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斐 任静静
实行军队文职人员制度,是世界主要军事强国的通行做法。新一轮军队编制体制改革,文职人员与军官、军士、义务兵并列构成军队人员整体力量,标志着军事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发生深刻变化,表明了文职人员已成为我军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招文职人员在军队不断转型适应、成长发展,由此产生的一些心理问题不容忽视,各级必须高度关注文职人员心理健康状况,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引导他们为军向战服务,真正把人才优势转化为打赢胜势。
经过几年的成长和发展,军队社招文职人员群体数量在不断扩大,这些人在融入部队环境、适应岗位要求、实现角色转变过程中,心理上难免产生诸多想法、面临一些实际困扰。
一是岗位任务引起的恐慌心理。文职人员本身就有许多新的特点。从学历背景看,普遍学历较高,接受过学科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思维活跃,善于思考,独立性强,自我预期定位较高,自我价值实现的愿望强烈;从知识构成来看,大都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积淀,通用基础知识比较扎实,但由于缺乏部队实践,军事理论和军事思维比较欠缺;从能力素质看,在计算机通用技术、软件开发、系统运用、数据处理等领域他们的能力普遍较强,但在军事技能、上下沟通、对外协调方面普遍较弱;等等。部队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以上几种能力的综合体,他们作为一批新人又备受关注,任何一个短板在实际工作中都可能会被放大,这会增强他们工作的压力和恐慌感。
二是福利待遇导致的失衡心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文职人员平时与现役干部履行相同的岗位职责,其工资待遇保障约等于同等级别的现役军官。但是在现实的比较中还是会出现一些落差,由于大部分为聘用制,文职人员工作的稳定性不如现役干部,难免会担心合同到期不被聘用;与现役干部相比,虽然工资水平基本持平,但在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还有很大区别,这也会让他们感觉同工不同酬;根据《条例》按照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的思路,对文职人员的待遇保障做了明确,但一些驻地在经济发达城市,当地公务员待遇一般都较高,会让他们产生落差;文职人员来自地方大学,大多是同批人员里的佼佼者,他们的很多同学在地方工作,经过几年的工作经历后大多工资待遇要高于他们,对内、对外双重比较下,会让他们产生消极情绪和失衡心理。
三是不被认可衍生的自卑心理。目前,部队社招文职人员经过层层选拔后被录用,综合素质较高,怀着理想与抱负来到军队,渴望在这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文职人员在部队的工作大多都是直接保障作战,但他们有的从校门进营门、从社会到军营,没有经过部队的历练,不了解部队的现状,在工作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让他们开始怀疑自己,觉得自己很难胜任岗位;文职人员也要参加军事课目的考核,相对于现役军人多年来的军事素质的积淀,这方面是他们的弱项,导致他们觉得能力素质不行;有的单位不会使用和培养,不敢交任务压担子,而是让他们从事一些跑跑颠颠的勤杂事务,让他们感觉专业优势得不到发挥,甚至认为自己连一个兵的素质都不如,缺乏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久而久之内心容易生发自卑感。
文职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不仅影响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也关系部队的发展稳定和战斗力生成,需要国家、社会、军队、用人单位等从法规制定、政策落实、教育引导、人文关怀等方面多措并举,关注关心关爱他们的发展成长,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也需要引导文职人员积极调整,以主动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根基。思想是影响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筑牢文职人员姓军为战的思想根基,是端正文职人员身份定位、强化文职人员管理认同感、激发文职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关键。针对文职人员对军队使命任务、性质宗旨、纪律要求了解不够、认识不深的问题,结合岗前培训、政治教育、党团活动等,深入开展革命传统、军队使命任务教育,强化他们献身国防、服务部队的意识;针对少数文职人员存在的“临时思想”“跳板思想”,奉献意识、工匠精神不强的问题,号召他们向献身国防事业的先进典型看齐,组织观看红色电影、参观红色景点,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他们看到青春因奉献而美丽;针对他们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而带来的“攀比心理”,组织政策宣讲解读,使文职人员更深理解自己的身份地位、政策待遇、福利保障、使命责任等,不要盲目攀比,而要深刻领会;针对他们工作、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党组织主动靠前帮助他们解决,同时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二是优化环境氛围,增强职业认同。文职人员身份认同的建构需要一个良好宽松的社会环境和军队环境。新闻媒体和公共舆论要通过对文职人员制度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的政策宣传,引导现役军人和社会大众全面、客观、正确地了解和看待这一制度,转变思想观念,消除认识误区,进而塑造文职人员的社会认同。用人单位对于文职人员在业务能力方面存在的短板,应采取“结对子”“师徒制”等方式,让业务尖子、专业能手帮带文职人员,建立文职人员帮带工作责任制,通过精准帮扶促进文职人员素质尽快提升,让文职人员更快融入单位;管理上,不能按照现役军人的要求搞“一刀切”,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来历背景与职业特征,认识到他们与现役军人之间的不同,尊重他们的独特性与差异性,给予他们一定的自主权和自我管理权。现役军人要真正将文职人员视为部队的一员,将他们视为自己的亲密战友,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们,以宽容的姿态接纳他们,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互动,在工作生活中给予他们关心帮助,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氛围。
三是主动适应改变,积极融入部队。心理健康最终要落实到每个人的内心,需要在外部环境作用下自身实现转变,才能做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一方面,要正确理解文职人员制度。根据《条例》规定,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化管理,在职期间福利待遇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解聘后不作转业安置,退休后直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由此可见,文职人员与现役军人拥有不同的法律身份,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文职人员才能真正从心理上接受和认可自己的身份,才不会在无谓的比较中迷茫困惑以至于心理失衡,进而以务实的精神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找新的平衡,建构合乎现实的自我身份认同。另一方面,要主动适应岗位。文职人员要从心理上接受身份、增强认同,自觉遵守军队各项制度规定和相关要求,主动适应军队特殊的环境,积极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军政素质,做到情感上自觉自愿、身份上主动融入部队,真正实现从地方人员向部队人员的转变,同时根据工作岗位要求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和认知结构,从而使得个人价值实现与军队战斗力提升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