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育金 李春雷 赵歆慧
“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人类通过有组织的活动所造成的大规模环境污染、生态灭绝以及气候变化等后果,直接或间接地破坏了大多数人的生产生活,乃至全球生态系统的动态稳定。其中,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更是因犯罪主体的多元交叉性、犯罪现象的蒙蔽欺骗性、犯罪后果的潜伏长期性以及犯罪事实的举证困难性等特点,受到了各国犯罪学专家的关注,犯罪学领域逐渐出现“绿色”的分支。
传统犯罪学研究在早期并没有以生态视角对环境犯罪问题予以过多关注,然而,不断加剧的生态环境问题逐渐促使学者突破“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的狭隘理念,转向“生态中心主义”(ecocentrism)的价值取向,在探讨人类活动给自身带来的毁灭性影响的同时,亦关注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关注以“生态”本源的视角研究环境问题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
以美国犯罪学家迈克尔·林奇(Michael J. Lynch)所提出的绿色犯罪学(Green Criminology)为代表的、旨在捍卫人类及非人类个体或群体权益的生态环境犯罪研究视角分支在此背景之下诞生, 并在欧美犯罪学领域蓬勃发展了30余年。与此同时,绿色犯罪学在中国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以“绿色犯罪学”作为检索主题,在中国知网中仅能搜索到8篇载于期刊的论文,且最早发表的一篇距今仅有7年。鉴于此,本文通过借助CiteSpace及SATI等文献计量分析软件,对2006年至2021年国外著名数据库Web of Science收录的绿色犯罪学相关文献的文献统计与可视化分析,以期准确把握绿色犯罪学的理论前沿与热点问题,同时为我国犯罪学的“绿色”发展提供借鉴。
鉴于我国绿色犯罪学文献尚不足以进行文献计量分析,因此选择全球最大的综合性学术资源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中的核心合集作为文献来源,引文索引选择“All”,检索语言为英语(English),检索方式采取模糊检索,检索式为TS=“green crime*”,日期年份选择全部年份“All years”,数据检索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模糊检索得到887篇施引文献,经人工逐篇核实,剩余172篇绿色犯罪学相关文献,其中“early access”文章共有19篇,最终可供分析文献共153篇。
首先,借助文献管理工具EndNote X9.3.2,对来自Web of Science的endnote格式文件进行初步清洗与归类;其次,利用文献题录信息统计分析工具(Statistical Analysis Toolkit for Informetrics, SATI)进行先期的题录格式转换,关键词、主题、标题、摘要预处理,词条频次统计;最后,利用陈超美教授开发的CiteSpace 5.8.R1对文献进行数据转化,并进行可视化分析。
总体来看,绿色犯罪学文献的年度发文量呈先增后降趋势(见图1)。2006年至 2010年出现第一个单调增长期,2011年文献均收录仅有1篇,2012年至2018年迎来第二个增长高潮,其中2018年为发文高峰期,共计25篇,此后发文数量呈稍降。由于2021年文章尚未收录完全,因此可以预测2021年绿色犯罪学文章可能与2019、2020年持平,自2018年后整体可被预估为平台期。
图1 绿色犯罪学文献的时序分布
关键词是文章内容的凝练,体现了作者的研究方向或某领域的研究热点,并且能够反映未来的研究趋势。为确保关键词的准确性,在利用SATI软件中对关键词进行智能数据清洗与词干提取以确保后续数据处理精确度的基础上,对SATI生成的“高频关键词”进行手动清洗,如合并“animal abuse”与“wildlife abuse”等意义相近词汇,最终汇总频次前 10位的关键词于表1中。
表1 绿色犯罪学文献高频关键词
(续表)
根据表1所示,出现频次前三位的关键词分别是“green criminology”(绿色犯罪学,69次),“environmental crime”(环境犯罪,17次),“environmental justice”(环境正义,9次)。第一位关键词出现频次较高与检索主题为“green crime*”有关,反映了本研究的核心主题;第二位关键词既可能包括前述传统犯罪学中对犯罪现象发生的地理空间问题的研究,也可能与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议题相关;第三位关键词“环境正义”的概念则是由美国率先提出,要求“人们距离有毒废弃物的远近不应该与他们的收入和财富处于正相关的状态”。
同时,运用CiteSpace进行关键词聚类分析。将参数调整为:TopN=50、TopN%=10,通过关键词路径计算方法,共得到关键词节点405个,1229条连接线,0.015网络密度值的关键词共现图谱。
进一步将聚类标签设置为关键词,选择对数似然率算法(LLR),得到高频关键词聚类分析图(见图2),共产生16个主聚类团。主聚类团聚类模块值(Modularity Q)Q=0.7618,聚类平均轮廓值(Mean silhouette)S=0.91。选择规模(Size)大于10,且聚类内容有意义的标签,并根据主题、文献数、年份、关键词等类别,利用Summary Table | Whitelists功能将关键词聚类导出,最终得到可供分析的聚类团10个(见表2)。
图2 绿色犯罪学文献关键词聚类图谱
表2 绿色犯罪学文献可供分析高频关键词聚类表
根据表2中聚类名称及关键词分布,可将绿色犯罪学研究热点归纳为生态环境污染与犯罪研究、动物虐待与盗猎研究、生态环境立法研究、绿色犯罪学及理论分支研究四大类。
1.生态环境污染与犯罪研究
生态环境污染与犯罪研究包括聚类“#3 environmental risk”(环境风险)、聚类“#4 ecological disorganization”(生态混乱)、聚类“#5 polyfluoroalkyl chemical”(多氟烷基化学品)、聚类“#9 risk”(风险)、聚类“#10 drug trade”(毒品贸易),其主要研究内容可以被归纳为人类活动对环境、非人类动物、植物的危害以及对人类自身的危害研究。
绿色犯罪学主要采取生态马克思主义、生产跑步机(treadmill of production)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对全球范围的生态犯罪进行研究,认为造成全球生态恶化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对资本的无限制追求与扩张。通过剥削自然与人类劳动,同时忽视生态系统中各生命单元的福祉,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最终造成了生态灭绝、环境污染等后果。
根据美国环境保护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2017年数据显示,美国公司报告排放了39亿磅有毒物质,美国人群接触环境毒素问题十分普遍。为此,绿色犯罪学家对公众暴露于环境污染中的绿色被害(green victimization)问题予以高度关注。林奇利用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于2019年1月更新的第四次人类暴露于环境化学品的国家报告所公布的数据,对64种化学品的污染暴露进行趋势估计,并得出超过50%的受检化学品污染暴露呈下降趋势的结论。林奇认为,虽然结果喜人,但根本原因可能在于美国将高污染企业迁入其他国家而导致他国人民接触环境毒素的概率上升,从而降低本国人民暴露于环境毒素的风险,
在全球化背景下的绿色犯罪受害者已然呈现跨国的特点。此外,有研究表明,毒品犯罪、动植物贩卖等行为与生态环境恶化、土著流离失所直接相关。丹·范·乌姆(Daan P. van Uhm)等人通过对金三角(位于老挝、缅甸边界)的研究发现,受有组织犯罪集团和非国家武装分子所压迫,金三角土著居民阿卡族只能通过从事鸦片贸易、雨林砍伐和野生动物贸易(如象牙、穿山甲鳞片、虎骨和虎皮)以谋求生存,但是该行为导致了雨林消失、土地污染、农业活动被迫停摆等后果,土著居民赖以生存的家园被毁,居无定所的土著只能通过进行非法行为而谋生,进而陷入恶性循环。
2.动物虐待与盗猎研究
动物虐待与盗猎研究包括聚类“#1 biopiracy”(生物剽窃)、聚类“#7 animal abuse”(动物虐待)、聚类“#11 animal rights”(动物权益)。动物作为具有内在价值的生命主体,理应受到保护。
安东尼奥·维博拉(Antonio R. Verbora)以加拿大近年来虐待动物案为例,认为加拿大的反虐待立法规定仅适用于“为合法目的而保存”的动物,而“几乎不对野生和流浪动物提供保护”,同时“饲养、训练和从搏斗动物中获利并不违法”,从而导致“某种形式的物种歧视永久化”。作者认为,尽管加拿大于2008年成功通过了《S-203刑法修正案》,并加大了《刑法》第445和447条处罚的程度,但这是12年中向议会提交的15项法案中唯一通过的一条,改善加拿大对动物的法律保护仍面临巨大的政治阻力。
绿色犯罪学在关注非人类动物、植物的保护的同时,也关注政府在应对野生动物处置问题所处的两难境地。据林奇的研究显示,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USFWS)在保护经济和公共健康利益与保护野生动物之间做出权衡时,常对“有问题”的野生动物采取杀戮行为——15年间超4000万动物被杀。
但如果政府采取过于“绿色”的政策,在基于生态保护的考量上关停某些单位、企业,又可能使部分员工丧失劳动岗位,绿色犯罪学将成为一种理论“正义”,而对社会“不正义”的研究视角。究其原因,在于部分国家采取“创可贴”式的生态保护政策,而没有看到社会“不正义”的结构性起源,即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3.生态环境法律研究
生态环境法律研究仅有聚类“#8 law”(法律)一项。绿色犯罪学对法律问题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
第一,对法律“正义性”的研究。持此态度的学者认为法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资本家所干预,资本主义国家在环境治理领域主权式微。资本家通过干预法律、避免监管等手段,将部分人类生活必需品分配所有权收归国有并创造新的犯罪形式达到扩张资本主义体系的最终目的,如约翰逊·霍普(Johnson Hope)等人以英国伦敦和泰晤士河谷地区的公共供水私有化及全球瓶装水市场为案例,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水资源治理法律的制定更多地向国家与公司实体所偏倚,忽视了人权及生态可持续性。
第二,对法律的效力研究。阿森松·加西亚·鲁伊斯(Ascensión García Ruiz)等人通过对影响海洋环境的生态犯罪(eco-crime)问题的研究发现,以非法航运和海盗行为、非法捕捞与传统渔业竞争、海洋矿物勘探、海水废物排放为主的海上生态犯罪极大地影响了海洋生态系统,而各国现行海洋法律又因政策、局势等存在冲突而无法形成统一的话语体系,应通过建立国际公认且具有强制力的“生态灭绝法”以及时回应国际海域的保护、起诉与惩罚问题。
第三,新概念的提出。该部分主要由法学学者结合绿色犯罪学理论,提出针对环境法学的相关概念。丹尼尔·什托布(Daniel Shtob)等人借助绿色犯罪学、环境社会学,以及法律地理学等领域的内容,提出了“环境先例”(environmental precedent)这一概念,认为不同于“可以通过司法或立法行动修改以适应即时需要的法律先例”,环境先例“具有任何社会过程都无法预测、修正或逆转的解释性和实质性后果”,
并在另一篇文章中以芝加哥河因亚洲鲤鱼泛滥而危及五大湖生态平衡而被要求设置水文屏障为例,阐述了该环境先例的具体思路:芝加哥河航运早期具有重要的地位—国会批准修建芝加哥河航道的法案—航道扩大以及随意排污导致芝加哥河严重污染—《清洁水法》改变了芝加哥河严重污染的状态—外来物种亚洲鲤鱼迁移至此并影响五大湖生态平衡—芝加哥河被勒令采取措施隔绝亚洲鲤鱼—法律“贬值”。4.绿色犯罪学及理论分支研究
绿色犯罪学及理论分支研究也仅有聚类“#6 conservation criminology”(保护犯罪学)一项。绿色犯罪学在欧美犯罪学界发展中逐渐衍生出其他的视角,部分犯罪学学者提出了关于环境危害问题研究视角的其他总括性名称。卡罗尔·吉布斯(Carole Gibbs)对弗里多·赫比格(Friedo Herbig)和朱伯特(S J Joubert)的“保护犯罪学”(conservation criminology)这一概念进行了吸收与发展,并指出绿色犯罪自问世以来,由于研究框架的局限性而饱受部分犯罪学家的批评,应结合犯罪学、自然资源学科以及风险与决策科学,在绿色犯罪学研究理论与研究方法的优势的基础上建立保护犯罪学这一框架框架,在解决绿色犯罪学研究框架的局限性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多学科知识来“增加人们对塑造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因素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以及影响资源可持续性的选择”
。对两组患者的PLT(血小板)、WBC(白细胞)、中性粒细胞、淋巴细胞等血常规指标,以及TBIL(总胆红素)、ALT(谷丙转氨酶)、ALB(白蛋白)、A/G(肝功能白球比例)等生活指标水平进行观察与记录。
与此同时,希拉·麦克斯韦(Sheila R Maxwell)等人指出,绿色犯罪学与保护犯罪学等犯罪学研究“将环境/生态保护这一非常重要的全球问题推向了犯罪学范围”,但是大部分研究“主要停留在宏观层面,实证检验有限”。绿色犯罪学与保护犯罪学等犯罪学研究的发展仍需要对绿色犯罪学以及主流犯罪学中与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关系相关的理论进行实证检验,以推进犯罪学在环境科学中的影响。
为梳理绿色犯罪学关键词的发展及演进,以每一年为时间切片,参数设置为:Time Slicing=2006-2021,#Years Per Slice 1,采用CiteSpace的时区分布视图进行可视化分析(见图3)。在 Web of Science收录的文献中,最早出现的高频关键词为绿色犯罪学(green criminology)、政治经济学(political economy)。
图3 2006—2021年绿色犯罪学文献关键词时区分布
伴随时间的推延,2009年出现环境犯罪(environmentalcrime)、犯罪学(criminology)等关键词,随后于 2012年、2013年集中出现了环境变化(climate change)、环境正义(environmental justice)、环境伤害(environmental harm)等与环境主题相关的关键词,暗示绿色犯罪学早年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于生态环境污染与犯罪惩罚。
近年来,绿色犯罪学高频关键词较少,主要原因可能在于绿色犯罪学的研究议题更加发散,但有研究热点向非人类动物走私、虐待、犯罪等方向发展的趋势。
通过SATI在线分析软件对153篇发文作者进行统计,同时利用CiteSpace对153篇施引文献进行作者合作分析,参数设置为:Time Slicing=2006-2021,#Years Per Slice 1,共现阈值因样本数量较少而降至1。
如表3所示,发表绿色犯罪学相关文章最多的作者是美国犯罪学家林奇,共计发表26篇,累计被引用237次,其次是英国犯罪学家奈杰尔·索斯(Nigel South)及坦尼娅·怀亚特(Tanya Wyatt),分别位列第二名、第三名。
表3 收录文章中发文量前20位的核心作者
(续表)
值得一提的是,绿色犯罪学已经出现了“中国声音”,来自我国香港特区的学者王颖怡(Rebecca W.Y. Wong)以发文3篇、累计被引用52次位列第17名。
作者合作(见图4)可以归纳为以迈克尔·林奇、迈克尔·朗、保罗·斯特雷茨基为主要节点的学术共同体,以及以纳吉尔·索斯(Nigel South)、坦尼娅·怀亚特、阿维·布里斯曼为主要节点的学术共同体,其余作者选择单独署名或者与一至二名学者合作发文,其中艾米·菲茨杰拉德(Amy Fitzgerald),卡罗尔·吉布斯等人为独立的高共现学者。
图4 作者合作分析
总体来讲,作者合作现象主要出现在高产作者之间。
经检索,国际共有336个研究机构发表了绿色犯罪学相关文献。其中,发文量最多的是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共发文 28篇;累计被引频次最高的研究机构为英国埃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Essex),共计被引308次;篇均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机构为荷兰乌得勒支大学,单篇文献被引用次数为18.8次(见表4)。发文量前20名的研究机构主要集中于美国(7个)、英国(3个)、澳大利亚(3个)三个国家,显示出绿色犯罪学在该国具有较强的研究热度。
表4 收录文章中发文量前20位的研究机构
(续表)
此外,前述我国香港地区学者王颖怡所在高校香港城市大学也入围发文量前20名,绿色犯罪学研究已向亚洲蔓延。
绿色犯罪学研究显示出较强的区域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见图5):
图5 机构合作分析
第一,以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为链接节点,美国高校自成一派,仅有英国诺森比亚大学与美国研究机构合作较多,具有较大的合作网络。
第二,以英国埃塞克斯大学、美国东肯塔基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为主要研究中心的跨地域合作机构,涉及欧洲、美洲、亚洲、大洋洲。
第三,其余研究机构则多为两两合作或独自生长,除加拿大温莎大学为较高共现机构外,大多数研究机构的研究并未产生较大的影响力。
表5为载文量前20的期刊,累计载文119篇,占Web of Science收录全部文章的77.8%。载文最多的是出版地为荷兰的期刊《批判犯罪学》(Critical Criminology),共计载文41篇,同时累计被引频次也最高,为483次;篇均被引频次最高的期刊为出版地为英国的《英国犯罪学杂志》(British Journal of Criminology),为21.4次,体现出该期刊载文具有较高的质量;影响因子最高的期刊为出版地为英国的《环境研究快报》(Environmental Research Letters),但仅载文1篇。不难看出,学者对传统知名犯罪学期刊具有较高的关注度,期刊出版地主要集中于欧洲。
表5 收录文章中载文量前20位期刊
(续表)
被引频次是衡量文献价值的重要尺度,同时可以反应该期刊或文献的学术关注度与学术影响力,少数高被引论文是期刊影响因子的主要贡献者。表6展示了Web of Science收录的153篇施引文献的参考文献中前20位高被引频次文献,在收录文章中被引频次最高的文章是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奈杰尔·索斯于1998年于《理论犯罪学》期刊刊登的文章,被引频次为 43次,全网被引频次为 66次;全网书籍被引频次最高的是美国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的艾伦·施奈伯格(Allan Schnaiberg)于1980年所著书籍,被引频次高达800次;全网论文被引频次最高的是南缅因大学皮尔斯·贝尔尼于1999年在《犯罪学》期刊所刊登的,被引频次达305次。不难看出,高被引文献主要形式有书籍和论文,并且书籍的全网被引频次一般高于论文,主要是由于书籍的全面性、系统性的特点决定了书籍可以就某个话题展开更深入的讨论,而论文囿于篇幅限制只能展现作者的中心思想。同时,被引文献的年份可追溯至1980年,一方面印证了绿色犯罪学的起源与发展在20世纪末期人类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与反思;另一方面证明了文献计量分析采用某一数据库的局限性,但若要收集到绿色犯罪学的全部文献,目前仍难以实现。此外,高被引文献多由欧美国家的犯罪学学者所撰写,并且部分核心思想已然整合为书籍,并由较大的出版公司出版,目前尚无亚洲地区作者在绿色犯罪学界具有较高影响力,绿色犯罪学的“东渐”任重而道远。
表6 收录文章的参考文献中前20位高被引频次文献
(续表)
(续表)
1.研究内容多样并不断扩张
林奇在绿色犯罪学的开篇之作中,描述了绿色犯罪学研究内容应包括环境、人类、动植物以及法律等宏观概念。
随着绿色犯罪学被具有多学科背景的学者所接纳,绿色犯罪学的研究内容逐渐扩张至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锐减、 环境污染监管、 边缘人群权益 等中观领域以及诸如跨国犯罪、脏领犯罪、 生物剽窃、 食品与农业犯罪 等全新研究视角。绿色犯罪学家们更加关注理论的本土化构建,研究思路从早期向犯罪学乃至更广阔的人文学科、自然科学学者引介绿色犯罪学理论,到如今将绿色犯罪学理论更好地适用于调查对象,如对东南亚及非洲的森林砍伐、 野生动物盗猎的研究 等。可喜的是,有主流犯罪学的代表人物逐渐关注环境问题并以绿色犯罪学视角开展研究,例如一般紧张理论的提出者罗伯特·阿格纽(Robert Agnew)便认为气候变化通过“增加压力、减少社会控制、削弱社会支持、树立有利于犯罪的信念和价值观、促成有利于犯罪的特征以及增加犯罪的机会并造成社会冲突”来促进犯罪。2.以定性研究方法为主
传统犯罪学的研究方法可以归结为以实验研究、调查研究为代表的定量研究,以及以实地研究和文献研究为代表的定性研究。绿色犯罪学家主要专注于利用历史资料、文献、观察、采访等多元定性研究方法实现理论建构及本土化研究的目标,同时结合具有政治经济学色彩的研究方法,如生产跑步机理论、“环境的地平线扫描”(environmental horizon scanning)等。但是,由于绿色犯罪学“缺乏采用定量研究方法开展研究的热情”而与“正统犯罪学”之间存在不易克服的障碍,绿色犯罪学仍被“正统犯罪学”边缘化,林奇指出,若想扩大绿色犯罪学的吸引力,必须要发展使用大量定量方法的实证文献。
3.以高产作者为中心的跨国合作较多
绿色犯罪学学者/机构发文存在围绕高产作者/机构合作的特点,并逐渐形成学术共同体,仅有个别学者/机构独自署名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一方面体现出部分学者采取同高产作者/机构合作发文的策略以达到提高本国绿色犯罪学研究影响力的目的;另一方面体现出在国际化的背景下绿色犯罪的跨国性质,对任何犯罪的研究均不能局限于地理边界,而应秉持全球化视野,通过与他人合作更好地解释某一犯罪现象。值得注意的是,早期开展绿色犯罪学研究的国家多集中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如今已有东欧、亚洲等区域的犯罪学学者采用绿色犯罪学的视角研究本国犯罪问题,如斯洛文尼亚的水资源犯罪研究、
越南木材非法采伐研究等。 同时,绿色犯罪学领域已出现“中国声音”,但主要集中于我国的香港、澳门地区。1.跨学科研究将成为常态
当今,学者们“越来越认识到绿色犯罪学和犯罪学的其他领域存在的兴趣重叠和协同效果”
,跨学科研究将成为绿色犯罪学不可阻挡的趋势。更有学者指出,绿色犯罪学与其说是犯罪学的一个新分支,“不如说是整合并协同不同学科研究环境犯罪问题的一个全新研究平台”。绿色犯罪学不仅关注狭义上被法律所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更从广义的层面研究应受道义谴责的“越轨”行为,由此衍生出生态多样性、环境法律、人权、动植物权利等多元议题,因此绿色犯罪学在以犯罪学为核心的基础上,需要结合“生态学、动物学、地理学、地质学、南极研究以及社会学、政治学和哲学这样的学科” ,并将成为常态。2.研究手段更加多元
传统犯罪学在“问题识别或者提出假设”“研究设计”“资料收集”“资料分析”以及“说明结果”五大阶段均有各自独特的研究手段。绿色犯罪学同样如此,并将会在其跨学科视野的基础上采取更加多元的研究手段。目前,绿色犯罪学已与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人文学科产生较好的整合效应,并逐渐吸收自然科学的研究手段,如近年来已出现运用法庭科学(forensic science)中的痕迹鉴定技术发现、打击南非野生动物犯罪。
3.绿色犯罪学将实现中国本土化重构
人类过度的生产活动已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各国已然成为命运共同体,任何人都无法置身事外。我国向来尊重自然、爱护自然,并在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取得了重要成就,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与此同时,我国犯罪学对生态环境犯罪乃至更广泛的犯罪问题研究远未形成体系,仅有一名犯罪学学者呼吁构建“生态犯罪学”学科,我国生态环境犯罪的犯罪学研究亟须系统化理论的指导与整合。绿色犯罪学所采取生态马克思主义的视角,以及当前绿色犯罪学研究中“中国声音”的逐渐出现,为我国生态环境犯罪的犯罪学研究起到了重要的借鉴意义,绿色犯罪学将在我国实现重构与本土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