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党建工作
存在的问题
决策机制不畅
当前,在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出现双方委派进入决策层的人员不一定是中共党员,无法进入党委会的情况,从而导致党组织参与讨论和研究决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受到限制。
同时,党委会与董事会履行职能也存在不能协调运转的问题。这通常会影响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作用发挥及决策成员的积极性,容易出现“纸面决策”“跟风投票”等现象。
人才队伍不强
由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市场化程度较高,人员流动较大。党务工作者工作重心会出现偏差,对做好党建工作的使命感一定程度上会减弱,进而会造成党的领导力量减弱,党的政治地位得不到很好地保证。
基础保障不足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内部管理,相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较为松散,基础保障力量较为薄弱。
由于许多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员人数有限,不能达到党章规定设置党委的条件,只能以基层党总支或党支部形式存在,工作规范性也会大打折扣,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难度大。
工作创新不够
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大都按照国有股东的要求,容易忽略非国有股东的诉求,与主营业务、人员情况、企业文化等结合不紧密,往往就党建抓党建,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体现不出来、作用发挥不明显,甚至出现重经济责任和利润指标,轻党建责任和党务工作的“两张皮”现象。
思考与建议
完善决策机制
进一步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职能,建立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和清单,明确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
对于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人事任免、企业文化、群团工作等事项,由党组织讨论决定后,交由董事会、经理层履行决策或执行程序。
对于“三重一大”事项涉及企业战略规划、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管理等事项,党组织需前置研究,在党内形成“做不做”的一致意见后,交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决定“怎么做”。从而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共同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抓好队伍建设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尊重各方股东权益,站在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选拔人才,严格选人用人程序,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推荐、管监督,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注重内部选拔和市场化选聘并用,为企业吸纳各方面的优秀人才。
要探索分层、分类管理党务、经营和专业人才,加强教育培训,特别是要推进“双向培养”,使党务人员熟悉企业生产经营。同时,加强后备人才儲备,形成良性的人才流动,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做实基础保障
要结合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特点,把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放在首位,坚持“四同步、四对接”,确保业务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就体现在哪里。
要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管理实践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让非国有股东、非党员职工看到党员的先进性。
要保障“人、财、物”等硬件条件,健全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创新工作方式
要优化党建工作的内容和流程,增强实用性,让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务人员能够迅速开展工作,党员能够尽快进入角色。
抓好思想引领,推动企业文化大融合,凝聚共同推动发展的思想合力。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打造党建品牌,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党员、服务员工的质量,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任务的完成。
创新基层员工参与治理机制,形成广泛参与的“民主治理”局面。
编辑/董雷 统筹/王胜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