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方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 100071)
创新活动影响企业的投资回报、企业价值甚至未来的生存发展,如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不但是管理者、投资者、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而且也是政府重视的课题。在经济转型中,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仍然作用重大。为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我国采用了多种财政政策来支持企业创新,其中,税收激励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重要政策。近年来我国政府颁布了多种财税激励措施,例如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允许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等,部分学者提出税收激励有助于企业提升创新投入,但也有学者认为税收激励可能会扭曲政府预算平衡、产生逆向激励和道德风险问题。税收激励对创新投入活动是否发挥正向影响仍有待深入研究。
本文使用2010—2019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分析税收激励对企业创新投入活动的影响。本文的贡献体现在:第一,从财政角度切入,丰富了企业创新投入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拓展了宏观财政与微观企业相互关系的研究范畴。第二,梳理了税收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作用机制,并分析了不同治理环境下税收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为政府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财税政策提供了一定参考。
税收激励是指政府在税制的制定和税收征管过程中,运用多种方法调整税负,以引导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税收激励的目标是把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选择转移到政府宏观调控之下,从而激励纳税人参与或放弃某种经济行为,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叶陈刚等,2021)。
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现有研究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探讨了税收激励政策的各种效果。基于宏观的研究视角,税收激励具有降低实际税率的直接效果(范子英和王倩,2019),可以提高居民就业率、发挥居民收入再分配的积极效果(Zidar,2019)。基于微观的研究视角,盛丹(2021)等认为税收激励通过提高成本加成率增强企业市场定价能力;时长洪和张琼琼(2021)研究发现税收激励越多,企业现金股利支付水平越高。Liu等(2019)、刘行和赵健宇(2019)研究发现增值税减税激励有助于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和投资规模,进而带动企业生产率的提升。同时,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已经达到非常高的程度,因而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边际激励效应并不明显(胡凯和吴清,2018)。韩凤芹和陈亚平(2021)基于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实证研究,结果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并未增加企业进行突破性创新的意愿。综合来看,现有文献较为全面地探究了税收激励的经济后果,主要集中在对企业生产、投资和创新的影响方面。
截至目前关于企业创新投入影响因素的研究已从微观层面拓展到宏观层面,包括管理者个人特征、内部治理和外部环境三个方面。第一,基于高层梯队理论,从管理者特质角度对企业创新投入进行分析是当前财务领域的研究热点话题。刘运国和刘雯(2007)认为上市公司高管任期长短与任期间的研发投入显著正相关。赵子夜等(2018)研究发现,企业CEO的工作经历越丰富,能力跨度越大,越倾向于投入更多的研发费用。第二,在内部治理方面,杨道广等(2019)研究发现内控制度更完善的公司往往具有相对更高的创新效率。李文贵和余明桂(2015)认为非国有企业往往比国有企业具有更强的创新活力;Lu和Wang等(2018)研究发现较高的董事会独立性可以提升企业的创新投入。第三,在外部环境方面,何凌云和陶东杰(2018)研究了营商环境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结果表明,在政府工作效率较高的城市,企业的研发投入更多。黄德春和刘志彪(2006)在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研究中发现,环境法规规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创新研发力度。王贞洁(2016)研究发现我国金融环境的改善可以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进而增强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简泽(2017)研究发现市场竞争有助于推动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吴超鹏和唐菂(2016)则认为政府可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具体表现为研发投资和企业专利产出的增加。
以往研究表明,税收激励对创新投入活动具有正向的“激励效应”。首先,税收激励有助于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进而提高企业的创新投入水平。在创新方面,我国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使其在创新方面还远远达不到经济发展的需求(张杰等,2012),税收激励不仅可以为企业节约现金流,而且享受税收激励的企业往往代表着得到了政府的支持,这会向银行和金融机构释放良好的信号,帮助企业获得信贷资源(刘放等,2016),企业在创新活动中面临的融资约束得以缓解,创新的经费投入也会有所增加(张璇等,2017)。其次,税收激励有利于克服市场失灵,进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创新活动的外溢效应与高风险性可能导致“市场失灵”,致使私人企业创新投资普遍存在不足(吕晓军,2016),在缺乏外部激励时,企业很可能采取保守的创新投入策略(陈燕宁,2016)。因此,政府可以通过为企业提供税收激励,分配资源,使企业进行创新投资,弥合创新投入中企业投资与社会最优水平的差距,降低研发风险,促使企业提高创新投入水平。最后,税收激励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进而提高企业的创新投入。企业创新存在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创新投入的不确定性。风险性体现在投入失败和竞争风险方面,而税收激励通过分担创新税收降低了创新投入风险。企业需要承担的创新风险以税收激励政策的方式转移给政府,政府成为企业的隐形合伙人,可以促使企业增加创新投入。
然而,税收激励对创新投入也可能存在“挤出效应”,产生负向激励。当政企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时,税收激励可能产生“逆向”激励作用,导致企业为获取税收优惠私下操纵创新投入真实水平,显然违背了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李香菊和杨欢,2019)。因此,税收激励对创新活动产生“激励效应”还是“挤出效应”,取决于企业所处的环境,通过梳理以往文献,发现在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下,激励效应大于挤出效应(李香菊和杨欢,2019),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1:
H1:税收激励有助于提高企业创新投入水平。
税收激励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可能会因为企业性质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一方面,国有企业长期以来获得了更多的政府财政补贴和国家政策扶持(林毅夫和李志赟,2004),不太可能因资金问题减少创新投入,因此税收激励通过缓解融资约束增加创新投入的作用往往存在于非国有企业中。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面对的竞争压力较低(郝威亚等,2016),所有者缺位导致的监管难题以及薪酬管制下管理层对创新成果分享较少等现状都促使国企高管倾向于平稳的经营(林慧婷等,2018),为了规避风险责任,国企高管往往会放弃创新活动。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2:
H2:相比国有企业,税收激励对非国有企业创新投入的提升作用更显著。
股权结构是现代企业公司治理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研究表明,在新兴市场国家中普遍存在股权集中现象,税收激励对企业创新投资的影响程度受到股权集中度的影响。一方面,基于代理理论,较高的股权集中度加剧了中小股东与控股大股东之间的第二类代理问题(李健等,2016),大股东利用信息不对称和享有的控制权,采用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手段侵占税收激励节约的现金流和获得的信贷资源,从而使得创新资金投入不足,另一方面基于风险规避角度,由于大股东的资本和资金集中于一家企业,风险分散不足,需要承担风险投资失败的巨大损失,因此大股东风险规避程度较高(吕晓军,2016),而创新活动具有投资期长、投资风险高和不确定性强等特征,因此大股东会减少企业创新投入(沈毅和张清正,2020)。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3:
H3:股权集中度越高,税收激励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提升作用越小。
本文使用2010—2019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并剔除金融类和ST类上市公司,最终得到14 270个样本数据,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使用STATA 15软件进行处理,对连续性变量进行缩尾1%和99%处理。
参考朱乃平等(2014)和王刚刚等(2017)的研究,使用企业研发投入总额除以营业收入总额作为创新投入(RD)的衡量指标。参考李香菊和杨欢(2019)的研究,使用企业收到的各项税费返还/(企业收到的各项税费返还+企业支付的各项税费)作为税收激励(Tax)的衡量指标,其他变量定义见下页表1。
表1 变量定义
模型(1)用于验证假设1中税收激励与创新投入水平的关系;模型(2)加入产权性质与税收激励的交乘项,用于验证假设2中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模型(3)加入股权集中度与税收激励的交乘项,用于验证假设3中股权集中度的调节作用。
从表2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税收激励(Tax)的均值为0.172,最小值为-0.052,最大值为0.988,表明不同企业的税收激励金额差异较大。企业创新投入(RD)的均值为0.047,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0.259,说明我国企业对创新活动的投入存在一定差异,股权集中度(Top1)的最小值为0.088、最大值为0.750、均值为0.339,表明我国企业整体的股权集中度较高,产权性质的均值为0.280,说明非国有企业占比远高于国有企业。其他控制变量如企业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总资产收益率(Roa)、固定资产投资比率(Tang)、企业成长性(Growth)等也都存在差异。
表2 描述性统计
本文使用Pearson相关性检验,发现税收激励(Tax)与创新投入(RD)在1%的水平上正相关,初步验证了假设1,税收激励(RD)与股权集中度(Top1)同样在1%的水平上负相关,此外,还可以看出固定资产投资比率、资产负债率、企业规模都与企业创新投入负相关,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创新投入正相关,与以往学者研究结论吻合。如表3所示。
表3 相关性分析
1.税收激励与企业创新投入。如下页表4所示,第(1)列和第(2)列分别为模型(1)的回归结果,第(1)列为单变量回归,税收激励(Tax)与创新投入(RD)的回归系数为0.0259,在1%的水平上正相关,第(2)列为加入控制变量后的多元回归,税收激励(Tax)与创新投入(RD)的回归系数为0.0234,同样在1%的水平上正相关,表明税收激励有助于提高创新投入水平,验证了假设1。
控制变量方面,下页表4第(2)、(3)、(4)列结果均表明,管理层持股比例(Mshare)、现金流量比率(Rfc)与企业创新投入(RD)在1%的水平上正相关,表明管理层持股比例越多、现金流量比率越高,企业创新投入水平越高;固定资产投资比率(Tang)、资产负债率(Lev)、企业年龄(Age)与企业创新投入(RD)在1%的水平上负相关,表明固定资产投资比率越高、资产负债率越高、企业年龄越大,企业创新投入越少。
2.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如下页表4第(3)列回归结果所示,税收激励(Tax)与产权性质(State)交乘项的回归系数为-0.0084,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表明相比于国有企业,税收激励对创新投入的促进作用在非国有企业中更显著,回归结果验证了假设2。
3.股权集中度的调节作用。表4第(4)列的结果显示,税收激励(Tax)与股权集中度(Top1)交乘项的回归系数为-0.0544,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表明股权集中度对税收激励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即随着股权集中度的提高,税收激励对创新投入的促进作用有所减弱。
表4 假设1—3的回归分析
本文替换被解释变量以检验结果的稳健性,使用企业研发投入总额/企业期末资产总额(RD_asset)代替企业研发投入总额/营业收入(RD)作为创新投入的衡量指标,然后重复上述检验。如表5所示,结果与上述回归基本一致。
表5 稳健性检验-替换解释变量
在上述理论分析中,本文提出税收激励可以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进而增加创新投入,因此融资约束可能是税收激励到企业创新投入的一条作用路径,本文对此进行中介效应检验,使用KZ指数衡量企业融资约束程度。结果如表6所示,第(2)列显示税收激励(Tax)与融资约束(KZ)在1%的水平上负相关,回归系数为-0.2578,表明税收激励降低了企业融资约束程度。第(3)列中融资约束(KZ)与企业创新投入水平(RD)在1%的水平上负相关,税收激励(Tax)与创新投入(RD)在1%的水平上正相关,说明税收激励通过降低企业融资约束增加创新投入,验证了融资约束的部分中介效应。
表6 中介效应检验
本文以我国2010—2019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税收激励有助于提高创新投入,这种促进作用在非国有企业中更显著,并且股权集中度对二者关系存在负向调节作用,即股权集中度越高,税收激励对企业创新投入的正向作用越小。进一步研究表明,融资约束在税收激励与创新投入活动的关系中发挥中介作用。
本文的研究启示如下:第一,在宏观政府层面,肯定了税收激励政策的建设意义,为国家优化政策提供参考。实证结果证明税收激励对创新投入水平的激励效应大于挤出效应,表明税收激励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的整体创新投入水平,但在股权集中度较高的企业,税收激励的激励效应不能很好地发挥,因此,相关部门应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和落实具体的政策,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以推进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步伐。第二,在微观层面,对于企业具有引导意义。税收激励有助于提高企业创新投入,因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积极关注政府发布的财政信息、税收激励政策等,以利用财税政策为企业带来的优势增强创新能力,进而提高企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