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少数民族民居“设维”传承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2022-05-25 09:23韦清权陶丹彭聪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广西南宁510023
中国房地产业 2022年10期
关键词:民居营造工匠

文/韦清权、陶丹、彭聪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 广西南宁 510023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道“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其中对于我国传统建筑的传承与工匠人的培养与继承,培育发扬工匠精神,有助于推动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发展理念与目标,激发新经济发展时期的劳动者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劳动风尚。

从建筑领域而言,中国传统建筑一直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中华民族历史的标志,因此对于中国传统建筑尤其是少数民族建筑,要注重在新经济发展时期的保护与历史延续,从建筑形式、建筑材料、建筑工艺等方面打造传统营造体系。传统营造工艺与现代建筑技术有了很大的差异,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民居目前主要依靠当地营造工匠通过“口传身授”等师带徒形式进行传承,对现保留的遗迹或民居建筑进行修缮和保护,因此如何发展和培养具有相关技能的实践型人才,扩大传统工艺传承人才储备,打造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专业工匠团队是需要关注的热点问题。

1、广西少数民族民居特点及现代学徒制发展现状

1.1 广西少数民族民居特点及分布现状

广西历史上一直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后随着历史的变迁逐渐成为汉族南下的目的地,因此目前广西汉族人口占全区比例超过六成,但同时也是壮族、瑶族、苗族、侗族等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因此在传统民居的建筑特点上,既有由于地理区域原因形成的区域特点,也有着不同民族文化习俗造就的特殊形式,目前广西境内常见的少数民族民居主要分为干栏式民居(图1)、三合院、吊脚楼(图2)及七门房四种形式。该四种类型是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民居,在地理分布上有一定的特点,并且现存数量较多,除此之外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例如禾廊、船家等传统民居已经逐渐消失。如何传承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民族文化及村落规划建设与民族特色,是如今民族建筑保护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图1 广西干栏式传统民居

图2 广西吊脚楼

1.2 现代学徒制发展现状

历史需要延续,文化需要传承,而建筑文化是人类历史的强有力表达,因此在建筑文化的传承中,尤其需要发扬传统营造手工艺人的技艺,保留古代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建造的智慧结晶。因此在探讨如何发展现代学徒制在传统民居修缮保护与发展之前,需要分析目前国内现代学徒制教育背景。

目前国内对于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还在初期阶段,人才培养是一个长期的可持续性的过程,不同于普通的教学,它需要通过系统的方式不断的完善和优化,才能为打造传统建筑工匠的人才队伍提供原动力,因此对于现代学徒制在我国的发展,目前有以下的局限性和相关的思考:

(1)人才需求的市场导向不明

对于传统民居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在进行工匠人才培养时首先要思考培养的目标以及培养的计划,即明确人才缺口以及对应的技能需求是什么,没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无法为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建筑营造工匠队伍进行人才储备,更不会有创新的发展,无法对口目前市场对传统民居的改造需求,不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浪费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因此首先要明确未来在传统建筑建设维护方面的人才需求导向,确立了未来传统建筑的发展方向后,才能对应的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2)重技能轻职业素养

目前对于现代学徒制的发展主要集中在职业教育范畴,其中高职教育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传统的高职教育强调职业技能,而现代职业大学的不断建设意味着国家开始向学科技能发展,但是无论是技能还是理论方面的培养,都不能忽视工匠中的“工匠精神”的塑造和智能素养的培养,要强调德才兼备,要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在职业内核方面注重过程打造,因此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设中不能忽视职业素养的培养,否则培养的人才仅有技能没有内核,无法实现人才体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3)校企合作深度不足

现代学徒制的发展依赖于校企合作,因此校企合作的横向深度与纵向幅度对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目前国内院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在输送技能型人才之时,由于师资、物资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培养出的人才与企业的需求有一定的错位,导致企业增加了用工成本,影响了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会影响现代学徒制的进一步发展[1]。企业的目的是为了追逐利润,因此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会增加企业的投入,并且还会在短期内影响企业的产业链的流畅性,但是从长远来看,当校企合作的深度达到了现代学徒制的要求,会减少企业的人才培养成本,实现企业相关技能人才的接续,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因此要将现代学徒制进行科学规划,在成效的体现上要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才能够有效激励企业加大投入力度。

2、“设维”传承人培养需求

中国传统建筑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民居建筑是中国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在建筑材质和建筑结构上一直以来都对国际建筑营造技艺产生重要影响,并且在历史积淀中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设计艺术与建造技术,并不断丰富和完善形成了“营造—技术—文化”多维一体特征的类型学体系[2]。

2.1 传统与现代的结合

一直以来对于中国传统建筑的修缮与保护角度来看,都强调尽量保持建筑原貌,保留其最初形态和功能[3]。“设维”就是基于这一理念产生的人才培养目标,所谓的“设维”传承人,指的就是在中国传统建筑中保留原始建设并进行修缮保护,维护和延续传统建筑物生命力的传承者,因此对于这类人才,首要的要求是保证“传统技艺”的认知与掌握[4]。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传统建筑的真实性的把握往往与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形成一定的矛盾,因此对于传统建筑的传承在真实性与现代科技的把握上不能有僵化思维,而是需要工匠进行融会贯通,从而延续了传统建筑生命力的同时又发挥了现代技术的创新水平。

2.2 理论与实践的交互

与此同时,对于“设维”传承人的另一重要要求是对于传统建筑营造技术的理论知识的掌握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度理解。尤其对于广西少数民族地区而言,古建文物的修缮与保护上起步较晚,并且不同的民族会有自身的特点,在进行修缮保护的时候需要充分了解建筑产生的历史背景等要素,要充分尊重民俗要求,因此要求“设维”传承人要有深厚的民族责任感,对于理论知识要不断深入研究,对技能不断实践提升,用“工匠精神”来完成中国传统建筑的建设与维护,在新的发展时期中用建筑表达民族的语言。

2.3 考评机制的建立

需要注意得是现代学徒制虽然在国内外已经发展了很长时期,但是对于建筑营造的“设维”传承人的人才培养在国内起步时间补偿,因此在现代学徒制推行的背景下,“设维”传承人的考评机制仍属于空白。例如在进行校企培养阶段时学生的理论知识与技能实践的学分设置,评价标准等没有统一的标准,而对于师傅带徒弟的形式进行的教育,师傅的培训质量,业绩要求和师资梯队建设等也未尽完善,总体还是属于散点状态,从宏观层面上没有形成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科学性的评价体系。虽然传统的建筑人才培养目前在国内职业教育体系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考评机制和评价体系,但是在“设维”传承人的人才培养方案上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

3、广西少数民族民居“设维”传承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思路

广西少数民族民居现存规模较小,数量不多,并且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会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因此为了传承中国传统建筑,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传统建筑文化,广西应充分意识到自身的地理优势和亟需“设维”人才的现状,要通过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来丰富本地人才储备,打造可持续的工匠库,具体可以从以下思路入手:

3.1 强调育人本质

广西少数民族民居“设维”人才需求是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通过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的“设维”工匠不仅是具有技艺的能工巧匠,更要求有全面的综合素质和崇高的职业素养,通过对学生的个人发展与民族传承相融合,发扬民族自信的教育为指导,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设维”工匠更具有“活的灵魂”,才能使传统建筑艺术迸发出新的生命力。我国的高职教育具有社会性、职业性的特点,但是要在人才培养模式中融入育人本质,才能充分激发高素质人才的创新驱动力。

3.2 加强政府扶持保障

校企双赢的局面能够有效推动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运转,因此政府应当从制度设计、政策引导、法律约束等多个维度来明晰政府部门、院校机构和企业的相关责权利问题,并且要制定促进合作,明确分工的机制。尤其是广西地区少数民族民居加速消亡的时期,“设维”传承人的人才培养需要尽快从政策层面进行引导和鼓励,并且还要在经费的支持上给予一定的倾斜,不仅面向高校,也要面向企业,例如减免税收,进行财政补贴,政策性低息贷款优惠等激发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减少企业相关成本。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相关部门也要完善在校企衔接环节的学徒学生的工伤、社保、劳动合同等相关风险机制评估和规避,保障学生学徒的权益。

3.3 注重人才挖掘与保护,高校柔性引进

现代学徒制离不开师徒关系,而师傅技艺水平是传承的重要的保障。因此要尽快建立人才库,针对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民居建造与修缮进行广泛的挖掘、抢救,并通过扩大宣传的方式遴选出营造技艺的传承人,集聚广西少数民族传统民居各类工种手艺人。与此同时,为了保障传统手艺人的相关权益,并进行纵向培养,可以通过高校柔性引进的方式来加强传统手艺人的技艺传承,通过高校平台给予其工伤、劳动保护、社保等方面的保障,打消手艺人的后顾之忧,再通过大师工作室等相关机构的设立,给予其进行不断深造和进行人才培养的平台,充分挖掘其艺术技艺的潜力。

3.4 建设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示范基地

结合广西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根据不同的民俗习惯,建设广西区内不同地区的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示范基地。示范基地一方面可以提供培训场所,发挥教育培训功能,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发挥宣传作用,作为民俗文化宣传的对外窗口,展现具有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特点的传统民居建筑的形成历史,发展现状,保护方式,建造技术等,另外还可以通过与现代化的数字模拟、三维展示等方式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高人才培养效果,提升民族文化自信。与此同时要加强示范基地与高校、企业之间的沟通写作,共同开展民族传统建筑相关专业技术的教学研究、理论方法的探讨分析,共同培养传统建筑“设维”传承人。

3.5 加强职业能力认定和技术技能培训

目前广西地区尚未建立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培训与技能鉴定中心,但是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已经逐步开展传统建筑营造技术相关的研修班班,聘请了国内知名传统建筑领域专家讲授理论知识,同时也聘请广西知名以及国内技艺精湛的老工匠现场操作,传授实践技能,取得了一定成效。因此今后可以多维度尝试进行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尤其是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建筑工匠,通过规范化、理论实践一体化的培训形式,集聚“设维”人才,提升培训效果,构建人才库。

针对广西地区的少数民族传统建筑人才的缺乏问题,强化培训的同时要建立健全与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所需的传统建筑营造相适应的职业分类和标准,并同步开展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认定,通过规范技术技能考核标准,提高理论考核占比,增加职业素养内容等方式,扩大从业人员基础队伍、增强从业人员理论与技能水平,提升职业认同感。建立健全传统建筑营造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和从业资格提升机制,并切实保障传统建筑营造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和劳动保障问题。通过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制度与工资水平相挂钩的方式,促进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不断提高。

3.6 增强教育部门与文化、建设等部门的合作

积极推动高校开展传统建筑营造技术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例如古建筑修复、古建筑建造技术等专业目前在国内一些高职院校有了试点。政府对开设相关专业的学校及校企合作单位给予政策性保障,在科研经费和财政补贴上给予一定倾斜。建立学校、企业、传承人共同参与的“现代学徒式”培养机制,核定各类人才培养主体的职责,进行分类培养,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宣传工作,强调建筑的不可再生性,通过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对传统建筑营造工艺的关注,并推动相关人员的集聚,有利于搭建“设维”人才库。

结语:

近年来我国的政府报告以及相关的政策文件中不断提及对于中国民族传统文化遗产进行“抢救”、“保护”、“振兴”,反映了我国对于传统文化,尤其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视,并且将其传承的决心。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作为我国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反映疆土辽阔的我国在不同地区的自然与地理条件,同时也反映了历史渊源留长。人才是重要的生产力,在现代学徒制的大背景下,我国在“设维”传承人的人才培养模式中进行了许多尝试,各地区也充分结合地区民族特点开展深入而广泛的研究,广西作为我国五个少数民族聚集地之一,并且具有沿海及边疆特点,在建立民族自信,传承民族文化有重要的地理优势,因此要加大对广西地区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设维”人才的培养,使我国的传统民族文化不断发扬光大并形成有机传统,不断迸发出新的生命力,凸显传统少数民居建筑的“新时代”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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