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支持宁夏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2022-05-30 15:22文/杨媛媛
今日财富 2022年19期
关键词:宁夏能源金融

文/杨媛媛

2021年两会,“碳达峰”“碳中和”两个概念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同年,《中国2060年前碳中和研究报告》中也提到了要改变当前中国“一煤独大”的局面。预计到2060年,我国清洁能源供应量能够满足90%的一次能源需求。宁夏作为全国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有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的先天自然优势,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但目前,纵观宁夏能源消费情况,煤炭消费仍占大头。数据显示,2020年寧夏能源消费总量达7933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比81.7%较2019年提升0.4个百分点,水电、风电及光伏发电占比10.4%,较2019年下降0.5个百分点,宁夏清洁能源消费总量仍处于初级水平。

绿色金融是以保护环境与实现资源节约为目的,把相关金融机构和社会责任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金融工具。作为“金融”与“环境”的桥梁,绿色金融的资金运用主要集中在清洁能源产业等低污染、可持续的新兴绿色产业。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绿色金融在抑制碳排放的任务中都起着重要作用。纵观宁夏清洁能源产业与绿色金融水平发展态势,两者虽然都位居全国前列,且绿色金融带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有较大潜力,但清洁能源产业水平与绿色金融之间还处于初期协调状态,两者之间的耦合度较低,因此探究如何促使绿色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宁夏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成为当下现实所需。

一、宁夏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现状

清洁能源产业虽属于新兴产业,但宁夏凭借其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使其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态势逐年向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纵观宁夏清洁能源发展现状,可以从以下几点来概括说明:一是新能源装机数量持续上升,截至2020年末,宁夏人均新能源装机接近3.8千瓦、单位国土面积新能源装机390千瓦/平方公里,均居全国第一;新能源总装机2574万千瓦,新能源利用率97.60%,居西北第一、全国前列。未来,宁夏新能源电力装机数量还将进一步提高,据宁夏“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装机预计达4000万千瓦,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250万千瓦、1750万千瓦;二是宁夏清洁能源龙头企业数量众多。得益于政策导向倾斜,2021年上半年,全区实施清洁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合同项目达89个,占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总数的8.16%,其中不乏隆基、中车株洲、天津中环等实力强劲的企业入驻;三是产能丰裕且外送能力强。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宁夏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分别达到144亿千瓦时、88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8%、28%。近年来,宁夏以“能源高地”优势弥补我国东部地区人口大省“电量洼地”,加快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完美转变。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宁夏10多年来通过“西电东送”工程送到华东、华北地区,累计外送电量达5009亿千瓦时,首次突破5000亿千瓦时。

二、金融支持宁夏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力度不足

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产业的主要方式有三:银行贷款、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虽然这三者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纵观目前市场现状,这三者仍出现以下几点问题:一是银行贷款偏向有失公允,从逐利的角度出发,银行机构是以整个企业的规模和实力为基础来进行放贷的,且商业银行一般资金流向都是具有一定的规模性的,即挑选项目过程中更集中在大型企业,而其他一些中小独立投资的项目,却因银行的风险防范而错失资金支持,此外支持清洁能源产业的相关政策性银行也因支持力度不强且相对局限而影响资金对清洁能源产业的供给;二是资本市场融资困难,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等方式从而在短期内快速筹集大量且无需偿还的资金是其产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主要手段,但目前股票市场仍存在门槛高、手续杂等特点,从而使一些发展前景较好的产业在融资过程中被拒之门外;三是风险资本投资还存在诸如技术认知障碍、资金来源障碍与退出障碍等问题,无法充分发挥风险资本带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目的。

(二)金融机构与产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清洁能源发展时间较短,行业还处于一个新兴上升期,因此在企业融资的过程中需要有相关金融机构对其提供相应配套且对称的金融信贷管理与信息服务。然而目前金融机构对于清洁能源产业的相关信息服务仍基本空白,相关担保和评估体系发展不健全。此外,银行与产业之间无法取得信任仍是普遍现象。就产业角度,实现尽可能多的发电量与设备利用小时数是正常运营的关键因素,同时也是银行机构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关键依据,但作为借款人的清洁能源企业从自身企业机密角度而言,并不会主动透露出这些重要信息,所以银行在贷款存续期间很难掌握贷款企业的关键信息,只能通过一般的审批和简单判断来决定是否给予贷款。

(三)开展绿色金融的相关配套不健全

绿色金融现阶段虽然已经在众多地区普及开来,但是就大多数企业反馈来看,其对当前诸如审贷绿色通道、优惠利率、规模保障等绿色金融专属政策还存在体验感不足的情况。首先是因为多数企业办理贷款时间相对过早,所使用执行的利率仍是普通利率,无法享受相关政策性利率;其次,当前包括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在内的两大主体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待健全;最后,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尚未真正推广,清洁能源的正外部性难以通过权益流转、资质抵押等方式真正转化为现实价值。

三、绿色金融与清洁能源产业的机理分析

(一)绿色金融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绿色金融对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绿色金融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大量资金支持。因清洁能源产业尚属新兴产业,其发展前期对资金需求量较大,且金融发展会通过影响产业技术水平的方式来引起清洁能源利用水平的变动,所以通过绿色金融这一政府牵头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的金融工具,可以为其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对其研发水平的提高、能源的推广与应用中提供了最重要的资金保障;二是绿色金融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区别于轻质的行政命令,通过信贷激励的方式来引导其他相关产业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利用,既能达到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频次,一定程度上提高清洁能源的供给,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环境的硬性冲击。

(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拉动绿色金融水平提升

随着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壮大,绿色金融水平也随其产业发展提升,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市场规模扩大提升了绿色金融水平,伴随着清洁能源市场的不断壮大,其低成本优势也会吸引到更多金融资本的介入,进而提升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二是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促使绿色金融升级。随着清洁能源正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绿色金融机构被其广阔的利润空间和较好的发展态势所吸引,纷纷向其注入大量资本,而根据不同清洁能源产业主体发展占的差异性,又助推其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创新;三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金融发展。通过国家政策的引导,绿色金融机构对清洁能源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并弱化对传统高污染耗能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而促使其产业结构转型。此外,清洁能源产业所产生的生态效益,能对金融机构进行反哺,进而实现清洁能源产业与绿色金融共融互动的良性发展。

四、推进宁夏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路径

(一)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1.银行机构应充分贯彻相应国家政策

鉴于相关银行机构对中小清洁能源企业资金需求不重视的问题,银行应充分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和经济形势,对信贷资产进行前瞻性的结构调整,并针对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特性,有针对性地进行信贷产品创新,达到既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又扶持清洁能源发展的目的。具体地,商业银行要首先对资金的金融产品进行创新,例如针对清洁能源产业“三高”特点,即科技含量高、风险高、收益高,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其次,银行要创新业务运作模式,加强与创业企业、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合作,加强与当地产业、环保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减少因信任所引发的贷款资金短缺问题;最后,政策性银行要充分发挥其“领头羊”和“桥梁”作用,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对其金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带头营造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产业的良好氛围,并合理配置资金,限制对传统高污染能源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其贷款利率或代价,迫使其产业转型。充分发挥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渠道作用,推动宁夏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2.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

政府资本引导和激励作用应被重视,为清洁能源市场主体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担保或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分担或补偿等金融支持。其次,面对资本市场的相关问题,政府应该对一些资本能力强的能源企业放在中心位置,鼓励其发行绿色债券,出台相关的政策优惠并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能源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尽可能降低上市门槛和交易费用。此外,政府部门也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其产业与金融发展政策,结合宁夏地区资源禀赋优势和产业结构特点,制定高效率的发展规划,充分利用西部地区资源库作用,发展宁夏清洁能源产业。

3.加大风险投资力度

相关风投机构应从以下几点来展开;一是针对认识技术障碍,应加强风险投资清洁能源技术方面的学习,对相关清洁能源产业的技术路线和风险加以剖析,并及时进行市场调查工作的展开,对一些市场前景不明朗,投资回报异常的清洁能源项目要尽量回避;二是针对退出障碍,当前要站在国家层面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针对清洁能源企业未来潜力大的特点,降低其上市门槛,以解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障碍。

(二)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为缓解困难企业融资压力等问题,应着力拓宽融资渠道,对经营正常但因补贴拖欠所导致的资金短缺问题的清洁能源企业,金融机构应出面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其还款计划帮助企业有序稳定地渡过难关,缓解其还款的压力。其次,丰富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发展各种融资担保、租赁等非银行金融业,与商业银行形成金融体系的良好补充。最后,政府要出面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鼓励私人部门对清洁能源企业的投资,或是公司股票的购买,并为投资者提供一些税收抵免政策,来提高金融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活力。

(三)确保绿色金融真正服务产业发展

作为绿色金融主要提供载体,金融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推广绿色金融在清洁能源产业中的重要責任。在对发挥绿色金融的带动服务作用方面:一是通过对绿色信贷产品的创新,来助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二是抓住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信贷杠杆作用,加强与清洁能源行业的深度合作,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为其发展提供最有力的金融支持;三是合理规划对清洁能源产业的信贷投放规模。

(作者单位: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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