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华
伴随着金融发展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延伸,农村地区的金融开展主体出现了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各种村镇商业银行等机构。由于地区经济发展呈现着社会结构以及政治、文化等制度因素的差异化,导致全国各地区农村金融的实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变化,有些地区经营良好、稳健发展,而有些地区农村金融机构逐步陷入经营困难的处境,甚至被取消试点资格、退出市场。本文仅针对农村中存在的部分实质性问题,提出提升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希望能对当地的农村金融提供建设性建议,进一步更好更快地发展地区经济,改善民生,提高农村居民金融消费水平。
农村地区人民收入水平和居民生活消费层次的上升,使得人们对金融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强。但由于受农村区域内金融结构的影响,传统生搬硬套的经济理论已无法扎根于农村,而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又必须结合区域经济进行,如果没有了金融资本的强力支撑,则农村经济很难走向大规模扩张和循环经济发展。农村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健全农民的资金借贷规范性和完善农村信用平台建设。
一、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及现状分析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实际居住在中国城镇的总人数是90199万人,占63%;居住在中国农村的总人数约为50979万人,占全国36%。同2010年的全国调查数据比较,中国农业人口比例减少了14.2%。造成农村人口大量流失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经济发展状况;在农村走访的时候发现,越是经济落后的农村消失得越快,人员流出越多,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加速农村消失。二是年轻人流失;现在愿意留在农村的年轻人越来越少,更多的年轻人被大城市的工作机会、基础设施、经济收入等所吸引,这样会造成农村消失速度加快。三是耕地已经无法满足农民需要;在农村走访的过程中发现,很多40岁以上的农民也选择外出打工,很大程度是因为土地对他们已经没有了吸引力,仅仅依靠种地无法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这样也造成了农村地区的人口流失。进一步加剧农村地区劳动力、金融信息、科学技术供给不足等矛盾,形成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首要原因。
随着农业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传统农村也迎来了生物信息技术、网络等科学技术以及农业金融服务制度等,从而不断蜕变,开启了农业金融服务制度发展新时代。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农村金融体系现阶段全国共有近100万户家庭农场,近220万个农业合作社,近89万个各类农村社会化金融服务机构,县以上的农村金融体系龙头企业近9万个。这些新兴的农村经营主体在农村繁荣中起到了重大作用,通过农村金融体系扶持和推动新兴的农村经营主体更好更快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就是农村金融的主体责任与担当。
农村金融体系问题的有效解决,需要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完善各自的金融体系。农村地区发展水平的衡量需要从多方面来考虑,金融作为当代经济体系中的核心与中枢,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农村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会带动整个农村地区的创业概率。而且金融体系对于经济的支持力度还不够,金融结构对于农村地区的服务意识也存在整改的空间。我国长期以来在城镇地区发展的体系并不能完全适应农村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些政策的落实无法如预期的轨道正常发展。真正意义上的改革,需立足于当地,参照当地的资源状况、发展方向逐條列出方案解决。
二、农村地区金融体系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一)目前农村的金融结构并不健全,农民融资获取过程困难复杂
正常的农村金融机构应具备结构完整的农产品信用社公司、农业发展投资银行、农产品保险公司等,但现在的村镇,最多只能见到农产品信用社公司、邮政储蓄商业银行。近年来,大批商业银行已经转战都市,并开始逐步从乡村退出。据不完全统计,仅中国国家商业银行的撤并分支机构数量就超过了四万多个。由于金融市场结构的不完善加上大量资本流入城市,使得农村地区贷款供给更加困难。现阶段,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防控工作主要集中在信贷投放前,而中国又是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农业大国,所以如果缺乏完善的抗风险制度,帮助农户利用资金实现最大利润,减少农民信贷损失,农村金融就会演变成“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的行业。
(二)农业普惠金融产品创新的不足
目前,中国农村家庭劳动资金短缺的主要原因是因病、因学以及小型生产经营等需要资本周转使用,而通常来讲农村流转资本的需求缺口都在5~10万元之间,期限大多在6个月~5年左右。银行为减少成本,往往更喜欢设计期限长、信贷消费额度大的投资商品,和广大农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并不相符。尽管近年来各商业银行机构都在创新发展小额金融商品,但因为农民的居住分散,以及农户对中国传统企业金融知识理解差,致使客户人群的涵盖面比较少,业务受益范围限制。另外,虽然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以家庭资产为标的物的贷款品种普及速率较慢,但大多数村民仍由于缺乏抵、质押品而无法经过传统银行审核,因此无法顺利获得更有效的服务。
(三)金融机构农村市场参与度较低。
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为了维持自身的发展,把经营重心都放在城市,虽然为了农村金融的大力发展,是会出台相应的利息补贴政策,但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反而会把在农村吸收的存款放在城市经营。再加上农村地区信贷理念的缺失,无法维持当地网点的正常经营。农业资本的缺乏,以及农村信用环境的不健全,造成了农村商业银行不良率与不良贷款余额双升,且业务经营艰难,对农户的认可度也较低。发展中国家农村的信贷普遍不足,农民很少能够从正规的金融渠道里获得资金。主要的影响因素有:一,农民与农户之间的交易成本,由于农户一家一户小规模地分散经商,必然带来交易成本增加,以及农产品的造价增加。农民的数量多且分布广,贷款会涉及大量相对难以接触的个人决策者签订合同。二,信息和道德风险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市场,通常不能发挥其作用,农村地区高昂的监督成本,以及对借贷者还款个性的不确定性,都带来了非常困难的资金使用模式。159D5A1F-9B27-4AC8-8438-D29BA0CFF545
(四)以区县为主导的社会信用平台重复建设较严重,但效果并不佳
我国的大多数农业贷款平台,都以县政府为主导构建。但由于全县农业贷款平台之间在研发主体、技术标准、运维方案、功用定位方向和生产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差距巨大,农业贷款平台间互相沟通力量不够,信息系统孤岛和重复建立现象较为突出,且存在小、散、弱的问题。在个别地区,还出现了为建而建、为达成任务而建的现状,无法做到信息系统内容持续发布,导致平台知名度不高、有效性不强、使用率偏低。再加上各个区域优惠政策的扶持力量和运作模式差距巨大,农业区域贷款平台所建立的优惠政策举措和融资保障不落实,金融服务市场需求力量不够,技术手段要求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金融服务实际工作效果不理想。事实上,不管如何跨越地域建立,城乡区域贷款平台都存在着相同的立法风险情况,部门对数据信息收集也存在着同样的管理工作困难。各地金融机构都是农业贷款信用平台的主体用户,其贷款审批登记优惠政策和要求在同一家县域或者在同一省内也是一致的,以县域为主体建立信用资讯平台,就无法植入整个金融贷款流程,极大影響了互联网信息技术运用的大规模效果。
三、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问题的出现,也意味着会产生某种变革。我国目前也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农村金融改革政策,以鼓励农村金融的发展。
(一)健全农业信用保障风险补偿制度,改善融资环境
授信保证经营风险赔偿制度的建设是实现农业信贷市场良好秩序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最后一个关口,一旦农业授信保证经营风险赔偿制度建设健全,农业各类组织必将更加积极地接近于农业授信保障市场。一是积极地建立农业经营风险赔偿机制。另一方面,农业各类政府每年均可按适当比例提取或投资设立农业贷款经营风险补助基金体系,专项用于对涉农贷款的经营风险赔偿,并引导商业组织进一步加强对新兴农村金融公司的农业授信保障力度。经营风险赔偿基金体系将集中分类进行管理,并根据区分对涉农贷款损失的具体情况因素、程度,予以全部或相应比例的补助。在相同条款下,对涉农利息风险管理状况良好的组织予以优先赔付或高标准赔付等奖励,以此建立农业金融机构预防涉农利率经营风险的正面机制。另外,还可采取农业工程建设专项国债政策和发展基金补贴。探索通过在大中型都市发放农业工程建设国债政策或设立农业建设发展基金进行农业基础工程建设,以实现专款专用,做到工业逆馈乡村、都市逆馈农业等。还可以采取财政贴息赔偿措施,对由我国农户承担的因天灾导致的支农信贷损失以及政府执行农业基础利息所导致的让利损失,采取财政贴息措施进行赔偿。
(二)发展多样化农村普惠服务与产业
创造适合我国优良传统农户工业经营特征的金融商品质量。指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村镇商业银行等应当一直秉承我国优良传统金融农产品的经营理念,并利用创新型金融商品质量在中国传统农耕生产经营市场中获取一定市场份额,如通过研发诚信商品质量同时设定与我国优良传统农户商品生产方式经营周期相匹配的资信年限、借款额度和偿还时间、方法等,另外还可结合农户电商探索供应链模式的服务,研发农产品订单质押贷款信用等特殊金融商品质量。推进农户产权确权工作。由于土地所有者、农家住房、森林等是村民最普遍拥有的固定资产,因此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这些固定资产的确权工作,并完善乡村产权市场交易中心运转机制,让村民的固定资产可质押,以促进村民资金的合理有效流转,并顺利获得农产金融机构的服务。
(三)以市场为导向构建农村金融的保障制度
为了更好地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改革,可以在“三农”建设的基础上提供相应的商业回报。例如:鼓励更多的资金从城镇转移到农村,建立并发展更多形式的金融服务,加快农村的开放进程。引导农户加入到农业消费金融服务的创新当中,基于本地的行业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利用合理的金融服务形式开展创新;农业金融着力开拓金融服务“三农”的特色信贷业务种类,农信社积极探索,把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纳入质押物范畴,为解决农民因无质押物而无法办理贷款开辟新途径;部分村镇商业银行也创新推出系列的小额信贷产品,有效解决了农民借贷融资少的贷款需求特征。
(四)加强农村区域信用平台建设
新疆地区地域辽阔,农村人均土地面积大,牧区牧民流动性较高,信息采集存在难度。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活乡村治理效能。农信社现行的是涉农金融机构主导模式,这种机制容易实施,成本较低。但是政策的保障不足,信息采集存在困难,信息共享也难以辐射整个行业。应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目录,为各地平台的互联网互通和信息共享创造条件。善用互联网的大数据采集功能,建立更精准的农村信息采集系统。让移动支付服务遍及全疆各地,并引导全国所有农户采用移动支付等新兴的系统。构建完整的具备信息、信用、资金的农村金融体系。引导支持助农取款业务,与农村信息技术进村入户、农业电子商务、城乡社会保障等领域协同合作,以提高农村服务点的互联网价值。利用农村农信社企业在农业地区的主力军地位,充分发挥农村已有的渠道资源,利用农村现代网络金融服务的新渠道,建设更加健全的农村农业经营信贷信息档案系统,为农村农业普惠金融服务,助力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
结 语
为合理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并促进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建议还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首先,扩大农村的就业岗位,以增加农业劳动报酬;第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机制,普惠性的金融服务之所以在中国乡村区域内发展得较慢,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乡村人口对消费信贷服务市场的需求量相对较小,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村信贷服务市场的管理不规范,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建立健全的乡村互联网金融市场系统,以形成一个健康安全的乡村消费场景;第三,改变中国乡村人口传统的消费观念,积极推动新时期的农村信贷消费模式,合理运用杠杆。159D5A1F-9B27-4AC8-8438-D29BA0CFF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