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互动:城市基层网格化管理的逻辑

2022-05-30 14:34罗晓蓉
党政干部学刊 2022年10期
关键词:双向互动网格化管理

[摘  要]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我国城市基层治理的主线,也是主导城市社区治理研究的基本范式。在既有的认知中,网格化管理的本质仍在于政府通过网格实现基层政权权力下沉,这是一种行政挤压社会的管控逻辑。网格化管理的实践,不仅表现出行政管控逻辑,还呈现了行政主导下的组织与功能双重嵌入、社会自治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政府与社会双向互动逻辑,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在网格中的应用,政府与社会之间实现了管理、服务的供给以及权利诉求的反馈。目前,仍需准确认识、关注并思考网格化管理的逻辑,从“行政力”“自治力”“领导力”等方面寻求网格化管理的进路。

[关键词]政社关系;双向互动;网格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2)10-0067-08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网格化管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诸多城市基层治理实践模式中影响最为深远,最值得深入研究的治理模式。[1]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网格化管理:“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2]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次指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3]52-53。网格化管理模式成为全国各地基层管理的重要模式,通过基层网格化管理的实践及经验,能够及时捕捉到这种管理方式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带来的新变化、新逻辑,为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社会治理格局,提供理论启示、政策借鉴和实践参考。

一、政社关系视角下城市基层治理的发展演变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观点认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国家产生于社会,社会决定国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理论为基层治理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形态特征,决定了基层行动模式;而基层行动状态及其效果,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在基层中的行动体现。[4]在社区这一场域,不同主体相互交织,形成不同主体间的关系和关系实践。基层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体现出不同的政社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探索我国城市基层治理的主线,也是主导城市社区治理研究的基本范式。

(一)政社关系下的基层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丰富的基层治理实践,众多研究者从政社关系视角进行研究,大致有以下三种观点:一是社会中心论。这种观点认为,随着传统的“国家—单位—个人”组织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单位制松动、式微,刺激了社会的自组织化,在城市社区这一场域下,社会性开始成长发育。这种视角强调社会自我协调能力,倡导社区自治,主张“在构筑新型社区治理模式过程中,应始终将促进社区居民参与放在首要的位置,予以高度重视”[5]221-222。社会中心论认为,社会管理的目标和出发点在于发展成熟、运作有序的社区,培育社会的自主管理和社区的主体性,由此产生了描述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市民社会理论。二是国家中心论。该观点认为,“政府始终拥有主导性的资源优势,因此,在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中,现实的选择是政府发挥组织优势,主动参与治理机制,作为公共价值生产的主导力量,积极协调社区组织与公众个体的参与,整合内外部资源,推进社区建设,积极解决公共问题,提供并完善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6]。在这样的视角下,通常用法团主义理论来描述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三是政社合作—联动观点。鉴于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现实复杂性,以及社会中心论和国家中心论二元对立视角的局限性,学术界立足于城市社区建设,從单向度的行政化阶段过渡到双向度的行政化与社会化结合阶段,开始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提出政府、社会、社区三方合作。首先,该观点强调“社会的这种自我协调能力与国家管理间的相互协同对于形成良性社会秩序的意义”[7],认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复杂多样,呈现合作互补型、补充型、对抗型等不同类型[8]。其次,该观点认为国家是社会总体利益的代表,可以为社区的发展提供政策引导、资源支持和环境营造。最后,该观点提出“三社联动”,并将其类型主要归纳为内需驱动型、政府主导型、项目引领型、理念践行型和体制创新型五种模式[9]。“政府、社会、居民朝着形成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格局的方向迈进,从而真正将国家治理的基层逻辑落实到社区”[10],以此突出城市社区治理的社会化。政社合作—联动观点探讨了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影响与相互形塑,以及两者关系的动态演变。在这样的视角下,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被用来解释社会制度的规则、规范或程序对人的行为、偏好与行动的影响,以及各种平等的主体如何通过合作及相互依赖的方式提供公共物品[11];治理理论(包括合作治理、协同治理、网格化治理)则从体制结构等层面探讨有效的城市基层治理模式,描述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二)政社关系下的网格化管理

国内首次将网格化理念应用于社会管理实践肇始于2004年,升级于2010年,大力推广于2013年之后。网格化管理是指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在现有行政区划不变的条件下,以街道社区为基础,把辖区细分为若干个网格,实现地理空间的全覆盖和社会单元的明晰化、信息化、精细化;通过“信息整合”“人员下沉”,提高基层执行效率。这种管理方式与单位制时代的街居制相结合,成为城市社区治理的主要模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网格化管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2]网格化管理的实践先于理论。在早期的实践中,北京东城区“万米网格”全维度融合探索、上海长宁区“两个轴心”管理的做法和浙江舟山“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经验先后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之后,深圳桃源探索出“一格三员”,成都探索了“网格化服务管理”;而从2017年4月起,浙江开始在全省推行“全科网格建设”。

学者对网格化管理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概括为三种理论:优势论、批判论和改造论。优势论强调网格化管理在效率和创新、维稳、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实现“整体性治理”“技术化治理”;批判论认为,这种“一竿子插到底”的全方位管理思想和方式,存在管控思维、技术理性、弱化社区基层自治功能、“双头管理”带来额外的管理成本、难以持久等弊端,进一步加剧了社区行政化。而改造论则指出,需要将网格化从“非常之举”变为“寻常行动”,要寻找“行政性”和“社会性”的关系和“政府治理”与“社区自治”之间有效的联结点[12];需要从“维稳平台”向“自治平台”的治理功能转变,从“单向一元”向“多维平行”的权力运行逻辑转变[13];“实现合作式的公众参与”“整合资源和力量,实现多元联动”[14];要“置于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动员的总体设计之中改革”,从“管控”向“服务”治理理念转变[15]。从政社关系的视角来看,网格化管理被视为“行政管控社会”的治理逻辑,即政府工作重心下移,在打通城市管理纵向运行的障碍和通道的同时,国家权力向地方社会伸展,使得基层社会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产生重大变动,从而更有效地执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令。

已有文献认为网格化管理挤压了社区自治力量的成长空间,呈现出“强政府—弱社会型”的政社关系类型,潜藏着行政成本膨胀的风险,而“网格一旦失去了覆盖性,便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1]。因而,行政科层体系面临着巨大的管理压力。网格化管理的功能在于社会控制、信息传递和社区公共服务,这适应了剧烈的社会变迁带来的人口大量流动、利益多元化等结构性问题;其内含“管控”的治理理念、“科层化”的治理层级、“维稳”的治理目标、“应急性”的治理特点、“单一向度”的权力运行逻辑、“综治平台”的治理功能、“整合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技术化”的治理手段,能够有效应对社会转型带来的城市管理问题,实现城市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网格化管理的内在逻辑在于政府主导,即通过行政科层力量下沉,实现对街居制的组织再造、流程再造和基层服务功能的整合,抑制了社区自治和社会组织的发育,民众与社会组织参与不足,主动性不够,不利于社会自治和社会自我消解纠纷能力的增强。从本质上说,网格化管理是行政吸纳社会,政府公共行政管理服务系统与基层社区组织结合起来实施的管控体制。在价值导向上,网格化管理被认为是无缝隙政府理论的运用,难以实现基层治理社会化和基层社会自治的初衷,因而需要调整转变和改革创新。实践中,各地不断探索使用网格化方式让管理服务在社区落地。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街道是典型的开放式老旧社区,基础设施落后,人口密集,流动性大,治安、消防、安监、城市管理、城市秩序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原有的基层治理框架难以适应迅速变化的基层治理现实。实行网格化管理后,行政与社会双向互动,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被评为2020年南昌市市域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二、行政主导下的双重嵌入

科层制压力型体制下,街居往往事务多、资源少、责任大。行政权力如何有效下沉缓解基层矛盾?既需要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也要整合资源、理顺体制和机制。在推行网格化管理过程中,重要的举措就是推动政府治理重心下移、治理效能有效下沉,具体而言,表现为组织嵌入和功能嵌入。

(一)网格化管理中的组织嵌入

组织是实施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载体。由于居民和社区的关系较为松散,科层制链条无法继续向下延展[16];而网格化管理将科层制链条延展到小区、院落和楼栋,即“一网到底”。在网格化管理中,信息的汇总、分级、分类需要有统筹协调的组织结构发挥功能,基层政府通过实施“组织再造”提升科层体系的运行效率。具体做法为:市区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全区网格化工作;镇、街、园区成立工作办,负责统筹、保障经费、管理考核;村、社组织村社干部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实施。网格化管理中,网格员发挥着信息搜集和反馈的基础性功能和作用,专职网格员采取聘用办法,兼职网格员由居民代表、小区志愿者、商户代表等组成。网格员是本网格内社会基础信息采集、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城市秩序、交通秩序的负责人,需要深入网格片区、包片包栋,通过定时巡视和排查机制,实现对社情民意信息的主动搜集掌控,以及对微小矛盾的及时反馈和处理。网格化管理过程中,需要发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并通过现代化智能设备和软件,推进综治中心云平台实体化运作,形成多元主体联动,从而打通条块隔阂。

由此可见,网格化管理采取了自上而下、联通联动的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行政权力在社区基层的嵌入,往往通过街道层面的综治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平台实现。政府职能部门除了在“条”的行政系统内部进行协调外,还将行政权力通过“块”的平台整合,并延伸到基层社会中,从而打破了行政和社会之间的界限,将行政力量有机地融入基层社区。

(二)网格化管理中的功能嵌入

网格化管理的主要特点是在不改变现有行政权力架构的情况下,在街居层级内划分网格。划分网格之后,网格化管理不仅能实现初始的综治维稳的治理目标,还能完成政府的多重治理任务。网格化管理中的功能嵌入指基层政府中的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到街居的网格中,实现政府部门职能与网格管理的契入融合,从而有效发挥政府在社会层面的基层治理职能。在网格化管理的探索实践中,网格员队伍被划分为网格指导员、网格长、网格专干、专职网格员和兼职网格员五大类,网格指导员一般由街道挂点领导担任,承担网格管理的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网格长由社区书记担任,网格专干由社区干部担任。网格化管理中的功能嵌入表现为将城市创卫、文明创建、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警务、“三风”建设、丧葬礼俗工作等政府职能嵌入基层网格治理中。通过大数据工作平台,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落实在网格中去,将职能部门的行政功能落地在基层社区,实现“人在网格走、事在网格办”,有效有力地将问题和矛盾解决在网格。在社区网格基础上,还可以按照楼栋布局再划分出微网格,网格员队伍细化下沉到楼栋,从而实现小事不出单元、大事不出社区、矛盾解决在街道社区、问题不上交。上级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功能嵌入实施网格化管理,定格定岗定责,形成多元共治的管控力量,凸显了网格化管理在掌控信息、综治维稳等方面的突出优势,辖区发案率明显下降,工作效率显著提升。行政主導下组织和功能的双重嵌入,实现了纵向的科层体系,使得行政力量自上而下嵌入到基层社会,将政府行政与基层社会连接起来,体现出网格化管理的科层制思维和行政逻辑。

三、社会自治下的空间扩展

政府在网格化中实施自上而下的管理,社区的社会性和居民需求的多样性容易被忽视。在培育发展社会性上,网格化管理凸显多方参与、多向度运作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实践特征,社会自身需要寻求自主治理空间的生长,这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相契合,主要表现在自主治理主体的增加和自治激励机制的建立。

(一)网格化管理中自主治理主体的增加

网格化管理中政社力量的交互作用及由此形成的力量关系结构,是我们评价网格化形态的重要依据。随着自主治理主体数量的增加,社区服务得到有效保障,社会资本得到越来越多的积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也相应提高;而随着社会资本的增多,社会自治的空间又进一步被拓展。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街道发起成立“社区邻里马甲”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小区治理。从开始为了应付上级城市创卫复检,街办被迫采取临时突击“应急举措”,到之后常态化的平安巡逻、政策宣讲、校园安全接送,再到之后开展规范化垃圾分类、为行动不便老人送餐上门,“社区邻里马甲”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这些扎根本土的“社区邻里马甲”,设置公共议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不断创新社会自治形式。为激励“社区邻里马甲”持续志愿服务行为,南钢街道推行“社区邻里马甲”“积福”“享福”积福分机制,形成“好人有好报,好报看得见,好报可兑现”正向效应,引导居民将志愿行为融进社区生活,变为行为习惯。自主治理主体的培育和力量的增强,激发了社区活力,促进了社区公共事务的有序规范。面上的大问题整合进街道或下沉到社区网格的政府职能部门,点上的小问题则更多发挥“社区邻里马甲”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形成专业与业余互补,联民自治、联勤共治的社区治理生态。某些地区更是将政府各类服务设施和文化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居家养老中心等服务融入社区,并引入社会公益性的品牌连锁运营组织,形成商场、餐饮、超市、生鲜市场、银行、家政服务等网络式异业联盟。社区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市场服务有效联结,政府、社会联治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网格化管理中自治激励机制的建立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共同体”,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是网格化管理的核心环节和落地关键。现行基层治理体制下,可以创设“积福”“享福”激励机制,鼓励社区居民来社区报到、参与社区活动或在社区做公益,如承担公共绿地的绿化保洁、帮助孤寡老人、为社区站岗等,给予分值不等的积分。积分可以在邻里平台兑换社区服务权益,包括社区老年大学课程、社区文娱中心电影票、社区卫生中心体检和艾灸等项目或者实物,营造“好人有好报,好报看得见,好报可兑现”的氛围。同时,通过平台与市场化运作的社区超市联通,推行“积福”“享福”机制,构建“社区信用福分系统”,居民或公益性组织可以通过消费获得商家的积分。由此实现居民间的联系、互动,让社会产生黏性,化“有形为无形”,化“无形为有用”,实现政府引导社会、市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长久机制。此外,本着“家事自己办、有事帮着办、公事共同办、事事都能办”的理念,街道也可以建立精神激励机制,如设立楼栋长或者每个单元选定单元长(网格员队伍细化下沉进入到楼栋单元),赋予每个“单元长”管事(政策宣传员)、管地(楼上楼下的志愿卫生员)和管人(左邻右舍的平安守护员)的权力,为“单元长”设立“固定福分+活动福分+额外福分”,并优先评先评优(如最美居民、最美社区工作者)、优先享用社区公共服务、优先发展党员、优先聘录街道编制合同工等激励机制。将可变现的物质激励与个人发展空间的精神激励相结合,构建科学的激励机制和良好的环境鼓励专兼职网格员、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参与到社区自治中。同时,让其在参与治理过程中,体验到社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使命,激发其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使自治激励机制更好地发展和完善。

四、数字技术作为枢纽的双向互动

网格化管理体现出制度与技术的融合。扁平化、透明化的互联网技术,进一步促进了“在国家基础性权力和社会权力双向嵌入社区后,两者间的权力沟通和相互作用渠道被打通”[17]。在数字化技术平台,行政力量下沉网格及时回应居民诉求,进行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社会力量则沉淀在网格中,通过制度的嵌入,施行常态化的社区参与;社区居民通过一部手机便成为兼职网格员或志愿者,借助数字平台技术,进行“自拍自整”“他拍我整”,逐步建立居民诚信档案,实现自主治理和权利诉求的有效反馈,以激发基层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参与。

在组织嵌入以及功能嵌入中,组织嵌入是通过将任务流转到具体的职能部门,推动职能部门去处理和应对基层社会出现的问题、诉求,进行公共服务的供给,满足基层社会民众的权利和服务诉求。[18]通过数字技术平台,管理员不出门就可以实时查看辖区各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派单、结案。云平台还可与街道各部门的政务运行作联网对接,逐步推进阳光政务,所有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平台上传资料、存储资料、共享资料,实现“工作轨迹”线上全程留痕。功能嵌入主要是发挥信息搜集的功能,职能部门的下派人员与网格员相融合,负责搜集信息、发现问题。[18]通过数字化技术能够将任务流转到基层政府职能部门,推动职能部门的处理方式从坐等群众上门的“营业厅”式转向主动服务的“宅急送”式,提升政府行政公共服务效能。同时,数字技术也使得社区居民服务需求、权利诉求更及时有效地反馈到行政部门中去。社区居民如果有城市管理、治安、交通等问题需要解决,只需手机登录APP拍照上传,系统后台就会自动把案卷分派给相应的网格员,并形成工作台账,整合在平台的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并启动接单程序。每个个体都是一个权利诉求的入口,依托信息技术,居民能够及时搜集信息、反馈服务需求、表达权利訴求,从而促进更多的治理主体进入到行政体系中,而行政体系则以公共服务的形式进行反馈。数字化打通了信息、诉求从社会系统流向行政体系的渠道。

拥有自主意识、明确自我诉求的自治主体,是政社合作充分且必要条件。信息技术使得各层民众自主治理的空间不断扩展,为实现政社联动提供了基础。当前的网格化管理实践较为明显地表现出行政主导下组织与功能的双重嵌入与社会自治下治理主体与方式的空间扩展特征。依托数字技术,行政与社会力量在网格化管理中双向互动,构建了卓有成效的基层治理机制。

五、总结与反思

政社互动是我国社区建设研究的基本范式,也是我国城市基层治理探索的主线。政社互动主要是通过政府行政权力的自我约束,实现基层自治组织的权力归位;通过基层自治组织自治能力的提升,实现与政府行政管理的承接互动。[19]围绕着政社关系,相关讨论主要有国家中心视角、社会中心视角与合作-联动视角。前两者是静态、结构性的讨论,采取的是国家与社会的“二分式”思维;而后一种则动态地讨论了政府与社会间的互动合作。作为近年来我国特有的基层治理模式,网格化管理的实践探索不断推陈出新,对其价值评价呈多样化样态。从现有的多地网格化管理实践来看,实践已远远走在理论前面,越来越多地呈现出多元主体管理服务一体、政社互动、党建嵌入的模式。首先,网格化管理具有行政主导下的政社双重嵌入特征。通过组织和功能的嵌入,网格化管理实现了行政主体和社会主体的双向互动,如养老托幼、便民服务等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和管理,在实践中逐渐具有了复合型治理的特性,制度执行超出了综治维稳和应急管理的设计初衷。其次,网格化管理的实践具有社会自治空间拓展的特征。例如,“单元长”和兼职网格员的大量出现、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大幅增加了社会资本;而“一长三员”联动,增加了网格内参与主体的数量,增强了网格化管理的“社会性”。基层政府通过制定相关制度、设计多种激励机制不断促成社会自主空间的扩展,实现了有效的基层治理。再次,网格化管理与数字技术相融合,构建出“天上有云(云计算中心)、地上有格(社会治理网格)、中间有网(互联网)”,天、地、空“一张网”式的基层治理体系,拓展了政府的行政力量和社区自治力量的联结区域,建立了基层社会和个体的直接关系。在天、地、空三维空间中,既有行政力量整合下沉,优化管理和服务的供给;又有社会自主治理的参与和权利诉求的反馈;加之政党力量对民意的有序吸纳,党政社相互形塑,协同合作,彼此赋能。

基层是兼具政治性和社会性、行政性和自治性的“政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国家为了实现直接统治而在社会之中构造出来的支持自身的政治基础”[4]。将社区置于“行政国家”“社会国家”和“政党国家”之中,网格化管理的探索进路表现在“行政力”“自治力”和“领导力”上。首先,从“行政国家”视角增强网格化管理的“行政力”。通过网格化管理整合政府管理职能,强化社会控制,实现“纵向到底”,虽然表现出一次性投入成本巨大,后续维护更新负担沉重,缺乏居民参与的状况,但是这一维度的管理,便于政策制度的执行,有利于管理效率的提升。其次,从“社会国家”视角增强网格化管理的“自治力”。“国家在建构现代治理模式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动员和利用社会资源,以获得社会权力的支持。如果缺乏这种基础性的权力,国家将无法保障自身安全,完成治理任务。”[20]借此过程,国家探索新型社会结构,并将国家意图通过新的政治机制传递出来:引导“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居民自治;立法物业委员会施行民主管理程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分布在邻里、楼栋、院落、小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治理共同体,培育了公民意识,培养了邻里情感。这一维度的管理,可以发挥居民及其组织的主体作用,促进居民的有机团结。最后,从“政党国家”视角增强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力”。多元主体的基层治理需要建立统筹管理的治理机制以提升治理效能。而中国共产党具有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扎根基层的组织优势。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兼具了政治性和社会性这两重特性”,具有“强组织的低成本撬动”治理效能。[4]网格化管理着力于基层党建,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完备的组织优势和强大的动员能力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直通民意,连接起国家与社会,使之在国家治理中起到政治引领的关键作用。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指出,“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贯穿社会治理的一条红线”,“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目前,城市社区党组织整体功能面临着各种困境:服务群众上“有心无力”“满足于应付、流之于形式”;工作机制上“各搭各的台、各唱各的戏”;组织关系上“相互扯皮”“各自为战、多头管理”,基层党的领导“停在口号上”,政府服务“浮在表面上”,居民自治“留在文件上”[21]。面对以上困境,网格化管理需要进一步构建“引领型”的党领导基层治理制度体系。通过维度的管理,可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主体作用,實现民意的有序吸纳。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符号建构。以党支部为核心,创建党建引领的社区治理项目和品牌。无论是党建主题文化广场、楼道党建宣传栏、党员活动室等场所,还是党建综合体和党建联盟构建,都要凸显以党支部为核心和党建引领基层的社会治理。(2)空间覆盖。依托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初步形成格局,转变基层组织体系,创新组织设置;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创建社区党建联建(合)体,“强堡垒、强队伍、强作为、强引领”。(3)强化服务。以居民需求为本,克服“水土不服”。通过建章立制,确保服务规范运行,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4)政治引领。在强化服务的基础和前提下,突出政治引领;在多元治理格局中,嵌入基层协商民主实践,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21]。实践中,多地开展的“区域化党建”“党建联盟”“网格党建”“红色网格”“红色物业”,让党的基层组织出现在各类新的社会领域,引领基层的整体性治理。此外,一些地方传承、使用党的群众路线这一有效的基层“简约治理”工具,提高了党在社区的横向资源整合能力,实现了真正的“横向到边”,强化了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参考文献:

[1]田毅鹏.网格化管理的形态转换与基层治理升级[J].学术月刊.2021,53(3):125-132.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1).

[3]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

[4]苏曦凌,黄婷.国家与社会的互动界面:行动语境中的基层概念及其理解[J].行政论坛,2022,29(2):25-31.

[5]潘小娟.中国基层社会重构——社区治理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6]李艳丽.从局部失范到整体有序: 城市社区治理的路径演变逻辑[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51(6):44-52.

[7]李友梅.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格局下遭遇的问题——一种基于中观机制分析的视角[J].学术月刊,2012,44(7):13-20.

[8]陈家喜.反思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基于合作治理的理论视角[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8(1):71-76.

[9]叶南客,陈金城.我国“三社联动”的模式选择与策略研究[J].南京社会科学,2010(12):75-80+87.

[10]宋道雷.国家治理的基层逻辑:社区治理的理论、阶段与模式[J].行政论坛,2017,24(5):82-87.

[11]翁士洪.全球治理中的国家治理转型[J].南京社会科学,2015(4):72-79.

[12]田毅鹏.城市社会管理网格化模式的定位及其未来[J].学习与探索,2012(2):28-32.

[13]文军.从单一被动到多元联动——中国城市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的构建与完善[J].学习与探索,2012(2):33-36.

[14]向德平,王志丹.城市社区管理中的公众参与[J].学习与探索,2012(2):37-39.

[15]王星.利益分化背景下的城市基层社会秩序建构[J].学习与探索,2012(2):40-42.

[16]许宝君.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转换路径及发展趋向[J].求实,2021(5):58-71+111.

[17]王泽,于永达.城市基层治理何以有效: 国家基础性权力的视角[J].求实,2020(4):28-40+110.

[18]陶建钟,李悟,曹慧.双向互动: 基层网格化管理的逻辑转向与反思——以台州市路桥区网格化管理为例[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20(1):67-72.

[19]苏雁,许学建.“政社互动”打造和谐太仓[N].光明日报,2011-11-24(A01).

[20]彭勃.国家权力与城市空间:当代中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变革[J].社会科学,2006(9):74-81.

[21]羅晓蓉.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面临的困境及优化路径[J].中国集体经济,2019(27):55-56.

责任编辑  刘海巍

[收稿日期]2022-08-17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十四五”基金项目“全面建设和谐江西,提升治理效能的社区表达”(22SH02),主持人罗晓蓉;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应对重大社会风险的基本历程与历史经验研究”(21BKS020),主持人姚亮。

[作者简介]罗晓蓉(1972—  ),女,江西赣州人,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主要从事基层社会治理研究。

猜你喜欢
双向互动网格化管理
论医学生职业价值观教育的优化路径
现代职教视野下整合家庭资源育人的策略研究
网格化管理在市场营销工作中运用的探索与实践
浅谈英语中考备考策略
当代家族与村民委员会的双向互动
城乡公共服务网格化管理模式的设计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