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
人们耳熟能详的古代名人,会在不经意的文字间,透露出很多当时生活中的信息。比如白居易,常常“晒”出自己在不同职位上的工资,做到太子少傅时,他已是“俸钱八九万,给受无虚月”。比较倒霉的苏东坡,在被贬路上,也曾在给友人的信中发牢骚,说朝廷欠他三年俸钱共两百贯。著名的清官海瑞,在临死之日还嘱咐家仆,要把兵部多给他的六钱银子的柴火钱送回去。
从唐到明,三位名人透露出不同的“工资”信息,让人不禁好奇,中国古代的薪酬,到底是怎么构成,如何发放的呢?
很多人都知道现代人的工资,在古代官员体系里被叫做“俸禄”“薪水”。“薪水”,最早指砍柴、打水等杂务,后来发展出“解决日常柴米油盐开支”费用的意思,到后来逐渐有了酬劳之意。相较之下,“俸禄”显得更官方,南怀瑾先生在书中曾说:“‘俸等于现在的月薪,‘禄是食物配给。禄位是永远的,所以过去重在禄。”意思是“俸”指钱币,即俸银、俸钱;“禄”指谷物,又称为禄米。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官员领到更多的是实物的“禄”,而非钱币之“俸”。
唐高宗到唐玄宗时期,有一个名叫张鷟的官员,将自己听闻的朝野轶事编辑成一本《朝野佥载》。里面就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监察御史李畲为人清正,其母更是以“清素贞洁”闻名。有一次,李畲托人将朝廷发放的禄米送回家,李母在称量时,发现李畲得到的比平日应得的多出了三石(唐代一石约合现代一百斤左右,三石也就是三百多斤),李母便询问差役是怎么回事。差役答道:“按照惯例给御史大人称米,是不去掉量斗冒尖部分的。”李母又问将米运送过来需要支付多少车费,差役又答:“按照惯例,给御史大人送禄米是不需要收运费的。”
差役的回答讓李母十分生气,她认为李畲身为监察御史,却不能以身作则约束好自己,这就是犯了原则性错误。于是,等李畲回来后,李母就狠狠批评了他,要求他退回多拿的三百多斤禄米,并向差役补上帮送禄米上门该付的车费。这个故事不仅歌颂了李畲母子的清正大义,还透露了很多关于古代官员“工资”的信息:在唐朝,米是作为官员的俸禄发放的,也是需要自己去领的,如果要求差役送货上门的话,还要额外给运费钱。
中国古代朝廷是一个庞大且繁复的系统,发工资这种事,颇费思量。按照重要古籍《宋会要辑稿·职官》里的记载,宋代官员领工资的流程是这样的:每月财政部门(总管财赋的三司)会定期向各个部门发放统一的空白“空名文历”,各级官吏在这份表单上填写好职务、名字、部门等基础信息,通过其直属部门领导审核之后,这些信息又将返回到三司。
三司收到返回来的表格后,其名下的审计部门“勾院”就会对这些信息进行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三司会按照各级官员的信息,准备好相应的物资、钱粮。同时,发放一个凭证,这是所有官员领取俸禄都需要的。官员以凭证领取对应的俸钱、布匹或者粮米。就跟粮票、肉票和布票一样,不同的凭证能够兑换的东西也不尽相同,只有拿着正确的凭证,到相应部门才能兑换到对应的东西。
身处中央,兑换自然方便,但若是身处地方的话,兑换就稍显麻烦,小一点的地方,恐怕连相关办事机构都不会设立,因此小地方的官员为了领到自己的俸禄,就不得不想办法,利用牛车、马车前往上一级行政区去把俸禄“拉回来”。
自唐以后,官员的俸禄中,货币的比例开始逐渐增加,但工资水平往往是一个所有到手物资折合的数字,若要细究,也不是实打实的。比如说某位官员名义上工资是100计量单位,但他实际到手的钱币可能只有七成,剩下的三成是用粮食或者布匹、物资之类的东西折价抵算工资的。诚然,抵扣的物品大多数是实用的,但并非人人所需,如果官员们对自己领到的实物不满意,那么,他们就会把自己的凭证拿到市场上卖掉换成现钱。
华夏大地几千年,各个不同的王朝竞相登场,不同朝代的官员们的俸禄,都是不尽相同的。先秦时期,受分封制的影响,朝廷官员主要分为两个群体:一个是诸侯、卿大夫、世袭贵族;另一个则是因为才华出众,接受诸侯聘请的士人阶层。
按照分封制的规则,诸侯对周天子负责,卿大夫对诸侯负责,下级对上级有缴纳赋税、定期朝拜的义务,去掉这部分开支外,当时卿大夫和诸侯们领土上剩下的收获就等同于是他们的“俸禄”。到了战国时期,王权衰弱的趋势已经不可阻挡,周王室几乎完全丧失了对各诸侯的影响力。
秦灭六国,天下一统,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彻底取代了分封制。郡县制下,各类官员由朝廷指派,贵族依靠在领地上征收赋税来获得收入,朝廷指派的官员只能依靠朝廷来发放工资。
秦汉时期官员的工资,按照年薪计算,当时的俸禄主要为粮食,依据官员品阶的高低,就有了常出现在史书中“上万石、两千石”这些不同的俸禄等级,等级最高的和等级最低的官员之间,收入差距可以高达几十倍。到了东汉,官员的工资依旧为年薪,但不再全部以粮食发放,其中有一部分已经改为了银两,此后的朝代,皆效仿这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