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4月2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用十个关键词介绍了新职教法的主要内容和突出亮点。
一、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新职教法着力把党的领导落实为制度规范。
二、强调同等重要。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种不同教育类型来定位,是构建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基础。新职教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规定国家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规定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
三、加强统筹管理。新职教法规定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并从三方面强化统筹管理。
四、推进体系贯通。新职教法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纵向贯通,形成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完整通道,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支持在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等。横向融通,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立交桥”,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规定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等都可以开展职业培训。
五、明确企业主体。新职教法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办学,落实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六、坚持多元办学。新职教法明确办学主体多元,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可以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形式多样,既可以独立举办,也可以联合举办,既可以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举办实习实训基地等。
七、深化产教融合。新职教法推动全面融合,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鼓励深度融合,规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八、突出就业导向。新职教法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
九、强调德技并修。新职教法强调,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与专業知识,培养技术技能。
十、完善保障机制。新职教法健全投入机制,明确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