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伟峰
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越来越发现,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运用大数据对社会资源进行网络化和数据化改造的现象随处可见。大数据正在成为互联网价值的重要体现。同时,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成熟,其运用边界也不断得到拓展。可以说,在大数据时代和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的价值正在逐步凸显。
作为国家监督职能重要体现的审计,也正在向大数据靠近。近几年,不少审计机关在大数据化和信息化方面,已经做了一定探索。大数据工具的运用和技术,对审计工作中大量的数据进行了有效归类和分析处理,便于审计发现问题,大大提升了审计工作质效。
事实上,运用大数据开展审计工作,既是时代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强审思想的重要体现。2014年,审计署便已成立电子数据审计司,并出台了多项与电子数据审计相关的规定,旨在提高大数据在审计中的运用和规范大数据。自此,各地审计系统便开始了大数据运用的探索。例如,河南OA审计的建设、湖南审计信息化建设、江苏南通的大数据审计建设。综合来看,各地审计系统在大数据运用上的探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各地大数据建设参差不齐,在真正建立大数据审计上,还面临一些困难。
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
2014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将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审计作为审计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大数据审计提供了政策导向,为身处困境的传统审计指明了出路。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明确指出:“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扩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这些政策的出台表明,审计大数据建设已然成为实施审计监督精准化、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手段。
除了政策方面,在实际应用中,大数据正在成为推动社会积极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特别是在提升政府服务与治理能力方面。鉴于大数据的发展,2018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这一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审计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为应对信息化时代审计面临的新冲击与挑战提供了解决方案。为此,国家审计机关就应该牢牢把握机遇,用科技引擎审计发展,以大数据思维统领审计工作,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推动审计工作向着更高质效、更高水平方向发展,从而使审计作用能够更好地发挥。
可以说,建立健全数据审计的法律制度保障,在审计组织架构、审计工作流程、审计技术手段方面,积极从传统审计向大数据审计转变,激励审计人员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这不仅是国家审计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方式创新,也是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提升审计质效的必由之路。
大数据审计平台搭建
与传统审计相比,大数据审计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一是高效性,这是大数据审计的最重要特性之一。相比传统的审计方法,大数据审计能大大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促进审计工作更深入地发展。热别是在内部审计中,大数据平台的运算与分析能力,对大数据进行汇总、分类、筛选、检查、分析,能够快速地发现问题,完成审计任务。二是准确性。大数据审计能够利用大数据平台检查与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使审计人员获得的财务数据和信息更准确和完整,特别是查询工具的开发,能够帮助审计人员对茫茫大海中的数据进行有效且快速地分析,客观而全面,完整而系统,基本上能够实现数据全覆盖。特别是大数据审计能够针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各种数据,开展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和跨业务的深入挖掘与分析。三是共享性。传统审计主要以现场审计为主,因此从看账、查账到发现问题、提出疑问,整个审计过程中,不仅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还受制于现场审计的时空局限,即审计现场有什么材料,审计人员看什么材料。然而,大数据审计则可以突破这一现实瓶颈。审计人员可以利用大数据平台,远程获取审计數据,同时存储在大数据平台的数据也可以实现数据共享,使审计人员可以更全面更及时地掌握审计数据。同时,这些大数据审计结果也可以实现实时共享。
因此,转变审计工作模式,搭建大数据审计平台势在必行。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大数据审计建设也面临诸多困难。
一是审计数据的泄密风险。在网络时代,信息安全问题一直存在。如何保证信息安全是网络时代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审计信息化建设要面临的一大核心问题。尤其是审计信息、数据安全,对审计结果的影响至关重要。一旦数据平台遭遇攻击、审计信息遭到泄露、审计数据受到恶意篡改,那么审计安全将荡然无存,更别提大数据审计对工作质效的提高。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在搭建大数据审计平台、利用大数据开展审计时,应建立健全数据平台的安全与权限管理。
二是审计数据的收集与获取困难。传统模式审计中,用于分析的数据主要从现场材料数据里提取,如从原始账单开始进行分析。若要引入大数据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那就要建立大数据库。但审计数据数量庞大、内容繁多,所涉及的行业与领域是多元化的,这就造成了在数据采集阶段,数据真实性无法辨别、处理不及时、接收不全面及分析滞后等问题的出现,从而无法精准地挖掘审计数据,并将审计分析同步至各审计机关,达到从审计数据中发现问题,获取价值的目的。
三是信息孤岛现象明显。目前,在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强审的目标下,各地方审计机关在大数据数据库的建设上已经在不断发力。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信息化建设依然滞后,信息共享平台发展依旧落后,特别是在地市级,审计信息化、大数据建设依然不足。这就造成大数据审计力度不足,数据更新不及时,影响审计数据分析能力。同时,由于多部门、多产业、多机构的数据都是相对独立的,且各单位之间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数据类型不同,致使信息孤岛现象明显,直接影响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未能实时获取被审计单位数据,数据的时效性较差,直接影响审计工作的开展。大数据审计建设也最终沦为形同虚设。
四是审计人员数据敏感度不高,数据价值利用率低,影响大数据价值的发挥。由于传统审计和大数据审计是两种不同的工作模式,对相应人员的要求也不一样。传统的审计需要专业化知识很强的人员,而大数据审计则要求既要有专业的知识,也要有大数据技术。这样一来,很多审计机关虽然有心搭建大数据审计平台,但却面临没多少人懂、没多少人会用的尴尬。这种情况下,就导致在实际审计工作开展中,部分审计人员的数据敏感度不高、缺乏挖掘性,数据价值利用率低,审计工作的效率也因此大打折扣。
如何破解大数据审计建设难题
首先,强化人才培养。人,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大数据审计的执行者,因此强化大数据与审计专业综合人才培养是大数据审计建设的首要任务。审计机关应加强审计人员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着力补齐大数据审计短板,如有计划组织大数据学习、数据库软件操作,使之掌握数据分析的基本操作和基础分析语句的编写。例如,江苏省审计机关通过大数据审计案例讲解,示范大数据审计的操作,从而让审计人员对大数据审计快速上手。
其次,搭建大数据平台。术业有专攻。想要让审计人员全部掌握大数据的技术要点并不现实,尤其是大数据平台搭建是极其复杂和专业的事,因此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干。审计机关可以通过专业化数据分析团队来完成智慧数据平台的搭建,并负责后期大数据平台的优化与完善,从而促进审计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的高效性。
再次,建立健全与大数据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大数据审计的信息安全建设。在搭建大数据审计平台的同时,其信息安全建设也要同步跟进。特别是在审计中,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审计人员有法可依。在明確个人保密义务和责任的基础上,强化信息披露的制度保障,确保信息安全。例如,大数据信息搭建平台可以通过设置登录权限、保留登录痕迹、限制查看权限、分级授权等手段,实现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数据丢失和泄密的风险,保证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总之,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坚持科技强审,全面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大数据是重要手段。大数据审计的应用是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质量、优化审计方式的重要工具之一。构建大数据审计理论体系,提升大数据审计水平,是未来审计工作的重点之一。当前审计机关在大数据审计建设上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但仍面临一些困难。未来,审计机关要不断创新与改革,从多方面下手进行大数据审计开发与利用,从而全面提高审计的质效,促进审计更加科学、快速发展,从而为国家作出更多的审计贡献。(作者单位:临颍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