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姬
无论公共服务的供给内容、层次结构、类别结构、主体结构等“质”的规定性,还是供给投入规模、增长速度、覆盖范围、成本和效率等“量”的规定性,都应该与特定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战略目标相适配。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既不能裹足不前,也不能操之过急,必须理清公共服务在“十四五”时期面临的不同发展任务和特征,以正确处理当前、中期和长远之间的关系。
一、从普遍均等转向普惠均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十三五”时期,公共服务工作重心主要是推动规范化、均等化,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措施,制定衔接配套、基本完备的各领域制度规范等,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而“十四五”时期的工作重心则是从普遍均等转向普惠均衡,以可及性、普惠性为方向,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强化跨区域统筹合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水平衔接,城乡、区域、群体间公共服务均等化差距明显缩小。
二、从看重存在转向追求品质
在传统供给制模式下,更重视公共服务的存在感,即“有没有”。由于缺乏相应的群众需求征询反馈机制,公共服务产品针对性不够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性不足,政府的巨大投入并不能高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仍有待进一步激发。“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需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只有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增强共建能力、完善共治格局、提高共享水平,才能顺应人们美好生活新期待,提升公共服务的美誉度。同时,供给侧投入的经济性、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效率、供给成本与实际效用之间的成本效益关系,也需纳入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视野。
三、從满足基础转向关注多元
随着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进入中等收入水平以后,公众对公共服务要求更多的发言权,表现为对需求输入、生产过程、供给输出的全域质量高要求,表现为对民主、公平、法治、和谐、美好等高层次愿景的追求。因此,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发展,不仅要包括公共产品自身品质的改善提升,还关系到多元主体的政治权利再分配和社会功能的再提升,比如供给过程中的多元主体的权利实现,要以更兼容开放的格局回应公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升的多层次诉求。
四、从整体标准转向精准个性
“十三五”期间,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为基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形成,大病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养老托育服务等一系列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制度安排逐步建立健全,标准化、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进入新时代,社会分化分层现象更加明显,客观上对公共服务确立“弹性目标”和“精准靶向”并以此提高服务“效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精准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解决粗放式平台供给和效能低下问题,发展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引领性、示范性的公共服务,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吸引力,让需求侧感受到公共服务的“效用”,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的获得感、满意度。
五、从“人随资源走”转向“资源随人走”
人口合理有序的流动是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也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人口流动仍然活跃,城乡人口结构持续变化,部分人口流出地出现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闲置,人口流入地面临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带来的财政压力,一些资源枯竭型地区则面临公共服务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的难题。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将健全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加快建立“资源随人走”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投入机制,推动公共服务资源由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
六、从依托政府力量转向全社会共同参与
目前,我国公共服务产品主要由体制内的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提供,真正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要求的社会组织很少。因此,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一是通过目标性政策、激励性政策、保障性政策有效引导企业和组织深度参与到公共服务的环节中,选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适宜项目,积极推行购买服务,弥补公共服务供给的“结构性短缺”。二是推动公共服务社会化、多元化、优质化,用足用好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优质品牌,使民间资本和社会组织变成公共服务的重要支撑力量。三是进一步放开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放宽准入条件,优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不再新设以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不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与社会力量抢资源、争利益。
七、从投资“硬基建”转向投入“软基建”
在公共服务发展的初级阶段,更重视医疗、公共卫生、教育、公共住房、养老院、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即关注“硬基建”。而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则需要把更多目光投入到“软基建”,即公共服务的后期投资和维护。比如,进行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场所智慧化、便利化、人性化的设计与改造;推动交通、医疗、通信、能源等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构建高速、互联、整合的智慧化基础设施网络和线上线下互动结合的数字智能化设备,支撑都市圈、城市群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把战略性的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智慧城市建设体系,通过区块链的信任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变革等。
八、从数字应用转向科技融合
互联网开启了人类信息传播、社会交往的新纪元,甚至极大改变了人类文明发展方向和社会治理方式。“十三五”时期,我国在利用数字技术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能。“十四五”时期,要从单纯应用新技术转向公共服务数字化赋能,以更好发挥数字技术对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促进作用。一是加大数字技术的规范使用,加快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切实打通“信息孤岛”,将市场反馈信息和公众需求信息等及时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决策。二是顺应科技融合发展的趋势,横向整合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收入等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和服务“云融合”,纵向打通国家云与县(市、区)地方云的“云共享”,最大程度发挥公共服务效能。三是将数据资源的开发使用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规避数字技术滥用引发的治理风险。四是建立公共服务质量实时监管机制和长效评估机制,对公共服务供给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管,加快形成质量评估流程,切实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品质。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