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化视域中重大突发事件的新变探析

2022-05-30 10:48夏雨禾
编辑之友 2022年8期
关键词:挑战

【摘要】重大突发事件舆论研究中,作为整体的“事件域”长期以来处于缺席状态,“在场”的只有具象化的特定事件或事件的局部细节,因此也遮蔽了“事件域”的诸多新变。事实上,媒介技术已经改变了主体的时空体验方式,导致事件紧迫性和压力的持续加剧。事件被媒介的力量所改造并呈现出三重变化逻辑:形式层面,“眼见为实”和“关系隐喻”成为决定事件性状特征的主导性原则;实践层面,多方博弈与规则重叠构成了事件演变发展的复杂动力结构;文化层面,符号化、故事化和仪式化促使了事件的媒介化转向。文末对事件媒介化趋势下将要面临的事件的“事件化”、规则的结构性重叠和“流量拜物教”等一系列挑战展开了反思。

【关键词】媒介化 重大突发事件 新变 挑战

【中图分类号】G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87(2022)8-32-07

【DOI】 10.13786/j.cnki.cn14-1066/g2.2022.8.004

一、媒介化:“媒介—事件”关系研究的新视角

重大突发事件概指突然发生、危及或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并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具有公共性质的重大事件。20世纪80年代以来,因社会结构转型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频发现象,引起学术界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高度关注,不少学者开始借助社会风险和公共危机理论,对形态各异的重大突发事件展开多维探析。2003年“非典”之后,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的舆论失序现象渐成研究热点,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研究重心开始由“事件”逐渐滑向“舆论”。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因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的网络舆论激变现象以及网络群体事件等进入了学术研究的核心地带。近年来,信息传播的移动化、社交化和智能化趋势,进一步加速了社会舆论生态的深度重构,相关研究主题也随之不断深化。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信息疫情”蔓延,更是激起了学界的研究热情,不少学术成果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又有了全新拓展。从某种程度上说,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已经成为学术研究的“常青”议题。

相比于对舆论议题的格外垂青,人们对重大突发事件本身却缺乏持续的关注,舆论研究中人们对事件的态度显得颇为暧昧:一方面,事件在许多情况下只是充当观察舆论的“窗口”或背景,主要的话题都是聚焦于“媒介—舆论”的领域,并不关心作为整体的“事件域”在传播技术革命、媒介环境变迁中的变化情况,就此而言,作为整体的“事件域”在舆论研究中是缺席的;另一方面,由于特定时空条件下的舆论又总是与具体的事件相伴而行,具象化的事件在舆论研究中又是绕不过去的“在场”。当然,这种情况下的事件只是经过筛选的特定事件或特定事件的局部细节而已。事件在舆论研究中既缺席又“在场”的状态,在某种程度上是受到笛卡尔二元论思想的深刻影响,即认为事件和舆论分别是处于现实社会和虚拟空间的两种事实,传播技术革命或媒介环境变迁只会影响到发生于虚拟空间的舆论,而对现实社会中的事件影响甚微。

事实上,现实社会和虚拟空间并非互为隔绝的两个世界,事件、舆论和媒介三者间闭环运作的关系结构不容忽视。首先,“媒介—舆论”二者间的关系自不待言,无论是宏观层面的社会舆论生态突变还是微观层面特定舆论的生成和发展,都与技术加持下的媒介环境变化息息相关,如前所述,这也是当前学术研究的重心所在。其次,“事件—舆论”之间存在相互建构的紧密关系,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近年来出现的诸多重大突发事件表明,现实社会中的事件并非完全按某种不变的客观逻辑自行运作,在虚拟空间的舆论的引力作用下,事件不时会发生扭曲、变形甚至变异,事件被舆论“牵着鼻子走”已成为一种常态。[1]最后,也是长期以来处于遮蔽状态的,是“媒介—事件”二者间的关系。在当下的媒介环境中,由于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出现的“媒介印记”如此熟视无睹,以至于将“媒介—事件”二者的关系视为一种“日常”。一旦将当前的媒介环境或舆论生态做海德格尔式的“悬置”处理,便不难发现,事件中处处都留有媒介的痕迹。比如说,只有在媒介的书写中处于持续“到场”或“被看到”的状态,事件才能够真正得以“事件化”;媒介的“时空连线”或“在线直播”使得事件变得更具重大和紧迫意味;新闻发布会、官方通报等带有媒介色彩的要素也频频地出现于事件之中,成为事件不可或缺的有机成分等。

以上对“媒介—事件”二者间关系的描述虽属挂一漏万,却表明传播技术变革和媒介环境变化对作为整体的“事件域”具有深远影响。相应的,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研究,就不能将事件作为恒定的常量而置于缺席状态。为此,本文将借助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媒介化研究所开辟的理论视角,立足“媒介—事件”的关系视角展开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探究。媒介化研究,就是以关系研究为核心特色的一种传播研究范式,其核心主题是媒介与其他社会领域间关系的长期结构转型。[2]与以往传播学研究和媒介理论有所不同,媒介化研究虽与“媒介”有所关涉,聚焦点却不是传播技术变革和媒介环境变化本身,“媒介化不是媒介‘内在的单一转化逻辑,而是一个社会描述的元范畴,它指向媒介时代(整个)世界社会变化的动力和维度”。[3]因此,相较于以往的研究范式,媒介化研究的视野更为开阔,它“既包含日常生活、身份认同、社会关系的变化,也包含经济、民主、休闲以及社会文化的变化”。[4]虽然媒介化研究并未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其所提供的分析视角和理论观点,对于从“媒介—事件”关系视角把握和分析重大突发事件的诸多新变,却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

二、从“置身事外”到“身临其境”:技术变迁语境中事件时空压力的新变

李普曼在《公众舆论》的开篇中讲述了一个故事:1914年,在大洋中的一个岛屿上,居住着几个英国人、法国人和德国人,他们了解外部世界的方式是通過每隔60天来一次的英国邮轮送来的报纸。9月初邮轮还没来的时候,岛上居民议论的话题是上期报纸刊登的一桩枪杀事件即将开庭审判的报道。直到9月中旬邮轮到来后,人们方才得知,英国人和法国人已向德国人开战。“在这不可思议的6个星期中,这些岛民仍像朋友一样相处,而事实上他们已经成为敌人。”[5]这则故事试图说明,人们通常是通过媒介的报道来理解现实的,纵使报道与现实不符,人们依然会根据报道来行事,其所产生的后果是真实的并会对现实产生重要影响。

不妨将上述故事作为“媒介—事件”二者间时空关系的一个隐喻:特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经由媒介传播的方式到达处于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人们,相对于事件本身所处的时空,人们经由媒介感知事件时,在时空上是延异的。如前述故事中,由于时间上的滞后与空间上的距离,小岛居民和身处战争中的大陆居民,对战事的体验和感受必然存在巨大差异,这与报纸对战事传播的滞后性息息相关。不过,这种因媒介传播而导致的时空延异现象,在2022年2月底开始的俄乌战事中则已踪迹全无。如人们所看到的,自战争开始的那一刻起,关于战事的相关报道便通过丰富多样的方式和途径,以光速涌向人们。这表明,信息技术革命已彻底夷平了原本因媒介传播而导致的时空延异,身处异国他乡的人们甚至比置身战火中的人们更能直观地看到战事的诸多细节。由此可见,在以往人们因传播技术的局限性只能“置身事外”,而随着传播技术的快速变迁,“身临其境”地感受和体验发生于千里之外的事件,已不再是难事。技术革命导致对事件时空体验的全新感受,将间接或直接地对事件本身产生重要影响。

一方面,时间体验的改变将进一步加剧事件的紧迫性。“模拟与数字技术把输入的(在场的)真实效果与实时或直播合并,开启了既是集体的又是个体的对时间的全新体验。”[6](131)由于这种具有即时性质的体验完全消除了因传播滞后而导致的事件到达的事后性和延时性特征,从而会在事实上改变集体或个人的行动方式或行为模式。“作为偶然的、出乎意料的事件的虽不确定却在迫近的可能性时,紧迫性便产生了,它会使人不加思考地说话或行事”。”[6](158)不难发现,这类现象在几乎所有的重大突发事件中比比皆是。更为重要的是,因时间体验的即时性质,大量具有“超前”性质的质疑、猜测、追问也会纷纷涌现,从而将事件拖入一种无法摆脱的紧急状态。

另一方面,信息在光速传播的同时,也会以“流”的形式重塑人们对空间的体验方式,这将成为利益或压力群体形成的重要诱因。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碎片化信息的穿梭往来,会导致空间关系的搭建和重组现象密集发生,“正是在微文本形态的流动中,人脉关系被发现了,且与之相应的空间关系同样被发现了,‘圈子化生存和‘缝隙化生存因此成为一种崭新的生存事实。这使得原本孤立的空间进入了社会化重组过程,空间生产呈现出碎片化、关系化、流动化趋势”。[7]空间生产方式发生变革的重要后果之一,就是基于各种利益诉求的群体会大规模出现,这无疑会使事件不得不在各种压力或阻力中“曲折前行”。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因压力群体出现而改变事件发展轨迹的现象并不鲜见,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空间体验方式的变化,会促使事件期间各种利益或压力群体更频繁地出现,导致事件复杂性程度陡增。

综上,由媒介技术变革而导致的主体时空体验的变化,不仅仅是发生于主观层面的“心理事实”,其与重大突发事件所产生的“化合反应”,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而加剧事件的时空压力。

三、事件的媒介化:媒介“改造”作用下事件内在结构的新变

媒介技术变革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绝不仅限于外部的时空层面,更是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型塑并重构着事件,最终导致事件本身发生深刻改变。不过,作为一种隐蔽性极强的力量,媒介对事件所产生的影响,是无法在单一事件甚至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系列事件中得到充分说明的,唯有对“事件—媒介”二者间相互关系做历时性的系统梳理,方能发现媒介“改造”事件的力量无处不在。在媒介化研究中,多数学者普遍认同使用“媒介逻辑”来解释社会机制遵从媒介运作逻辑而发生演变的历史性过程。比如,有学者认为,“‘媒介逻辑包含一种传播形式。该形式包括所使用媒介的种类(视觉、音频等)和每一种媒介所独有的格式,比如,如何组织材料、如何展示风格、如何设置重点等”。[8]也有学者认为,“媒介逻辑”是指“媒介制度性的和技术性的运作模式,包括媒介如何分配物质性的和符号性的资源,以及如何在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规则下运作”。[9]当然,也有学者建议对“媒介逻辑”的适用性问题展开反思,认为“探讨作为总体的‘媒介逻辑是没有价值的,有价值的是厘清媒介如何在多样化的社会互动中被使用”。[10]

尽管学术界在“媒介逻辑”的定义及适用性等问题上并未形成统一认识,却为本文探寻“媒介—事件”二者间的内在关系提供了丰富的分析视角:将“媒介逻辑”视为传播形式的观点,有助于从形式层面梳理事件是如何适应媒介形态的变化而发生改变的过程;将“媒介逻辑”视为制度性或技术性运作模式的观点,则有助于说明媒介规则和资源是如何在实践层面“嵌入”事件之中并改变事件的;对“媒介逻辑”适用性问题的反思,则可以将事件置入多样化的社会互动中加以考察和分析。

1. “眼见为实”和“关系隐喻”:事件形态的变化

长期以来,媒介形态改变事件的问题往往会隐藏在事件或舆论的表象之下令人无从察觉。但是,作为一股强大的隐性力量,媒介形态的变迁确实在不断型塑着事件,这可从事件形态的历时态变化中找到“蛛丝马迹”:在以文字传播为主的印刷媒介时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间具有清晰的边界;事件总是能够有条不紊地按单一线性的轨道有序推进;事件衍生次生事件、横生枝节的现象极为罕见,具有较为鲜明的“理性”色彩。不难发现,事件所拥有的这些特征,与印刷媒介时代的媒介形态高度相似,“印刷文本是由线性排列的文字有规律地构成的,语言的明晰性和表达的逻辑性,规范的语法要求,文字有规则的线性排列”。[11]进入以视听传播为主的电子媒介时代后,事件开始呈现非均质化发展的轨迹特征,那些可视化效果较强的“现场”、富有动感或冲击力的画面,以及具有感染力、饱含情感色彩的情境等,逐渐成为事件的核心要素并且重构事件,事件开始围绕这些核心要素被重新组织。这种变化无疑与电视的出现密切相关,“电视之所以是电视,最关键的一点是要能看,这就是为什么它的名字叫‘电视的原因所在。人们看的以及想看到的是有动感的画面——成千上万的图片,稍纵即逝却斑斓夺目”。[12]由此可见,在视听媒介的改造作用下,能见度或眼见为实已取代印刷媒介时代的“线性逻辑”,开始成为组织事件的主导性原则之一。

事件形态与媒介形态之间的同构性,在数字媒介时代来临后得到了进一步证实。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短视频技术的普及,事件的开端往往是由大量碎片化、未经处理的现场影像和画面所开启。换而言之,唯有当现场的、细节化的影像被充分曝光之后,事件方才得以“事件化”并进入公众视野。这不禁令人联想到德波在《景观社会》中提到的著名观点,“直接经历过的一切已经离我们而去,进入了一种表现”。[13]此外,与数字媒介社交化发展趋势呈呼应之势的,是话题在事件中的“地位”急剧攀升,事件的来龙去脉往往会被湮没于各种话题的讨论之中,进而呈现出多轨并行、非线性发展的轨迹特征。所有这些话题,均不同程度影响事件的调查进程并左右事件的后续发展。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数字媒介的社交化已深刻改变了事件形态,即从“线性隐喻”转向了“关系隐喻”。

2. 多方博弈与规则重叠:事件动力机制的演变

除媒介形态外,不同时空条件下的制度环境也会对事件产生重要影响。“与通常情况下的结构一样,制度包含规则和资源。‘规则是指‘社会实践的设定和复制中的技术或总的流程。这些技术和流程可以具有非正式(例如社会规范)或正式(例如法律)的属性。而‘资源则为社会实践提供基本结构,其本质上具有物质性的、权威的或象征性的特征。”[2]在媒介资源相对稀缺的传统媒体时代,规则是第一位的。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件期间,除政府可调动和征集媒介资源外,包括事件利益相关方在内的其他主体因缺乏媒介资源而无法介入事件内部。此外,媒介的议程设置大多也服从于政府处置事件的需要。因此,事件的定义、处置等环节完全由来自政府的力量所主导,事件的动力结构较为单一,可控性较强,边界也十分清晰。

2003年“非典”事件之后,制度在规则层面发生重要变化,事件的内在动力发生了结构性变动,由政府主导的单一动力结构逐渐向“政府—媒介”共同驱动的二元动力结构转变。“非典”期间,因疫情信息未及时公开造成的公共危机“为官方重新审视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信息的传统控制、实行重大转变提供了契机”。[14]此后,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此举的重要后果之一,就是打通了媒介通往事件的“任督二脉”,事件中媒介的作用力和影响力开始凸显。首先,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等制度化或规范化的举措开始成为事件期间不可或缺的规定动作。其次,媒介运作的理念如新闻价值、不同类型媒介对事件的诠释方式和适用性等,越来越多地被纳入政府处置事件的“知识库存”,从而间接改变了政府处置事件的方式方法。再次,媒体也会灵活地运用政府处置事件的规则,根据不同的情境采用更加灵活的策略来报道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越来越大,从而对事件造成更加直接的影响。

数字媒介时代来临以后,无论是宏观的制度环境还是具体的规则或资源层面,都发生了根本改变,事件的内在动力结构更趋多元。从宏观制度环境来看,随着网络综合治理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媒体融合战略的推进实施,与数字媒介相适应的规则体系不断完善,媒介资源的配置相应得到优化整合,这无疑为重大突发事件的治理营造了向好的时空环境。不过,随着媒介资源共享程度的不断提高,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行动主体会借助媒介所提供的舞台和空间,进行各种可视化的展演并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挑战,以获得自身的权威性或利益诉求的正当性。如由于从幕后走向台前,政府要更多地遵循社会公众已经形成的、符合特定传播方式的技术或美学规则,以更丰富的形式来表现政府对事件所采取的行动、立场和态度,从而获取更多公众的支持。同样的,其他行动主体也会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展开各种策略性的行动,如既可选择性地借助不同媒体平台展开自主性质的展演,也可在政府的官方网站、新闻客户端和社交媒体账号下方以点赞、转发或评论等方式与政府展开直接互动。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的流量逻辑、不同媒体平台的技术规则以及行动主体的利益诉求等,会处于一种交织重叠的胶着状态,这无疑会使事件更具内在张力,从而增加了事件发展的不确定性色彩。

3. 符号化、故事化和仪式化:事件的“媒介”化转向

人类社会迈入“万物皆媒”的时代后,以往将媒介视为一种传播载体或公共传播机构的狭隘的媒介观多少已经有点不合时宜。事实上,媒介作為主体用于感知和经验外部世界的“中介”,并不仅限于特定的载体或机构,而是可以拓展到任何一种“连接者”,“媒介并不是由媒介机构或媒介实体的质料或形式来界定,而是由人类社会的交往关系来进行界定”。[15]从这个角度来看,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于具备万众瞩目的公共性特征,在关系网络整合、交流情境构建和再生产过程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这个角度来看,其无疑已成为媒介“家族”的重要一员,并呈现出符号化、故事化和仪式化等特性。

首先,一些表面上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现象经过符号化处理后,成为整合关系网络的重要“利器”,进而引发大规模的围观和讨论,致使单一现象的意义空间发生内爆并急速向具有重大意味的突发事件演变。其次,事件中出现的场景、细节或衍生事件被征集、调用或改造,以故事化的方式广为流传,从而造成事件风格形态的变异,并可能改变事件的发展走向。最后,事件在特定情况下也有可能被加以策划或利用,成为具有仪式化特征的“媒介事件”,即一种“大型的基于事件的、媒介聚焦的叙事,与媒介中心神话相关的宣示”。[16](81)作为一种聚焦于事件的传播行为,“媒介事件”的本质是以媒介为主角的仪式化表演活动,其核心目的是为媒介带来源源不断的流量。在这种情况下,事件本身是什么已经不再重要,它不过是商业媒体用来吸睛引流的“媒介”而已。

四、挑战与反思:面对“事件域”新变的对策探析

“现代社会已然完全由媒介所‘浸透,以至于媒介再也不能被视为一种与文化和其他社会制度相分离的中立性要素”,[9]与之相似,就“媒介—事件”二者间关系而言,媒介也已完全“融化”于事件中,以至于事件呈现出与以往大不相同的性状特征:事件并不总是自然地发生着,在事件“到场”之前,特定的媒介环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它的命运,如事件的出场方式、表现形态、参与主体的行为模式,以及事件在交流情境中扮演的角色等。从这个意义上讲,“事件离不开媒体,因为媒体至少‘共同制造了这个事件”。[6](129)可以断言,技术变革语境中,事件的媒介化将是一股不可抗逆的潮流和趋势,其所带来的一系列全新挑战值得深刻反思。

1. 事件的“事件化”及应对思路的全流程重构

“时事信息工业把那些称得上事件的事筛选出来,至少共同制造了對具有事件水平的‘发生的事的通达。只有被‘报道了,事情才会‘发生或‘来临。至少有成千上万的事来临了却没发生,或发生了但没有来临。”[6](131)延续这样的思路,数字媒介时代事件的“重大”“突发”性质,与媒介对事件的筛选、加工及其传播过程息息相关。如郑州特大暴雨是在事后两天才被来自现场的自拍视频带到人们面前的,换而言之,作为“重大突发事件”的特大暴雨是在朋友圈的自拍视频中才“到场”的,且人们所看到的自拍视频也并非事件本身,而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超真实”——它并非事件的全部,至多只是事件某一局部的细节呈现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事件化并非原生性的发生,而是由实时播报构序的假性再来临”。[17]事实上,媒介密度的饱和并不意味着事件得到了事无巨细的呈现,相反的,对局部议题的集中式“轰炸”往往意味着事件整体的边缘化或退场。由此可见,“事件化”所导致的事件窄化或虚化现象不容忽视。

数字媒介时代事件的“事件化”现象表明,事件应对的思路不应仅将重心放在舆论环节。实际上,自事件发生的那一刻起,光速传播的碎片化信息就有可能将事件定格在某些特定“瞬间”进而导致后续风险的产生。因此,有必要调整以往“重舆论轻事件”的治理方式,重构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一体化的应对思路。首先,结合数字媒介时代重大突发事件的“事件化”现象,探寻事件风险点的新型生成机制,优化已有的事件应对预案和预警机制,将有助于摆脱无处不在的紧急状态,为事件的解决赢得时空条件。其次,针对“事件化”造成的事件窄化或虚化现象,应着力强化主动议程设置的能力,以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展现事件的进程与动态,促进社会公众对事件整体的认知和理解。最后,事件期间包括质疑、猜测、追问等具有“超前”性质问题的涌现,往往与公众对特定事件的“风险认知”及相关主体的“刻板印象”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事后的评估学习和形象修复机制,一方面,对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成败得失进行整体评估和经验总结,使之内化于下一事件的相关行动,避免相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另一方面,以丰富多样的媒介策略与社会公众进行互动和沟通,重建信任与权威,规避因形象受损而产生的“标签化”或“污名化”现象。

2. 规则的叠加建构与“展演”策略的灵活性运用

数字媒介时代来临后,媒介资源的共享性已大幅提升了行动主体通过媒介手段介入事件的能力。其重要的表征之一,就是越来越多的主体通过在媒介舞台公开“展演”的方式获得公众认同,以取得在事件中的话语权地位。与此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发生于互联网平台的“观看”方式已由福柯式的“全景监狱”(即观看与被观看的单向监督机制)转向了“全视监狱”(即多数人观看多数人)。[18]这就意味着,行动主体的一言一行将更多地暴露于公众的目光之下并接受更为严格的审视。近年来,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新闻发布会的直播现场,往往会因准备不充分、发布不及时、发言人答非所问等现象引起轩然大波。此外,事件期间政府工作人员现场工作实况的某些细节也往往成为众矢之的。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无论是主动性质的公开展演还是被动性质的接受审视,均需培育一种面向公众的“镜头意识”,即要对公众的目光压力保持关注并自觉调整自身的行动状态。若“镜头意识”不足,将有可能招致各种挑战并陷入“情境崩溃”的尴尬局面,使其在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权威性和正当性大打折扣。

重大突发事件期间,事件的情境规则与媒介舞台诸多规则叠加建构的状态,对行动主体具有明显的制约作用。但并不能将规则简单地理解为制约行动的枷锁,“规则具有方法论的本质特点,个人根据不同的情景相应调整规则,从而以一种反身的方式运用规则”。[2]媒介技术变革所导致的规则变化,或将为行动主体的公开“展演”带来全新的机会。尤其是在融媒体环境下,技术与身体融合的特征将愈加显著并引发“人类感官重组和知觉再造的持续性过程”。[19]一旦身体的感官被更多地卷入信息生产和传播的过程之中,人们感知和体验事件的方式将由单一性质的“阅读”“聆听”或“观看”状态转向“全身心”的投入,这就为事件期间特定主体的公开展演提供了许多新的机会空间。比如,除了借助新闻发布会、电视问政等媒介场景,通过以理服人的叙事策略来获得公众认同之外,还可征用与事件相关的各类生活化场景,以及更为多样化的叙事策略,通过以情动人的方式来获得情感共鸣,进而建立信任感和权威性。

3. “流量拜物教”与事件传播的规范化治理

数字信息产业资本积累和增殖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通过技术赋权用户自由参与信息生产的方式,获取以流量为表征的、具有商业交易价值的数字化劳动和资本,这是网络时代商业媒体“流量拜物教”产生的根本原因所在。由于重大突发事件具备公共性和潜在的危害性等特征,时刻会牵动着社会公众的敏感神经,更易于激活用户参与信息生产和分享的热情,因此也就成为商业媒体眼中的“香饽饽”。“数字媒介时代争夺受众注意力的竞争更加激烈,媒介机构争夺合法性(象征价值)和生存(经济价值)的斗争日益明显。”[16](81-82)事件期间,商业媒体不仅可以打着“公共领域”的旗号,运用各种形式激励和调动用户生产和分享信息,以维系并巩固自身的象征价值即话语权的合法性地位;与此同时,用户对事件相关信息的点击、浏览和阅读等使用行为带来的数据和流量,又可被用于商业媒介开发及资本的积累和增殖活动。因此,除重大突发事件外,纵使是一些本身并不具备公共性的局部现象或普通事件,也会被商业媒体改头换面并演绎成万众瞩目的媒介事件。总而言之,对事件的格外青睐和倚重,是商业媒体“流量拜物教”原始本能驱使下的普遍现象。

值得关注和警惕的是,事件一旦被商业媒体“流量拜物教”的原始本能所驱使,将很难逃脱物化的命运。在卢卡奇看来,物化就是根据“计算性来加以调节的合理化的原则”。[20]事件的物化,即指事件的主导性原则由“事件性”逻辑向可计算的流量逻辑转变的过程。具体而言,事件已不完全被其本身所具备的性质、内涵及其所处的时空环境等因素所规定,而是被传播过程中的一些量化指标所左右或调节,如点击率、评论数、浏览量和阅读量等。为获得好看的数据,在算法技术的加持下,事件甚至可从具体的时空土壤中被连根拔起,根据不同人群的口味被加工、改造并精准推送。不难想象,传播过程中事件的物化现象将会给社会心理带来可怕后果,同质化信息的重复循环或有可能使人们沉迷于尼尔·波兹曼所说的“娱乐至死”境地不能自拔,也有可能将人们直接推入维利里奥描述的“恐慌城市”而使其惶恐不安。因此,对事件在传播过程中因被资本裹挟而产生的物化现象展开深刻反思,就显得格外必要。与此同时,如何从法律、公共政策和政府监管层面同时发力,对商业媒体在事件期间的传播行为展开有针对性的规范和整治,已成为数字媒介时代重大突发事件治理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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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w Changes and Challenges of  Major Emergenc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ediatization

XIA Yu-he(College of Humanities, Wenzhou University, Wenzhou 325035, China)

Abstract: In the public opinion research, the "event domain" of major emergency has been absent for a long time. The "presence" is only the concretization of specific events or local details of events, thus masking many new changes of events. Media technology changes the space-time experiences and intensifies the urgency and pressure of events. Events are transformed by media and present three kinds of logics: At the formal level, "seeing is believing" and "relational metaphor" become the dominant principles to determin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vents. At the practice level, multi-party game and overlapping rules constitute the complex dynamic structure of event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At the cultural level, symbolization, "story transformation" and "ritualization" promote the mediatization transformation of events. Finally, the author reflects on the challenges of "event transformation", structural overlap of rules and "traffic fetishism" that will be faced under the trend of mediatization of events.

Key words: mediatization; major emergency; new change; challe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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