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雪娇 衡超(江西省科学院科技战略研究所)
省实验室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国家和地方战略目标为导向,聚焦地方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重点产业,围绕重大科学前沿、重大科技任务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综合性科技创新活动。十八大以来,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出要“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以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为目标,大力引进整合高端科技资源,建设省实验室,已成为各省市当前重要举措。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3月,全国已有70余家省实验室正式揭牌或通过专家论证,有力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江西省也启动建设省实验室,集聚创新资源,抢占未来发展的战略性高点。为高水平建设江西省实验室,本文重点总结了典型省份建设省实验室成功经验,提出江西建设省实验室建议。
当前,国家实验室是主要发达国家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的重要载体,以重大核心科技攻关为中心,统筹优势科技资源,集国家智力、财力、物力于一体,打造战略性国家科技力量,是科技力量的“国家队”。美国1931年成立了劳伦斯伯克利实验室,隶属于能源部。能源部建立了17家国家实验室,已有87位科学家获得诺贝尔科学家奖,为美国乃至全球科技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国家实验室的建设起步较晚,还处于探索阶段。
省实验室往往被视为地方最高级别的科研机构,是打造国家实验室的“预备队”。全国共有20个省市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建设国家实验室或省实验室的目标,其中10个省市提出要高标准建设省实验室,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见表1)。之前没有国家实验室配置的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在此次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建设布局中最为活跃,特别是广东省已在2017、2018、2019年先后分三批启动了10家省实验室的建设,规模和数量领跑全国;湖北省于2021年批复7家湖北省实验室,山东省于2021年批复6家山东省实验室,“组团出道”争创国家实验室。各地省实验室(含正式揭牌和通过专家论证)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全国各地省实验室分布情况
自2 0 1 7 年以来,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安徽等省份围绕省实验室建设出台系列文件,并成功建设一批优秀的省实验室。经过调研分析,外省实验室建设在发展定位、财政支持、体制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省实验室发展定位清晰。一是对标国家实验室,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安徽等多个省份出台建设方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文件,并明确省实验室对标国际顶级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省内最高层次的科学研究类创新基地,以建设成为国家实验室或国家实验室网络成员为目标,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研究基地和原始创新策源地。二是聚焦国家战略目标和省重大发展需求(见表2)。广东省围绕材料科学、网络空间、再生医学、先进制造、精细化工、海洋科学、生命信息、现代农业、先进能源与数字经济等科技前沿和广东特色领域,从2017年就开始分三批共建设10家省实验室。浙江省之江实验室聚焦于网络信息、人工智能两大领域,布局未来互联网计算、泛化人工智能、泛在信息安全、无障感知互联、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五大研究中心。
表2(续)
表2(续)
省实验室建设定位高,领导重视,财政支持得以保障。安徽将争创国家实验室作为全省科技创新“一号工程”,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上海、北京、广东、浙江、江苏、安徽、四川等多个省市纷纷投入重金,聘请学术“大腕”,甚至领导亲自“挂帅”,布局国家实验室。如,浙江省之江实验室、河南省黄河实验室,实验室理事长均由省长亲自担任。广东省10个省实验室中有6个实验室理事长由承建地市长担任,其余4个也是由院士、原科技部副部长等高端人才担任。
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省实验室建设经费原则上由承建市财政先投入,省财政按省市财政不高于1∶2的比例采用考核后补助投入。广东省10家省实验室预计总投入652.7亿元,单个实验室占地1000亩、3000名科研人员、首期投入50亿元成为“标配”(见表3)。浙江打造首批4个省实验室,每家投资100亿元。福建每年支持每个省实验室运行经费不少于5000万元,连续支持5年。湖北予以每家省实验室2000万元支持。安徽对新认定的省实验室进行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后续省财政采取稳定运行支持和绩效奖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支持省实验室稳定运行经费每家300万元,结合绩效考核(每年)或评估(每3/5年)情况,再予以每家不同档次的绩效奖补。
表3 广东省实验室政府经费投入
省实验室采用地市为主的省市共建模式,体制机制灵活。一是省市共建、以市为主。广东省实验室初步构建了“省市联动、地市主建、实体运作、充分自主”先行先试的体制机制。省实验室可由单个地市承建,也可采取“核心+网络”等模式由地市联合建设。如,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省实验室,按照“两点布局”模式由广州、深圳联合共建。福建省实验室按照“全省统筹规划、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省里奖补”的原则建设,有院(校)地合作模式和院(校)企合作模式。二是独立法人、充分赋权。广东、浙江、福建等省实验室均实行政府所有、实体化建设、独立法人运作,不定行政级别、不设工资总额限制,实施社会化用人和市场化薪酬制度。充分赋予省实验室人事、财务、薪酬、科研组织等自主权,采取理事会(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广东、山东等省份赋予省实验室科研项目自主立项权,项目经理事会(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报送省科技厅,经审核通过后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青年人才引育机制,采取双聘、兼职与专职多种方式广纳贤才。
江西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把科技创新求突破摆在了第一位。“十四五”时期,“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这既是国家层面战略方向,更是江西发展的全新机遇。截至2020年,江西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已列全国第16位,成功创建了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中科院江西育成中心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已进入预研阶段,同时正积极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谋划建设国家实验室。但是,总体而言,江西省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平台数量不多、质量不优。高标准建好省实验室是江西省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创新驱动与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
明确实验室发展定位与领域,做好顶层设计。把省实验室建设作为科技创新“一号工程”,省市联动,启动建设省实验室。学习省外省实验室建设经验,明确省实验室是省内最高层次的科学研究类创新基地,是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的“预备队”和全省各类创新基地的“先锋队”。按照“战略急需、支撑产业”的原则,聚焦江西省优势特色领域分步启动建设省实验室,联合国内创新资源,建设有科技领域特色和学术水平高度的省级实验室,全力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锁定产业卡点断点,集合精锐力量,力推“独门绝技”。
省实验室建设应充分发挥省市县(区)联动作用。建设方面,由设区市政府提供建设用地。对于新建的省实验室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并确定经费在成果奖励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使用比例。同时,省级财政建立省实验室建设经费后补助奖励机制,按照“一事一议”、分段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为保障运行经费的稳定,建议江西省实验室运行经费由设区市政府和参建单位共同投入。采取稳定运行支持和绩效奖补相结合的方式。稳定运营方面,设区市(含所属县市区)政府每年将省实验室运行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省实验室正常运行;绩效奖补方面,省财政结合绩效考核(每年)或评估情况,再予以每家不同档次的绩效奖补。
省实验室建设要兼顾当前和长远发展,强化“自上而下”和“地方政府主导创建”有效结合的组织模式。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分步分批布局。
优先围绕有色金属、中医药、LED节能环保等江西省特色和优势领域,加强统筹规划,主动布局建设省实验室,择优整合创新要素集聚、原始创新和开放共享水平等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或大科学装置)、相关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提升江西省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能力。
同时,面向江西省重大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战略需求,择优遴选支持研究领域方向相近,或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化一体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省实验室,深化协同创新,共同开展前瞻性研究,强化江西省原始创新能力。
学习借鉴广东省实验室经验,江西省实验室可实行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模式,为独立法人实体,不定行政级别,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行目标导向、绩效管理、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新型管理运行机制。
给予内部组织框架、岗位设置、人员聘任、职称评定、研究方向、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充分自主权。实验室拥有科研项目自主立项权,并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摆凳子、去帽子”创新用人机制,引导人才向江西省流动,实行市场化、报备员额、“双聘”等多种用人方式。实施重大任务汇聚人才,集聚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最前沿的战略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建立开放的人才生态圈。设立开放基金吸引人才,延揽国内外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