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服务发达条件下粮食生产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研究
——以山东省平度市为例

2022-05-26 08:52王梅曦牟少斑樊玲慧
农业工程 2022年2期
关键词:家庭收入意愿社会化

王梅曦,牟少斑,李 肖,樊玲慧

(1.青岛农业大学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9; 2.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卫生健康工作站,山东 青岛 266109)

0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户的发展需求日益增多,农户兼业现象也越来越常见[1]。兼业化促进土地流转,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和资源配置效率,而且兼业程度越高的农户越愿意转出土地[2-4]。由于农户兼业程度的加深,农村的土地流转具有不确定性,尤其在社会化服务发达条件下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成为关注的重点[5]。已有关于农户兼业现象的文献主要集中在农户兼业是否会促进土地流转、农户兼业对土地转出的影响等方面,关于社会化服务发达条件下兼业农户是否愿意流转土地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而事实上兼业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并不相同,有必要对其土地流转意愿进行分析。

1 样本描述与变量确定

1.1 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山东省面积最大的县级农业大市平度市进行访谈调研,调研时间为2021年1—4月。首先将平度市的30个镇(街)按经济的高中低水平排序,分别从这3个等级中各选出两个镇(街),共6个,每个镇(街)按乡村人口数量由高到低各选出4个村,每村随机选择10户,发放问卷。共发放24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07份,问卷有效率为86.25%。

1.2 样本描述

1.2.1 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占比情况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将农业生产收入占家庭收入95%以上的农户界定为纯农户,将非农产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95%以上的农户定义为非农户;其余的均属于兼业农户[6-7]。用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来表示,<10%的农户为纯农户,10%~60%的农户为一兼农户,>60%的农户为二兼农户[8]。调查显示,88%以上的农户在农忙之余皆有兼业,67.1%的农户均就近城镇化兼业,其中兼业类型主要以制造业和自由职业为主。纯农户占比11.59%,其中有21户是完全没有兼业收入的,一兼农户有38户,占比18.36%。调查显示,二兼农户成为农村人口中占比最多的队伍,有145户属于二兼农户,所占比例为70.05%。样本农户兼业程度如表1所示。

表1 样本农户兼业程度Tab.1 Degree of part-time employment of sample farmers

1.2.2 不同兼业水平下农户土地流转情况

由表2可知,纯农户中有17户土地未出租,占比70.83%,全部出租与部分出租比例相当。一兼农户中有35户农户未将土地流转出去,占比92.11%,将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户所占比例较小,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使得一兼农户更好地兼顾农业与兼业,从而提高家庭收入。二兼农户未流转出土地的比例略小于一兼农户,占比68.28%。二兼农户中有24户将土地全部流转出去,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均为土地租金,有13.04%的农户选择将部分土地进行流转,经营部分土地可以抽出时间进行兼业。

表2 不同兼业水平下农户土地流转情况Tab.2 Land transfer of farmers under different part-time levels

1.3 变量和模型的确定

本文以兼业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作为被解释变量,包括3种类型:希望流入土地P1;希望保持不变P2;希望流出土地P3。

自变量x主要包括户主特征、家庭特征、生产资料、土地价格。户主特征:性别(男=1、女=2);年龄(岁);党员(是=1、否=2);村干部(是=1、否=2);受教育程度(年);就近城镇化兼业(是=1、否=2);交通费(元)。家庭特征:兼业用工所占比例(外出打工人数/劳动力人数);土地规模(亩,1亩=1/15 hm2);农用固定资产(元);非农收入占比(非农收入/家庭总收入)。生产资料:农用生产资料费用(元);技术指导(是=1、否=2);机械化作业(是=1、否=2);农产品销售(是=1、否=2)。土地价格:土地流转价格(元);土地流转价格满意程度。

研究各影响因素如何作用于农户的流转意愿,计算模型如下[9]。

logit(P1)=logit[P1/(1-P1)]
=logit[P1/(P2+P3)]

(1)

=-α1+β1x1+……+βnxn

logit(P1+P2)=logit{P1+P2/[1-(P1+P2)]}

=logit(P1+P2/P3)

(2)

=-α2+β1x1+……βnxn

式中α——常数项

βi——待估系数(i=1、2、3……n)

2 兼业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实证分析

2.1 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分析

不同兼业水平下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如表3所示,希望流入土地的农户为37户,占比17.87%,希望保持不变的占比39.61%,希望流出土地的农户相对较多,占比42.52%。希望流入土地的农户和希望保持不变的农户共占57.48%,说明大部分农户对土地有一定的留恋,并对未来土地增值抱有期望。希望流出土地的农户所占比例略小于前两者之和,从侧面说明,兼业程度越高的农户对土地所能带来的家庭收入越不抱希望。

表3 不同兼业水平下农户土地流转意愿Tab.2 Land transfer willingness of farmers under different part-time levels

进一步分析不同兼业程度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纯农户中希望保持不变的意愿比较强烈,占比45.84%,由于纯农户中大部分农户年龄较大,无外出打工的能力,且当地的社会化服务发达,农户种地的难度变小,通过经营土地可以获得一定的家庭收入,从而维持生计。一兼农户在自身的总量中所占比例相当,无强烈流出或流入土地的意愿。二兼农户流出土地的意愿相对比较强烈,维持现状的农户也较多,二兼农户务农收入在其家庭收入所占的地位正在逐渐弱化,因此该类流出土地的意愿更加强烈。

2.2 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

对兼业条件下的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予以分析,确定其不同的影响因素[10]。兼业条件下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如表4所示。

表4 兼业条件下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Tab.4 Influencing factors of farmers′ willingness to land transfer under condition of part-time operation

对于不同兼业条件下的农户,影响其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主要有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非农收入所占比例、兼业用工所占比例、农用生产资料费用。户主年龄是影响兼业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重要因素,纯农户、一兼农户、二兼农户土地流出意愿都随着年龄的增长呈现增强的趋势。户主较为年轻的农户更倾向于流入土地,而年龄较大的农户会因为劳动力的不足而选择流出土地或者保持不变。较年轻的纯农户对土地有着较强的开拓性和创新性,而且他们擅长运用高科技和当地的社会化服务,经营土地较为轻松,这部分农户就会通过流入土地扩大土地的经营面积,从而获得较高的家庭收入。

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户流出土地的意愿越强烈。随着农户受教育水平的升高,农户可从事的职业越来越广泛,农户就会把大部分时间投入到兼业中,没有多余时间兼顾农业生产,所以流转出土地成为他们的选择[11]。非农收入所占比例也是影响兼业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显著因素,非农收入占比越高的农户流转出土地的意愿就越强烈。农业收入在兼业农户家庭收入中占比越来越低,加上农业本身是一个较高投入低回报的行业,兼业收入成为农户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随着非农收入在家庭收入中占比的升高,农户想要流出土地的意愿就越强烈。

兼业用工所占比例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兼业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对于兼业农户而言,兼业收入往往大于农业收入,所以分配在兼业上的劳动量就会多,那些兼业用工占比较大的农户,由于用在农业上的时间和精力少,农业生产积极性不高。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家庭主要劳动力只有在农忙季节才会拿出部分时间进行农业生产劳动,因此,兼业用工所占比例越大,农户流出土地的意愿越强烈。

农业生产资料费用对土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农业生产资料费用越高,农户想要流出土地的意愿越强。近几年,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居高不下,农户经营土地成本增加,利润却没有明显增加,收成与投入不成正比,导致农户对土地经营失去信心,纷纷将土地流转出去。由此可见,农业生产资料费用是导致农户转出土地的又一重要因素。

3 结论与对策

研究表明,社会化服务发达是农户土地保持不变或者流入土地的主要原因。调查得知,当前农村家庭中,有80%以上的劳动力外出兼业,村中大部分人均为老年人,由于当地社会化服务较为发达,农户抽出小部分时间进行耕种收,大大提高了效率,节省了农户外出打工的时间。

兼业程度越高的农户想要流出土地的意愿就会更加强烈。兼业农户的非农收入较高,土地所能带来的收入相对较少,且这部分农户的受教育程度较高,有更多可选择的就业机会,所以选择将土地全部流转出去,以期获得更多的时间进行兼业,从而获得更多的收入。

社会化服务发达条件下兼业农户对于土地流转的意愿相对较弱,兼业农户不愿意流出土地,而这种兼业化现象使得我国粮食产量降低,对国家粮食安全问题造成一定威胁。为了提高粮食产量,我国实行规模化经营来鼓励农户流出土地。基于此,对社会化服务发达条件下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较弱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1)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价值增长机制,降低农户对于流转耕地预期的不确定性。结合土地收益、政府补贴、耕种意愿、土地的自然条件等因素作为土地流转价格的定价依据,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制度,鼓励长期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切实保障农户的利益不受损失,从而降低不稳定性,让兼业农户可以放心地将土地进行流转,没有后顾之忧。

(2)鼓励成立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对于想要继续经营土地的农户,通过成立新型农村合作组织,扩大其经营规模,为需要的农户提供服务。通过这种方式带动其他兼业农户流转土地,推进农户由生存型转变为发展型,从而带来更多的家庭收入。

(3)加强非农就业培训,提高农户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为农户选择不同的就业途径提供支持,使其逐步向更深层次的兼业程度发展,从而使得农户具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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