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思想者的法治观

2022-05-30 21:44李少威
小品文选刊·印象大同 2022年7期
关键词:权术性恶论韩非子

李少威

法治很重要,这是今天人人明白的道理。古人又何尝不明白。从思想源头看法治,既有趣,也很有启发。

孔子推崇孝道,弟子有若概括说,孝悌,是仁的根本。在当鲁国大司寇的时候,孔子处理过一起家庭官司,父亲状告儿子不孝。孔子听讼后没有判决,而是把父子二人都收押在同一牢房。三个月后父亲撤诉,孔子就把他们放了。

季孙氏听说后评论道,他不是提倡以孝治天下吗,为什么不杀掉那个不孝子?孔子隔空回应:作为统治者,你们没有用孝道去教化老百姓,罪责就不在百姓;百姓不知道什么是犯罪,惩罚有什么意义?教化不施,那是治理有问题,随意判决,就是滥杀无辜。

道理無疑是对的,但孔子给的方法却值得讨论。他说,居上位者应该按道行事,以身作则,以贤良之人为表率,辅之以威势震慑,这样干上三年,百姓就会走上正道,对少数不行正道的,再施以刑罚。

孔子看到了一点,就是道理和规则必须让老百姓先明白,惩罚措施本身才合法。但他把治理寄托于人,君王应该像尧舜,善良、正义、通晓一切,他任用的官员应该都是贤人、君子,精于先王之道,全是道德典范。在现实中,这是无法实际操作的。如果这样治理,除了见效慢、不可控之外,成本也太高。

直到一百多年后,另一个儒家大师荀子提出了性恶论。他认为,人生来有好利之心、嫉妒之情、耳目之欲,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这是人的本性。他对孟子的性善论很不屑,但他并没有攻击孔子,不管怎样治理,价值依归还是孔子: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既然人性是恶的,那么就不能把美好愿景的实现完全寄托于人。治理的主要途径,就从如何发挥人美好的本心,转变为怎样防止人丑恶的行为。所以,荀子既推崇孔子说的礼,又提出了“重法”的思想。

荀子的学生韩非子在性恶论上更加彻底。“人为婴儿也,父母养之简,子长而怨;子盛壮成年,其供养薄,父母怒而诮之。”父子至亲,都会因为私欲而互相怨恨。造车的想把车卖出去,希望人人富贵,造棺材的想把棺材卖出去,就希望更多人死去。后妃、夫人、太子一旦结党,就会希望君王死去,不是因为他们真的有多恨君王,只是君王死了对他们有利而已。

既然无论任何身份,本性都是恶的,那么就对所有人都使用明确的法条来加以规范,治理手段就非常现实有效了。他把手段分为法和术。“法莫如顯,而术不欲见”,法律越清楚地公布,越多人知道,就越好,而术,权术,则要隐藏起来,不要被人知道。

这个术,听上去让人不寒而栗。但韩非子说的术是驭下之术,是对付官吏而不是百姓的,目的是让整个政治结构能够有效运转。“藏之于胸”,“潜御群臣”,“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如果对老百姓也用术,那成本就太高了,事实上一样做不到,对百姓,就要用明文之法,一例公平。“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威行四邻”。

韩非子和他的老师荀子一样,对孔子的价值取向没有异议。

人们说中国古代治理是“内用黄老,外示儒术”,其实更应该是“内用法家,外示儒术”,强调理想主义的价值,又要有现实主义的办法。后世的治理失败,往往就是忽视法与术的关系,既用权术去对付老百姓,密探遍布,使人互相首告;而法律又不明确,口袋罪横行,人为的空间极大;同时又抛弃了价值观,不知道治理的目的是为了推行大道,也就是为了天下百姓。

选自《南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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