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博洋 孙懿贤 周 由
21世纪以来,媒体形式的更新迭代持续改变着我国民众对社会与政治的认知与态度。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21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超过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了64.5%。根据全球网络指数(Global Web Index)的调查数据,社交媒体使用率在世界范围均呈现上涨趋势,中国人的日均社交媒体使用时间为2小时19分。2019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人民日报社就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举行集体学习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新媒体要旗帜鲜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由此不难看出,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类属对于我国当下的社会舆论与政治态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诚然,社交媒体在社会各界发挥着高效的信息传播和政务服务的作用,警察与群众接触过程与结果不仅是媒体关注的重点,更是导引公众对警察印象的主要渠道,但社交媒体对公众警察信任(trust in police)的影响尚未得到学界的充分关注。作为打击犯罪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府机构,公安机关与人民警察不仅受到人大及监察机关的正式监督,更多的是来自广大群众的非正式监督。随着自媒体的多样化发展,社交舆论对我国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评价的影响机制愈发复杂。在当下民意与舆论的压力下,公众的媒体使用情形是否会给我国的警察信任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以及该影响背后是否存在显著的调节机制,值得学者的深入挖掘。为弥补现存文献对社交媒体和我国警察信任关系的讨论不足,本文经过对相关文献的系统梳理,利用全国性样本与多项式曲面拟合(Polynomial Curved Surface Fitting,PCSF)技术,系统化剖析社交媒体对警察信任的影响机制,揭示社交媒体对我国警察信任的影响作用及其调节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警察信任的相关理论与政策提供循证依据。
警察信任,是指公民对执法机关的一种集体性支持倾向,被认为是任何时期与社会背景下国家合法性所需的永续建构成分。
警察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公权力机关,其自身职能与执法权威性不仅体现了我国整体的法治环境与运行状态,也是道德同一性和社会凝聚力的侧面映射。如果公民缺乏对警察的信任,其影响会泛化至公民对其他司法机关、人民政府与国家机构的评价态度,导致对司法公平产生消极认知,甚至波及对于新闻媒体、宗教团体、非政府机构等民间组织的信任水平。 所以,警察信任是整个社会信任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信赖关系一旦崩坏,公民与公权力机构之间权利义务的制约性与互惠性也会随之瓦解,进而对社会的稳定性、凝聚力与价值标准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警务研究作为犯罪学视域下的研究热点之一,有关警察信任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可谓包罗万象。警察信任程度的高低除了受到公众个体年龄、性别、工作收入、社会阶层等人口学变量的影响外,还会被诸如治安秩序、犯罪率等社会结构型因素,
公众见警率、社区参与、警察行为卷入等社会互动型因素 ,警察执法程序、贪腐问题等行为主体因素 多元化影响。进入21世纪后,有研究开始尝试考察媒体因素对于公权力机构的影响 。目前,国际领域的相关研究主要围绕媒体类型(如纸质媒体、电子媒体) 、媒体内容(如正面报道、负面报道) 与媒体态度(如媒体信任) 这三方面展开,陆续发现了不同的大众传媒类型对于警察信任的差异化影响,警察负面报道对于警察信任的损耗机制,以及媒体信任对于警察信任的促进效果等。然而,伴随着移动互联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新闻媒体平台的巨大变革,社交媒体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成为影响我国警察信任的一项新晋因素。社交媒体,是指允许人们撰写、分享、评价、讨论、相互沟通的网站或技术,是一项彼此之间用来分享意见、见解、经验和观点的工具或平台。随着近年来电子通信技术的不断革新,我国的媒体行业在传播介质、方式以及内容上均呈现出转型之势,纸质报刊、收音广播、电视频道等传统大众媒体日渐被新兴的社交媒体所取代。有研究表明,我国的广播与电视使用人数连续多年急剧下降,而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等社交媒体普及率与使用率则大幅提升。根据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四种社交媒体的历年官方数据报告,图1展示了我国近10年(2011—2020年)社交媒体用户规模的增长趋势。从中可以看出,自2011年以来,微信与微博的活跃用户数量均呈稳步上升趋势,作为新晋社交媒体的抖音与快手同样增势迅猛。由此可见,当下我国人民对于社交媒体的接受程度与需求程度极高,社交媒体已然成为个体日常生活中的一项必需品。
图1 2011—2020年我国社交媒体用户数量变化趋势
社交媒体对信息传播的去中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社交媒体极大地提升了信息传播效率,增强了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另一方面,自媒体对于信息完整性的掌握程度与偏误式或筛选式的呈现方式,又会降低报道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经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后发现,当前关于社交媒体与警察信任之间关系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两类:一是认为频繁的社交媒体使用有助于警察信任提升的“媒体强化模型”;二是认为社交媒体使用易导致警察信任下滑的“媒体抑制模型”。“媒体强化模型”的理论基础主要源自诺里斯(Norris)的良性循环理论(Virtuous Circle Theory)。该理论明确指出,公众之于各类媒体的使用能够提升其对政府机关的信任与政治参与度。
有学者也顺延该理论逻辑认为,网络新媒体的引入有利于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进而能够提升政府机关的公信力。例如,沃伦(Warren)等人发现了公民的积极网络参与会促进人们对于政府、警察和司法系统的信任。 根据文献的梳理,支持“媒体抑制模型”观点的理论研究是更为丰富且牢固的。新闻传播学家格伯纳(Gerbner)和克罗斯(Cross)的涵化理论(Cultivation Theory)认为个体在媒体世界中的停留时间越久,其对真实世界中犯罪与暴力的恐惧与焦虑就越明显, 最终导致个体对警察信任度的降低。类似地,罗宾逊(Robinson)的不适冲击理论(Malaise-impact Theory)也指出,过度暴露于充斥政府或司法机关负向信息的媒体情境会令个体产生对民主制度的怀疑与对国家机构的不信任。 近几年的实证研究也间接印证了“媒体抑制模型”之于我国警察信任的适用性。例如,胡荣和林彬彬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7)的数据发现,互联网使用频率通过降低中国居民的社会公平感进而削弱公民对警察的信任水平;解冰利用本土网民调查样本发现,互联网使用频率通过媒体信任的间接作用降低警察信任;李峰和楼逸劼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居民的网络媒体使用频率越高,个体对警察的信任度越低。不过,学者吴瑜宁在基于2008年亚洲风向球调查(Asian Barometer Survey 2008)的中国区数据发现,互联网使用频率对于警察信任并不存在显著影响。 然而,“新媒体”以及“互联网使用”的概念较为宏观,无法在测量方式上直接替代“社交媒体”这一具体概念。可见,虽然现有理论普遍持“媒体抑制模型”的观点,但罕有学者将研究视角聚焦于社交媒体,社交媒体对我国警察信任的影响机制尚待进一步考证。本研究认为,作为新媒体的代表,社交媒体对于我国警察信任同样可能存在消极或是抑制的影响。一方面,不同于传统媒体与个体间“灌输方—接收方”的信息传播模式,互联网技术推动下的社交媒体具有更强的个体主导性与信息互动性。社交媒体用户在接受海量资源的同时,可以主动选择自身感兴趣的信息,而这种自我选择机制易让个体囿于同质性较高的“信息茧房”之中。同时,社交媒体软件的“大数据智能推送”算法会进一步加剧同质性信息获取的可能性。有研究指出,自媒体平台中警察负面报道的信息远多于传统媒体。依据涵化理论与不适冲击理论,社交媒体使用者在充斥着负向涉警信息的同质性虚拟空间中容易产生对于警察形象的消极认识。加之大数据智能推送的“杀熟”机制,个体会根据初始浏览信息对后续获取的信息进行评估与判定,反复出现的同质性负向信息会加剧人们对警察群体形成刻板印象与偏见,最终降低公众对警察的信任水平。类似地,社交媒体的高互动性特征(如评论、弹幕、转载)会带来额外的“催化剂”效应。使用者在主动检索或被动刷出那些具备“自我肯定”特征的信息(如“警察行为失范”“执法暴力”等)后,行为人即可采取前述多元化的信息互动方式,随时随地表达自我观点、发表个人见解、分享至好友或群聊,在收获与自身价值判断具有一致性的同伴反馈或者他人认同后,这种弥散于个体行为之外的结构型互动因素便会产生强化自身心理以及外化表现的效应。在前述心理暗示机制与外在环境因素的多重影响下,个体对于警察的信任危机便相继出现,甚至即使在看到实体正义、程序正当的警察行为后依然可能选择作出不利于警方的错误判断。另一方面,就信息内容而言,搭载于互联网平台的社交媒体更易形成偏误报道。相比传统主流媒体,社交媒体中的不实信息、虚假新闻以及谣言的数量更多、传播度更广、影响力更大。一般而言,不同于电视节目、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社交媒体对信息真实性与准确性的审核监管能力相对较弱,因此,部分自媒体常通过筛选性偏误报道刻意丑化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形象。此外,由于警察的自身政治属性与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特点,官方主流媒体会周期性地进行有关打击犯罪分子、交通秩序维护、违法案件破获等有助于提升公共安全感的社会民生信息的播报与推送。由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公众在看到此类客观信息后便会对警察群体的工作付出及社会贡献形成积极评价,警察信任感也随之增加。相反,受“流量为王”的不良社会观念影响,部分自媒体则会通过偏差或不完整“涉警”报道赚取点击率,这种高反差性与高猎奇性的博眼球式讯息可能会降低公众对于警察的正向评价。
综上所述,基于上述理论探讨与相关文献的支持,本文现提出第一项研究假设。H1:社交媒体使用频率对中国警察信任具有显著负向影响。
政治兴趣度是影响社交媒体与警察信任关系的主要调节变量之一。政治兴趣度,是指个体对有关政治领域所涉及事务的感兴趣程度,它是影响政治参与度和政治态度的重要预测变量。
传播学领域的媒介效果理论认为,媒体通过信息传播对个体的情感、态度和行为形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效果会受传播主体、对象、媒介以及环境等多方面社会因素的差异性干预。 政治兴趣度被认为是影响媒介效果的一项关键变量,政治兴趣度高的个体对政治类信息具有较高的关注度与信息获取动机,其在社交媒体中对政治类报道的关注程度、了解程度、信息加工程度均会显著高于政治兴趣度较低的个体。 因此,在同等程度的社交媒体使用频率下,政治兴趣度越高,个体对警务报道的关注度与摄取量就越高,这进一步暗示了政治兴趣度对社交媒体使用与警察信任的潜在调节机理。目前,学界针对于政治兴趣度对媒介效果的强化或弱化的调节机制并未达成共识。部分学者认为,个体对政治的关注度越高,媒体报道越容易影响其政治认知与政治态度,即较高的政治兴趣度会扩大媒介效果的作用。例如,艾诺斯(Xenos)和莫依(Moy)基于2004年美国国家大选研究(National Election Studies)的数据发现,政治兴趣度越高的个体,互联网使用对政治参与、投票参与政治谈论的正向影响越高。
然而,另一部分学者认为,社交媒体提供了更低廉、高效、公平的信息流通平台,弥补了因个体差异而导致的信息分配不均,使政治兴趣度较低的个体具有更多机会汲取政治类信息,因此认为媒介效果在政治兴趣度较低的群体中更强,即较低的政治兴趣度会扩大媒介效果的作用。 支持该观点的学者发现,政治兴趣度越高,社交媒体中非刻意性政治信息的获取对线上政治参与度的正向影响力越低。在仅有的一项本土实证研究中发现,我国网民的政治兴趣度对其微博使用与政治知识认知(如政府职位、政治体系规则、政策问题等)路径关系存在显著的强化调节作用,支持了“强化调节机制”的理论假设。由于学界目前对该调节机制仍存在争议,本研究遂不对政治兴趣度的具体调节方向进行具体假设。综上所述,根据媒介效果理论与现有文献的支持,本研究提出第二项假设。H2:政治感兴趣度能够显著调节社交媒体使用对警察信任的影响。
主观社会阶层(subjective social class),是指个体对于自己所处社会经济阶层的主观感知。
社会阶层的社会认知理论(Social Cognitive Theory of Social Class)与知识差距理论(Knowledge Gap Theory)暗涵了主观社会阶层之于社交媒体使用与警察信任的潜在调节机制。社会阶层的社会认知理论认为,身处于高社会阶层的个体倾向于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其应对各类威胁时的敏感程度更低,更不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干扰,因此,受外界刺激所产生的消极情感体验水平也要低于社会阶层较低的个体。 同时,知识差距理论指出,社会阶层的差异会导致不同阶层群体在信息获取水平方面的差异,具体包括获取技巧、知识储备量、社会资源、话题关注度与媒体针对性等方面, 即高社会阶层者普遍具有较高水平的综合信息获取能力。我国在面临社会阶层不断分化与固化的压力下,社会阶层对于媒介效果之于警察信任层面的具体影响机制,值得学术界的进一步讨论与探究。基于上述两个理论的假设,本研究认为主观社会阶层是调节社交媒体对警察信任影响机制的一项关键变量。就社交媒体使用引发对警察负向认知这一路径而言,相对于较高社会阶层的群体,较低社会阶层群体由于较高水平的从众心理以及缺乏对法律与公安制度的了解,其对外部信息的依赖程度更高,个人判断更易受到自媒体主观立场的影响,继而作出社交媒体信任偏好的价值判断,最终形成对社交媒体于警察信任负向影响的强化机制。与此同时,低阶层个体的高社会不公体验感 、高相对剥夺感、低自我控制感 、高焦虑感等心理特征,会增加他们对于社会认同的需求程度,而社交媒体的分享与评价功能够在短时间内给使用者带来一定程度的社会认同感,这无形中强化了社交媒体对舆论导向的“信息茧房”效应。然而,根据笔者对文献的梳理发现,现存实证研究尚未分析过社会阶层对社交媒体与警察信任关系的调节作用。为进一步扩充对该领域的具化认知,本研究提出第三项研究假设。H3:主观社会阶层会显著调节社交媒体使用对警察信任的影响。
本研究的所有路径假设如图2所示。
图2 研究假设模型图
本研究所使用的样本来自世界价值观调查(WVS)第七波(wave-7)公开数据,时间跨度为2017—2020年。采用GIS/GPS分层抽样方法,按照2010年国家人口普查的地区人口比例,根据主要抽样单位(PSUs)、第二抽样单位(SSUs)、高级抽样单位(TSUs)和基础抽样单位(BSUs),进行了六分层随机抽样(从国际化城市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县郊区,但不含新疆、西藏等地)。为了确保了问卷的可行性、有效性和代表性,问卷的前测于2018年在北京、上海、青岛、西安完成。研究团队由12名上海交通大学的教师及博士生组成,访谈人员由上海交通大学在抽样地区的大学生和研究生组成,所有参与研究的人员都在调查开展之前进行了统一培训。问卷以入户访谈的形式发放,被调查人口覆盖18周岁及以上在被调查社区居住不少于1个月的中国居民。最终收集到的问卷共计3036份,回复率为 61.7%。经过本研究剔除相关问题的缺失值后,所采纳的有效问卷共计 2915份。
分别采用SPSS 20.0与Matlab 2021a软件对本研究的理论模型进行逐步回归分析与双调节效应分析。基于 Bootstrap参数估计方式,本研究通过 SPSS 进行了逐步回归分析和Johnson-Neyman单调节作用的分析。由于本模型包含叠加(双)调节效应,因此需要通过多项式曲面拟合(PCSF)技术进行可视化双调节效应分析。PCSF技术由Matlab 2021a软件实现,通过三维图的方式全域化呈现主路径在两调节变量下的可视化结果,弥补了Johnson-Neyman技术只能进行单一调节变量分析的缺点。
第一,因变量:警察信任。WVS调查项目让被试对下述问题进行回答来测量个体对警察的信任程度,“您对下面这些组织(警察是其中一个)的信任度如何?”该问题选项共四项,分别为:非常信任=1,比较信任=2,不太信任=3,很不信任=4。出于结果观测便捷性的考虑,本研究将该变量进行反向编码,即得分越高,代表个体对警察的信任程度越高。
第二,自变量:社交媒体使用。WVS调查项目询问了个体的社交媒体使用情况,问题为:“您的社交媒体(如微信、微博等)使用频率如何?”其原始选项为:每日=1,每周=2,每月=3,少于每月=4,不用=5。本研究在进行分析前将该变量进行反向编码,即得分越高,代表个体对于社交媒体的使用频率越高。
第三,调节变量a:政治兴趣度。WVS调查项目询问了个体的政治兴趣程度,问题为:“您对政治感兴趣么?”其原始选项为:很感兴趣=1,有点感兴趣=2,不太感兴趣=3,一点也不感兴趣=4。本研究在进行分析前将该变量进行反向编码,即得分越高,代表个体对于政治的感兴趣程度越高。
第四,调节变量b:主观社会阶层。WVS调查项目询问了个体主观层面的社会阶层位置,问题为:“人们有时会把自己划分到高低不同的阶层,您认为自己在社会上属于哪一个阶层?”问卷原始选项为高层=1,中高层=2,中层=3,中下层=4,下层=5。本研究在进行调节效应分析前将该变量进行反向编码,即得分越高,代表个体主观认为其所处的社会阶层越高。
第五,控制变量。本研究包含以下八项控制变量:(1)被害经历(无被害经历=0,有被害经历=1);(2)普遍信任(您对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信任程度如何?很不信任=1,不太信任=2,比较信任=3,非常信任=4);(3)生活满意度(完全不满意=1,完全满意=10);(4)性别(男=0,女=1);(5)年龄(连续变量);(6)收入水平(低等水平=1,中等水平=2,高等水平=3);(7)婚姻状况(无稳定的婚姻或伴侣=0,有稳定的婚姻或伴侣=1);(8)受教育程度[没有受过教育=0,小学=1,初中=2,高中(含中专)=3,大学(含大专)=4,硕士及以上=5]。
本文将所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指标汇总于表1。
表1 变量描述性指标(N=2915)
(续表)
首先运用逐步回归验证社交媒体使用与警察信任之间的路径关系,详细结果如表2所示。模型1显示了控制变量对警察信任的回归结果,其中性别(= 0.091,< 0.001)、婚姻状况(= 0.070,< 0.05)、被害经历(= -0.206,< 0.01)与生活满意度(= 0.056,< 0.001)显著影响中国公民对警察的信任程度。女性与生活满意度较高的民众对警察的信任度较高;而有稳定婚姻与被害经验的民众,对警察的信任度较低。
表2 警察信任影响因素的逐步回归分析
模型2表示了在控制变量的影响下,社交媒体使用对警察信任的主效应。结果表明,社交媒体使用对警察信任呈显著负向影响(= -0.034,< 0.001),与假设H1的预期一致。当社交媒体使用加入回归模型后,部分控制变量的影响产生变化,性别、被害经历与生活满意度对警察信任维持显著影响,但是婚姻状况的显著影响消失。另外,年龄(= -0.003,< 0.01)与普遍信任度(= 0.044,< 0.05)效果由不显著变成显著,对警察的信任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群众如果对一般人较为信任,对警察也有较高的信任感。
模型3在模型2的基础上,在自变量中增加了政治兴趣度,以及社交媒体使用与政治兴趣度的交互项,分析政治兴趣度对主效应的调节作用。结果显示,政治兴趣度与警察信任呈现显著正相关(= 0.108,< 0.001),而且政治兴趣度显著调节社交媒体使用对警察信任的影响力(= -0.020,< 0.05),文章的第二个假设(H2)得到支持。除了普遍信任外,在模型2中的显著控制变量,在模型3中维持对警察信任的显著影响,但是原本显著的普遍信任减弱为不显著。
模型4和模型3操作方式相同,以模型2为基础,在自变量中增加了主观社会阶层,以及社交媒体使用与主观社会阶层的交互项,探讨主观社会阶层对主效应的调节作用。与政治兴趣度效果相同,主观社会阶层越高的群众,对警察的信任也越高(= 0.088,<0.001), 类似的,主观社会阶层显著调节社交媒体使用对警察信任的影响力(= 0.019,< 0.05),关于主观社会阶层调节效果的假设(H3)获到支持。
模型5代表最终模型,也就是在模型2的基础上加入了主观社会阶层和社会媒体使用与主观社会阶层的交互项,同时分析政治兴趣度和主观社会阶层对主效应的双调节效应。结果显示,社交媒体使用与政治兴趣度(= -0.021,< 0.01)及主观社会阶层(= 0.022,< 0.05)的调节变量,都显著调节社会媒体使用对警察信任的影响,在下一节中,会针对调节变量与效果做进一步分析。
为了深入分析调节作用,本文通过Johnson-Neyman法(简称“J-N法”)
分别对政治兴趣度与主观社会阶层之于主效应的调节作用进行可视化分析。图3、图4分别为政治兴趣度与主观社会阶层的调节效应J-N斜率图。图3显示,政治兴趣度对于社交媒体使用影响警察信任的调节效果,其95%置信区间上限(上曲线)在政治兴趣度取值为1.682时与X轴交汇,因此当政治兴趣度取值大于1.682时,调节效应显著(显著区域占比88.85%),社交媒体使用对警察信任的负向影响力(绝对值)随着个体政治兴趣的提升而得到增强,政治兴趣度每提升1个单位,“社交媒体使用→警察信任”路径负向效应的绝对值随之增大0.020。图3 政治兴趣度的J-N调节效应图
图4 主观社会阶层的J-N调节效应图
图4显示主观社会阶层对于社交媒体使用影响警察信任的调节效果,其95%置信区间上限(上曲线)在主观社会阶层取值为2.880时与X轴交汇,表示当主观社会阶层取值小于2.880时,调节效应显著(显著区域占比54.58%),与图3结果不同的是,社交媒体使用对警察信任的负向影响力(绝对值)随着个体主观社会阶层的提升而弱化,主观社会阶层每提升1个单位,“社交媒体使用→警察信任”路径负向效应的绝对值随之减小0.019。
为更加清晰地观测政治兴趣度与主观社会阶层共同作用下“社交媒体使用→警察信任”路径效应值的变化情况,本研究使用Matlab 2021a软件,采取PCSF技术可视化了双变量调节效应的结果(见图5)。图5中的平面表示效应值为0的平面,上曲面与下曲面分别代表95%置信区间上限和下限的拟合曲面,上下曲面中间的深色面则代表双调节效应下的主路径效应值的拟合曲面。由图5可见,在两项调节变量的全域取值范围内,上下置信区间在低主观社会阶层与高政治兴趣度区域(图5左下区域)与0界平面无交点(95%上下置信区间不包含0),即政治兴趣度与主观社会阶层的双重调节效应在此范围内显著。根据图5的主路径的效应值拟合图面可知,社交媒体使用对警察信任的负向影响力(绝对值),随着个体对政治感兴趣程度的提升而增大,随着个体主观社会阶层的提升而减小。主观社会阶层越低,政治兴趣度的显著调节区间越大;同时,政治兴趣度越低,主观社会阶层的显著调节区间越小。
图5 政治兴趣度与主观社会阶层的双重调节效应
本研究发现社交媒体使用对于我国警察信任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诚然,移动互联技术的飞速发展让社交媒体实现了近乎全面普及,但社交媒体在信息转播过程中所产生的可能负面效应仍然值得警惕。近年来,弥漫于社交媒体中的警察负面报道繁多,公众并不能对所有新闻事实的真实性作出正确的判断,更无特定的辨别真伪义务,而社交媒体所起到的即时服务性功能亦会让阅读者享受便捷媒介使用,同时可能因为将报道内容识记、内化、分享,导致一些失实甚至虚假的涉警负面事件大肆传播。本研究证实使用社交媒体较为频繁的民众,对警察的评估也较为负面。因此,如何破除致使警察信任衰败的“信息茧房”效应,提升民众对客观事实独立思考、进行自行查证的能力是重要课题。此外,社交媒体中的信息发布者(如自媒体公众号、短视频博主等)应坚持有关警察报道的客观性、公正性、真实性,架起警事宣传与警民共情的衔接桥梁。尤其是互联网公司方面要严格贯彻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就公安机关而言,必须认清社交媒体的发展有高度需求与快速发展的必然性,如果无法禁止民众使用社交媒体,对于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要有积极的防治与反制的作为。比如,要加强与未成年人或年轻群体的良性互动,透过各种接触互动,培养一般人对警察与公安工作本质的正确认识。警察队伍平日要强化危机处理的培训与演练,当涉警事件发生时,要能够作出快速与令人信服的回应,对于不实或是片面报道,要即时澄清并公布事件真实状况。对于触发负面报道、有明显违纪违法的公安个人或单位作出明确的处置。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守法与高效的公安队伍是杜绝可能负面信息的根本方法。
本研究发现了政治兴趣度对于“社交媒体使用→警察信任”路径的强化调节机制。从某种程度上讲,政治兴趣度是新媒体时代公众进行线上政治参与活动的主观前提,公众政治兴趣度的高低关系到社交媒体情境中政治舆论环境的优劣。公众应规范自身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对于感兴趣的涉警类政治报道进行适度关注、理想思考,做到不站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谨防陷入社交媒体的信息壁垒。政府部门需完善多措施、多平台的警务报道模式,既向社交媒体使用群体宣传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又丰富和创新社交媒体用户的政治参与途径,提高其政治参与水平。例如,公安部于2021年6月推出的国家反诈中心 App,即良好地实现了公民进行警务参与的社交媒体模式,该平台通过“智能预防诈骗”“便捷举报诈骗”“防诈骗知识宣传”等模块的陈列和运转,极大地拓宽了政治兴趣度较高的社交媒体用户的警务参与途径,其智能分享机制亦能充分发挥出个体外化政治兴趣的渠道,实现有效阻断网络诈骗被害事件发生的社会价值。又如,近期爆火的“民警老陈”,其通过在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平台的直播和短视频发布方式,进行诙谐幽默的反诈宣传与被害预防宣讲,同样激发起了公众进行警民互动、政治参与的兴趣,对于社会层面的警察形象塑造、警察信任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法治部门应联合互联网企业联合完善我国网络法律规制体系,切实规范公众于社交媒体中的政治信息发布、政策法规评价、政府行为监督等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约束其网络盲动和不文明行为,提高社交媒体用户的自我管理能力,强化政治意识,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政治参与环境。
本研究发现了主观社会阶层对于“社交媒体使用→警察信任”路径的削弱调节机制,即个体社交媒体使用对警察信任的影响力会随着其主观社会阶层的升高而减弱。那些认为自己所处社会地位较高的个体,在社交媒体使用过程中形成的警察信任感负向波动比主观社会阶层较低的个体更轻微。可能的解释是,主观社会阶层较高的社交媒体使用者,在面对一些警察负向信息所引发的不良心境时,其会在对于该媒体报道的后续认知加工中通过调取更多权重的“社会支持”或“社会资本”来降低内心的普遍信任削减效应,即认为自己的社会资源足以应对社交媒体的偏差导向,从而迅速填平自身之于警察评价的主观损耗。
由此可见,社会阶层分化所造成的社交媒体传播效果差异化问题已愈发突出,政府和社会各界应提高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并尝试从以下方面提升公民的主观阶层认同,如社会宣传部门可尝试引导人们更多地关注知识文化、人际关系、身心健康等方面内容,从而让民众在社交媒体使用过程中产生警察信任危机后,迅速地通过自我调节机制达到缓释不良情感体验的效果。
本研究通过对当前国际学界有关媒体因素影响警察信任文献的系统化梳理,提出并验证了社交媒体对我国警察信任影响的路径假设模型,同时发现了政治兴趣度与主观社会阶层对警察信任影响路径的强化与缓释机制,研究结论对于我国居民提升警察信任提供了个体层面的可操作化实现方式。诚然,本研究依然具有模型解释力低、缺乏多维度测量指标等局限,但作为验证社交媒体与中国警察信任的探索性实证文献,本研究以期为今后聚焦于该领域的学者提供理论层面指导与模型建构依据,共同为互联网+与新媒体时代下提升我国公众的整体警察信任水平贡献出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