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笑 王敏
从小说集《额尔齐斯河小调》到《黑马归去》《枸杞》等,叶尔克西在小说创作方面日渐成熟。她的《黑马归去》曾一举夺得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叶尔克西在小说创作上近年保持着较为旺盛的精力,并在结合时代语境反映牧区变化的现实题材方面有所突破,她近期出版的长篇小说《歇马台》与《白水台》都是以新疆农村牧区牧民生活为言说中心,不但写出了农牧区改革对牧民生活及观念的影响,更写出了新疆草原牧区的自然之美。当前,学界对叶尔克西小说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其作品中的女性意识、地域文化以及审美心理等方面。尚未有从服饰叙事学角度出发,分析其生态意识的研究。
本文以叶尔克西作品出版的时间为线索,历时性梳理叶尔克西的小说作品,通过分析小说中人物的服饰符号去探讨其生态意识随着时代变革发生的变化,进而发掘在自然的“祛魅”和“返魅”过程中,小说中的人物为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所付出的努力与做出的改变。在这里需要解释的是,本文中自然的“祛魅”借鉴马克思·韦伯在《经济与社会》《学术与政治》等著作中所阐述的“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性化、理知化,尤其是将世界之迷魅加以祛除的时代”①的“祛魅”一说,即在社会科技与生产现代化的语境下,小说中人物逐渐远离草原,与自然关系逐渐疏离,自然在人心目中变得透明化和功利化,变为人的物质财富源泉的过程。相对而言,本文中自然的“返魅”则是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善待自然”“人与自然和解”等观念,即小说中的人物在谋求发展的同时,改变自然在人心目中功利性的地位,从生态文明的视角去看待自然,将自然与人视作生命共同体的过程。
一、祛自然之魅
叶尔克西早期代表性的小说作品中的人物无论是《黑马归去》中的“我”“黄耳朵”,还是《天下谎言》中“我”的父母,抑或是《枸杞》中的波拉特与妻子莱莱,都不同程度地离开了草原牧场,参与到城镇生活中。小说中的人物从草原迁移到城镇居住、生活的过程,其实正是他们祛自然之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以对外在世界和现实生活更加理性化、理知化的认识将自然之迷魅加以祛除。
首先,小说中的人物在将自然之魅加以祛除的过程中有过彷徨与茫然。这种彷徨与茫然可以从《黑马归去》中的主人公“我”对服饰的选择上看出。小说围绕一匹黑马的生死存活展开,主要讲述的是“我”因大伯家的长孙娶媳妇特意与父亲从城镇返回草原牧场帮忙筹备婚礼、准备婚宴。“我”在帮忙准备婚宴的过程中,与青梅竹马的牧民“黄耳朵”重逢。而“我”“黄耳朵”及“我”的父亲、大伯等一众人为是否要在婚宴上宰杀一匹自天山北坡而来且极具灵性的黑马而难以抉择。小说中,尽管大家都想方设法挽救这匹黑马,但它最终还是壮烈地坠崖身亡了。在《黑马归去》中,“我”是一位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女性,因帮忙筹备婚礼回到草原牧场,想要跟一直生活在牧场的嫂子说说贴心话、更加亲昵些,也想要融入他们在草原的生活中。但“我”的这一想法始终没能如愿,嫂子待我如客人,敬重有加,却并不亲昵。不同于一直在草原牧场生活的嫂子,只需要一成不变地穿宽大的裙装就好,“我”在服饰穿戴方面存在难以抉择的困惑,“我既不是一个传统的女人,又不是一个现代的女人。我上街买衣服,一个最深刻的体验就是这种不伦不类的感觉。我总希望我的衣着现代中有点传统,传统中又有一点现代。但是,街上的服装不是很传统,就是很现代”②。小说中“我”纠结于穿现代还是传统的衣服,纠结于自己“不伦不类”的服饰穿着。而恰如乔安妮所言,“衣着或饰物是将身体社会化并赋予其意义与身份的一种手段”③,换言之,人的穿着与人的习性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的关系,人们往往通过装扮身体将自己呈现给社会,通过时装显示自我的个性特征及社会身份等。其实,人的服装习性也在生产一种“面貌”,这种面貌积极地建构了每个人的自我价值与身份意义。小说中,“我”对服饰穿着的不确定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自身所指的匮乏”④,是对自身意义的一种不确定,是脱离传统的草原游牧生活,切断与自然那种亲密的联系,祛除自然之魅后,关于“我”的社会身份和自身价值意义选择的困惑。
其次,小说中的人物在逐渐祛除自然之魅的过程中有过对草原、对人与自然亲密关系的不舍与眷恋之情。这种不舍与眷恋之情在小说《天下谎言》中“我”以及“我”的父母身上有所体现。《天下谎言》以十岁的“我”的视角叙述了发生在北塔山草原牧场上一系列的历史往事。“我”随着父亲及父亲的朋友罗叔叔去夏牧场,与男孩成吉斯一起到山洞探险时看到红脸爷爷私藏的枪支,且不小心泄露出这个消息。这件事改变了北塔山草原牧场上很多人的命运。小说中“我”的父母都是学校的老师,不住在草原的毡房里,不赶着牛羊冬夏转场,也不穿牧民普遍穿的黑条绒外套。小说开篇即描述了他们的婚纱照,婚纱照里父亲穿的是黑色的西装、条纹衬衣,领口配着黑色的蝴蝶结,而母亲则穿着白色的婚纱。故事伊始就对父母結婚时的衣着做了叙述,这可以说是颇具深意的。正如任湘云在其著作中描述的那样,“服饰与人的身体紧密相连,往往被视为身体的延伸,即它既是身体的饰物又是身体的一部分,并在很多时候取得了与身体等同的地位,成为身体的喻体”⑤。服饰对人类生存的表征功能是无可替代的。在笔者看来,小说中正是以“服饰”这种社会文化符号去表征父母远离了草原牧场、远离了传统游牧生活及文化的生存现况。而小说中“我”的父母虽然远离了草原牧场,但却对草原牧场、对那种与自然水乳交融的状态眷恋不舍。例如,小说叙述这对生活在场部而非草原上的夫妇对夏牧场一直怀有向往。这种向往从小说中他们对夏牧场来客的接待上可见一斑。当在夏牧场生活的乌拉丽罕奶奶到“我”家做客的时候,父母都以最高的待客之礼接待她,并热切地期待乌拉丽罕奶奶多聊聊夏牧场上游牧生活的种种。可见,小说中父母在一定程度上对传统游牧生活出于情感寄托的需要有一种眷恋与怀念。小说描述父亲对“我”强行要去夏牧场的行为看似反对,实则是赞赏的。这具体表现在叙述父亲安排“我”到牧民家暂住几日的劝说之中,父亲认为“我”住在草原牧民家里可以真正体验一下牧人的生活,看牛羊,住毡房,感受一下雨天住在毡房里的滋味,而不是一年四季都待在土坯房子里,经不起风寒。凡此种种都说明小说中“我”的父母在逐渐远离草原的过程中,对于草原及自然怀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
最后,小说中的人物在祛除自然之魅的过程中,面对都市谋生的诸多不易与无奈,倍感压力与焦虑。他们离开草原牧场,走出传统游牧生活,投身到都市,像许许多多城市里的人一样,因都市生活的艰难而产生焦虑情绪。这些在《枸杞》中主人公波拉特为谋求发展机会,精心挑选服饰,努力塑造个人形象等方面有所呈现。《枸杞》主要讲述的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在城市中艰难谋生的故事。小说中丈夫波拉特是杂志社的一名小编辑,而他的妻子莱莱原来是厂里的工人。后来,由于工厂经营不景气,她下岗赋闲在家,成了专职照顾两个孩子的妈妈。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改善在城里的生活,但却并不如意。作为家中男主人的波拉特一心想提高妻儿的生活质量,琢磨着最差也得给老婆买一条像样的金链子,或一件水獭皮领大衣。但牧区青年要在繁华都市谋生谈何容易,为了多赚一笔稿费,波拉特千里奔波为一个县撰写关于枸杞的“软文”,但也没能成功。为了参加年底的联谊会他擦了皮鞋,拿出最好的西服穿上还打了领带。记得时尚服饰史学家詹姆斯·拉弗曾這样描述服饰的作用:“衣服与人类的知识教养一样,都是在显现人们的心灵思想。”⑥按此理解,波拉特将最好的服饰穿戴身上,去参加联谊会,正是想在众人面前展示自己的知识教养以期能更好地融入都市生活的文化圈子。但最终,波拉特没能在联谊会上结识能助自己一臂之力的贵人,丧气归来。对此,妻子莱莱认为这可能是因为丈夫来自乡下,他的骨子里永远渗透着乡下气,他永远也不会有什么长进。从小说的叙述中可看出,在妻子莱莱看来,丈夫从草原牧场迁移城市生活,面对城市谋生的竞争他并没有什么优势,因此要面对更大的生活压力。从丈夫波拉特想要给妻子买水獭皮领大衣,想要穿最好的西服去参加联谊会可以看出,他已然告别了传统的游牧生活,断开了传统游牧生活中与自然的那种水乳交融的联系,通过改变自己的衣着服饰以展现更好的自己,寻求更好的发展机遇。同时,波拉特在追求现代都市生活、追随现代化的过程,相较于其他都市谋生的人来说,他们无疑要面对更大的生活压力,要处理更为棘手的焦虑情绪。
总之,叶尔克西早期代表性小说作品中关于人物服饰穿着的描述,在不同程度上都侧面呈现出他们离开草原牧场,走出传统草原游牧生活的现实变化。基于此,小说中,他们对于自然及生命的认识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正如傅修延在《中国叙事学》中所阐述的:“叙事即讲故事,故事固然是由一系列事件构成,但人物是行动的主体,故事讲述过程同时也是人物形象在读者心目中的‘生成过程,讲故事的一大目的为‘讲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外貌描写首先服务于这一目的。”⑦服饰作为人外貌的一种“扩延”,在小说人物形象生成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无论是《黑马归去》中“我”在穿什么衣服上的困惑,还是《天下谎言》中“我”的父母穿着西服、婚纱拍的结婚照,又或者是《枸杞》中波拉特想给妻子买件水獭皮领大衣,在参加联谊会时要穿最好的西服和皮鞋等,这些关于小说中人物服饰穿着的叙事都在人物形象塑造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这些关于人物服饰穿着的叙事如同打开了一扇窗,让读者得以窥探到小说中人物内心由传统游牧生活过渡到现代都市生活时所经历的心理变化。这些心理变化进一步呈现出了小说中“我”、波拉特、莱莱等人物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进一步反思:即为自然祛魅后,作为现代都市生活的个体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该如何应对内心的惶惑、不舍与焦虑情绪。
二、在“祛魅”与“返魅”之间
相较于早期的小说作品中人物逐渐远离草原、远离传统的生活方式后所经历的彷徨、不舍及焦虑的心路历程,叶尔克西近年的长篇小说《歇马台》则重点叙述改革开放40年来新疆农村牧区的变化,借小说反映生活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在促进牧区发展时,个体在“祛自然之魅”与“返自然之魅”之间所经历的心路历程。《歇马台》可以说是作者多年关注牧区生活,不断积累素材结出的硕果,是她多年来心血的凝结。小说以20世纪80年代新疆农村牧区改革为时代背景,以草原牧场歇马台以及上风圈子、下风圈子两个牧区村落中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变革为言说中心,重点围绕牧民托雷别克与斯日木两家展开,叙述了他们在改革的时代潮流中转变身份,历经艰辛,几经波折努力追求幸福生活的故事。小说中的牧民们努力适应牧区的变革,他们或听从组织的安排重新分配草场与马匹,或按照组织规定退出歇马台牧场,从放养牛羊、马匹的牧民转变为种地的农民。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从传统的游牧生活中抽离,努力适应定居的耕种生活。在笔者看来,小说中他们改变的不止是生活方式,还有与自然交融的关系。在日渐远离草原的过程中,他们也与文化记忆中万物有灵、敬畏自然等传统生态文化观保持了一种现实审视的态度。换言之,他们逐渐祛除了自然之魅。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小说中的牧民们一方面不畏艰辛勇追时代变革的浪潮,祛除自然之魅;另一方面他们在面对草原生态环境恶化,面对歇马台草场不堪过量养殖山羊的重负时,不断反思,勇于驱散物质财富的迷雾,回望传统文化中朴素的生态观与生命观,让自然返魅。在“祛魅”与“返魅”之间,透过小说中人物服饰穿着的变化,可以窥见一代代牧民生生不息努力跟随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拼搏奋斗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现实图景。
具体而言,其一,小说中以托雷别克为代表的牧民们,响应时代号召,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牧民转变为农民。但他们在远离草原祛除自然之魅的过程中,内心仍坚守着对自然的敬畏和对生命的敬重。小说中托雷别克怀着豪情,像祖父母那样第一时间响应公社的号召将马匹献给了下风圈子。为此,他胸前佩戴着红花,受到了嘉奖。而后托雷别克成为了下风圈子的“红人”,经常参加公社的大会,服饰衣着也随之不断变化。例如,小说中描述“他的衣服也从黑条绒,穿到土黄色棉布做的像军装似的上衣,又穿到了四个兜儿的灰色涤卡中山装”⑧。这看似简单的衣着服饰变化的描述,其实概括了托雷别克顺应时代变迁完成个体变化的心理和行为过程。毕竟“服饰的面貌是社会历史风貌最直观最写实的反映”⑨,从服饰衣着的外在表现,透露着人的社会身份、生活习俗、审美情趣等种种文化观念。可见,服饰作为时代生活的一面镜子,正反映了歇马台牧民托雷别克的生活以及社会身份的变化。
如果小说中托雷别克服饰衣着的变化意味着他在时代变革中身份的转变,那么关于他为马穿衣服的描述则表达了他内心深处对万物生灵的敬重。故事的伊始,在歇马台的冬牧场,牧民托雷别克就让儿子海纳尔将毡房里妻子亲手做的夹袄拿来给一匹老马穿上。小说中父子俩在呵气成霜的冬日里不厌烦琐,将夹袄披到马身上,再一次次从马背到马肚子绕一圈,系好夹袄的绳子。托雷别克一边嘴上调侃妻子非要给马做夹袄,一边冒着严寒和儿子一起耐心且细致地给马穿好夹袄。调侃归调侃,在托雷别克及儿子的观念中,马或者别的生灵与人一样,都是共同生活在歇马台这片绿色草甸平等的生命。在寒冷的冬季,所有的生命在面对严酷生存考验的时刻都拥有求生的机会与权力。小说中,这匹白马后来几经周折沦落到了新的主人手里。白马被留着长头发、戴着绿色的墨镜、穿着红衬衫搭配牛仔裤的新主人带去歇马台的集会上。它被披了红挂了绿,像一个穿戴鄙俗的新嫁娘。新的年轻主人显然对白马毫无敬意可言,在他看来白马只是供人骑着遛弯、拍照的赚钱工具。托雷别克目睹这匹草原精灵被打扮成供人观赏玩弄的“怪兽”后气愤不已,昏厥了过去。小说中托雷别克离开了歇马台草原牧场,定居在了上风圈子,正如他自己调侃的那样,做了大半辈子马倌却转行种地了。然而即便是成了种地的农民,他仍始终牵挂着歇马台草原牧场以及那匹草原精灵似的白马。在随时代前进的过程中,他与草原逐渐分离,也逐渐祛除了自然之魅,但传统游牧文化敬畏自然、敬重生命的元素在他心中从未彻底消失。
其二,小说中以斯日木为代表的牧民们,他们追随时代浪潮,抓住发展机遇参与现代化进程,承包牧场产业化经营畜牧业,以期积累物质财富,提高生活水平。小说中牧民们商讨改革事宜,在歇马台召开分组包户大会,歇马台的牧民们都是盛装出席,男人们几乎都是黑条绒的外衣和白布衬衫,而女人们则彩裙拂风,甚至有的还戴上了绣了花的披头,足以见得牧民们对公社改革的重视以及欢迎。正是在这样的大集会中,小说以牧民托雷别克的视角打量、描述了斯日木的穿着打扮,“他那身灰色中山装,应该是上过了熨斗的,看上去很公干的样子,只是那黑条绒的裤子,依然藏不住他是上下风圈子的哈萨克人”⑩。斯日木将中山装与黑条绒裤子混搭在一起。这样的搭配在笔者看来是值得深思的。正如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所阐释的那样,“人类及其所创造的社会的最本质的特征必须从人使用符号(形象)表达彼此、客体、思想以及各种生活体验的特殊能力中才能得以确定”11。符号或者说形象是人表达自我的方式,那么小说中的服饰符号则是人物的自我注解。传统的黑条绒裤子搭配现代的中山装正“注解”了斯日木从传统向现代迈进的转变过程。从叙事学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服饰描述其实正是一种对斯日木这一发展变化式人物的塑造手段。通过服饰衣着将现代与传统混融的描述,成功塑造了一个随着时代的步伐勇于自我改变的牧民形象。
小说中斯日木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回报,选择承包歇马台草场并拉上铁丝网以便规模化饲养山羊。那些铁丝经山雨的冲刷生了铁锈,尖利的铁刺依然让人发怵。这些让人发怵的铁丝网,正是老牧民斯日木当年受做羊绒生意的裴老板的唆使,为了饲养山羊在歇马台草場拉的。小说中裴老板讲述了羊绒生意一整套现代化的生产流程,斯日木这样的牧民在这个现代化羊绒产业链中居于最末端,获得最少的利润分配。但他付出的却是最多,过量的山羊不但破坏了草原,甚至害死了曾发誓要与歇马台草原共存亡的牧民。小说中山羊害死牧民的情节不仅将现代化发展与生态恶化的矛盾推向了白热化,也揭示了像斯日木这样的牧民,随时代的步伐前进,加入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逐渐丧失了对自然的敬畏之心,任由物欲膨胀,不惜以牺牲草原牧场为代价,过量饲养山羊,最终导致草原环境恶化,本人也遭到了牧区集体的反对与声讨的必然局面。在纷扰的反对声中,斯日木寝食难安,他不断反省、自责。醒悟后的他意识到了草原牧场以及下风圈子土地的珍贵,为了保护土地,防止裴老板开发烧砖厂,他以最隆重的穿着参与竞拍承包土地。小说中关于他参加竞拍会的穿着是这样描述的:“斯日木一夜没睡,神情很疲惫,却依然认真地穿上了礼服。他让巴缇拉把帽子拿给他,巴缇拉就拿来两顶,一顶是礼帽,一顶是花帽。斯日木选了花帽戴上。”12在笔者看来,这段关于斯日木穿着的叙述别有深意。关于人物服饰的叙述其实是在营造一种诗意之美,是为人物形象塑造带来一种象征的深意。斯日木穿着现代性的“礼服”而非牧民们常穿的黑条绒外衣,但在选择帽子的时候却放弃与礼服匹配的礼帽,而是戴了传统的花帽。正如赵毅衡所言:“在人化的世界中,一切都是意义可变的‘物——符号。”13那么服饰作为一种特殊符号就具有标示身份地位、传达思想情感、彰显文化习俗等多种功能。所以,斯日木选择的传统花帽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符号,“礼服”象征了他追随时代变革的步伐,而“花帽”则象征了他对传统文化中的敬畏自然、尊重生命等生态观、生命观的不忍割舍之情。
总之,《歇马台》中关于托雷别克、斯日木等哈萨克族人服饰穿着的叙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托雷别克和斯日木这类牧民的转变过程,他们或是从传统的牧民转变成农民,或是从传统的牧民转变为畜牧产业的经营者。其实无论是小说中的托雷别克还是斯日木,他们都是“那种具有内在变化的发展式的人物”14。在詹姆斯·费伦看来,叙事作品中有些人物是发展式的,他们对外在及自身的认识都处于不断的变化中,而这种变化展现的方式既可以采用展现内心独白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外在的方式。服饰正是可以展现他们变化发展状态的外在手段。小说中对衣着服饰变化的叙述,正反映出了他们在时代变革的浪潮中勇于转变身份、勇于追随时代步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不断调整畜牧发展与草原生态的关系,甚至一度对自然的敬畏之心也不复从前。但当畜牧发展与草原生态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面对草原环境恶化的现实,小说中无论是托雷别克还是斯日木都置身现代化的进程中,回望传统游牧文化中朴素的生命观、生态观,放弃以牺牲草原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个人发展,重拾对生命对自然的敬畏,努力让自然返魅。
三、返自然之魅
如果说《歇马台》中牧民们在努力追求幸福生活的过程中,不断寻求个人发展与草原环境的平衡的话,那么小说《白水台》则通过讲述年轻的牧民叶瑞克成功融入城市生活后毅然选择回到白水台草原牧场的故事,反映出一位具备了现代意识的主体如何亲近自然,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意愿。《白水台》这部小说主要围绕白水台村牧民尤莱·叶森的家族发展历史和当下的家庭矛盾展开叙述。小说以叔父尤莱·叶森与侄子叶瑞克之间争夺草场使用权为线索,绘制了一幅白水台牧民一家几代人随时代不断前进的草原游牧生活历史图画。小说中叶瑞克自幼丧父,母亲再次远嫁。他可以说是叔父尤莱·叶森与妻子一起抚养成人的。成年后的叶瑞克很快就在城市里立足。然而充满“高级感”的城市并没有留住叶瑞克。小说中叶瑞克选择了回到白水台,回到草原牧场,以年轻牧人所掌握的现代性发展理念去帮助叔父尤莱·叶森实现发展畜牧与草原保护的平衡。在笔者看来,小说中的叶瑞克选择的并不止是生活方式和场所,而是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种现代生态观念和发展观念。正因“时装常常被视为一种掩盖身体或个人真相的面具,一种表面装饰。我们可以将穿衣的方式看成是一种建构及表现肉体自我的积极过程或技术手段”15,所以,透过小说中关于叶瑞克的服饰衣着的描述,可以更进一步剖析这一人物是如何以外在的服饰衣着来建构和表现自我,也可以进一步透过服饰符号去分析他所具有的现代性生态意识。
其一,小说《白水台》中青年叶瑞克回归草原是一种自主的选择,这种选择时的自主性更能反映出促使他回到草原牧场的正是一种主体所具备的现代性的生态意识使然。正如小说中从女包户干部孟的视角去观察叶瑞克时所描述的那样,跟白水台很多老一代的人比起来,叶瑞克身上确实有不一样的地方,比如他穿牛仔裤、卫衣,戴太阳镜,或像她一样穿身户外衣。虽然小说中包户干部认为单从衣着也不能斷定叶瑞克就是新农民。而事实上,叶瑞克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蜕变为一个都市人了。郭剑卿认为服饰的变革可以反映时代的沧桑巨变:“放眼望去,近现代中国社会的沧海桑田,都反映在服饰的变革之中。”16其实,个人的变化何尝不是外在由衣着打扮的变化呈现的呢?叶瑞克去了城市,留起了马尾辫,穿牛仔裤与休闲衫,靠着机灵的头脑和能说会道也在城市里立了足。“叶瑞克形象本来就不错,有鼻梁,有眼窝,还有不错的额头,那马尾辫就扎得十分时尚,再加上身上穿着卫衣,很显得青春朝气。半年的工夫,叶瑞克就完全洗掉了白水台游牧少年的气息,看起来跟城里长大的青年没有多少区别。”17正如小说中描述的那样,他在穿衣打扮及言谈举止方面从一个游牧少年变成了城市青年。正是靠着成功转变的外在形象,叶瑞克找到了一份在建材市场做销售的工作。他与城市里收入不菲的消费者打交道,售卖给他们高级的家具装饰材料。在这一行当里叶瑞克如鱼得水,但他正是在城市里生活得非常自如的情况下选择回到白水台村,回到草原牧场的。
小说中叶瑞克这样自主而非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更能说明,他在跟随时代的步伐不断前进的过程中,在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人生道路,反思远离草原牧场的选择。叶瑞克刚到城里时,一度很迷恋城市的“高级感”。不管是建材市场高级的地板材料,还是顾客高级的生活,抑或是夜晚高级的霓虹灯及娱乐城,城里“高级”的一切都令叶瑞克目不暇接。正因如此,马尾辫、牛仔裤及卫衣,这些城里年轻人的装扮成了叶瑞克让自己也变得具有“高级感”的手段。值得一提的是,马尾辫、牛仔裤及卫衣不仅仅是塑造叶瑞克这个人物形象所采取的叙事元素,同时从中国传统叙事学角度来看,它们作为“意象”,具有“点染人物,贯通情节,以及蕴含世俗哲学”18的功能与作用。小说中叶瑞克选择穿戴的这些服饰,先是贯通了他适应城市生活,获得建材市场老板及顾客认可的情节,又象征着他选择的都市化和现代化的人生道路。
其二,《白水台》中叶瑞克深谙草原游牧生活之艰辛,他所选择回归的并非浪漫唯美的田园,而是真实的白水台牧场。小说中用雨中放牧的牧民不断更换衣服来表现草原游牧生活的艰辛。叶瑞克因为去镇司法所咨询他与叔父尤莱·叶森关于白水台草场使用权纷争的事,被包户干部孟追问他与叔父之间的过往。叶瑞克正是在与孟谈话的过程中说到了牧民放牧的艰辛:雨天,在草坡走上一会儿,人身上的衣服就会被淋个湿透,衣服就会变得又重又沉,像穿了一层冰冷的铁衣。叶瑞克说牧羊时牧民遇到恶劣天气,一身干的衣服淋湿变成“铁衣”,更换干的衣服回来继续牧羊,身上的衣服还是同样会变成湿透的“铁衣”。而让人动容的是,叶瑞克看到在雨中牧羊的老人,就想到叔父尤莱到了这样的年龄如果没有接替的人是不是也要这样在雨中身穿着“铁衣”苦苦坚持?小说中叶瑞克一方面为白水台牧场艰苦的放牧生活感到沮丧和畏惧,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走了叔父将来要继续受这样的煎熬。这样的复杂心理,小说中用关于“铁衣”的叙述来呈现,就像詹姆斯·费伦所言:“人物塑造中的最核心元素正是这种内心体验。我们在这方面的获取越少,那么其他诸如情节、评述、描绘、暗示和修辞等叙事元素就必须发挥越大的作用。”19小说中反复描述的“铁衣”正昭示了白水台牧民们草原游牧生活的艰辛境况,更加从侧面烘托了叶瑞克选择回到白水台的坚决。叶瑞克不畏草原上放牧生活的艰难困苦,执意放弃城市相对舒适优渥的生活,是因为“他确实是白水台的骑手,有了不起的红为他撑腰。那种坐在千里马上胜者为王的感觉,似乎才是真正的叶瑞克”20,也是因为他不忍叔父尤莱·叶森年迈后因无人接替牧场,依然得经受草原放牧生活的艰辛。此外,叶瑞克从城市回到白水台草原牧场的原因还包括他对草原、马以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再认识,比如重新考量叔父尤莱与那匹叫作“红”的马的关系,理解叔父对饲养的马匹及世代居住的草原的深厚感情。这些思考驱使他作为年轻人想要用新的生态文明的理念去经营家族的牧场。
总之,《白水台》中关于叶瑞克衣着装扮如马尾辫、牛仔裤、卫衣等变化的叙述,关于草原上牧民衣服被雨淋湿后变成“铁衣”的叙述都展现了叶瑞克即便在现代都市中如鱼得水仍选择回到草原牧场的坚决。他回到白水台牧场,是想要接替年迈的叔父尤莱·叶森,以现代化的理念经营牧场,不再以传统艰苦的方式转场,而是转向发展现代畜牧业。小说中,他采用最新的养殖技术培育优质“小金牛”,发展家庭养殖,不但增加了收入,也减轻了草原牧场过度放牧的压力。显然,这是叶瑞克作为年轻牧民对人与草原、人与自然关系进行调适的结果。正如《白水台》中叶瑞克的叔父尤莱·叶森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朴素看法一样:“天苍苍,地茫茫,生息息,物泱泱。人们长了吃饭的嘴,如果不自觉、不自省、不自律,天就会穷尽,山就会穷尽,水就会穷尽,最后,人自己就会穷尽了。这叫天有天的说法,地有地的说道。”21根据时代语境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或许早已刻在牧民们的基因中。千百年来的游牧生存经验,告诉他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种生存的哲学,小说中叶瑞克在城市和草原之间做出的选择更像是一种恢复自然之魅的行为象征,一种经过城市生活洗礼的现代性生态意识的自觉展现。
四、结语
“因为所有的文学作品总是基于个人经验(包括族群的记忆、地域的實感、个体化的感悟等)进而上升到带有共通性的情感和体验”22,正如刘大先在《时代语境中的多民族书写——少数民族文学五年回顾》中所表达的那样,叶尔克西的小说创作是基于她关于北塔山哈萨克草原牧场生活的经验和记忆,基于她对哈萨克游牧文化和传统生态观、生命观的个人感悟,但是无论是早期的小说《黑马归去》《天下谎言》《枸杞》,还是近年的长篇小说《歇马台》《白水台》,作品中所呈现出来的人物在时代变革洪流中为更加美好幸福生活奋勇拼搏的图景却是具有共通性的。这种共通性正是叶尔克西谈及《歇马台》创作时所说的:“因为人们总是在为了追求美好生活目标去的。而追求的过程却也充满着坎坷。”23而小说中无论是牧民们跟随时代的步伐奋勇向前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过程,还是他们在这一过程中所经受的彷徨、不舍、焦虑,都以外在的衣着服饰变化呈现了出来。虽然文学作品中的服饰常被作为表情达意的手段和工具,以碎片化的形式出现,但“被描写的服饰则透露出人物的精神人格,昭示着人物的生存境遇”24。服饰作为小说人物的“第二皮肤”塑造了他们在社会中的肖像,也昭示了他们的人生际遇。小说中关于牧民们服饰穿着的描述,在展现他们的社会身份变化,以及象征他们的人生选择等方面意义重大。通过分析小说中关于斯日木、叶瑞克等牧民们的服饰描述可以窥见城市化进程与现代化图景中,他们告别草原牧场的游牧生活,继而断开与自然亲近的联系,逐渐祛除自然之魅的心理和行为历程。同样,通过分析小说中斯日木等人在衣着方面的选择,亦可看出他们身处社会发展的时代语境中,面对人的发展与草原生态日益紧张的关系,他们适时调整将自然物化、功利化的观念,从现代生态文明出发,将人与自然视作生命共同体,努力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注释】
①[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钱永祥等译,上海三联书店,2019,第199页。
②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额尔齐斯河小调》,新疆人民出版社,2015,第38页。
③[英]乔安妮·恩特维斯特尔:《时髦的身体:时尚、衣着和现代社会理论》,郜元宝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20页。
④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第34页。
⑤24任湘云:《服饰话语与中国现代小说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第8、45页。
⑥[美]卢里:《解读服装》,李长青译,中国纺织出版社,2000,第1页。
⑦傅修延:《中国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第214页。
⑧⑩12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歇马台》,新疆人民出版社,2020,第24、77、533页。
⑨华梅:《中国服饰》,五洲传播出版社,2004,第3页。
11[美]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黄爱华、冯钢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第7页。
13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修订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第30页。
1419[美]罗伯特·斯科尔斯、詹姆斯·费伦、罗伯特·凯洛格:《叙事的本质》,于雷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第175、180页。
15[美]珍妮弗·克雷克:《时装的面貌》,舒允中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第7页。
16郭剑卿:《服饰塑造:中国现代小说的“时髦”话语》,文化艺术出版社,2019,第8页。
172122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白水台》,《民族文学》2021年第6期。
18杨义:《中国叙事学》,人民出版社,1997,第277页。
22刘大先:《时代语境中的多民族书写——少数民族文学五年回顾》,《文艺报》2016年11月4日。
23语出笔者于2021年8月14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艺图书首发式”上对作家叶尔克西的访谈记录。
(刘维笑、王敏,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新疆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本文系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文化旅游视域下的新疆当代多民族汉语文学绿洲生活经验书写与文化阐释”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20XZW008;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文化润疆语境下的新疆当代汉语文学创作服饰书写与文化意义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