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宇
摘 要:伴随着我国中小企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显现的越来越突出和明显,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获得良好的资金支持才能保证其能够持续有效的发展,融资渠道的畅通和有效对于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介绍中小企业目前融资过程中的问题,对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象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如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中小企业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截止到2021年末,我国在工商局已注册的中小企业有800多万家,占我国全部各类型企业总数的99%左右,其贡献了我国70%左右的GDP,近60%的税收,并且为全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岗位,按照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已经占到了全部就业岗位的80%以上比例。可以说中小企业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就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性的支撑作用。但与之发展不相匹配的是,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长期的受到筹资难问题的制约,融资难是长期阻碍中小企业良性发展的一个普遍性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资金缺乏的主要原因
(一)获得间接融资的资金较为困难
各级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近年来已经做了大量的努力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仍存在众多中小企业难以有效获得间接融资资金的困难,当前商业银行贷款仍然是中小企业进行间接融资获取资金的最主要渠道。据2021年1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中总共有93.5%来自于商业银行贷款;并且两级分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一些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成为银行金融机构争先抢夺的对象,而对于发展状况一般或者较差的中小企业银行却越来越忽视与冷落,而且很多中小企业由于不能提供银行所需的各种担保和抵押而被银行较高的贷款门槛限制条件拒之门外。民营以及小微企业在和大型的央企、国企同时进行信贷资金申请时,就更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资金支持。往往因为银行在进行贷款审批决策时更多的考虑到资金投放到央企、国企具有风险小、收益稳定的特点,因此银行宁愿降低下浮贷款利率也愿意将贷款优先发放给央企和国企。而对于中小企业,尤其是对于民营以及小微企业,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普遍上浮30%~40%,这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负担更加沉重,因此也就在无形中进一步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困难。
(二)直接融资渠道很难发挥作用
我国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融资主要包括企业股权融资和企业债券融资两种形式。对于股权融资渠道而言,由于目前我國企业股票的公开上市发行采用审核制,审核制要求企业股票的公开发行不仅要达到符合证券发行的各方面最低要求,同时要经过证监会发审委的严格审核,只有经过发审委审核并且申请通过的企业才能最终获得在沪深两市的股票发行资格。目前深沪两市的上市公司总数只有四千多家,但这和我国八百多万家的中小企业总数进行对比,只是占到了微不足道的比例。因而对于全国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而言很难获得让企业的股票进行公开发行进行融资的平台和机会,这就使得公开发行股票这种直接融资的方式对于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而言只能是空中楼阁,渴望而不可及。对于直接融资的第三种形式债券融资,由于各种发行机制还不成熟,目前阶段我国每年所允许发行的企业债券数量非常少,在2021我国发行的企业债券总共215次,这对于广大的中小企业的而言只能起到非常微弱的作用。
(三)中小企业资金匮乏与其发展特点密切相关
首先,中小企业由于进入门槛较低,使得增长过于迅速。据国家工商局统计,2021年全国新注册中小企业203.4万户,同比增长了14%;同时转型升级与发展对于中小企业来讲是当务之急非常迫切,这些因素都加大了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不断需求。其次,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的比例普遍过大,资金被占用情况明显,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普遍较长。当前由于受国际国内疫情导致经济形势下行压力的影响,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所面临的资金压力不断加大,资金被下游企业长时间占用的现象不断出现,这就使得处于本已处于弱势的中小型企业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可用资金不足的现象变得日益严重。据统计,至去年10月末,9万多户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净额同比增长较上年高出5.4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63%。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与措施
(一)要通过各种措施不断扩大和完善间接融资的渠道。
首先,为加快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作为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方商业银行必须要加大对于中小企业信贷资金的发放扶持力度。从2020年到2021年上半年,央行已先后若干次出台了降低存贷款利率、定向降低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的系列政策,这将增强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性、增大资金信贷范围,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增强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从而使中小企业能够更加容易顺利的取得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其次,要尽快发展各类小型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2021年我国各类村镇小型银行、城乡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各类小型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占全年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21.4%,而欧美等发达国家通常超过35%以上。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弱势发展,将不利于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因此,随着我国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外部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应逐步放宽小型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适当加快和鼓励民营银行、乡镇银行等各类小型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发展,从而逐步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供给不足的局面。
(二)要大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比例。
今年五、六月份,证券会已审核过会五十多家企业的股票登陆中小板和创业板进行公开发行,但是证券发行的审核制毕竟在审批速度和效率上已不能很好的满足广大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迫切要求。根据国家相关部分的信息,预计从2023年开始,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将逐渐全部被注册制所代替,届时采用证券发行的注册制之后,将会有大量满足注册条件的中小企业在符合一系列基本条件后都可以走上证券公开发行的道路,这对于迫切需要融资的广大中小企业来说将是一项重大的利好消息,这会使得有更多的中小企业将会通过直接融资的平台进行股权资金的筹集。同时也要逐渐的降低企业债券的发行门槛,不断的扩大股权与债券融资的规模,大力发展融资融券业务,从而有效的拓展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三、结论
在通过外部的多种渠道和措施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范围的同时,作为中小企业自身来讲,必须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经营水平和商业信誉,要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要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逐渐建立起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搭建完善的信息平台,提高中小企业合规经营和诚信意识,从而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创造出良好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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