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经济与农业高质量发展:耦合逻辑与实现路径

2022-05-30 01:27吴娟陈建成
关键词:作用机理林下经济

吴娟 陈建成

摘要:在人们对高质量农产品需求增加及农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形势下,农业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新时代的要求。农业高质量发展不仅要求所生产的农产品高质量,而且要求生产环境及生产经营过程高质量。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地中的水、土、生物资源,在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下发展,不仅所生产的产品具有生态优质的特征,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而且能够纾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取得良好的生产经营效益,实现农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互促进。因此,应认真研究林下经济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采取一系列有效对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林下经济;农业高质量发展;资源环境约束;作用机理

中图分类号:F31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22)04-0153-08

林下经济是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引下,广大农民群众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进行林下种植、养殖等复合性生产而形成的生态环境友好型、质量效益型生产经营系统[1-2]。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农业农村经济也开始从追求数量增长向追求质量效益提升的方向转变。充分认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特征和本质要求,充分利用农林牧生产、生态系统的资源环境条件和复合效应,积极开发和发展林下经济,為传统的农林牧综合性发展注入新活力,以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稳步迈向现代化,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业新的时代性、阶段性要求和历史任务。

一、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及其内涵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开始转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更加突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强烈。折射到农业领域,使得农业向高质量发展成为新的时代要求。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农业向社会提供的农产品不仅要满足人们的数量需求,更要满足人们的质量要求;不仅要让人们吃得饱,还要让人们吃得好、吃得绿色、吃得营养、吃得健康[3]。农业生产过程与生产环境之间要形成协调、友好、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互助融合关系。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仅要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农产品,而且还要使生产经营者获得社会平均利润,创造更多的生产经营效益和更高的生产效率;使自身的收入增长速度和水平能够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能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当前,我国农业转型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首先,粮食及主要农产品产量连年增长,供给数量充足,农业转型追求质量效益不会引起农产品数量不足的矛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使得我国粮食连年丰收,总产量一直保持稳定在6.5亿吨左右,人均占有粮食始终在400公斤以上的安全水平之上。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的情况下,粮食总产量仍然达到6.7亿吨,人均占有量仍然达到470公斤的世界较高水平[4]。我国棉花、食用油、糖、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591、2 975、1 428和6 545万吨;肉类、禽蛋、奶类产量分别达到7 638、3 468和3 530万吨[3],较好地保证了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数量需求,为转型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其次,不断改革和完善的农业生产基本经营制度、不断优化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为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制度保障条件。土地确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流转使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得以实现,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得以快速发育和成长;良种补贴、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等农业生产经营保护政策,使农业生产机械化、农业现代化得以推进,吸引了一批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年专职从事农业。他们以农为生、以农为业,使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和吸纳新的科学技术的能力得到提高,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人力资本条件[5]。

同时,农业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已经形成。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战略的贯彻实施,从中央到地方、从各级政府到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发展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绿色农业、化肥农药零增长,耕地轮作休耕、节水灌溉、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一系列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和新模式的实施,使农业发展从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从主要拼资源、拼消耗向更加注重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从分散、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规模经营转变;从追求数量增长、追求发展速度向追求发展质量提高、追求生产效益提升的方向转变。农产品营销,从原有的产地马路市场、农贸市场向农超对接、网上直销转变,一条产品安全、产出高效、产业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正在形成[5]。再则,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高质量供给、优质优价的社会经济基础也已经基本形成。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 189元,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20 210元,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0.2%,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高质量发展所获得的优质农产品不仅有需求意愿,也具备了支付能力[6],这就为高质量的农业发展创造了强有力的需求拉动动力。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中国农业在迈向现代农业的进程中,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一系列沉重的代价。依靠拼资源、拼消耗来追求粮食及主要农产品数量增长的粗放经营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耕地、淡水资源分别只占世界的7%和5.8%,如果再除以14亿人口,人均耕地、淡水资源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农业资源对农业发展的约束日益增强,耕地资源超强度开发、数量逐年减少,对农业发展的质量、数量约束日益趋紧;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城乡争水、工农争水的矛盾日趋激烈,农业用水方式粗放,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仅为0.5,远低于发达国家的0.8。水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水资源供需不平衡和农业过度开采地下水而破坏资源环境的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增产过度依赖石化能源的投入,化肥、农药、农用塑料薄膜的用量居高不下,所引发的耕地、水资源污染和环境损害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全国农作物化肥用量亩均21.9公斤,远高于世界平均亩均8公斤的水平,是美国的2.6倍,欧盟的2.5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只有70%,农用地膜回收率仅为60%[7],加上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和环境保护行动不力,使农业面源污染仍在加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仍在增大。

此外,我国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生产结构并不合理,并不完全有利于资源环境供求矛盾的解决和农业高质量发展。资源利用不充分、产品供需不平衡、特色品牌优势不突出的问题仍然在阻碍着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一是农林牧结构不合理,农林结合、林牧结合、种养结合不紧密,广阔的林业资源利用不充分,林下经济没有得到有效的发展,2019年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39万亿元,其中种植业总产值6.61万亿元,全国农作物种植总面积24.89亿亩,林下种植面积4亿亩,产值8 155亿元。生态、优质、绿色、环保的林下经济产品仍然供求紧缺[8];二是林养结合、种养结合不紧密,在畜禽养殖逐步从零星分散的兼业化经营向专业化、规模化经营转变以后,林业、种植业与畜牧业结合的配套措施并没有跟上,以致养殖不种植、种植不养殖、林业以环保生态为由而排斥种植、养殖业,畜禽粪便还田出现阻挠,林下种植、养殖受到环保政策的约束[9];三是农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大宗农产品、常规性农产品居多,具有绿色生态特点的林特产品、林下林中养殖的畜禽产品偏少;中低端农产品生产过剩、高中端农产品供给不足,猪粮不稳天下慌的局面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四是农业二三产业发展依然滞后,农产品加工增值、提档升级不力,营销服务落后,品牌创建滞后,特色彰显不够,以致影响农业生产经营的效益和效率,使农业生产经营对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吸纳能力不强,资源要素流失依然在影响着农业的发展[10];五是对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以及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合理性和农业生产需要充足的阳光雨露、广阔的土地的广普性特征认识不足[11],缺乏能适应这种特征的有效的社会化服务和生产经营组织,以致农业生产资源要素利用不充分,生产经营效率差、效益低。

二、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耦合逻辑

如前文所述,利用目前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和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等有利条件,转型实施高质量发展正当其时,这也是我国农业化解各种矛盾、消除各种不利因素的必然选择。林下经济是以林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依托,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加工、森林景观和森林旅游为主的立体复合型经济,是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下经济的发展,林下空间和土地资源、生物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不但能缓解因人口增长、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农业资源供求矛盾,而且能利用森林特殊的生态环境条件,生产天然、绿色、生态、有机、特色的农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特色农产品的需要;还能改变农业生产结构和农产品供给结构,带动林产品加工业和森林旅游业的发展,扩展农业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农业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12]。目前,我国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森林面积已达到33亿亩,位居世界第五,其中人工林11.9亿亩,位居世界首位,森林覆盖率已达到23.04%,具有开发林下经济的基本条件[13]。

自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下发以来,我国林下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林业总产值从2011年39 470.9亿元提高到2018年的80 751.0亿元,林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产值的比重从2011年的48.5%提高到2018年的71.1%,林下经济产值从2011年的867.3亿元提高到2018年的8 135.6亿元,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从2011年的2.2%提高到了2018年的10.1%(见表1)。

我国大部分相对贫困人口分布在林区、山区和沙区,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和林下经济也是促进农民增收、提高相对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的根本举措,是实现生态保护脱贫、产业特色脱贫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林下經济,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能拓宽农民创业就业渠道,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产品安全、产出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之路,而且能有效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见图1)。同时,林下经济在增加优质、绿色、生态型农产品供给、缓解农业生产资源供求矛盾和压力、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4]。

第一,林下经济的发展,能够通过有效地缓解农产品供求矛盾而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当今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人们越来越渴望购买到安全、健康、优质的食品,市场对健康、优质、生态、绿色的农产品的需求日渐增多,需求的多样化特征日趋明显。林下经济主要是利用森林自然生态环境而从事农产品生产,其提供的林菌产品(香菇、木耳、松茸、羊肝菌等)、山野菜产品(蕨菜、薇菜、黄花菜、小叶芹、老山芹、桔梗、刺嫩芽等)、林果产品(猕猴桃、山葡萄、树莓、草莓、黑豆果、刺莓果、蓝靛果、山楂、榛子、松子、核桃等)、森林养殖动物产品(森林鸡、森林猪、林蛙、梅花鹿、马鹿、蜂蜜等),都是传统农业中的种植业、养殖业不可替代和难以获得的绿色、生态、有机食品,在改善人们的膳食结构,满足人们对农产品的优质化、多样性需求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林下经济的发展,能够通过有效地破解农业发展的资源瓶颈约束而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随着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大,资源环境对农业发展的约束越来越强。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不时地在逼近18亿亩耕地的红线;城市用水量、工业用水量逐年增加,城乡争水、工农争水的矛盾难以逆转。林下经济发展是对农用耕地、农业用水的有益补充,是对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业生产系统以外的植物、动物、微生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对农业生产系统的扩展和农业资源的扩充。如黑龙江省有林地面积2 623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15],自2014年全省停止森林商业性采伐,转型进行森林保护和林下经济开发以来,林下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截止2018年全省森工林区林下经济生产总值达到187.839 9亿元,林区生产森林药材9.116万吨,食用菌13.942 4万吨,山野菜6.439 1万吨[16],各类林果96万吨,驯养各类林中生长皮毛动物400万只,年产皮毛350万张,驯养马鹿、梅花鹿10万头,驯养出栏森林猪45万头,森林鸡649.53万只,林下旅游人数达到1 313.73万次,有力地支持了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大大缓解了农业生产资源的供求矛盾,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第三,林下经济的发展,能够通过助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而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传统观点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矛盾的、对立的,发展经济势必会破坏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的提出和林下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林下经济的发展,不仅打破了资源条件越好、生态保护越强、经济越难以发展的“资源生态诅咒”,而且为破解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两难困境提供了中国方案。即通过开发利用林下经济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壮大经济实力、构建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形成良性循环,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互促进、相协调。如南京市按照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保护产业化的理念,各生态区选择发展林下经济,依托优越的生态环境推进白芨、百合、紫苏、薄荷等林下中草药种植和森林生态旅游,使林业产值大幅度提高。2020年南京市新增造林达1 900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31.61%,使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17]。分析这一良好的经济、生态双赢效果取得的原因,主要是比较效益起了作用。对于林农而言,发展林下经济,实施林下种植养殖,生产周期相对较短,一方面可以弥补林木经营生产周期长、经济收益少的缺陷,提高林农的经济收入,带动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增加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林下经济产品具有在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进行生产的特点,产品质量好,价格相对高,生产经营效益高于非林下生产的同类产品,因而林农更倾向于从生态循环的角度出发,利用循环相生、优势互补的方式,对森林进行抚育和保护,以保证拥有充足的森林资源存量,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林下经济产业协调发展。

当前发展林下经济既具有宽松的政策环境,可以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又积累了一些成熟的实践经验,创造了一些可以推广的经验模式。2020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林草局、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联合,就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于林下经济的发展,国家将从组织领导、税收优惠、财政投资、金融服务、品牌建设、产业融合、配套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14]。2019年新修订的《森林法》中进一步明确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这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充分肯定了新时期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合法性。同时,全国各地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意见》的指导下,按照科学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不断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先后创造了一系列发展林下经济的有益模式[18],为进一步发展林下经济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如安徽省创造形成了林禽、林蔬、林药、林油、林菌等5种模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创造形成了林菌、林药、林花、林禽、林畜、林蜂、藤芒编织加工、林游休闲度假8种模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创造形成了以林草、林药、林瓜、林菌为主的林下种植,以林下养殖生态鸡为主的林下养殖,以林产品采集、加工为主的林产品加工,以森林旅游、生态观光、森林人家为主的森林景观利用4种模式[19]。这些模式在规范林农林下经济经营行为,控制林下经济中的种植养殖密度、布局、规模方面,都有严格的规范标准和要求,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效仿性,能够带动和促进林下经济健康发展。由于林下经济发展对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联合颁发《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年实施计划》,林下经济首次被纳入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产业,获得了2021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 000万元,同时该实施计划还规定,2021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的林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林下种植中药材、林下养蜂、林下生态旅游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20]。

三、发展林下经济、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確立科学的林下经济发展目标,真正建立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的保护机制,在确保生态优先、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发展林下经济

当前发展林下经济的目的就是在生态环境优先、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地资源环境,生产生态、健康、有机、特色、优质的农产品,以缓解农业资源环境的供需矛盾和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使农民群众通过林下经济的发展实现护林增收。因此,在开发与发展林下经济的过程中,首先要让生产经营者明确林下经济发展的目的,真正建立起林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保护机制,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适宜、适度的发展林下经济,以期林下资源的永续利用,使经济发展与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相互促进、相得益彰[21]。其次要引导林农尊重生态环境演进规律,自觉打造林下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经营模式,规范其林下种植、养殖的行为,提倡适度规模、因地制宜,谨防林下种植过密影响林地土壤结构和水分含量;谨防林下养殖密度过高,动物过度践踏和啃食而影响林下植被生长和损伤林木根系;谨防动物排泄物过量而得不到及时清理和不被林木及林下植被吸收,导致有害微生物传播和水源污染。再次,要保证林下经济的高质量产出,充分利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努力提高林下经济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出能力,让林下经济的发展既有利于缓解高质量农产品的供求矛盾,又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的经营收入水平。

(二)真正建立林下经济发展的科学规划、监管和补偿机制,强化政府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支持

我国目前每年要进口大豆、小麦、大米、饲料粮共计1.3亿吨以上。如果用自己的土地来生产这1.3亿吨谷物,至少需要有5~7亿亩的耕地投入[22],而我国的耕地资源紧缺,现有耕地18.65亿亩,人均耕地仅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不足40%,而且平原面积少,山地、丘陵、荒漠多,可垦种的土地已被全部开垦,可开垦的耕地很少,耕地资源难以得到补充,用地供需矛盾难以逆转。因此,要从缓解农业资源供求矛盾的角度出发,大力开发与发展林下经济,对林下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力争做到高效集约利用。要从大农业、大食物的观点出发,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林下资源,积极支持林下经济的发展。一是要充分认识林下经济起步晚、基础设施条件差、技术积累少的弱质性,从财政投资、技术输入、生态补偿多个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二是要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的科学规划和布局,要坚持因地制宜、因需制宜,真正提高林下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三是要加强对林下经济发展的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千万不能在开发利用林下资源的过程中损伤和破坏森林生态环境,千万不能为取得经济效益而牺牲和损害生态效益。要真正建立起林下经济资源开发利用的补助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通过立法的形式,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森林生态环境补偿保障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利用与经济协调发展、林下经济真正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三)积极践行“两山理论”,努力组建林下经济的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并推进林下经济发展

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是所生产的农产品生态、健康、优质,生产环境高质量、无污染,生产经营高质量、效率高、效益好,其中的核心关键点是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态效益。长期以来,人们受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对立、难协调观念的束缚,不敢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下经济。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的提出,为我们摆脱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对立的传统观念束缚,确立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统一、相协调、相促进的发展思路提供了理论依据。我们要积极地践行“两山理论”,力争创造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下经济发展双赢的新局面[22]。一是要建立三产融合的林下经济产业体系,把林下种植、养殖、旅游服务、林产品加工营销统统纳入到森林生态环境保护之中,通过推进林业产业三产融合、建立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机循环系统,使林下经济系统尽可能地节能减排,力争做到少排泄、零排放、无污染;二是建立高效完备的林下经济生产经营体系,让生产经营尽可能地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积极有效地改善生产要素的投入质量和投入结构,深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分工协作,强化生产经营的社会化服务,提高生产经营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使林下经济的资源要素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以保证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三是建立起林下经济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通过政策激励、制度约束,既要使林下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一致,又要抓质量、重特色、强支持、促发展[14]。要切实意识到林下经济产品是在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条件下生产的,本身赋予了更多的天然生态环境元素,具有有机产品的特征和高质量优势,最有利于缓解农产品的质量供求矛盾[21];林下经济的发展,扩展和拓宽了农业生产资源的利用领域和范围,等于增补了农业生产资源条件,十分有利于缓解农业资源供求矛盾[15]。因此,要认真组建林下经济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从政策、人、财、物各个方面给予支持,守住林下经济的优势和特色,真正使“两山理论”能发挥实践效能。

(四)加强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与保护,全面提升林下经济发展的组织制度保障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农户仍然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尤其是地处山区和林区的林下经济领域,农户经营为主的局面将长期存在。但是,面对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和競争激烈的市场经济,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有许多不确定性和难以消除的弱质性。因此,在开发与发展林下经济的过程中,各地要站在提高农户对农业现代化的适应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高度,通过建立专业化生产合作社、培育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打造现代家庭农场、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等措施,来培育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式,来增强农户抵御市场风险、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23];通过农户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来推进林下经济的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使林下经济的优势得到彰显,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24]。各级政府要积极培育和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其职责、明确其任务、给予其支持和帮助;要引导广大农户积极参加专业化合作社,积极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林业产业化经营;要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土地流转、服务外包等方式发展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要积极发展和壮大各级各类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稳定现行经营体制、不变更经营主体的前提下,通过专业服务、定向服务等方式,有效地解决社会化大市场和小规模个体经营之间的矛盾,让农户的林下经济生产经营既能享用现代科技文明成果,又能增强在社会化大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五)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林下经济发展水平,真正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如何推进农业从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如何纾解农产品供给的压力和突破农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目前为了保证食用油和动物饲料蛋白质的供给,我国每年不得不从国际市场上进口9 000万吨到1亿吨的大豆。如果为了规避国际市场的贸易风险而自己生产大豆,就需要挤占其他粮食作物用地,逼迫粮食生产继续走高投入、高产出、追求数量增长的老路,使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将无从谈起。但是,如果我们调整思路,放开视野,尊崇大食物、大粮油、大资源的观点,充分利用林地资源,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着力开发山茶、核桃等木本油料,就可以缓解食用油的供给矛盾和粮油争地矛盾,使农业摆脱数量增长压力[25],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因此,各地要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林下经济产品和林特产品,以便缓解农产品供求矛盾,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增加林下经济科技投入,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不断提高林下经济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千方百计地降低林下经济产品的生产经营成本,努力提高其经营效益,让其真正跻身于农产品有效供给之列;二是大力培养林下经济生产经营的科技专门人才,全面推进林下经济的科技进步,让数字经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新型现代技术赋能林下经济,让林下经济具备有效率、有效益和有发展的内在动力;三是政府要结合实现“碳中和”目标,给予发展林下经济更精准、更多的帮助和支持,通过政策支持、财政支持、金融支持、技术支持,不断增加优质林下经济产品的供给比重[26];要引导林下经济生产经营者积极潜心地发展林下经济,提倡农村青年以林下经济为业、以林下经济为生,通过发展林下经济促使农产品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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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Mechanism of Under-forest

Economy on Agricultural High-quality DevelopmentWU Juan,CHEN Jianche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Beijing100083,China)Abstract:With the increasing demand for high-quality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the increasing restriction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i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it has become the requirement of the new era for agricultural transformation to achiev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Agricultural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requires not only high-quality agricultural products,but also high-quality production environment and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process.Because of the full use of water,soil and biological resources in forest land to develop under a good forest ecological environment,the products of under-forest economy have the ec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can meet the needs of high-quality agricultural products.Moreover,the development of under-forest economy can relieve constraints of the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of agricultural high-quality development,achieve good production benefits,and realize the coordination betwee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study the mechanism of under-forest economy on agricultural high-quality development,and a series of effective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under-forest economy in order to help agriculture achiev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Key words:under-forest economy;agricultural high-quality development;constraints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mechanism

(責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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