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新的发展模式”,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市场承前启后,即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承前,讲的是基础政策未变。要继续坚持“房住不炒”;要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要继续加快长租房建设;要继续发展商品房市场;要继续保持“三稳”;要继续因城施策。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推进性。
启后,讲的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对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居民、新市民和青年人,政府承担起保基本住房的責任。对于超出住房保障条件的群体,可通过租赁住房、购买商品房满足并释放其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适当发放住房补贴。总之,要多层次、多样化地推进“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要将开发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诸如以高科技引领,加强土地出让、施工、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等开发全流程的管理,形成切实可行的管控体系、施工执行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要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责任,及时处置房地产风险,做到房地产市场透明、可持续发展,确保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要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专注科技创新,以房地产由增量开发向存量经营转变为契机,大力发展现代房地产新兴产业。
“新的发展模式”内涵丰富,既包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又要发挥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作用。2022年,全国房地产将以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调控政策的协调性和精准性、坚决有力地处置个别房地产企业因债务违约所引发的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和持续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践行“新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