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3条举措,涉及全力做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服务、加大现代农业基础支撑金融资源投入、强化对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支持、稳步提高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能力以及持续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七个方面。
《意见》指出,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引导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银行释放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功能,提高政策支持普惠性,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大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意见》还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主动对接融资需求,强化粮食安全金融保障。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油茶等木本油料特点的金融产品,支持油茶规模化种植和低产林改造。加强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持,提升种业育繁推产业链融资便利度。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稳妥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信用类债券。
《意见》强调,要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特点,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专属金融产品,支持发行乡村振兴票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信息协同和金融科技赋能,支持县域商业发展、市场主体培育和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做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金融服务,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投入。增强金融机构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加强与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