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三关”促进烟花爆竹安全

2022-06-08 09:49山东省莱州市应急管理局孙伟锋
现代职业安全 2022年2期
关键词:三关莱州市烟花爆竹

山东省莱州市应急管理局 孙伟锋|文、图

烟花爆竹行业对于安全生产领域来说,属于高危行业。近年来,虽然在安全、环保等多重压力下,部分地方相继出台了烟花爆竹行业整体退出和区域禁放政策,致使烟花爆竹行业生存空间一度被压缩,但在基础实践中,对于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任务仍然异常艰巨。

本文结合笔者基层工作实践和莱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现状,就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出对策建议,以供读者参考借鉴。

莱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现状

强化烟花爆竹源头管理

莱州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烟花爆竹批发商向无证经营者销售烟花爆竹。一方面,坚持合理规划布局,对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零售网点登记造册,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经营资格;另一方面,通过严格行政许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行零隐患准入,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稳定。

莱州市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政许可分为短期、长期两种方式,其中短期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29天(春节前后),长期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在申办方式方面,实行经营业户申请、镇街应急办初审布点、应急管理部门复审定点、许可发证的工作程序,同时对于经复审决定受理的业户,在认真核对许可资料的基础上,还会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对业户经营场所现场勘查,并按照销售场所内外安全条件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周边安全条件说明进行验证,确认安全条件达标后方给予发证。

近年来,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莱州市按照“严控总量、逐年压减”的原则,从严控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数量。2021年,共办理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32家,比2018年减少32%。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形势稳定,莱州市在每年冬季都会举办烟花爆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充电”。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安全管理技能;有关烟花爆竹安全标准、规范和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同时,还会组织消防演练现场观摩。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莱州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户逐户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领导、监管责任人和监管措施,逐级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责任书”。同时,还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组,采取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网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对于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立即责令整改落实。

第二,为有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莱州市应急管理局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朱桥、郭家店、驿道、沙河等有制售烟花爆竹传统的镇街进行了重点排查,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00箱、行政拘留1人。同时,探索建立了聘请村级监管员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长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模式,在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后,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无证经营、从非法渠道购货和销售伪劣产品及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莱州市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了群众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知晓率和群防群治效能。一方面,通过“问安莱州”微信公众号平台和手机短信,向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引导居民从合法渠道购买合格产品。同时,组织力量在集市、广场等重点区域,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以2021年为例,共悬挂安全条幅120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 000余份。另一方面,通过督促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企业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集中播放烟花爆竹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事故教训以及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实践中存在的四方面问题

安全意识薄弱

很多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对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学习不深入、内容不掌握,在安全管理中心存侥幸,在执行中变形走样。特别是在短期经济利益驱使下,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思想根深蒂固,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不舍得安全生产投入,“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三违”(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等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高。

制度落实不严格

部分烟花爆竹企业按规章制度抓安全管理的意识不强,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满足于纸面化、档案化,有的制度甚至照搬照抄,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一些企业负责人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危机意识,对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不重视,对员工“重用轻管”,加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普遍偏低,习惯性违章现象时有发生。

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从目前县级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机制看,日常执法检查主要精力放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于零售店的监管基本依靠属地镇街应急办。由于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所限,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时常流于形式,导致监督检查效果得不到保障。

安全基础比较薄弱

从企业层面来说,主要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现场管理、仓库管理、制度管理等方面缺乏规范,特别是一些烟花爆竹仓库建库较早,未经正规设计也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同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在选址布局、现场管理等方面也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

从行业监管层面来说,主要是一些地方对烟花爆竹监督管理“重形式轻实效”,致使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得不到及时解决。特别是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面向社会发放的烟花爆竹“安全明白纸”、举报奖励规定未做到通俗易懂、家喻户晓。对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或案件处理结果宣传不到位,警示震慑作用发挥不够。

对策建议

把好“源头关” 严格控制总量

第一,统筹规划布局。烟花爆竹行业是安全生产高危行业,在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各个环节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地应坚持以“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为原则,统筹不同区域和烟花爆竹销售淡旺季的市场需求、零售点的销售额,科学布设零售点,合理压减零售点数量。同时,应按照AQ 4128—2019《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条件,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坚决不予许可,防止出现“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现象。

第二,创新经营模式。各地应探索推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点连锁经营模式,推进统一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安全管理,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水平。简单来说,就是在烟花爆竹经营环节推动建立以批发企业为龙头、零售点为骨干的连锁经营网络,实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所属连锁经营零售点的统一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经营场所安全条件、产品流向、应急处置、运输配送等方面,由批发企业承担所属连锁经营零售点的安全管理相应责任。同时,各地还应支持鼓励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经营条件具备的批发企业设置直营零售点。另外,对纳入批发企业统一管理、连锁经营的零售点,可由批发企业统一组织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第三,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各地应加快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研究开发包含批发企业及其经营零售点基本信息、从业人员资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储存仓库视频监控、流向管理信息、产品源头信息等内容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将风险管控相关数据接入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同时,鼓励批发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运行包含企业基础数据信息、烟花爆竹进销存管理和流向信息、安全基础管理信息、办公自动化等内容的烟花爆竹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零售点视频监控联网,提高安全经营管理水平。

把好“检查关”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第一,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一方面,各地应通过加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督促批发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运行,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应积极引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发挥自身安全管理、人员、资金等方面优势,指导零售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同时,在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应采取异地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加大零售点执法检查频次。

第二,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各地应充分发挥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作用,细化落实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责任,组织协调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镇街政府(办事处)、村居等基层群众组织,凝聚“打非”工作合力,全方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运输和燃放行为。工作中,应善于利用考核、问责等相关机制,强化重点难点问题警示督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各地应在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环节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作要求以清单形式进行明确,把责任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车间、班组和员工。同时,还应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纳入危化品监管范畴,按照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管理要求从严监管。

把好“宣传关” 构筑安全防线

第一,综合运用舆论宣传、举报奖励、联合惩戒等手段,持续营造烟花爆竹严管、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曝光相结合,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普及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在公共场所显示屏播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同时为基层群众发放图文并茂的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村居及家庭全覆盖。

第二,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健全完善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受理电话,并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奖,以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同时,对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典型案例应及时公开曝光,以最大限度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警示与震慑作用,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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