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旺 唐解云
摘 要:《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是青年马克思由书斋走向现实社会所写的首篇时政文章。文中马克思以人的自由为出发点,以理性为根本原则,以人道主义为基本核心和指向,一针见血地揭露了新书报检查令扼杀民众言论出版自由,背离理性之法的虚伪自由主义的本质。青年马克思在文中的思想集中体现出激进的自由主义思想、普遍的理性主义观念以及抽象的人道主义精神。然而马克思呼吁当政集团进行制度的革新但不是颠覆,实现由封建专制主义社会逐步向民主自由主义社会的转变改良,来达到理性国家的现实。这表明此时的马克思立场更多还是资产阶级的自由派,是一位革命性与改良性兼容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和激进的自由主义者。
关键词:青年马克思;书报检查令;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理性主义;人道主义
DOI:10.15938/j.cnki.iper.2022.02.011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22)02-0058-07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通常被归于青年马克思《莱茵报》时期所写的首篇时政文章,目前学界对《莱茵报》时期文本思想内容的研究相对较少,且多半集中于《莱茵报》时期的后面几篇文章。然而就马克思本人来说,他从未低估自己这篇文章的份量。他希望海尔曼·贝奈尔将“这篇文章作为1851年计划出版的《马克思全集》的第一篇文章”[1]。
此时的马克思深受启蒙运动人道主义精神和黑格尔哲学的影响,坚持以理性为根本原则,以人的自由为出发点,以人类幸福为前进方向。文中思想集中表达了激进的自由主义思想、普遍的理性主义观念以及抽象的人道主义精神。马克思呼吁普鲁士政府进行制度的革新但不是颠覆,实现由封建专制主义社会逐步向民主自由主义社会的转变改良,来达到理性国家的现实。同时,当时马克思主张的“民主自由制”,显而易见是资产阶级的体制构想,并不是共产主义的理想模式。可以说此时马克思立场还是资产阶级的自由派,是一位革命性与改良性兼容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和激进的自由主义者,而不是站在共产主义立场,也没有向社会主义者真正转变。
一、文本写作的历史文化背景
在分析研究该文中马克思的主要思想观念之前,有必要探究青年马克思的成长社会环境和《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的写作历史背景。19世纪40年代,普鲁士的资本主义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受封建势力的重重压制,远未达到成熟阶段,整个国家笼罩在浓厚的封建专制主义的迷雾之中。莱茵省地区的现状则与之相反,西部莱茵省曾在1794年至1815年间被法国占领并进行了经济、法制、文化与政治等方面的根本改造,深受民主、自由思想的影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迅速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促使自由、民主的呼声高涨。而马克思正是在莱茵省的特里尔市度过了自己的中学时期,受到启蒙运动人文主义精神与人道主义思想的洗礼。正如马克思在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2]。马克思将“人类幸福和自身的完美”[3]作为了职业的选择和追求的方向,彰显了马克思抽象的人道主义和理想主义理念。
大学期间,马克思在专注法学研究时,遇到了应然与突然的对立问题,于是他想通过学习康德和费希特的哲学思想,来指导自己建立新的法哲学体系,即“使某种法哲学体系贯穿整个法的领域”[4]。然而马克思发现自己在康德与费希特哲学视域下构建的法哲学体系依然不能消除形式与内容、现实与应有相对立的现象,不能解决所遇到的现实问题。马克思逐渐认识到:“康德和费希特喜欢在太空中飞翔,翱翔到遥远的国土,而我只想透彻地理解在街头巷尾遇到的事物”[5]。青年马克思对真理和美好事物的执着追求,使他并没有在困难面前停止脚步,而是促使他转向了对黑格尔哲学的探索研究。19世纪早期,黑格尔哲学被奉为普鲁士国家的官方哲学,但是随着资产阶级与封建统治阶级斗争的激化,到19世纪30年代后期,德国封建专制统治者对黑格尔主义学说产生了质疑并极力清除掉黑格尔哲学中的革命因素。此时黑格尔学派内部发生分歧,保守的老年黑格尔派极力维护普鲁士的反动统治,将普鲁士封建国家视为绝对理性的现实。主张革新的青年黑格尔派怀疑普鲁士国家的合理性,要求进行改造;注重利用黑格尔哲学中的革命因素同宗教作政治斗争,主张无神论,批判宗教;捍卫新闻出版自由和信仰自由,表现出改良的民主主义色彩。以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为首的统治者不可能对青年黑格尔派包含革命因素的思想熟视无睹,而是对其采取了无情的压制和攻击。马克思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一份子也在所难逃,进入大学成为老师的梦想被当局击碎。
马克思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一员,之所以专注于古希腊伊壁鸠鲁派的自我意识哲学的探索研究,是因为“德国的现状促使马克思研究亚里士多德解体后的古希腊哲学”[6]。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认为“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7],“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學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8]。马克思高度赞扬伊壁鸠鲁哲学的自由精神和无神论思想,主张用哲学来否定宗教,在哲学的世界化和世界的哲学化过程中实现哲学化与现实世界的统一,达到自由的最理想状态。这显示出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分歧,马克思反对青年黑格尔派那种把应然与实然对立起来、自我意识脱离现实的哲学观点。青年马克思孜孜不倦地从启蒙思想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德国古典哲学中汲取营养,都为他接下来批判书报检查令和倡导普鲁士由封建专制社会革新为民主自由主义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批判武器。
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为一定程度的缓和民众的反对情绪,打着自由的幌子,于1841年12月24日颁布新书报检查令。其将言论出版自由的限制归咎于检查机关,并承诺:“为了使新闻出版现在就能摆脱那些未经许可的、违背陛下旨意的限制……明确反对使写作活动受到各种无理的约束”,国王承认“公正的、合乎礼貌的公众言论是重要的而且必需的。”[9]新书报检查令给民众造成一种放宽管控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假象,实则是进一步限制言论出版自由,加强文化专制。这种假象蒙蔽了一批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家,如鲍威尔谈到:“春天回到了每个人的心上,被埋葬的愿望重新苏醒了,麻痹了的希望重新燃起。人们显得更自由、更有生气了”[10]。而青年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揭穿了新书报检令“虚伪自由主义”的反动实质,毅然决然地站出来同普鲁士政府就书报检查制度展开论战。青年马克思在论战中主要体现了激进的自由主义思想和普遍的理性主义观念以及抽象的人道主义精神。
二、激进的自由主义理念
青年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是以自我意识为基础阐述的,在《共产党宣言》中的“自由”则立足于人类的解放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体现的青年马克思自由理念既不同于《博士论文》中的自由理念,也不同于《共产党宣言》中的自由理念。马克思此时的自由主义理念主要是来源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和抽象主义色彩,和青年黑格尔派的自由主义思想大体一致,但同时又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马克思认为,自由不仅是人的一种自然属性,而且是先天性的普遍存在和现实性的具体形式的统一。不同之处还在于,青年黑格尔派对国家和宗教的批判总是采取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遮掩方式,即“怨言中渗透着幻想,指责中包含着期待”[11]的软弱妥协的方式,而青年马克思直接站出来针砭新书报检查令的弊端,表现出来的自由主义理念更饱含激进的色彩。
对于普鲁士政府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来愚弄民众的欺骗行为,马克思毫不犹豫地指出“虚伪自由主义的手法通常总是这样的;在被迫让步时,它就牺牲人这个工具,而保全事物本身,即制度。这样就会转移从表面看问题的公众的注意力。人们的注意力就从书报检查制度转移到了个别书报检察官身上”[12]。马克思直截了当地戳穿了普鲁士反动统治扼杀民众言论出版自由,巩固特权阶级自由与专制的“虚伪自由主义”的面具。
马克思从理论高度运用缜密的逻辑推理方式对书报检查令进行逐条驳斥,坚决捍卫人的言论出版自由权利。“根据这一法律<即根据第2条规定>书报检查不得阻挠人们对真理作严肃和谦逊的探讨,不得使作者受到无理的约束,不得妨碍书籍在市场上自由流通”[13],书报检查令规定人们言论出版自由的前提必须采用“严肃和谦逊的”的方式探讨真理。马克思反驳道:“真理像光一样,它很难谦逊;而且要它对谁谦逊呢?对它自身吗?真理是检验它自身和谬误的试金石”[14]。严肃和谦逊所探讨的不可能是真理的内容,只能是特权阶级所颁布的命令和法律。然而真理是普遍的,真理探讨者要想向真理进发,就必须根据自己的风格来表露自己的精神风貌,必须要“按照事物的本质特征去对待各种事物”[15]。也就是要用一种合乎真理本性的方式通过批判来探讨和追逐真理,接近和实现精神自由和真理,最终达到至高理性即自由的最高境界。同一个对象在不同的人身上会产生不同的反映,进而获得不同的精神性质,即马克思所说“难道探讨的方式不应该随着对象而改变吗?”[16]。普鲁士政府用“严肃和谦逊的”统一地抽象的标准即“真理的预防剂”[17],对民众言论和思想进行限制,势必使民众的自由背离真理的本性,探讨出的“真理”只能是谬误,从而丧失真正的普遍的自由。
为进一步指出书报检查令的专制性与不合理性,抨击普鲁士政府实行书报检查令的危害,马克思说“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一片灰色”就是书报检查令所许可的“唯一色彩”。[18]马克思认为,追求真理和精神的自由不能依靠命令的笔调和谦逊的风格,而应该尊重事物本身和客观事实的本真面貌。否则,那么绚丽多彩的精神太阳最终会失去光明,“阴暗成为精神的唯一合适的表现”[19],精神的实质即真理本身必将被官方的色彩即谬误所代替。这种状态下的精神和思想文化终将会是无源之水、僵化冰冷,闪烁着无穷无尽色彩的世界也必将笼罩在灰色的雾霾之中。
可见,书报检查令要求作者严肃和谦逊的探讨真理,其实质是普鲁士封建统治者要占据社会舆论的绝对统治地位,不允许任何带有反抗性、革命性色彩的作品和思想被公众阅读和接受,来掩盖自身腐朽管理社会的缺陷,以达到压制、奴役臣民,巩固政权的目的。马克思指责书报检查令的强制性规定“既损害了主体的权利,又损害了客体的权利”[20],批判专制主义对民众言论出版自由的压制。马克思主张从事物的本质特征来对客观真理进行自由的探索,坚定地捍卫主客体的自由权利。这充分体现了青年马克思的思想具有激进的自由主义色彩,其民主主义者的立场亦具有革命性的色彩。
三、普遍的理性主义观念
青年马克思在揭露新书报检查令背离理性之法的虚伪自由主义本质时,所表现出的激进自由主义理念,是以黑格尔哲学中普遍的理性主义为根本原则的。对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的了解,会使我们更好的探讨青年马克思是如何运用普遍的理性主义观念来批判书报检查令的不合理性。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国家观的理论与逻辑体系主要为:一方面,客观唯心主义构成黑格尔理性国家的哲学前提。普遍性、绝对理念和理性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是第一性的东西,个别和现实世界均由第一性的东西产生和决定,现实世界从属于绝对理念。另一方面,由“三段论”的逻辑论证方法得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理论。黑格尔将伦理性实体的实现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其中,伦理精神的第一阶段为家庭,即“直接或者自然的伦理精神”[21],是各个个体的自然统一体。伦理精神的第二阶段为市民社会,体现了一种特殊性。由于“特殊性必然以普遍性为条件”,所以“整个市民社会是中介的基地”[22]。伦理的第三个阶段为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23],实现了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在现实中国家本身倒是最初的东西,在国家内部家庭才发展成为市民社会,而且也正是国家的理念本身才划分为这两个环节的”[24],黑格尔从历史角度来考察,认为“国家则是它们的‘真实基础’”[25]。青年马克思正是汲取继承了黑格尔的这一理性主义国家观理念,批判普鲁士封建统治者颁布的新书报检查令遏制民众自由,违背理性主义的。
由此可见,黑格尔关于国家观的说明不是从现实客观的历史事实联系着手,而主要是来自于法律、伦理的主观概念逻辑论证。在黑格尔关于理性的国家应为君主立宪制的观念上,马克思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国家应当是民众自由和理性的体现,将理性作为根本指导原则,呼吁现实社会按照理性標准进行革新改造,保障民众自由权利。在该文中马克思主要是从理论的逻辑推理角度来论证新书报检查令的非理性,鲜有从现实社会层次反驳新书报检查令的弊端,其理性主义理念自然具有浓厚的普遍而抽象性色彩。这也反映了此时的马克思没有从新书报检查令颁布是由封建专制统治者的利益需要所决定的这一思路展开批判,也没有认识到市民社会背后的利益争夺这一根源性的问题。
按照黑格尔的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和“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的范式,马克思在文中得出:“国家应该是政治理性和法的理性的实现”[26]的观念。书报检查令内含了“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的规定,暗示了“政府的理智是国家的唯一理性”[27]。这说明普鲁士政府颁布的新书报检查令是与理性国家的要求截然不符的。首先,新书报检查令不仅苛刻要求民众必须采取“严肃和谦逊的”的方式探讨真理,用“规定的风格”“指定的表情”来写作。更具独裁专制性与非理性的规定是:禁止发表带有“有害”倾向作品,“倾向”成为书报检查令的主要标准和贯穿始终的思想。新书报检查令规定:“这方面必要的前提是,对政府措施发表的见解,其倾向不是敌对的和恶意的,而是善意的……一旦发现作品因感情冲动、激烈和狂妄而带有有害的倾向,应不准其印行”[28]。这里的“倾向”就是要人们的精神符合官方的要求,与政府的命令保持一致,不能对政府的指令构成任何可能性的猜疑和危害,马克思力斥:“凡是不以当事人的行为本身而以他的思想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实际认可”[29]。马克思认为,人之所以要受到现行法的支配,就是因为人的行为是人为之要求生存权利、要求现实权利的唯一东西,与人的个性或所想没有任何关系。这种追究倾向的法律其实质就是普鲁士封建统治阶级维护自身特权与加强思想精神统治的表现形式,这无疑是对人格的肆意践踏。所以“追究思想的法律不是国家为它的公民颁布的法律,而是一个党派用来对付另一个党派的法律。追求倾向的法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这是制造分裂的法律,不是促进统一的法律,而一切制造分裂的法律都是反动的;这不是法律,这是特权”[30]。法律本应肯定与保障普遍自由,正如洛克所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者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31]。然而现实中的普鲁士专制政府却压制民众自由,磨灭公众的思想火花,将自己的特权自由意志、主观精神上升为法律并强加于民众普遍自由权利、客观精神之上。这种维护特权阶级利益和自由意志,扼杀民众追求真理精神自由为代价的无道德、无思想、非人道的制度,是与人民和理性之法根本对立的。马克思直言不讳地指出,书报检查令有悖于法的本质,是非道德、非理性主义国家之所为。
新书报检查令在对民众的言论出版自由进行了直接的限制之外,还通过挑选“正派可靠”的编辑和“思想可靠”的书报检查官等外部条件进行间接的钳制。然而书报检查机关认为学术才能是编辑的一般要求,具有不确定性,地位是特殊要求,具有确定性,并且在关键时候地位起着决定性作用。那么按照新书报检查令的要求挑选出来的编辑只能是“身强力壮的汉子”或者阿谀奉承的编辑。同样书报检查官只要能保证对君主忠诚、对作品具有“洞察力和辨别力”,其他学术才能等要求都不是要求。这样判别作品是否存在“偏激”“轻浮”“倾向”的唯一规定只能是检察官的主观任意性,其他客观标准与客观事实荡然无存。书报检查官成了“原告、辩护人和法官三位一体的人”[32],由这一群只会用“截肢手术代替了内科治疗”[33]的检察官来管理社会的精神自由,是毫无理性原则和道德可言的。所以不难看出书报检查制度其实就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官僚忠诚体制,那么新书报检查令的一般本质即是“建立在警察国家对它的官员抱有的那种虚幻而高傲的观念之上的”[34]。普鲁士政府认为“公众的智慧和良好愿望被认为甚至连最简单的事情也办不成,而官员们则被认为是无所不能的”[35]。普鲁士反动集团就是想通过这些措施为民众灌输“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的迂腐思想,企图将维护特权阶级意志的法令变为“国家理性的唯一外在表现形式”[36]。
综上所述,马克思以普遍理性主义观念为原则,审慎运用逻辑推理方法分析出新书报检查令规定的不合理性,尖锐的指出书报检查令本身是“建立在骗人的假象之上的”[37]。它从“怀疑国家出发”,把“类的完美硬归之于特殊的个体”[38],将普鲁士统治阶级的主观任性、特权变成法律上普遍的确定性,来压制民众出版言论自由。普鲁士国家并不是“伦理理念的现实”[39],不是“具体的自由的现实”[40],因为民众的个人自由与利益不但没有“过渡到普遍利益”,实现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达到二者的结合”[41],反而受到束缚与压制。很显然,这一与国家和人民相对立的制度法令又怎么可能是普遍理性的体现呢?
四、抽象的人道主义精神
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将文艺复兴时期的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发展,强调用人道反对神道,彰显人与人的平等、自由,主张用“‘人类的本性’作为真、善、美的尺度,并以此来观察、衡量人类社会和其他一切事物”[42]。中学时期的马克思就深受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曾在中学毕业论文中谈到:“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方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人的本性是这样的: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自己才能达到完美”,“如果完美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将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做出的牺牲”。[43]这表现了年少的马克思就已经立足人的本性,充满了对人类命运的关怀和为人类幸福奋斗的人道主义精神,这种精神对其毕生献身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事业产生推动力量。
对于马克思来说,人道主义并不是突然闯入其青春期的一袭春风,而是贯穿其一生的坚毅之精神,是马克思在理论和实践上百折不挠前行的最初动力源泉,更是思想、精神与人格的融合。本文体现的青年马克思抽象的人道主义精神,既不同于之前《博士论文》中以自我意识为立足点的人道主义思想,也不同于之后成熟时期马克思的“不是抽象的人道主义,而是历史的人道主义”[44]思想,即以“现实的、历史的、具体的人”为立足点的历史的、具体的人道主义思想。之所以研究此时青年马克思的人道主义理念,是因为它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可以讓我们更清晰的认识马克思由抽象人道主义向科学的、现实的人道主义的思想转变,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根本转变。这里的人道主义思想主要围绕法的本质、人的言论出版自由及理性而展开的,是一种倾向于资产阶级立场的抽象的人道主义理念。如果说,青年马克思在该文中的思想是以人的自由为出发点,以理性为根本原则,那么人道主义则是其基本核心和指向。
新书报检查令将一种只能从主观来断定的“倾向”作为言论出版检查的主要标准,马克思愤怒的驳斥:“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45]。而“追求倾向的法律”使我的“生存遭到了怀疑,我的最隐秘的本质,即我的个性被看成是一种坏的个性”,这是对公民“名誉的一种侮辱,是一种危害我的生存的法律”。[46]这是一种将非法的特权阶级自由意志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反对民众的合法的普遍的自由权利的非人道、非理性行为。“现在事情颠倒过来了:特殊的东西在内容方面表现为合法的东西,而反国家的东西却表现为国家的意见,即国家法;就形式而论,反国家的因素表现为一种普遍光芒照不到的、远离公开自由的发表场所而被赶进政府批评家的办公厅里去的特殊东西”[47]。这种以牺牲磨灭民众人性为手段,来维护封建特权阶级自由权利的恐怖主义制度,必然与普遍自由、平等及理性相背离,注定是一种非人道主义的。
新书报检查令不仅在言论与出版自由的取向上背离自由、反理性、反人道,更重要的是在其执行实施中陷入了无限的矛盾冲突之中,整个制度始终是以一种非人道来反对、压制人道的丑恶、扭曲行径。新书报检查令在内容和形式、自由主义与非自由主义方面都超出了书报检查令的要求,与书报检查令要求的不允许超出法令界限的意旨来实行书报检查是矛盾的,构成了二律论的矛盾。政治原则和基督教原则的混淆已成了官方的信条。普鲁士国家颁布的书报检查令反对使“宗教的特殊本质成为国家的准则”[48],然而他们又想建立一个基督教国家,这就构成了应然与现存的矛盾。新书报检查令将就法令关于制止“损害道德和良好习俗的行为”规定改为了禁止破坏“礼仪、习俗和外表礼貌”的规定,因为“独立的道德要损害宗教的普遍原则,宗教的特殊概念是同道德相抵触的”。[49]按照这一规定,普鲁士当政集团就进一步强化了宗教良心,弱化了道德良心,用人类精神的他律即宗教来加强对公众的愚昧统治与压制。马克思认为国家应该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然而书报检查令必定会使“作为这个世界的原则的道德正在消失,而代替本质的却是外表的现象、警察的尊严和传统的礼仪”。[50]书报检查令“从怀疑国家出发”[51],使现实国家发生异化,背离国家理性;无视道德,扼杀人的精神创造力与人性,背离人道主义。那么面对虚伪的书报检查令,什么才是整治这一制度的良方呢?马克思毫不留情的呐喊出根本方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52]。
五、《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历史地位与理论贡献
马克思发现新书报检查令是一只披着虚伪自由主义羊皮的狼,是专门扼杀民众的自由权利的工具,甚至发现:“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恶劣的,可是各种制度却比人更有力量”[53],即普鲁士国家多种制度的异化、非理性、非人道。但是年仅23岁的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文章中并没有自己完全独立的哲学理论体系,没有深入现实社会关系之中探索社会矛盾与制度产生的根源,没有触及到市民社会背后复杂的社会关系与物质利益链锁,没有“企图攻击普鲁士制度的基础”[54],其思想依然主要来源于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和启蒙运动时期的人道主义精神,呈现出早期思想不成熟的特点。
青年马克思以人的自由为出发点,以理性为根本原则,以人道主义为基本核心和指向,集中体现了其思想激进的自由主义理念、普遍而抽象的理性主义理念及抽象的人道主义理念。此时的马克思主要是从学术理论的角度来论证普鲁士国家制度的非理性、非人道,呼吁当政集团进行制度的革新但不是颠覆,实現由封建专制主义社会向民主自由主义社会的转变改良,来达到理性国家的现实。可以看出此时马克思最根本的立场还是资产阶级的自由派,是一位革命性与改良性兼容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和激进的自由主义者,并不是站在共产主义立场之上的。当时马克思主张的“民主制”,显而易见也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构想,严格意义上讲算不上共产主义的理想模式,或者至多是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空想。正如韩立新教授在《<巴黎手稿>研究》中提出:“如果它是指后来《共产党宣言》的共产主义,那么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德法年鉴》时期还不存在”[55]。也就是说,此时的马克思并不是彻底的革命主义者,更没有真正地由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转变。
但我们不能就此而否定《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所体现的马克思青年时期思想的重要性,以及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中具有的特殊历史地位与重要的理论贡献,就连马克思本人也从没低估自己这篇文章的份量。因此我们必须紧密结合马克思当时所处时代背景与其整个思想演变的历程客观评价该文的价值与意义。
第一,它是马克思确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哲学理念建构方式的起始点。《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是青年马克思由书斋走向现实社会所写的首篇时政文章,他把新书报检查令扼杀民众言论出版自由和背离理性之法的时代问题作为批判对象,毅然决然站出来同普鲁士政府就书报检查制度展开论战,凸显了他用哲学思想关照现实问题的批判性、时代性思维方式。这无疑是青年马克思由象牙塔的理论学习走向现实并对社会进行批判的第一步,可谓是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哲学理念建构批判性思维方式的首次大胆尝试。
第二,它实现了对《博士论文》中马克思以自我意识为基础的自由理念的超越。《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无疑是马克思之前汲取人道主义精神和德国古典哲学营养,融合自由、理性与人道主义理念的一次思想井喷。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表达的自由主义理念,虽然较于后来成熟时期《共产党宣言》中以人类解放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方向的现实的、历史的自由理念带有抽象主义色彩的不足,但较于之前《博士论文》中以自我意识为基础的自由理念更富含激进与批判性色彩。青年马克思基于理性主义理念反驳书报检查令的非理性,虽然较于成熟时期对市民社会背后的利益争夺这一根源性的问题认识带有抽象的唯心主义色彩的不足,但较之于青年黑格尔派的软弱妥协更具革命性。青年马克思在该文中表达的人道主义精神,较于成熟时期马克思科学的、历史的、现实的人道主义理念带有普遍抽象性,但较于之前《博士论文》中以自我意识为立足点的人道主义思想更富有主体性。
第三,它是马克思成熟时期人道主义思想、正义理念形成的思想萌芽与重要开端。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文中,青年马克思拿起批判的武器同普鲁士反动集团试图通过将主观任性、特权变成法律上普遍的确定性来剥夺、扼杀民众言论出版自由的非人道、非正义性,毫不留情地呐喊:实现保护和维护民众的公众舆论权利与民主参与国家的政治权利的根本方法就在于“废除书报检查制度”。[56]虽然马克思在根本上持有的仍然是抽象的人道主义理念和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构想,但这种构想本身就比黑格尔主张的君主立宪制与普鲁士封建专制制度更具优越性,且在一定程度上马克思是为了满足民众的政治权利的需要而斗争。这是一次马克思以民众的政治权利需求的维护与满足而进行的理论批判,是马克思成熟时期满足人的需要的正义理念的思想萌芽。
第四,它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准备时期的第一个重要转折点。《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的青年马克思思想理念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实现科学性、革命性的转变,然而这并不能否定马克思首篇时政文章《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在青年马克思由书斋走向现实社会的里程碑意义。“物质生活是精神生活的基础,是其得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建基于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的精神生活受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限制”[57],正是由于马克思理论思想与现实社会的首次碰撞,激发了青年马克思接下来对林木盗窃法问题、摩泽尔河沿岸地区贫困等物质利益问题的进一步思考研究,才为马克思敏锐观察与深入分析现实社会问题,从而更清晰的认识到现实普鲁士国家制度的不合理性,认识到黑格尔哲学脱离现实的抽象性,加速马克思自身立场由资产阶级自由派向共产主义的转变、思想由抽象人道主义向“无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和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快速转变与发展,提供了原初动力与激情。
如果说“1841年青年的哲学博士马克思走进社会时,是一位地道的唯心主义哲学家”[58],《博士论文》还只是青年马克思在书斋深耕的“学生的习作”[59],那么他的思想在接触现实社会的第一站就开始显示出了与唯心主义的裂痕。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文中所表现出来的激进的自由主义、普遍的理性主义以及抽象的人道主义思想,在《博士论文》与《莱茵报》之后文章所表达的思想中发挥了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这毋宁说是马克思产出系统的社会科学理论准备时期的一个重要拐点。
参考文献
[1] Lapin,N.I,Der junge Marx[M].Berlin:Dietz Verlag,1974:80.
[2][3][7][8][9][12][13][14][15][16][17][18][19][20][26][27][28][29][30][32][33][34][35][37][38][43] [45][46][47][48][49][50][51][52][53][54][5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9,459,12,76,107,109,110,110,112,113,110,111,111,113,118,113,120,120,121,133,127,133,133,123,123,459,121,121,122,117,119,119,123,134,134,432,134.
[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10.
[5][10] 科尔纽.马克思恩格斯传(第一卷)[M].北京:三联书店,1963:140,208.
[6] 陈学明.马克思早期法哲学观及法律思想初探[J].中国社会科学,1983(1):3-32.
[11] 陈先达.陈先达文集(第二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0.
[21][22][23][24][39][40]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73,197,253,252,252,260.
[25][41] 杨寿堪.黑格尔哲学概论[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322,322,
[31] 洛克.政府论(下卷)[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37.
[36] 刘宏宇.《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考证研究——马克思首篇时政论文的历史背景及思想观念分析[J].国际新闻界,2011(9):6-13.
[42] 袁贵仁,杨耕.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25.
[44] 潘惠香.异化、人性与新世界观——访肖恩·塞耶斯教授[J].哲学动态,2014(5):78-84.
[55] 韩立新.《巴黎手稿》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4-5.
[57] 张雪敏,王艳华.历史唯物主义:理解精神生活的根本视阈[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20(4):63-67.
[58] 张一兵.青年马克思的第一次思想转变与《克罗茨纳赫笔记》[J].求是学刊,1999(3):3-5.
[59] 阿尔都塞.论马克思思想的发展历程[C]//西方学者论《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214.
[责任编辑:张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