外有研究对中医药信息基础标准框架体系[13]、“互联网+中医药”标准体系[14]以及中医药教育国际标准体系[15]进行探讨。然而中医药信息在标准数量和标准体系方面仍有待完善,尤其缺乏面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中医药信息标准。在此背景下本研究拟通过梳理需求,构建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框架,以期为推动公共卫生应急领域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

2 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研制需求分析

我国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然而各区域、中医药医疗机构采用的信息平台、信息存储交互格式等存在差异,不能为公共卫生应急提供数据支撑。构建标准体系框架是开展标准研制的基础和前提[16]。近期有学者提出需要制定中医药应急标准[17],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视角下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框架有关研究尚不多见。构建面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框架,有利于研究制定以中医药信息采集、质量控制、互联互通为目标的数据标准和管理规范,支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中医药版块建设与运行。本文从信息系统实际业务需求出发解决当前所面临的标准化问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在中医药领域升级或新建4个系统,包括中医馆健康信息系统、中医药经验传承服务系统、中医药资源动态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以及中医药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业务功能在原有系统基础上扩展、重构以满足省内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需求,需要新标准对系统数据采集和互联互通边界进行进一步规范,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中的中西医数据融合奠定基础。

中医馆健康信息系统的完善更新目标是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实现与辨证论治、知识库等业务一体化集成。中医药经验传承服务系统业务需求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总结归纳中医药专家在疫情防治方面的共识经验,另一方面是管理和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知识经验,助力临床教学。中医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系统致力于准确掌握可调动的中医专家队伍、中药储备数据情况。中医药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在原有系统基础上打通各业务环节,其功能需求主要包括以下3方面:一是掌握中医药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的底数;二是从医疗机构、中医药卫生人力、中医医疗服务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三是支撑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专科专病、绩效考核、等级医院评审、科研项目等方面的管理。

3 构建过程

3.1 中医药领域4个系统的数据采集交换体系架构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是一个业务范围较大的信息系统,不仅局限于中医药信息管理。根据中医药领域4个系统的数据和功能需求,对系统数据采集交换体系架构进行分析,见图1。4个系统核心业务主要围绕“实现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资源的全面整合和共享”这一目标开展。具体而言需要从中医医院、综合医院、民族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等途径获取多源异构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经过融合汇总后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的中医药领域4个系统处理和分析。其中电子病历、临床教学、知识库等方面的数据再传输给应急管理平台中的医疗卫生资源数据库、常态公共卫生数据库、中医药特色数据库和医疗服务数据库,进而应用于疫情监测预警、临床救治、中医药资源管理、中医药传承、决策指挥等功能中。

图1 中医药领域4大系统的数据采集交换体系架构

3.2 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框架构建

3.2.1 概述 从系统数据采集交换体系架构来看,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框架构建不仅要统一系统数据采集标准,还需要保障数据共享一致性。因此在明确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中医药领域4个系统的数据采集交换体系架构的基础上,依据《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表》(国中医药办发〔2013〕41号)[7]总框架,参考国内其他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结构[18]以及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信息标准[19]设计标准规范框架,见图2。本研究框架属于《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表》中的“信息技术标准类”。

图2 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框架构建思路

3.2.2 依据数据集标准对4个系统业务数据进行规范 按照已有标准体系框架中的中医临床、中医馆、医院管理、综合统计、科学研究等类型对系统数据采集交换体系架构中涉及的数据子集进行详细分类,补充“应急中医药资源数据库”“专家共识”等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数据子集,确定4类数据集标准框架。

3.2.3 数据交换管理规范框架设计 针对系统数据交换不同环节,设计数据交换管理规范框架,根据平台数据交换架构及建设要求,提出系统之间数据交换方式与技术要求。

3.2.4 中医药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规范信息范围和分类结构设计 依照国家卫生行业信息标准《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20],结合平台数据交换需求设计中医药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规范的信息范围和分类结构。由此构建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框架。

3.2.5 后期工作 按照标准规范框架划分数据集,提取相关数据项,将与其他系统产生交叉的数据项剔除,对照中医药领域已发布的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对数据元进行初步规范化,研制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数据集标准、数据交换规范和值域代码表。

4 标准规范框架

4.1 总体框架

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框架将标准划分为中医馆数据集、中医药经验传承服务数据集、中医药资源动态监测与信息服务数据集、中医药综合监管数据集4个数据集标准,以及数据交换规范和中医药数据元值域代码规范,共6大类以及19个小类。6大类中医药信息标准之间互相依赖、互相制约、互相补充。标准框架主要反映标准组成和层次结构关系,见图3。

图3 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框架

4.2 业务域及数据子集设计

在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标准总体框架指导下,中医药信息标准研制更加系统化和体系

化。根据该框架所制定的标准目录,开展中医药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其中数据集标准是标准规范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设计的业务域及对应的数据子集,见表1。

表1 业务域及数据子集设计

续表1

4.3 值域代码规范设计

值域代码规范规定了中医药信息数据元值域的编码方法、代码表格式和表示要求。目前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规范分为总则、标识、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特征、健康史、健康危险因素、主诉与症状、体格检查、临床辅助检查、实验室检查、医学诊断、医学评估、计划与干预、卫生费用、卫生机构、卫生人员、药品设备与材料、卫生管理17个部分,还根据系统建设需求添加部分数据元和值域代码,共包含139个代码表。数据交换规范用于支撑不同系统之间多源异构数据共享和交换。其中数据交换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交换人员管理、交换环节管理、交换内容管理、交换维护与管理4个部分。数据交换技术规范则包括数据交换业务、数据交换技术、数据交换接口及要求3个版块。

5 结语

本研究以湖北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中医药领域4个系统为例,对系统数据采集交换体系架构进行分析。在《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表》总框架的基础上提出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医药信息标准规范框架,以期推动中医药标准制定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动态有序开展并真正落地应用。随着医疗信息化进程发展和医疗大数据分析普及,中西医信息融合将成为趋势,面向公共卫生应急的中西医信息相关标准研制和应用将逐步推进,该分类框架对同类标准制定具有一定参考性。在具体标准研制过程中,需要在充分考虑中西医融合、公共卫生应急等问题基础上继续对标准规范进行完善并通过项目落地实施来优化和完善标准规范,形成标准“应用、评价、修订、再应用”的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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