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历史的王老师
古人是如何分财产的呢?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古人都能继承什么,通常有三样东西:宗祧、爵位、财产。宗祧的原意是宗庙,后来指家族的祭祀权,象征着宗族内的核心权力。爵位继承的内容包括封地、爵位以及恩荫(因祖辈有功而获得的特殊待遇)的官职。宗祧和爵位的继承通常采取嫡长子继承制,这两种继承内容所涉及的家庭非常少,除非你家人是皇室或官宦贵族。因此,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最重要的继承内容还是财产。
很多人以为古代的嫡庶在财产继承权上的差距很大,其实这是一个误解。从汉代开始,古人在分配财产时就遵循“诸子平分”的原则。唐朝开元年间的《户令》规定:“诸应分田宅及财物,兄弟均分。”所有的儿子,不分嫡庶,都能获得等额的财产。如果某个儿子死得早,就由这一房的孙子继承。
但在现实的继承中,嫡子获得的财产份额往往会多一些,这是因为他们分到了生母當年的嫁妆财产。《户令》规定:“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也就是说,妻子的嫁妆财产不能均分给所有儿子,而由她自行决定给谁,并且通常都会给自己的亲生儿子,庶子连根针都分不到。庶子的生母是小妾,当年是买过来的,没有嫁妆财产可言。即便平日里积攒了一些,也和正妻的嫁妆比不了。康熙年间的状元彭定求在分家产时,两个嫡子各分到了两百亩土地,三个庶子各分到了一百二十亩土地。嫡子多分到的土地便是其母亲带过来的嫁妆。另外,族产也只能由嫡长子继承。但这个财产是不能随意买卖的,只能作为家族共有财产由下一代继承。
古代重男轻女,女儿是不是啥也分不到呢?这也是一个误解。古代的女儿也有财产继承权。南宋依《唐律》规定:“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父母去世的时候,如果女儿尚未出嫁,她可以获得儿子所获财产份额的一半作为未来的嫁妆。如果女儿已经出嫁,就分不到啥了,因为当年出嫁时已经置办过嫁妆,不能再继承财产了。
如果是没有儿子的户绝家庭,女儿可以继承的财产份额就多了。未出嫁的女儿最多可以继承全部财产,已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三分之一。为了保护女儿的继承权,户绝家庭一般会提前招个赘婿来支撑家门,防止死后被“吃绝户”。
最后,我们再来说说私生子的财产继承问题。古代的私生子又称“别宅子”,是指男主人与外人通奸所生的孩子。注意,这里的通奸对象指的是外人,如果是和家中的婢女发生私情,婢女所生的儿子属于庶子范畴。古代的私生子也有财产继承权。《大明令·户令·子孙承继》规定:“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数量与半分。”也就是说,私生子可以获得婚生子份额减半的财产。这个规定照顾了私生子的基本人权,还挺人性化的。
以上所说的财产继承原则,都是法定的继承顺序,也是一般家庭的继承情况。还有一种情况可以打破这种顺序,那便是遗嘱继承。在宋朝,随着商业的发展和市民阶层的壮大,私有财产权的观念日益凸显,人们在处理遗产分配的问题时,更加尊重个人的意愿。《宋刑统》规定:“若亡人遗嘱证验分明,并依遗嘱施行。”宋代的遗嘱继承,一般只限于户绝家庭。非户绝家庭,除非儿子有“生不养”等不孝行为,否则遗嘱也不能剥夺其继承权。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防止男主人晚年老糊涂被妻子或小妾忽悠,故意冷落某个儿子。
(谢尔岚荐自《特别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