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晓春
科学有效的预算管理具有控制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供绩效考核依据等功能。面对宏观经济增长放缓,中国国有林场近年来难以继续扩大利润率,财务预算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分析和探索,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从而减少林场的数量,提高成本和利润水平。
在中国,国有林场意义重大。它不仅是森林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也是国家生态系统和林业产业体系的基础,在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5年3月国有林场改革正式启动以来,生态功能稳步提升,林区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为建设美丽环境和生态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当前,可持续发展仍然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为了实现林业面向未来的目标,我们不仅要做好国有林场的财务、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还要实现国有林场的规范化、现代化,紧跟新时期国家财务管理改革的步伐,为以后的发展储备力量。
一、国有林场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改革问题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难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蜕变,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国家于2017年颁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有林场财务管理按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不再执行《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政府会计最突出的特点是实现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双重功能,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设置两套会计科目,对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进行平行账务处理,分别生成财务报告和预算报告两套报告。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中,由于受多层面因素影响,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中面临全新的挑战,比如,如何有效衔接相关的政策、制度以及准则,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更加复杂的同时难度增加;单位人员薪酬受国家财政管控,相对企业竞争压力偏小,财务人员自我素质提升较弱,对知识缺乏有效掌控,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突出。
(二)财务检查和监督方面的缺陷
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在财务审计、检查和监督方面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一是财务检查项目仅限于为年末经济指标提供依据,而忽视了检查监督所完成的指标和改进工作,使财务检查监督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无法检查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内部审计和检查更注重事后审计和会计业务审计,忽视了对财务管理和生产管理活动的审计,使得财务审计和检查不完整。第三,财务审计检查后,对存在违规和管理漏洞的单位的处罚和批评力度不够,需要处罚和整改的人也不多。这样一来,审计单位就会把审计报告和整改要求当成空话,财务监督检查就会一纸空文。
二、林场财务管理的特点
首先,国有林场财务管理的主要资产是林木资产,与其他财务管理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林木生长周期长,投资资金、价值和数量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大,林场财务管理难以计量和管理。以记载的人工林为依据,森林资源评估主要根据近三年的实际成本数据为基础,记录本次评估。因此,这种分析和评估存在不确定性。其次,林场财务管理比重大,程序复杂,管理内容综合性强。例如,林场不仅要增加森林资源的数量和面积,还要根据土壤过程创造森林的特征,培育合适的森林物种和其他地形。它也是一个服务业、旅游、交通等综合性商业项目。这种林场财务管理涵盖林场的方方面面,包括林场的经营计划、生产和销售,以及整个林场的生产规模和未来发展趋势,它是复杂多样的。
三、关于国有林场会计核算和管理改革的思考
(一)提高相关财务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
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决定着财务资金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因此,在国有林场改革中,提高相关财务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至关重要。首先,我们不应该降低国有林场的人才招聘门槛,重视金融资本管理对人才职业素质的高要求;其次,注重在职人员的常规教学和培训,提高财务会计专业能力,加强资金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计算机运用水平进行培训,提高会计工作人员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会计核算的能力,从而促使国有林场对新《政府会计制度》落实水平的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的同步提高,可以有效地促进国有林场资金管理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监督核算,用好财政专项资金
符合条件的林场建设专项资金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也必须在经认真论证后通过。如果国有林场项目获得国债或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与其他资金不同,有必要开立一个专门的银行账户来管理该资金。在专项资金管理中,应根据不同会计科目的不同内容,认真清点会计明细;确保报销准确、真实,严格审核和使用专项资金。国家对国有林场的专项资金,在使用前要精心规划和分配,充分发挥预算的价值。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原则下,对从国库直接或授权支付的财政拨款既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又要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并通过核算所得的数据形成双份报表,从而确保对财政资金核算的准确性。
(三)取消对国有林场征收林业资金的规定
建立林业资金征集制度的目的是将造林资金用于造林和管理。林业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滥用育苗、植树造林、林木培育、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救援、森林资源监测、林业技术推广、林路养护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应当是林业资金使用的最直接、最真实、最具体的对象。各林场应当对森林、林木的投入产出和木材的产销情况进行综合跟踪核算,按照比例原则收回和补偿林木种植成本。但是,林场出售木材时,必须按一定比例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缴纳林业资金,这不仅可以收回造林成本,还可以上缴政府的林业资金,有效地增加了国有林场的成本支出和资金外流。国有林场原本用于维持简单造林的营运资金,被人为地转化为自由林场的外部资本,使造林和退耕還林成为空谈。按照现行政策,林业资金属于国家财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从同级国库中归集。但是,国有林场不具备法定征收林业资金的主体资格,更不具备代表国家征收林业资金的资格。由于林场资金在经营和周转中的障碍,林场资金违约的经济行为时有发生。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森林资源资产的纳税计算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林业资金的投资成本不在税前扣除。如果通过减少营业收入反映在政府应付的资金中,它将成为一种明显的稳定收入。因此,对于国有林场,按照市场管理机制的规则,按照森林资源资产形成方式进行实际生产,在完成投入产出的同时进行财务核算,增加自销林木种植基金,造成了许多不可低估的不良现象,这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林场改革的趋势不是简单的生态产业,而是大林场、大产业、大包容的绿色经济和绿色文化。
(四)理顺林场管理体制,合理设置林场内部机构
根据“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根据国营林场的实际状况,科学合理设置林场内部机构,进一步完善了资源资产、计划财务、产品营销等基本经营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内部考评激励机制。把国有林场改制与国家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逐步改变国有林场人事劳资机制。除需要的行政、科技和执法人员之外,其他工作人员均由采购办负责管理。而为了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可以考虑采用固定员额和非固定员额,逐步消化富余人员,最后过渡到固定员额。
国有林场改革把员工就业和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维护国家生态建设和社会保障功能的前提下,促进国有林场扩大经营收入。同时同级财政必须根据国家“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把林场上交的经营收入按比例返还给公益设施建设。
(五)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有林场效益
一是积极探索公益林运营模式。在不削弱自然保护功效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栽培、更新和引进阔叶树种,以提高林分生长量,并平衡林分的构成。同时如果气候条件许可,也可以扩大名贵林木的栽培。这样,不但能够增强调控天气和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还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二是科学培育商业用材林。在立地条件较好的林地上进一步发展商业造林良种苗树和工业原料林,以增加效益,提高林地经济,扩大职工收入。其三,调整产业结构。在保障林产资源的前提下,根据林产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林下经济作物。
四、国有森林改革中进行财务管理时须关注的问题
国有森林财务管理服务于国家森林事业的发展与建设。所以,在国有森林改革中进行财务管理时须关注如下问题: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国有森林改革要从林场发展战略的高度开展财务的改革。正如上文中提到,随着国有森林改革的逐步开展,國有森林的发展战略目标已由原来追求利润与效益逐渐转化为强化林地管理与环境保护,并谋求更良好的经营效益。但是,国有森林的改造目标还不能全部实现,由原来谋求效益逐渐转化为谋求社会效益还需一段时间。所以,在国有森林改革中,就必须改变林场的财务观念,以进一步地与国家森林改革步伐相配合。唯有如此,方可确保国有森林改造的完成。
第二,全面预算的概念必须普及到每个部门,每位人员都必须有成本意识。而财务负责人必须通过责任分解计划和业绩目标来统筹各部门的运转。由于林业是一项规模相当大的行业,所以林业产业改革的推行将对很多下属部门产生影响。若在改制过程中各部分工作不平衡、不配合,必将影响国有林场改制的最后成果。所以,在国有林场改制中,身为政府财务管理的一部分,我们不但要搞好自身的经营管理工作,还要紧密注视其他部门间的经营动向,并随着改制步伐,不断调动自身业务发展,调节各部门间的经营状况,使政府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步调一致,相互补充。合理的内部协调运行机制,将极大地促进国有林场的改革。所以,笔者提出国有林场改制应当符合现阶段新的经济发展理念与趋势。作为国有林场转制的重要部分,国家财务管理机关必须要主动跟上改制的脚步,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改制效果,实现国有林场改制的宏伟目标。
结 语
综上所述,我国国有林场的会计核算作为林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核算应充分发挥资金管理优势,利用森林资源使森林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最大化。通过会计核算记录有关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环境资源成本,分析、体现国有林场应有的价值地位,从而有效协调林业经济发展中的长远目标与近期利益目标,有效协调社会目标与林业目标之间的关系,激励林业事业进一步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