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的探索与思考

2022-05-20 08:07原克学
教育·综合视线 2022年2期
关键词:质量观监测区域

原克学

2018年7月,我国首份《中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从学生德育、学生学业、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生艺术、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课程教学、教师队伍、学校氛围、学校资源配备和使用、家庭教育等十个方面,客观呈现了我国义务教育质量总体情况,从七个方面对如何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提出了建议。国家层面,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的建立和监测的有效开展,为区域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提供了工作思路和可借鉴的经验。但是,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各省、市、县教育质量总体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基于“经验主义”的区域教育质量观,严重制约着区域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因此,有效实施区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让科学、真实的数据客观呈现区域教育质量的总体状况迫在眉睫。基于对市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多年实践,笔者从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正确认识质量监测与评估的价值、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监测工具研制、监测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对区域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提供一种思路或参考。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是区域有效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的前提

教育质量是学校生存之本,更是国家兴旺之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由此可见,素质教育是一种更高的质量要求,其核心就是人的全面发展。教育质量的提高应体现在对全体学生的素质提高上:每一位学生不一定同步发展,但都要发展;每一位学生不一定同等提高,但都要提高。这就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追求。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首先要破除管理者错误的教育观念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促使学生的全面发展,是新时代的要求。教育质量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指出: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提出:“开展质量监测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在2017年实施的区域监测中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在和各学校签订的“提高教育质量责任书”中,明确把“质量提高”指标之一具体表述为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的提高。这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提高的质量观,不但片面而且可怕,是名副其实的应试教育,势必会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不利于学生的顺利成长。因此,要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首先要破除教育管理者错误的教育质量观,只有把教育质量的重心真正回归到立足学生的成长上来,回归到以育人为中心上来,才能切实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区域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促进教师全面理解教育质量的内涵

广大一线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教书育人的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的重任。没有教师“教”的质量,教育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只有广大一线教师真正准确、全面理解新时期教育质量的内涵,才能把教育改革落到实处。一是要树立可持续的科学质量观,既要重视学习成绩,更要重视人格塑造;二是要树立协调的科学质量观,以人格教育为核心,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不一定是均衡发展,但一定要协调发展;三是要追求方法、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科学教育质量观,把教师“教”的过程变成学生“学”的过程,让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有求知的快乐;四是要树立个性化发展的质量观,对每个学生都应有一把相适应的“尺子”,着眼于每个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新的发展。

(三)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要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是教育改革走向深水区的促进剂。发挥教育评价正确导向,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引导社會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正确的教育评价要把学生发展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核心指标,全面关注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兴趣特长以及学业负担状况。发挥教育质量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一是要明确“教育为了谁”“教育评价为谁服务”,二是要处理好评价结果运用,是用来选拔排序、问责惩罚,还是诊断补救、促进发展。

二、正确认识质量监测的价值是有效开展区域质量监测的保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学业质量监测,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部署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要求,各地要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基础上,完善本地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

(一)正确认识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内涵

教育质量监测是以教育质量目标和标准为依据,采用学生测试、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等方式采集数据,用精准的数据客观描述教育质量的现状,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质量评估是以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质量标准为依据,针对区域教育质量的现状进行评价,客观呈现区域教育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成因,提出下一步改进的措施与意见。教育质量监测与教育质量评估的着力点不同,教育质量监测着力点侧重于教育质量现状及影响因素的描述,教育质量评估着重于教育结果的剖析和定性。如我们组织开展某次区域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育质量监测时,针对音乐教师这一影响因素的监测,我们主要是通过教师、校长问卷,全面了解音乐教师队伍的现状,监测结果主要呈现区域音乐教师基本情况(性别比例、年龄段比例、专业一致性、职称等)、教学方式(因材施教、合作参与、引导探究等)、工作态度(工作活力、工作认同、工作专注)、职业道德、专业发展、自主学习与培训学习等数据。区域在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过程中,首先要充分认识两者的内涵差异,其次要做到二者的协同融合统一。不能只监测不评估,也不能不监测就评估,切实做好二者的有效统一。

(二)明确区域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目的和原则

区域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要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为指导,以科学评估区域义务教育质量总体水平、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完善教育政策提供依据为目的。在监测与评估实施的过程中,一是要坚持以学科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原则,要特别关注各类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二是要坚持以区域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在省、市级监测中要特别关注区域内城乡均衡发展状况、县域均衡发展状况、校际均衡发展状况以及留守流动儿童的发展状况;三是要坚持全面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发展状况,在重点考查学生身心健康和运用知识能力的同时,兼顾学生学科素养考查的原则;四是要坚持科学抽样、科学设计监测指标和工具、科学实施,确保监测结果真实有效的原则;五是要坚持对课程、教师、教学和学校管理等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找准质量提升的着力点的原则。

(三)深度挖掘区域教育质量监测的数据价值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大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的多样化、数据类型的多元化,决定了在定性评估监测结果时,不但要看到数据呈现的显性信息,而且要深度挖掘数据背后的隐形信息,更要深层次分析数据间的关联性。例如,在2017年的某市级监测中发现,某类学校的中学学生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明显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如果单从学科成绩高低看,也许会定性认为学校的学科教育质量比较高,但深入挖掘数据后发现学科成绩高的主要原因是学科基础知识比较扎实,但学生综合运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对于其他学校较差。在对学生、教师调查问卷进行关联性分析后,发现学校体育与健康课开展的情况不是很好,学生的高成绩是建立在“死记硬背”基础上的。再如,在某次监测中对物理教师、生物教师和地理教师的探究能力高低和学生成绩做关联分析后发现:物理教师的探究能力对学生成绩的影响最大,地理教师的探究能力对学生成绩的影响最小,并且有较大的差距。探究水平高的物理老师所带的学生达中等及以上水平的学生比例为87.9%,探究水平低的物理老师所带的学生达中等及以上水平的学生比例为62.7%,两者相差25.2%;探究水平高的地理老师所带的学生达中等及以上水平的学生比例为82.3%,探究水平低的地理老师所带的学生达中等及以上水平的学生比例为78.4%,两者相差3.9%。在监测实施过程中,同时要注重监测数据库的建设,通过持续的监测数据挖掘分析,呈现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律,探索提升区域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促进区域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三、机构和队伍建设是有效开展区域质量监测与评估的根本

教育质量监测的专业性、周期性决定了监测工作不能由临时机构来完成,各地必须结合当地教育发展状况,因地制宜,成立专业的监测机构和监测队伍,保障监测工作的有效实施,提升监测质量。

(一)要組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机构,促进区域教育质量监测的有效开展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和教育部质量监测中心双运行的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组织机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管理工作,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具体负责监测业务性工作。区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机构的建立,首先要基于与区域教科研中心(教研室)的融合,充分发挥区域教科研中心(教研室)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程标准研究、教育教学研究、课堂教学指导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等方面的优势与特长;其次要基于与教育行政部门的融合,充分发挥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政策的把握以及行政推动力的优势与特长;最后要基于与高校的融合,充分发挥高校的教科研优势与特长,实现教科研、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的有机融合。截至2018年,我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成立了独立的省级教育质量监测机构。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机构的组建模式绝大多数采纳了国家模式,由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全面负责省级教育质量监测管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具体承担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技术服务工作。从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机构组建方式来看,各省的组建方式不尽相同。有的作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一个机构,独立设置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如江西模式、贵州模式;有的挂靠省级教科院,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依托省级教科院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如江苏、甘肃模式;有的挂靠省级教育评估机构,成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依托省级教育评估机构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如重庆模式。

(二)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监测队伍,保障区域质量监测的专业性

区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地方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教科研中心(教研室)、中小学校的通力合作。在监测队伍的建设上要做到两支队伍并行,即监测组织实施队伍和监测技术服务队伍。监测组织实施队伍的构建需将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责任人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领导加入监测队伍是十分必要的,能从财力、物力上保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长期有效开展;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是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主管部门,他们的加入对保障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规范性、有序性具有重要意义。监测技术服务队伍的构建要做到“学科互补、专业互补、技术互补、优势互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是一项涉及教育心理学、教育测量学、教育评价学、教育统计学、教育管理等多个领域的技术含量高的工作,监测专业技术服务队伍的构建需要大学、教育科研机构、中小学等不同机构(部门)不同学科专业的研究人员加入,才能保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科学性。

四、科学研制监测工具是持续开展区域质量监测与评估的核心

监测工具研制是区域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核心工作,监测工具的科学性是质量监测的科学性、有效性的根本保障。国内外大型教育质量监测项目都将监测工具的研发作为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核心内容。

(一)规范研制程序,提升监测工具的科学性

区域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可以借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的研制程序,在保障监测工具科学性的前提下,结合区域实际适当简化研制流程,但要做到简程不降质,开展的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工具研制的基本程序应包括以下七个环节。一是组织课程论专家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进行深度解读,准确把握课程标准的基本标准内涵;二是组织监测专家团队深入样本县对监测学科教育教学的现状做充分调研;三是针对样本县监测学科教育教学现状,结合国家监测指标,制定区域,监测学科的监测指标框架;四是依据监测框架研发监测工具初稿;五是选择与该区域教育状况基本相当的区域开展两次测试工作;六是在评审修正的基础上组成完善的监测工具终稿;七是在监测数据统计后,再次对监测工具进行修正,为下一轮的监测工具研发奠定基础。无论是测试卷还是学生、教师、校长问卷都要进行信度效度检验,确保各类监测工具的科学性。

(二)采用多题本监测工具,提升监测工具的效度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使用的学生测试试卷、学生问卷、教师问卷、班主任问卷和校长问卷还处在长期保密阶段,区域不可能获得国家的监测工具,但是区域可以借鉴国家监测工具的多样本性,研发基于区域特点的监测工具。在学生学科测试卷的研制中要借鉴“锚题”理念,结合区域教育教学现状,合理设置“锚题”,提升学生测试卷的效度。在开展区域学科教育质量监测时,可借鉴国家监测学生测试卷将“锚题”分布在多个题本,也可以把其中一个题本设置为“锚题”。如某次监测学生测试卷共设置4个题本,可以把题本4的24个监测点作为“锚题”,题本1单列设置了16个监测点,题本2单列设置了12个监测点,题本3单列设置了14个监测点。这样的“锚题”设置弥补了区域质量监测专家团队无法与国家监测团队比拟的缺陷,保障监测工具的效度。

五、构建结果运用机制是持续开展区域质量监测与评估的生命力

随着管、办、评分离的教育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区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社会组织在开展区域监测与评估工作时,往往是注重前期调研、注重工具研制、注重组织实施、注重结果呈现,而忽略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对监测与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构建结果运用机制,让监测结果真正成为区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以及学校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的抓手,尽早提上工作日程。

(一)要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意识

各级各类监测参与部门都要树立结果运用意识,增加监测实效性,充分发挥监测效益。社会组织作为区域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的设计者要强化统筹规划意识,要把监测结果的有效运用统筹到监测工作的整体规划中,为区域有效运用结果做好前期谋划,做好中期指导,做好终期评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管理意识,从监测结果的通报走向基于结果的品质化管理,投入时间、精力、人力和物力保障结果运用。教科研部门要强化“四种意识”,即数据意识、证据意识、诊断意识与改进意识,做好结果运用的具体指导、服务工作。学校管理者要强化问题解决意识,保障问题解决的落地落实。

(二)要强化教育督导部门的主体责任

质量监测与评估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监测内容涉及教育的方方面面,而当前“分口负责”教育管理机制,决定着问题解决必须走“分口”承担的路径,但不能由此而削弱教育督导部门的主体责任。教育督导部门作为区域监测实施的组织者,要承担结果运用的主体责任,做好结果运用的统筹规划。一是要建立明确的责任承担制度,依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学校等在教育发展中相应的职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不同责任主体在整改中的具体责任;二是要建立问题整改督导督查制度,督促不同责任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改出成效。

(三)要强化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破解

在破解区域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上,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力介入,坚持以改革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坚持以创新激发破解难题的动力活力,依据监测结果优化教育管理,及时调整政策、优化决策。例如,2015年,某市监测结果表明:全市70%的小学生睡眠时间不足国家规定保证10小时的要求;84%的中学生睡眠时间不足国家規定保证9小时的要求。针对这一持续已久的教育难点问题,某市教育局强力介入,对全市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专题调研,在对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形成了《××市中小学生减轻学业负担调研报告》,发布了《××市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六项规定》,推行了《××市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考核办法》,将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2018年监测结果表明:全市83%的小学生、74%的中学生睡眠时间符合国家的要求。这一可喜成果的出现,得益于教育行政部门强力介入,不但及时出台了整改措施,而且通过专项考核保障了整改措施的落实。

【本文系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重点规划课题《义务教育阶段试卷质量标准的研究与实践》(GH-18267)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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