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第四批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评估认定工作。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互联网+教育”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河南省教育厅继续开展第四批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评估认定工作,将评估认定出230所左右学校。
按照《通知》安排,此次评估认定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分为学校申报(申报学校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V2.0)》开展自评,提交自评情况和相关支撑材料)、市级初审[河南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部門对申报学校组织初审,对拟推荐上报的学校开展实地查验,确定推荐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公示]、专家复核(河南省教育厅委托河南省电化教育馆、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市级初审推荐的材料进行线上复核评审)、公布结果(河南省教育厅按规定程序公布认定结果)四个环节。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客观公正、择优推荐,以评促建、支持发展,确保第四批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评估认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豫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