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婕
摘要:在2021年第十九届五中全会积极推进以“碳中和”为目标的生态建设大背景下,参考国内外已有的实践,以上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蓝本,研究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和解决方案,进一步探索碳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以期促进企业碳会计机制的完善,明确相关监管机构的责任,释放碳交易市场的活力,实现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低碳经济;碳会计;碳排放权交易;信息披露
一、引言
202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到2030年达到二氧化碳排放高峰,减少18%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这表明中国正在迎来能源领域改革的同时,政府将倡导低碳经济发展,引导市场资金转向低碳产业,发出强烈的政策引导信号,表明政府将有一系列的政策安排和调控措施。
为应对当前温室气体引起的气候和生态环境的变化,政府有必要进一步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建立完善的企业碳会计信息公开制度,由此可见,碳会计信息披露也必将企业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碳会计概况
(一)国内外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的披露现状
1. 国外现状。国外部分发达国家作为碳会计的创始者,在多年研究经验的积累下,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关于披露内容,目前国外上市企业碳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碳信息披露项目(CDP)或其他公开渠道提供的信息、影响企业碳排放和碳披露的因素、企业碳信息披露环境和经济效益三个主要方面。
2. 国内现状。我国作为国际碳市场中的后起之秀,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碳信息披露制度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从披露形式看,大多数企业选择不披露预算信息,即不在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表中披露,而是以独立报告的形式对外披露,如社会责任报告书和环境关系报告书等。此外,从披露内容而言,上市公司碳信息的披露内容相对更简略,倾向于披露好消息,仅有少数企业公开相关负面碳信息。
(二)理论分析
1. 可持续发展理论。在低碳经济时代的大背景下,可持续发展理论应运而生。所谓可持续,就是指在保证当代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为日后社会经济、生态发展考虑。因此,将可持续发展理论是研究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基础理论,不仅具有合理性,同时也具有指导性。
2. 环境价值理论。环境价值理论能够科学地测定环境资源的价值,其核心思想是在最小环境成本下使生產和消费需求尽可能最大化,从而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化进程。总体来说,环境价值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第一,环境价值分为自然价值和社会价值两部分,当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时,需要社会环境即人类劳动对其进行干预;第二,环境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大前提,它具有有限性的特点,这意味着人们在利用环境资源时,要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最终目标,重视保护环境的相关问题。
3. 利害相关者理论。利害相关者理论认为虽然企业具有共同利益,但是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做出的贡献会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带来不同的影响,从而影响共同利益。同理,环境作为近年来社会持续关注的热门领域,是影响企业利益相关人员、影响企业利益的要素,从而是影响企业利益的因素。该理论表明,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各企业都应该站在相关利益者的角度换位思考,在环境这方面做到强化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尽可能使相关利益者的利益最大化,从而达到双赢局面。利益相关者理论突破了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思维桎梏,考虑到了众多利害相关者的因素,是低碳经济背景下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理论的重大突破。
三、案例分析
(一)公司概况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是世界领先的现代化钢铁联合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钢铁业、钢铁加工、钢铁运输等业务。值得一提的是,为响应“低碳经济”的号召,公司非常注重碳排放情况,积极开发节能环保技术和绿色制造技术。自公司成立以来,宝钢股份坚持精品发展、绿色转型和智慧升级,深入探索钢铁企业和现代城市共生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道路,品牌享誉全球。
宝钢股份非常重视设备的更新和技术的研发。据公司公开经营年报数据显示,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率为1.85%,开发新产品比例为71.8%,公司年度申请专利技术1500余件。此外,公司时刻关注钢铁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社会各界的绿色消费需求,积极响应国家“低碳经济”的号召,为碳信息披露提供了可靠、客观的数据。
(二)宝钢股份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1. 宝钢股份碳会计信息披露依据和原则。宝钢股份从2003年开始设立了针对碳排放信息的专门会计信息公开体系,即以一个会计年度为周期,在公司的官方网站上以“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形式对外公开,可以说,宝钢股份的披露原则是基于国际提倡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的核心方案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作指南》制定的,此外,在编制该报告时,在处理上海市政府与上述方案中不一致的细节是,公司也作出了较为优秀的折中方案,为同行企业提供了完美的参考样本。同时参考与回应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摩根斯坦利资本国际企业环境、社会及管理(ESG)评级以及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DJSI)等评级指标。宝钢股份编制报告需经过工作组织、资料收集、利害相关人员的采访、利害相关企业的问卷调查、框架确定、报告书制作、报告设计、部门与高层审查等阶段,并需要通过公开信息整合、检验数据来源的真实性等严密的内部审核阶段。报告在对外报送前,须经管理层在董事会中审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近五年(2015~2019年)宝钢股份碳会计信息披露情况介绍
第一,披露形式。据悉,宝钢股份以《社会责任报告书》形式披露公司的碳会计信息。该可持续发展报告分为基本情况介绍、该会计年度内公司可持续发展成果以及未来展望三大部分。其中,碳信息披露是该报告中最具特色的一部分。在“环境生态”这一专栏中,公司以具体数据的形式,向社会提供公司的碳减排战略、碳减排措施、碳数据等相关的碳信息。从公司经营理念看,宝钢股份始终秉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经营理念,并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出发,围绕“低碳”这一指导思想建设绿色制造生产线,以期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率,实现碳减排、无害化的钢铁生产,从而实现“绿色低碳”这一既定的前行目标,积极响应了国家“碳中和”社会的建设目标。在我国碳市场体制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公司宝山、东山、青山基地均参与当地的试点碳市场,逐步建立起良好的碳资产管理体系。在产品技术方面,公司不断跟进钢铁行业的低碳前沿技术,坚持用绿色钢铁技术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优化调整产业内部能源结构、提高低碳能源使用比例以达到持续降低碳排放的目的。同时,公司利用碳捕捉、碳存储技术(CCUS)与碳汇技术,探索碳捕捉与储存(CCS)、二氧化碳冶金流程的再利用、二氧化碳化工资源的利用、冶金过程协同碳汇等,形成钢铁行业碳中和概念模式,为联合国气候框架条约提供中国解决方案。
第二,披露内容。公司经营报告显示,自2018年年底,宝钢股份开始积极参与上海市政府的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在2019~2020年试行期间,宝钢股份的碳减排成果越来越显著。公司采用的先进脱硫技术和行业领先的绿色生产技术,在钢铁生产过程中降低了各种能源消耗,达到了减少碳排放的效果。2019年,宝钢股份投资9299万元,实施节能项目23项,实现技术节能8.04万吨标煤,并规划实施了2020年计划的19个重点节能项目。据表 1所示,以2015年为基期,此后4年,SO2排放指标随着碳排放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逐渐形成稳定的控制态势。SO2排放指标在2018年超标排放20%后,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并于2019年取得成效,SO2排放量大幅回落,超标完成计划1%;从烟粉尘和NOx排放量这两项数据指标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宝钢公司碳排放量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具体来说,烟粉尘排放量在与201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3%,此后仍有继续下降的倾向;截至2019年,烟粉尘排放指标较2018年下降8%,同比下降36%;氮化物指标也实现了巨大突破,2017年下降至82%,环比下降17%,并在此后继续保持高速下降态势,2019年实现同比下降42%的大幅度突破。除此以外,公司的综合脱硫效率实现大幅度飞跃,2019年与2015年相比,脱硫效率提高11%。这些成果表明,公司在碳排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同时也表明宝钢公司的碳信息披露体制逐渐走向成熟。
(三)对宝钢股份碳会计信息披露的评价
宝钢股份积极地参与碳减排项目,是中国上市公司在碳排放方面的模范企业,为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宝钢股份披露较为完美的碳会计信息背后,由于制度不成熟等影响因素等造成的问题日益涌现出来。例如,报表体系不重视谈信息的披露,甚至碳信息的披露尚未完全纳入报表附属体系中;企业经营情况是否会受到碳信息披露的影响;碳审计工作是否合理有序展开等问题。宝钢股份碳会计信息披露情况也映射出国内多数上市公司的共性问题,这是中国在探索碳减排市场模式中存在的政策和管理模式方面的缺陷,其主要问题存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国家尚未制订统一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标准。目前,外部信息占比在碳会计信息的公开内容中拔得头筹。大多碳信息来源于外界媒体或是政府机关,企业披露内容由此草率地整合而成,群众无法得知企业内部的真实情况。此外,由于各企业的披露基准不一致,业界碳会计信息的公开时在内容、在形式等方面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披露意愿成为影响企业披露过程、内容的主要因素,这导致“选择性披露”成为业界常态,大大影响了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二是上市公司披露碳会计信息的积极性不高。现阶段,在大多数企业看来,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并没有太大影响,过度公开这些信息不仅会带来更多的监督和约束,也會对企业品牌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政府应出台一些激励政策,对披露碳信息规范的企业进行实质性奖励,以此提高企业进行碳信息披露的自愿性和积极性。三是政府需加强对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随着我国碳交易试点城市范围逐步扩大,企业的碳交易与日俱增。因此,政府需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标准,以便加强对碳交易经济行为的监管。此外,政府有必要明确“谁来监管”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原则上,政府可以设置专门的机关进行监管。只有落实具体责任、按规定实施监管,才能切实将上市公司碳信息监管落到实处。四是审计局助力推动全面碳审计。近年来,“审计”的意识仅局限于对外财务报表中,企业内外审计工作亟待完善。在全面审计不完善的大背景下,很多企业即使进行了碳审计,但由于各企业审计能力有待评估,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否为社会所用也有待商榷。此时,审计局作为审计界最具威信、话语权的老大,更应助力推动全面碳审计的实施,充分调动财务领域的作用,以增强碳审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宝钢股份在碳排放虽已实现重大突破,但由于我国企业碳会计体制尚未成熟,建立健全公司的碳会计披露制度任重道远。
四、完善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议
目前,“碳”作为低碳经济的代名词,我国正在不断完善碳排放市场。而碳信息作为碳排放市场的重要一环,其披露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完善“碳”经济体系,应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具体措施。
(一)加快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理论研究,提升财会人员职业素养
正所谓“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提高理论”,只有加快推进国内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才能更好地运用理论指导碳排放权交易会计信息披露实践工作,从而提高碳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为政府、企业、公众等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作为理论研究的主体,提高我国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可以说是推进理论研究的第一要义。对此,政府机关、各会计师事务所、各大高校应形成“三剑合璧”之力,积极开展对财会人员关于碳会计理论的学习教育,既要从传统会计中汲取精华,也要借鉴发达国家碳会计成熟的理论进行学习研究。此外,在进行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时,会计人员不但需要熟练运用会计知识,还需要掌握一定量的跨专业知识,更需要了解企业的经营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因此,各高校可以为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的学生开设相关交叉学科课程,让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尽快适应上市公司的碳会计信息披露工作。
(二)统一碳会计信息披露标准,完善碳排放数据收集和核算体系
目前,碳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统一的标准,披露内容、披露形式等很多方面在地区和各企业之间存在的差异,导致大多数碳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这一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另外,我国在碳排放数据的收集和核算方法方面缺乏统一的管理模式。因此,政府部门应借鉴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处理方式,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统一的碳信息收集和核算口径。
(三)加强政府对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
政府是人民的主心骨,是企业的风向标。为加强对地方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监督、发挥“服务型”政府的特质,政府的外部监督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进行。首先,政府应尽快出台碳会计信息披露的鼓励政策。目前,碳信息披露的自主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然而,随着碳市场不断扩大、碳交易日益频繁,这种自主决策权必将被强制披露政策取代,这时,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例如,政府可以根据企业碳信息披露情况实行奖惩制度。各级政府必须设身处地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将企业的难处纳入考量范围,定期对披露情况进行等级评估,评估等次较优的企业享受实质性政策优惠;其次,“监督”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源泉,政府要与群众齐心协力,内外联动,积极畅通上下级建言献策渠道,才能达到“以督促行”的效果。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新兴的低碳经济模式,其良性的发展需要社会各部的外部监督。例如,审计局可以设置专门的碳会计的审计机构,对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碳会计信息进行审查,并出具官方审计报告,保证公司对外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而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来说,可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求企业提供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审计意见报告,从而进一步提高碳会计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碳信息在阳光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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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江苏大学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