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霞军/江苏省宿迁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江苏省宿迁市为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持续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实施“四项工程”为抓手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资产确权。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常态排查财政资金形成的村级经营性资产,及时开展资产确权量化,确保权属明确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房改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乡村建设行动中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设施设备和县乡两级统筹使用帮扶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按照“能确尽确”原则将权属明确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空间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结合乡村资源资产上图入库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资源回收少、成效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应收尽收。
帮促帮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帮促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投入不降,放大挂村包户和派驻工作队的制度效应。聚焦挂村帮促责任落实,“一村一策”编制帮扶计划,加大项目扶持和资金支持等帮扶力度,千方百计为挂钩村增加经营性固定资产。
截至目前,全市1273个涉农村居,经营性固定资产2.76亿元,村均达214万元,比实施“四项工程”之前,增长45%,为全市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拓展村企联建成果。持续深入开展村企联建,推动社会资本与涉农村居联建全覆盖,带动联建村居深度参与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分享乡村产业增值收益。引导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委托给实力较强的优质企业经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水平。
推进资源要素融合。稳步推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创办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通过“三社共建”协同发展,提高村集体统筹发展能力,促进乡村资源集约使用。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与专业合作社、其他经济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投资组建新的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有资金、项目、技术、管理优势的村与有资源、空间、区位优势的村抱团发展,从事现代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三是拓宽经营服务渠道。鼓励村集体挖掘乡村手工艺品、地方特色食品等乡土特色产业资源,通过品牌授权等方式,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特产”。支持有产业基础的村集体牵头建设农产品产地批零市场、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参与产地流通服务。引导村集体围绕主导产业,组建农机、植保、土肥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事综合服务。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支持村集体组建物业服务公司,承接设施设备养护、清洁绿化、安全保卫等物业服务。鼓励村集体组建劳务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服务。
截至2021年底,全市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8.2%。
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济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依法经营管理本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督促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凡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利益和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严格执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公开公示制度,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和管理,构建资金积累与滚动发展良性循环机制。通过“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精准度和针对性。
完善集体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会计委托代理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公开招聘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担任村级代理会计,承担集体经济组织账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每年定期对县、乡、村三级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规范集体产权交易。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要求,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产权出让、发包、租赁等行为,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鼓励农村各类经营主体涉农产权进场交易,引导农户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放在平台交易。探索建立涵盖交易鉴证、抵押登记、政策担保、风险补偿、不良资产处置等农村产权交易与农村金融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截至2021年底。全市97个乡镇都成立了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新招聘会计417人,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健全完善收益分配制度。按照“量入为出、合理合法、民主决策、激励发展”的原则,规范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按照“大部分用于生产发展、小部分用于集体福利”原则,结合年度收益状况,因地制宜编制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规范开展收益分配工作。引导集体经济强村拿出一定比例收益进行成员分红,促进强村和富民同步发展。
完善帮扶济困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从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助困、助学,对烈军属、“五保户”等群体在政府政策之外利用集体福利积累进行救助。
2021年,全市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分红1309万元,帮困救助支出2600万元,让农户在产权制度改革后,真正享受到集体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