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福建·宋志坚
在唐代大儒韩愈所立的儒家道统中,舜和禹都是儒家源头的重要人物。然而,孔子的一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却将他们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如果仅从个人恩怨而论,舜与禹的关系相当微妙。他是推举禹继鲧治水,施展自己的才华并最后将帝位禅让于禹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舜对禹有知遇之恩;他又是“殛鲧于羽山以死”的人,鲧是禹的父亲,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又是禹的杀父仇人。从《史记·夏本纪》所记之情节看,无论是舜还是禹,都未曾从个人恩怨着眼,他们考虑的是如何治水。鲧之所以被舜“殛”于“羽山以死”,乃是因为“治水无状”;舜之所以“举鲧子禹”,也是为了“续鲧之业”。禹要“续鲧之业”而不再“治水无状”,就不能再走鲧的老路,要改“湮”为“导”。这种行为,便与日后孔子所说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直接发生了冲突。
按照“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儒家信条,禹不能改“湮”为“导”,鲧原先怎么治,禹也得怎么治,即使要改“湮”为“导”,也得过了三年再说,否则就是不孝。但是,因袭鲧的老办法,一味地靠“湮”治水,虽能获“孝”之名,“治水”只能适得其反。洪水滔天,下民其忧,你能耽搁得起三年?舜也一样面临着这个难题。他是以“孝”著称的,按照“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儒家信条,就不该支持或听任禹改“湮”为“导”,甚至根本就不该“举鲧子禹”去“续鲧之业”。
当然,这只是一个潜在的问题。因为大禹治水之时,孔子还远远没有出世。在儒家的道统中,他还得排在成汤与文武周公之后。孔子那句对后世有极大影响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的名言,也还远远没有影子。将禹(也隐含着舜)置于这个潜在的难题之中的,是鲁迅的历史小说《理水》。且听《理水》中那位白须白发的大员,在责成禹收回改“湮”为“导”之“成命”时的慷慨陈辞:“湮是老大人的成法。‘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老大人升天还不到三年。”一起发难的不仅是白须白发的大员,还有花须发的,小白脸的,胖而流着油汗的,胖而不流油汗的,等等。其实,与其说鲁迅将舜与禹置于一个潜在的难题之前,倒不如说鲁迅给孔子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以致命的一击,就击在儒家道统的源头上。
早在五四时期,鲁迅就评说过孔子此言。那个时候,鲁迅是从进化论的角度立论的,批判的是父权主义。他说:“只要思想未遭锢蔽的人,谁也喜欢子女比自己更强,更健康,更聪明高尚,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过去。超越便须改变,所以子孙对于祖先的事,应该改变,‘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当然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假使古代的单细胞动物,也遵着这教训,那便永远不敢分裂繁复,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类了。”这话出自《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写于《理水》发表前16年,可见在这个问题上,鲁迅是“一以贯之”的。即使现在去读,似也无可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