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面临着专业所属大类调整和专业资源供给不足的挑战。专业建设的方向和思路应遵循以德为本、儿童优先的育人价值取向和以托育岗位能力为导向的实践价值取向,教育理念要从“保教”转变为“医育结合”,进而建设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专业。专业建设的实践路径有:对接产业需求,科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接职业岗位,合理设计课程体系;打造双师教学团队,优化师资队伍;深化产教融合,打造专业实践平臺。
【关键词】三孩政策;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专业建设;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22)04-0002-05
【作者简介】芮雪(1982-),女,内蒙古锡林浩特人,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师范教育系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1]。这也意味着“三孩时代”的到来。为减轻有生育意愿家庭负担,国家大力加强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从2019年开始,托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专业师资短缺问题却一直是整个托育行业发展的短板。具体表现为托育服务人才供给不足、培养体系不完善、资格制度尚未建立等问题[2]。
职业教育是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2021年3月教育部发布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其中,高职专科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以下简称高职托育专业)由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更名而来,专业大类也由原来的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调整为医药卫生大类[3]。新专业的设立是应对产业结构调整、新型产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学校应尽快做出适应性的解决方案,发挥出专业育人的重要功能,促进托育专业职前培养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从而实现高质量人才输出。
一、高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发展的机遇及挑战
(一)发展机遇
一方面,托育服务总量供给严重不足,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我国的托育行业发展刚起步,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托育服务的需求和供给不足成为主要矛盾。有学者预测,到2025年我国托育机构将有7.39万家,需要保育员73.92万人,管理及其他人员22.18万人,合计需要96.10万人[4]。洪秀敏等(2020)基于六省12个城市的调查显示,超过七成家庭有托育需求,青年家庭对托育服务的获得感不高,近一半家庭表示入托难,且面临收费高、离家远、优质资源少的困境[5]。环境、资金、设备等是托育服务质量的硬件支撑,师资队伍的质量和数量是高品质托育服务的决定性因素。但现有托育人员队伍建设存在师资供给不足、师幼比偏低、托育人员资质认证混乱等问题[6]。落实三孩生育政策,解决年轻父母的后顾之忧,就要为他们提供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让家长主动、乐意、放心地将孩子送到托育机构。
另一方面,国家政策文件密集发布,着力部署专业人才培养。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加强队伍建设,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要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7]。同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 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提出:以职业教育为重点抓手,加快建立健全家政、养老、育幼等紧缺领域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8]。职业院校作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输出基地,应担负起培养社会紧缺人才的重任。加快建设高职托育专业迫在眉睫。
(二)面临挑战
一方面,专业所属大类调整,需重新进行专业方向定位。高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由来有一定历史沿革性。2011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设了试点专业幼教保育专业(660229),开启了与学前教育发展方向不同的偏向保育的专业。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目录里,在公共事业高职专科中增加了该专业。之后,陆续有多个省份开设了相关专业,其中有幼教保育专业(660229)和幼儿保育专业(650314),前者归属于教育与体育大类,后者归属于公共事业大类。教育部在2016年的专业目录中增加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690306),归属于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后于2021年调整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520802),归属于医药卫生大类,具体见下表。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面向政府、民间组织和社会企业,旨在培养能够为社会提供经济性和社会性公共服务,以及从事公共管理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学生毕业一般到公共事业的一线服务或管理岗位工作[9]。高职医药卫生教育采用职业教育和医学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培养的是医学、卫生、护理、健康等卫生技术人才。另外,专业名称主语由幼儿改为婴幼儿,幼儿广义指0~6岁儿童,狭义指3~6岁儿童,婴幼儿通常指0~3岁儿童,主体发生变化,专业教学的内容也会随之改变。类属的转变意味着人才培养方向发生重大变化,高职托育专业将来输出的是卫生健康人才,对接产业从教育服务转变为健康服务。这对已经开设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的学校来说,专业转型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另一方面,专业资源供给不足,影响专业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7月,全国已有22个省(市、自治区)的124所高职院校开设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并招生[10]。近几年陆续还有院校开设该专业。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人才培养体系重构、医学卫生师资不足、实习实训场所缺乏等一系列困难。而新建专业,在专业教学标准出台之前,也同样会遇到这类问题。高职托育专业的发展势不可挡,但学科专业尚未形成有力支撑。同时,交叉融合的教育理念已经融入职业院校各学科和专业建设中。新生专业必然产生新型学科,例如,婴幼儿照护学。新型的交叉融合学科不仅是未来托育专业的发展基石,也是整个托育行业的指路明灯。但托育行业的技术技能应用目前仅限于产业内的普及和应用,托育知识和技能在国内未形成系统的教育体系,师资、教材、实训条件等相对匮乏。D4D81EFA-BD50-4874-A97B-433DCB780175
二、高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方向和思路
(一)以德为本、儿童优先的育人价值取向
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职业素养的第一要素。2017年上海携程亲子园、北京红黄蓝幼儿园等机构的虐童事件无不给我们的人才培养提出警示。高职托育专业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后衍生的新专业,不同于传统的师范教育,其面对的群体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在与婴幼儿的互动中,言传身教、榜样示范也是一种无形的教育,成人的一举一动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的成长。面对语言表达不清的低龄儿童,托育服务专业人员需要具备高尚的品德,并有足够的耐心、爱心、细心和责任心。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提出: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11]。《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以下简称《指导大纲》)中保育的第一原则就是“尊重儿童”[12]。因此,托育专业应是一个有温度的专业,培养的是能尊重、爱护儿童,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能以婴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为前提,开展照护活动的专业人才。
(二)从“保教”到“医育结合”的教育理念转变
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婴幼儿照护经验并结合自身发展特色,我国托育行业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突破,其中最重要的是引入了健康观以及回应性照护等理念,并与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区分开来。学前教育面对的一般是3~6岁幼儿,注重保教结合,对幼儿园教师的要求是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结合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提供适合的教育,突出保育和教育实践能力。早期教育虽然面向0~6岁幼儿开展,但传统的早教机构不提供保育、照护等服务,3岁前多以不同月龄婴幼儿的亲子互动、多元智力开发等课程为主,且需要家长陪同。目前来看,我国多地的托育服务采用托幼分离模式,即托育和幼儿园保育各自独立的体系。
《指导大纲》对托育机构的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虽然也用到保育一词,但其核心内涵已不同于幼儿园的保育工作。托育服务的本质是以儿童健康发展为中心,对婴幼儿进行全面细致的照护。目前已基本达成共识,托育服务至少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健康养育和早期学习发展支持。托育机构的保育除了早期学习,其工作重点在卫生保健、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和平衡膳食等方面。高职托育专业紧密贴合“健康中国”的大背景,强调人生命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之间的相互衔接,以安全和健康为底线,专业领域范围扩大,正逐渐走向“医育结合”的道路。
(三)建设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专业
从现有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托育行业的相关政策来看,目前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托育机构的主管部门,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师资队伍的培训。婴幼儿托育服务兼具卫生保健、科学保育和早期学习发展支持等多种功能,其人才需求也是复合型的。我国台湾地区的《托育人员在职训练课程实施计划》(2018)中设置的课程类别包括:儿童托育服务导论、托育服务规划及评估、儿童健康及照顾、托育安全及危机处理、亲职教育、托育人员自我成长及专业发展等[13]。《指导大纲》中托育机构的保育重点应包括: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14]。其涵盖的学科领域有:医学、护理学、营养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学、健康学等。所以高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应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加强其与医学、护理学、营养学、健康学等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是专业特色发展的必经之路。
(四)以托育岗位能力为导向的实践价值取向
在职业教育序列中,实践环节一直是很多专业在发展时的薄弱环节。托育服务专业人员如果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急救、意外伤害的处理、消毒清洁、喂养与辅食添加等),很可能对婴幼儿的健康造成伤害。这不仅要求托育服务专业人员有相应的知识储备,也必须有熟练的操作技能。有研究对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调查发现,一方面,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水平较高,职业实践处于一般水平;另一方面,家长对三者的需求均较高[15]。发达国家也非常注重早期教育从业者实践能力的培养。例如,英国的资格和学分框架(Qualifications and Credits Framework,简称QCF)中早期教育从业者QCF 3级文凭的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比例为2∶8[16]。美国儿童发展助理(Child Development Associate,简称CDA)的培训中,申请者在过去5年内,在0~3岁婴幼儿早期教養机构中有480小时直接面向婴幼儿的工作经验;在接受现场评估中,至少与3名婴儿进行互动[17]。综上所述,高职托育专业应坚持以岗位能力为导向,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并重,致力于学生核心能力即“科学保育”能力的培养。
(五)利用“互联网+托育服务”支持家庭、社区和机构联动
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应具有时代特色,伴随着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新技术在职业领域广泛渗透,推动了产业升级[18]。《指导意见》指出: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19]。现阶段,家庭依然承担照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社会托育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务。托育行业也必定要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数字资源服务社会并支持自身发展,成为智慧托育新业态。信息化的托育服务主要以婴幼儿健康信息数据为支撑,融合社会资源,将线上和线下的托育信息进行整合。
有调查显示,在有托育服务需求的人群中,至少96%的城镇父母希望孩子1岁以后入托,约3/4的家庭希望在2岁后入托[20]。这意味着多数托育机构可能以接收1岁以上婴幼儿为主。那对其他有需要的家庭就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育儿指导、卫生保健指导、健康监测等服务。信息化的方式可以满足不同家庭的多元托育需求,实现家庭、社区和机构多方联动。“互联网+托育服务”的人才包括托育服务技术人才、平台和产品创新的开发人才。高职托育专业主要培养的应是“互联网+托育服务技术人才”。他们不仅可以通过托育服务平台为家庭提供托育咨询和指导,同时还可以运用数字化资源对婴幼儿的成长进行记录、监测和分析等健康管理活动。D4D81EFA-BD50-4874-A97B-433DCB780175
三、高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的实践路径
(一)对接产业需求,科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专业要结合产业发展趋势,主动在课程体系、知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21]。托育行业已走在专业发展前面,在专业标准、职业标准暂未出台的情况下,人才培养目标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用人单位要求、家长需求等进行结构化调研,立足培养适应新业态、新模式需要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从专业人才的职业能力分析可以看出,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照护知识、健康服务与管理的理论与技能,才能满足新型健康服务行业的要求。
高职托育专业发展首先要具备“健康养育”的发展理念,本着专业性和发展性的原则,以保证生命质量为核心,以婴幼儿健康成长为基础,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定位于培养“医育结合”的复合型高素质技能型健康服务人员,即婴幼儿健康成长和发展的照护人。具体来说,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尊重儿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的保育观念;掌握婴幼儿托育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照护能力、反思能力与自我发展能力,能在复杂托育环境中灵活、高效运用技能和策略从事托育工作的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对接职业岗位,合理设计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的设计应与职业标准对接。托育行业的职业标准暂未出台,但从现有国家政策、机构运营和国内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来看,安全和健康是托育行业的底线,也是课程设置时应遵循的主线。托育专业应构建医学、健康、早期教育等各方面知识相结合的多层次课程结构。基础课程重视基本素养和职业道德,专业必修课程突出实践能力培养,选修课程注重托育能力拓展。基于课程方向的多元化,结合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特点,可以突出护理、营养膳食搭配、照护等不同实践能力方向。虽然高职托育专业是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专业,跨越多个学科领域,但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并不是各领域课程的简单叠加。具体哪个领域应占多少比例,怎样进行融合,仍需要继续深入研究和探讨。
学校在进行课程设置时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第一,课程设置要与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专业区分开来。这两个专业的专业知识、技能均不能与实际婴幼儿托育服务所需的专业人才要求相匹配。第二,课程设置还要充分考虑“1+X”证书制度的落实,实现课证融通。目前与托育专业相关的“X”证书有“母婴护理”和“幼儿照护”。学校可以将课程进行模块化设计,便于动态调整内容。第三,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进行课程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中与托育专业相关的职业有: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保育员、孤残儿童护理员[22]。
(三)打造双师教学团队,优化师资队伍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涉及多个方面,不仅需要顶层设计,还需要院校保障落实和企业深度参与[23]。对于高职托育专业来说,首先应在校内协调资源,如果学校设有医学卫生大类相关专业,可以鼓励医学、护理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到托育专业的建设中。其次,支持教师进入托育机构或社区托育点进行实践并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校企双方可搭建信息化培训交流平台,形成动态的培训交流机制。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实现“双导师制”,采用互培互聘的方式,引进更多教学或托育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补充至婴幼儿托育服务师资队伍。最后,吸纳母婴护理专科护士等作为教学及实践的教师团队成员,聘请营养师、育婴师、育儿嫂、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与院校教师合作,共同参与婴幼儿托育相关课程建设和教学。
(四)深化产教融合,打造专业实践平台
产教融合的核心是让行业企业成为与学校同样重要的主体,二者同频共振,使产业链与教育链有机结合。三孩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政策的实施,必定会进一步推动托育产业发展升级,由此倒逼专业结构和方向的调整。高职托育专业要紧跟托育行业发展态势,聚焦需求现状,将托育服务发展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等融入专业建设当中,并依托托育机构建设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构建一个实训与实习、专业实践与综合实践有机结合的校内外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校内实践平台包括校内实训室建设,如婴幼儿膳食保健实训室、婴幼儿健康评估实训室、婴幼儿早期教育实训室等。学校可以将真实托育环境、合作项目、照护专业人才引入校内,帮助师生熟悉其岗位职责和托育服务过程,为专业实训营造真实的托育氛围,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学校可以利用优质资源协助托育机构开展多种项目活动,如“订单式”培养、活动课程开发。资源建设方面,校企双方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可共同进行课程体系、实训体系、教学资源库、教师团队和评价体系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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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2年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研究基地”科研平台资助项目“偏远城市地区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ZD-2022-02)的研究成果。
通讯作者:芮雪,ruixuemei@163.com
(责任编辑 王平平)D4D81EFA-BD50-4874-A97B-433DCB78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