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冠县县委编办
聊城市冠县适应基层治理现代化新要求,聚焦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以协调配合机制为抓手、多维结果运用为保障,逐步构建职能运行常态化监管评估体系,以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适应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要求,聊城市冠县县委编办聚焦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立足“结合实际精准适用、多方研判综合应用、注重写实平时可用”的制度设计原则,以协调配合机制为抓手,以清单式管理体系为基础,以多维结果运用为保障,持续探索职能运行监管评估新模式,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职能运行常态化监管评估体系。
一是深入调研,制定一个监管办法。全面开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调研工作,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常规性工作,扎实开展“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评估,排查重点领域机构职能运行情况和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分析跨部门事项的衔接运行,以解决调研发现的痛点堵点为导向,出台《冠县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明确监管目标、监管对象、方式方法,为开展监管工作提供制度遵循。二是细致摸底,整合一套工作台账。建立职能运行监管工作台账,对内掌握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等数据平台,全面归集部门内设机构设置、业务职能调整、领导职数配备、人员编制增减数据;对外梳理部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制定《部门年度重点业务工作任务目标统计表》,依据部门自主提报的年度业务工作目标,综合考评部门主责主业成效、管理运行状况、重点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三是精细研判,完善三级指标体系。以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合理规划监管评估共性、个性、印证指标。以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满意度评价情况、争创一流和专项整改落实情况为“四梁八柱”,综合设置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配套制定《县级机关职能运行考核指标标准及计分细则》,将机关职能运行评估指标与县直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进行对比去重、删繁就简,确保评估指标体系重点突出、务实有效。
一是织密上下联动组织体系。成立职能运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总体谋划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问题收集、处理、反馈三个维度,规范职能运行问题“三环一线”处理流程。各科室、办、中心负责主动梳理、发现部门履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问题性质,综合研判明确问题处理责任科室,拿出问题解决方案、措施;责任科室按时办结,形成符合实际、依据明确的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并告知部门及时整改。二是完善左右联动运行机制。系统规范部门职能运行问题协作机制,出台《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明确部门间职责分工争议协商的基本原则、标准流程、申报材料、受理情形,进一步细化县委工作机关之间、县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县委工作机关与县政府工作部门之间的履职边界。组织编制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明确机构设立、调整、撤销程序,确定跨部门工作具体运行方式,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一是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现赋权明责“上下一致”。认领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5056项,依托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定期梳理34个县级职能部门新增、变更、下放未认领到位事项,筛查整理存疑事项161项,向前一步做好权责清单系统动态监测预警,对市县两级责任部门不同、事项认领涉及多部门的权责事项,剖析设定依据、追责依据,对照县级部门“三定”规定,精细化约定权责事项认领边界,厘清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权限分工。二是健全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实现协同配合“左右相当”。将27个政府工作部门和8个在县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政府机构纳入职责边界清单编制范围,围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领域跨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科学论证主次责任,梳理整合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事项62项,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顺畅的工作局面。三是编制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实现内部履职“齐心协力”。依据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明确27个县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任务,颗粒化拆分、条目化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列出工作任务2112项,绘制工作流程图1900余张,明确每项职责任务涵盖的具体工作任务、岗位责任和流程标准等事项,确保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干”“项项有规范”。
一是衔接编制管理,加大资源统筹力度。根据各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成效,有针对性地梳理县级职能部门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对职能弱化、长期闲置、效益不高的机构编制,科学分析原因、适当予以收回,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2020年以来统筹收回部分事业编制,建立人才编制“周转池”,提供80名机动事业编制名额,用于保障高层次人才引进,中小学、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发展需要。二是衔接综合考核,倒逼履职能力提升。多维度提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线数据,综合运用部门自评、社会调查、实地核验多种手段,抓好机关职能运行评估赋分评定。将机关职能运行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分值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千分制考核的30%,评估结果作为深化机构改革、优化部门职能的重要参考和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以考促效”倒逼职能部门履职能力提升。三是衔接流程再造,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围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堵点痛点难点,持续探索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新路径。推动部门间协同联动,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切入口,迁移运用“多证合一”改革理念,加快推进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由“多事多流程”变“一事一流程”,围绕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管理等涉及多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依据“三定”规定,精细化约定权责事项认领边界,厘清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权限分工。四是衔接基层治理,明确县乡事权划分。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为契机,规范县直部门权责下放,逐条比对筛查《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与《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事项,重点厘清县级部门职责任务交叉的事项履职边界。建立“属地管理”交办事项准入制度,进一步厘清县乡权责边界,明确县级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名义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街道)办理,持续为基层赋权增能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