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虽然实行科举制度,但所取人数与招聘的人数相比,简直是九牛之一毛。用法上也只能“与招聘之士同登并用”。可见招聘一直是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
秦汉不但是招聘人才的鼎盛时期,而且一系列制度已经建立。对精通《孝经》《论语》《尚书》等经典的专门人才,优先录用。招聘来的人如果不合格,可以罢免、斥退。《册府元龟》卷六十七中明文规定:“其不足采者辄报闻罢。”就是复试不合格一律刷掉。已经当官,不称职的,依然要辞退。《史记·平津侯列传》记载,公孙弘被聘为博士后,出使匈奴,回国后汇报不合上意,汉武帝让他卷铺盖走人。
正是这一相对健全的招聘制度,让秦汉时期的统治者受益匪浅。南宋时洪邁所著《容斋随笔》指出,“秦用他国人”“皆委国而听之不疑,卒之所以兼天下者,诸人之力也”。到汉高祖时,为了招到“茂才异等”之士,汉高祖不惜亲拟诏书:“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汉书》卷一下)。”
秦汉以前的战国时期,各国也是争相“聘名士,礼贤者”(《礼记·月令》)。其中燕昭王黄金台求贤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唐诗为证:“燕昭北筑黄金台,四方豪杰乘风来。”
当然,招聘制度最早还是始于商代。《孟子·万章》中写商汤派人五次往返,“以币聘”伊尹。明代朱健《古今治平略》中也说,汤聘伊尹,“此征聘之始也”。也就是说,商汤聘用伊尹,是我国招聘制度的开始。(摘自《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