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意义的工作》
[美] 大卫·格雷伯 著
吕宇珺 译
中信出版集团
2022年7月
德国心理学家卡尔·格鲁斯提出“游戏即相信虚幻”理论。他认为,人类发明游戏,发明消遣活动,与婴儿发现自己移动铅笔的能力后会感到开心,完全是出于同一个原因。我们想要施展自己的能力,这本身就是目的。游戏并非真实,这一点不仅仅没有降低其魅力,事实上,恰恰是这种非真实性,使其平添了又一层吸引力。
自由就是,因为我们编得出故事,所以我们就去编故事。
事实上,所有拿过工资上过班的人,对这一点都深有感触:那些在密切监视下工作过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工作中最令人恼怒、最令人发狂的一点便是“假装工作”。
工作是有目标的,或者说本该是有目标的。因为你必须在工作,所以你被迫假装在工作,这种感觉令人备受屈辱。
如果说游戏时“相信虚幻”是人类自由最彻底的表达,那么工作时被迫“相信虚假”便是人类不自由最为极致的体现。因此也就毫不奇怪,纵观历史,囚犯和奴隶(很多时候有重叠)这两类不自由的人群是下述看法最早的印证:属于某些类别的人群必须让他们一直工作,哪怕其实没有事情需要做;而且为了让他们一直工作,得生生编造出工作来让他们忙活。
虽然不大可能,但如果能写一部“生编硬造工作史”应该会很有趣:看看到底是从何时起,又是在何种情况下,“游手好闲”开始被视作问题甚至是罪恶的。我还没发现有什么人尝试着手研究这个的。不管怎样,我们手头掌握的所有证据都显示出,那些“生编硬造工作”从历史上来看还是新出现的。
之所以会这样,部分原因是,人类历史上大部分时候,人们都认为正常的工作模式就是有规律地一阵猛干,然后休息,恢复之后进入新一轮猛干。
“懒散一学期,考前突击,考完又彻底松懈下来”这种学生常见的学习方式,恰恰沿袭了人类一直以来的工作模式。有些学生的这种“间歇性歇斯底里”甚至严重到夸张的地步。
不过,好学生会想出方法来对抗这种模式,找到相对比较合适的学习节奏。不仅放任自由的时候,人类倾向于这种工作模式,而且有人逼他们改变的时候,他们也很难改变。没有证据显示有人逼着,效率和生产率就会提高,通常情况下,结果恰恰相反。
中世纪时期的农奴,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每年都会有20~30天的时间需要从天亮忙到天黑,但其余的日子每天也就工作几个小时,遇上宗教节日,更是完全不需要工作,而且宗教节日并不少。
为什么他们的工作时间如此没有规律?主要是因为大部分情况下,并没有人监督他们工作。不仅中世纪封建社会如此,在现代工作环境出现以前,大部分工作都是这种状态。哪怕工作分配极不平等,情况亦是如此。如果底层员工完成了分配给他们的工作,上层的管理者就不觉得自己需要费心去搞清楚下属具体的工作量。
这跟现代社会“你现在的时间是我的,我花钱不是养闲人的”这样的道德训斥,有很大不同。这种话是雇主感到自己被抢劫了以后说出的侮辱性言论。员工的时间不是员工自己的,员工的时间属于支付工资的老板。员工如果没有在工作,那他其实就是在抢劫老板,因为为了换取员工的工作,老板已经支付了不少费用(或者起码承诺了在一段时间后支付费用)。根据这个逻辑,懒散本身并不危险,偷窃才是问题所在。
对此,我们有必要仔细审视一下。因为,一个人的时间可以被另一个人买走这个想法事实上相当诡异。纵观历史,大部分人类社会都没有想到过这样的情况。正如伟大的古典主义者摩西·芬利指出的,如果古希腊人或古罗马人看到一个制陶工人,他们能够想到的可能性是花钱购买制陶工人的陶器,他们也能想到直接把制陶工人买回家(在当时,买奴隶回家是很日常的操作)。但如果你告诉这个古希腊人或古罗马人,他们还可以购买制陶工人的时间,那他们一定会很困惑。
正如芬利所说,购买他人时间这个概念,起码需要经历两次观念跳跃才能理解。这对当时最为老练的古罗马法学家而言都是很难理解的:首先,要把制陶工人工作的能力,即他的“劳动力”,同制陶工人本身分离开来;其次,要想办法把劳动力倒进统一的“时间容器”中(时间容器可能装的是小时,可能是天数,也可能是单位轮班时间),以供人们用现金购买。
对普通的雅典人或者罗马人而言,这样的概念可能显得很奇怪、有异国情调,甚至很神秘。怎么可以购买时间呢?时间是抽象概念啊!他们最多能够理解的方式是以租的方式,把制陶工人带回家,做特定一段時间的奴隶,比如一天。在这段时间中,制陶工人跟其他奴隶一样,必须按照主人的要求做事。但他们是找不到愿意接受这种安排的制陶工人的。因为成为奴隶,就意味着丧失个人的自由意志,成为他人的工具,哪怕只是一段有限的时间,这也是一个人可能经历的最为耻辱的事情了。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的古代“拿工资干活儿”的案例中,绝大部分发生在原本就是奴隶的那些人身上。比如,制陶奴隶跟他的奴隶主商定,去专门的制陶厂干活儿,拿回来工资后,一半分给主人,一半自己留着。偶尔,也会有奴隶承接自由的合同工作,比如在码头做搬运工。自由的男人和女人是不会接受合同工作的。这样的模式直到相当近代后才有所改变。虽然在中世纪已经出现了“拿工资干活儿”的模式,但仅限于威尼斯、马六甲、桑给巴尔等商贸港口城市,而且在那里干活儿的劳工几乎都是被迫的。
那人类是如何发展到今天这个局面的?为何民主国家的自由公民会觉得把自己出租出去、拿工资干活儿,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为何老板发现员工拿着“老板的时间”做其他事情会暴跳如雷?那是因为,人类理解时间的方式有了变化。
(本文获出版社授权,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