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晓燕, 刘乐乐
(西安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坚持自我革命”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并强调:“党中央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1]形式主义作为“四风”之首,是我国国家治理亟须破除的一项重难点问题。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十分重视整治形式主义,并始终立足于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不同阶段的现实要求,不断调适治理思路。当前,学界关于党整治形式主义的研究,或将其置于整治“四风”的总体框架下,或将某一历史时期反对形式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作为切入点,尚未从整体上系统深入地进行考察探讨。因而,从理论、历史、实践的多维视角系统回顾和深入剖析百年来党整治形式主义的历程、经验及启示,对于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2]。一般而言,自我革命强调的是主体在自觉意义和主动行为上的自我扬弃,突出的是刀刃向内,意味着主体在“否定之否定”中不断提升,在不断革新、改造中探索前进[3],其要旨在于通过自我纠偏达成自我跨越。至于所要革除的对象,既包括错误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偏差,也包括个体自身可能存在的陋习和“毒瘤”。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不懈整治‘四风’,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4]因此,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推进自我革命。
形式主义是个多义词,其在不同研究视域和具体背景下具有不同的意涵和指认,古今中外都有学者对形式和形式主义展开探讨,形式主义这一概念也由此呈现出多维镜像。从不同学科的角度,可将形式主义归纳为四种类型:①哲学的形式与形式主义。西方对形式的最早认知可以追溯至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认为,形式是质料的外在依托,“形式的命意,我指每一事物的怎是与原是的本性”[5]。归属于哲学视野的形式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6]。②文学艺术中的形式主义。一般而言,其是对众多关注文学艺术形式表达的理论流派的统称,包括俄国形式主义、法国结构主义、布拉格学派等[7]。③自然科学中的形式主义。作为一种数学基础理论中的哲学学说,德国数学家D·希尔伯特最早引入形式主义的说法。在他看来,通过剔除纯粹的数学内容,以数理符号和结构公式为跳板,可将研究的问题聚焦于由数理符号构成的数理结构,由此将数学本身进一步形式化。④公共行政中的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在公共行政的视域下主要指:各层级政府在执行命令政策以及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受主观意识和客观制度的双重制约,最终以执行的过程和形式代替执行的内容与效果,致使政策和工作实效大打折扣的作风与行为。
综合上述概念可以揭示:中国共产党“反对形式主义”中的“形式主义”不是什么其他的形式主义,而是特指一些党员干部在国家治理和党的建设中呈现出的爱做表面功夫而不顾实际成效的、异化的思维方法和行为作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所反对的形式主义,政治性是其不同于其他视域下的形式主义的根本特质与显著标识,形式主义实质上违背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以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先进性和觉悟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党在任何时候都要同侵蚀党健康肌体的“毒瘤”作坚决斗争,否则会极大地消解政党权威。马克思主义政党视域下的政党权威,主要表达了政党依据自信心和社会公信力而形成的一种具有高度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影响力,政党的廉洁自律能力是权威支撑的关键要素之一[8]。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自觉克服形式主义是政党廉洁自律能力的重要体现。
在理论上,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政党自我革命的思想,其中就包含了对形式主义的批判与抵制。马克思、恩格斯把质疑黑格尔对官僚制的合理化作为批判的出发点。黑格尔认为,理想国家所实施的是官僚政治。以司法为例,“以所有个体的特有利益为客体的司法,从前由于把法律知识淹没在渊博的学识和生疏的语言中,法律程序被蒙蔽在错综复杂的形式主义中,而变成了一种盈利和统治的工具”[9],黑格尔认为,鉴于制度规制中工作的机械性或形式主义的衍生性质,就需要道德和理智教育予以克服。而马克思审慎地看到,这里的机械性归根到底是一套公式化和程序性的办事规程,是行政制度所酿造和产生的一种亚文化,究其本质,它所体现的是形式的合理性而实质的非理性。“官僚政治是一个谁也跳不出的圈子。”[10]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的经验时,马克思、恩格斯看到了官僚制被取代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巴黎公社的人民能够真正选举对民负责的行政法官和办事官员,来自人民的监督和随时被撤换的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形式主义问题。
在列宁那里,他认为形式主义是官僚主义的一种表现形态,并将说空话套话、做官样文章的文风称为“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列宁指出,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管理模式以及落后的经济文化状况是滋生形式主义的重要原因,尤其是过度强调共同性和政治结构的形式化。面对形式主义问题,列宁提出了党内监察机制和民主监督双重合构的治理思路。一方面,建立相对独立的监督问责机构,这是防治形式主义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嵌入有效制度和加强责任追究,这是防治形式主义的外在保障。面对集体管理模式下滋生的办事拖拉、敷衍扯皮等形式主义问题,列宁观察到个体负责制能够有效敦促公职人员向社会和公民负责。他指出在组织形式已经确定、已经比较稳定的情况下,“要进行实际工作,就必须采取一长制,因为这种制度最能保证最合理地利用人力,最能保证对工作进行实际的而不是口头的检查”[11]。这里“口头的检查”就是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列宁认为,全面的人民参与是破解形式主义的根本力量。从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初期实践看,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当时文盲率比较高,人人参与管理其实是缺乏可行性的。鉴于此,列宁试图引进泰勒制以规避因不懂管理而听信和传播谣言的问题。实践中官僚制复活的迹象不断明显,列宁看到了官僚制的惰性和改革阻力,由此他逐渐深入到形式主义的本质,即形式主义的滋生既与制度的衍生性相关,又受到人格因素的影响。总的来说,列宁将反对形式主义的二维图式聚焦于文官制与人格塑造相结合的思路是具有重大贡献的。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就将无产阶级政党的革命自觉性基因融入党的建设和发展的整个历程,使党始终保持健康肌体。实践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集体根据现实要求,提出了防范和破解形式主义的不同思路,实现了中国共产党整治形式主义从思想认识、传统文化层面逐步走向制度化层面的丰富和发展。
大革命失败后,党确定了武装起义的方针,但照搬俄国十月革命的现成方案指导中国这样一个东方大国开展武装革命并不适宜。当时,在共产国际的直接领导下,党内将马克思主义和苏联经验教条化的问题日渐显露。针对这种错误倾向,毛泽东同志强调要深刻分析党情国情、深入调查研究,以从实际出发代替从本本出发。
首先,在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主张反对本本主义,注重实际调查。这一阶段,毛泽东同志撰写的《调查工作》一文(后改名为《反对本本主义》)是批判形式主义的代表性文本。针对红军中的教条主义,他指出:“一味盲目执行,这种单纯建立在‘上级’观念上的形式主义的态度是很不对的。为什么党的策略路线总是不能深入群众,就是这种形式主义在那里作怪。”[12]111这里批判的就是“唯上型”的形式主义。毛泽东同志还进一步指出形式主义是“幼稚的、低级的、庸俗的、不动脑子的东西”,会带来多方面危害。关于合作社的发展,他认为:“命令主义地发展合作社,是不能成功的;暂时在形式上发展了,也是不能巩固的。结果是失去信用,妨碍了合作社的发展。”[12]125因此,坚持实事求是和注重调查研究就是克服形式主义的有效方法。其次,在抗日战争时期,党中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实行精兵简政。抗日战争期间,陕甘宁边区财政困难,一度推行的超过民众承受能力的发行公债、大量征收公粮等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群众负担。针对这一问题,毛泽东同志通过调查研究,采纳了无党派人士李鼎铭“精兵简政”的提议,推行以精简、统一、高效、节约等为目标的精兵简政。毛泽东同志充分肯定精兵简政并强调:“这个办法很好,恰恰是改进我们的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13]党中央通过精简机构,破解和避免了工作任务和相关责任层层下压的问题,从而在提高工作实效的同时,更加合理、充分地利用资源。此外,毛泽东同志指出,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是推进工作应大加采用的方法。在现实性上,来自群众的监督反馈能够敦促领导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警惕形式主义。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执政兴国的首要任务,党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不断锤炼优良作风,整治形式主义也是其中的重要议题。首先,在整风整党运动中纠治形式主义。伴随新中国的成立,党的组织快速发展、党员数量迅猛增多。在此过程中,一些新党员的思想认识和行为作风还未达到应有的要求和高度;还有一些历经革命斗争的老党员产生了骄傲自满和懈怠情绪,命令主义、形式主义的不良风气有所滋长。面对这些问题,全党的整风运动也陆续推进,整风过程主要为三个阶段:一是组织动员,查找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根据实际着力解决问题;三是个人进行思想总结。事实上,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不论是整风的方式还是阶段安排,对于我们今天整治形式主义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外,和风细雨的思想教育、恰如其分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两种方式和要求贯穿于这一时期整治形式主义的始终,1957 年在《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文件中,党中央也强调要关照实际、紧密联系群众。其次,依托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揭批形式主义。该阶段,急于求成的心理和对客观经济规律的忽视致使“左”倾错误出现。1959 年庐山会议从纠“左”转为“反右”,加之自然灾害,国内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1961 年,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及时调整政策。其一,在总结“大跃进”教训的同时,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当时的几年间,由于运动斗争生发、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力等问题,党内蔓生出不如实反映情况、怕讲老实话的不良风气。实际上,这些风气就是一种为了完成特定任务而采取的形式主义做法,因而,坚持党的优良传统是抵制形式主义的有力武器。其二,以农村整风整社运动为突破口,整治以“五多五少”为典型的形式主义,如蹲在机关多,认真调查研究少;一般口号多,细致的组织工作少等。
这一时期党中央将制度改革作为整治形式主义的侧重点,在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危害的同时,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力求做到求真务实。
第一,以制度改革作为整治形式主义的侧重点。邓小平同志回顾性地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14]的确如此,组织和领导制度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反对形式主义既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更要从根本性的制度方面予以防治。例如,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立群众监督制度等。总的来说,党中央终结了解决作风问题的阶级斗争化方式,转而走向制度与人格的互为性建构,这一点至关重要。第二,认清形式主义危害,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1989 年以来,国际国内一系列突发事件交叠而至。这一阶段,党的建设被提到新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是提高党执政水平的关键课题。江泽民同志指出:“搞形式主义,要害是只图虚名,不务实效。比如,有的干部做工作,不去认真领会中央精神,也不去了解下情,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喊口号……有的搞各种名目的所谓达标活动,形式上热热闹闹,实则劳民伤财。”[15]由此可见,一些领导干部的工作指导思想出现问题、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脱节是形式主义久治不愈的原因所在。相应地,要从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两方面着手破解。第三,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克服纠正形式主义。步入新世纪,党中央继续推进作风建设,强调真抓实干。一方面,针砭形式主义这一作风不实的现象并探寻其产生缘由。胡锦涛同志深刻指出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十个方面问题,批评了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作风漂浮的形式主义做法。究其产生原因,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对政绩考核缺乏正确认识、责任心不强,开展工作时注重个人得失,疏于为群众办实事、谋实利。另一方面,针对多起群体性事件中反映出的干部工作不扎实的现状,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要求真务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党中央以整治“四风”问题为主抓手,进一步防治形式主义。一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整治形式主义。“八项规定”的针对性强,如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等规定。在一定意义上,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过程与整治形式主义同频共振。另一方面,依托集中性的主题教育反对形式主义。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看,“为民、务实、清廉”在不同程度上均与防治形式主义存有关联。“为民”指向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的立场宗旨以及同群众的关系问题,“务实”在本质上为形式主义的反面,而“清廉”则是反对形式主义的关键要求之一。除此之外,现阶段党风建设的着力点就在于对“四风”问题展开专项整治,形式主义也作为一类专门的问题划入查摆整治行列。
从中央到地方整治形式主义力度持续加大,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其一,推动了党风政风的良好转变。通过整治形式主义,诸如“形象工程”等典型的形式主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一些过去认为是小事和细处的工作作风问题也被揭露和严厉整治,实现了积小胜为大胜,建立了良好的干群关系,进而带动党内作风的整体改进。其二,反对形式主义的制度建设不断得到加强。2018 年,中央纪委公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2019 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决定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在此形势下,各地掀起整治形式主义的又一热潮,反对形式主义也有章可循。其三,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大幅提升。伴随整治形式主义的各方面举措不断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改善,群众也切实感受到了这种变化,干群关系得到了改善,群众对党执政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也大幅提升。
整治形式主义需要系统把握、协同发力,当前学界研究所取得的基本认识之一是:整治形式主义有赖于制度化路径。通过对整治形式主义的实践进行理论化整合,可以构建整治形式主义的治理模式:以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具有整合性的“四位一体”防治机制、权责一致的政府职责体系、有序的群众政治参与和充分的技术治理优势为主要内容。
党员干部个体理想信念弱化和政绩观错位是形式主义滋生的主观原因,鉴于此,首先要发挥治理的“头雁效应”。列宁指出:“政治事态总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它好比一条链子。你要抓住整条链子,就必须抓住主要环节。”[16]这一观点为整治形式主义问题提供了可行思路,那就是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以各级领导干部为切入主体,发挥“头雁效应”。就整治形式主义而言,这里的“头雁效应”意指两个层面的内容:从治理对象看,特别是要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干部自我革命的过程,也是形式主义失去依存主体的过程;从治理内容看,尤其是要抓住形式主义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例如,存在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这“三大攻坚战”以及安全检查、思想宣传教育等工作领域的形式主义[17]。
其次,将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培育领导干部群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同时,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有关部门可以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党校培训,借助各种媒体宣扬典型事迹和榜样人物,在宣传教育的过程中熏陶、形塑领导干部的人格,从而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人民观,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
整治形式主义,在客观层面急需全方位治理机制的科学建构和实施。为提升治理的整合性,其治理机制应该是治理参与主体合理、治理过程协调运行以及各个治理步骤有序承接的制度化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四位一体”的形式主义防治机制
首先,优化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在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方面,要把好“用人关”,构建防治形式主义的第一道屏障。既要着力提升用人质量,又要贯彻执行聘任制和任期制,营造既能上又能下、既能进又能出的干部选拔任用氛围。在干部的考核和评价方面,要不断调整和优化考核机制,建构完善的干部考核体系。应坚持“考事”与“考人”相结合、“结果控制”和“过程管理”相统一,在基本导向上注重分类施策和过程取向[17],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考核。
其次,建立稳定的利益预期和利益保护机制。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既是公共管理权力的行使主体,同时也是利益的交集体。在很多情况下,利益冲突越激烈,行为主体要弥合利益冲突就要付出更大努力,形式主义产生的可能性就越大[18]。为了引导利益主体在选择关口自觉放弃形式主义的利益选择,一方面要坚持完善配套法规,建构稳定的利益预期机制;另一方面,要规范和完善群众的利益保护机制。例如,群众通过旁听政府会议,在了解决策产生过程的基础上,便能够更切实地识别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形式主义问题。
再次,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和问责机制。权力过度集中是形式主义滋生的温床,抓住治权这个关键,能够极大地降低形式主义产生的可能性。其一,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协调并制约的体制机制,特别是要用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提升防治形式主义的有效性。其二,把问责制嵌入整治形式主义的常态之中。治理形式主义所涉及的问责,既包括对官员的问责,又包括对相关部门单位的问责。如可以借助清单以细化不同部门之间的事权范围,在考虑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同时,细化问责和不问责的具体情形,由此防治因事权不明晰而诱发的形式主义问题。
最后,健全对形式主义的批评和惩处机制。整治形式主义,除了正面的教育引导,还需要一定的批评、惩处予以辅助。通过梳理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文件,可以发现,2018 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举了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作出处分的四种情形,但从执纪实践中,却难以做到完全覆盖形式主义现象。有鉴于此,一是要积极营造接受批评的良好环境,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问题纳入检察院公益诉讼的范围,在党委、纪委网站专门列出形式主义问题的栏目,同时畅通热线电话等反馈渠道。二是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发生的形式主义问题的惩处力度,以精准扶贫为例,应严肃处理将结对帮扶扭曲和变形为“精准填表”的形式主义做法。对于类似的重点问题,要将其纳入形式主义的重点惩处范围,根据现实条件建立形式主义专项问题案例库,以具体案例指导整治形式主义。
职责同构是形式主义滋生的深层次原因,上下级政府会基于共同利益的考虑,将各方面任务层层加码,最终形成压力传导,致使向上负责与向下负责严重脱节。因此,在整治形式主义的过程中,把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是亟须关注的重要维度。
第一,理清各级政府的职责分工。当前,政府职责体系的建构需突出不同层级政府的特点和管理优势,根据事权的性质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进行职责划分,实现权、责、利相统一[19]。实际上,这就要求各层级政府在权责配置的过程中对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职责予以具体划分。就基础教育、环保以及社会保障等强制性履行的公共服务而言,不论是从地方利益还是从国家利益考量,政府方面都无权推诿以上事项。如此一来,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地方政府因受利益左右而采取某些形式主义的处理方法以逃避责任的难题。面对职责交叉的情况,地方政府在处理非强制性事务时,又能够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可以最大限度满足地区群众个性化需求的公共服务,防止“一刀切”等形式主义的做法。第二,促成“三个一致”的关系。即:实现权力和责任相一致,保证事权和财权相一致,落实决策和执行相一致。在严格遵循“谁的事谁负责”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上级政府在布置具体工作之初,还应统筹考虑下一级政府在财权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给予相应的支持。在决策和执行期间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防止出现上级政府借属地管理的名义将工作任务下压给基层的情形,也就是“二传手”的行为。第三,树立“伙伴型”合作理念。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伙伴型的政府间的纵向关系是建立在权责分明基础上的彼此间既合作依赖、资源共享但又互相制约的一种工作关系。这种关系以共同利益作为基础,既不能超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对中央政府权威的否定,它同建设“回应型”政府一致,是整治形式主义的一种可行策略。
整治形式主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还应从经济和政治的方面铲除其滋生土壤。第一,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夯实反对形式主义的经济基础。民主政治之起点在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公平交易的价值规律塑造了交易主体独立平等的人格。如果说民主是反对形式主义政治文化最直接有力的武器,那么以商品生产和交易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经济当然也就是反对形式主义政治文化最深刻的经济基础[20]。第二,整治形式主义,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根基,扩大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人民群众是社会问题的直接感受者和观察者,包括形式主义在内的“四风”问题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21]。通过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群众不仅对政务公开和实际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享有知情权和发言权,同时对于其中因形式主义诱发的消极影响也有深刻体认,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监督作用。
伴随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大数据、人工智能逐渐被应用于国家治理,政府的管理方式也由此发生深刻变革,呈现出依托“技术治理”实现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技术治理”一方面凭借自身的革命性优势为行政运行中整治形式主义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手段和路径,但与此同时又不可避免地滋生了新技术条件下的形式主义现象。可以说,这是技术本身双重性的一种体现。具体而言,新技术条件下形式主义呈现出的新样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工作网络化的现象较为严重。政务工作日益依赖网络,不少工作就此转移到线上平台开展。以公众号运营为例,一些部门公众号的内容因长期不更新,并不能实现回应公众诉求的现实功能,其设立呈现形式化倾向。其二,不少网络工作群的设立初衷异化,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上级领导在线上群组安排工作以后,下级部门可能疲于应对,会采取在群里报数和发照片的方式取代实际的调查研究。如此形式主义的工作方式表明:不论是工作的部署力度还是具体的执行效度都会陷入技术的藩篱。充分发挥新技术的治理优势,有效规避其可能引发的新的形式主义,各层级政府在制订方案和落实举措中应明确区分出哪些工作需要利用新技术,哪些工作使用传统工作方式更为适宜。既要避免技术应用的“一刀切”,又要有效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政府治理和绩效评估。当前,大数据的自身优势不仅能够弥补因人力物力缺乏导致的对形式主义的监督不足,还能在很大程度上通过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破解因重复性地开展工作所造成的资源浪费问题。此外,在对公职人员的考评中,如果适时引入基于大数据的综合评价系统作为第三方的评价参考,并结合群众评价以及自我评价,便能够更加客观地呈现多维立体的考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