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浩菁
随着网络新闻的迅速发展,网络伪新闻呈现出现频率高、分布范围广泛、对现实生活的入侵度极高的特点。大学生是受高等教育且拥有一定知识积累和判断能力的群体,是网络新闻的主要受众者,其信息来源几乎全部依托于互联网,但是不能辨别网络伪新闻和辨别能力较低的学生数量仍占大多数。因此,关注网络伪新闻对大学生的影响以及如何解决其带来的不良后果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网络伪新闻即网络虚假新闻,它包括两个部分:传统官方媒体发布的网络虚假新闻和非官方账户发布的网络虚假新闻消息。严格意义上说,非官方账户发布的不能称为新闻,但因其在网络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实际上众多有影响力的虚假新闻均是来源于这种渠道),有关部门不得不重视该类群体创作出的虚假新闻消息,故本文中讨论的主体将非官方账户发布的虚假新闻消息也包含在内。
传统媒体内部有完善的审稿制度,对于新闻的把关远高于非官方发布的新闻消息,因此其新闻的发布也相对真实。但是鉴于互联网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相关性,非官方账户与传统媒体之间存在着相互转发相互借鉴的例子,虚假新闻的出现并非只集中在非官方账户。因此,本文将两者都涵括入内展开研究。
大学生是一类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接受国家所提供的最优质教育,积累了一定的学术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理性判断能力和思考能力。因此,以单纯噱头的方式博取关注的网络伪新闻是不会影响大多数大学生的。根据调查可知,以下新闻种类对大学生产生了较大影响。
“专业性”新闻。该类新闻为披着专业性外衣的假新闻,他们通常都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学术性,且语句用词比较专业,展示一种专业领域内权威新闻的假象。
大学生大多为专业性、技术性人才,对于自身领域的专业知识能够很自如地识破真假,但是对于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性知识便了解较少。同时,大学时期处于一个探索新知的蓬勃时期,大学生对于各领域的知识都希望广为涉猎,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正确指引,很有可能会被网络上所谓的专业性知识(实则为假新闻)所导引,进而造成知识体系的整体偏差。
断章取义式假新闻和故作误解式假新闻。断章取义式假新闻:此类假新闻的特点是作者采访到了新闻当事人,但是出于怂动性目的,刻意不完整表达当事人意图,而只是断章取义,使新闻失实。
故作误解式假新闻:此类新闻的基本事实并不存在,是通过采访者的有意误解来制造轰动效应,但是当新闻出问题后,当事人可以“误解”作为借口推卸责任。
由于这两类新闻均是以当事人口吻阐述,更贴近社会时事,往往更能引起大学生群体的共鸣,这类感情色彩较为浓重的新闻也更能激发起大学生的朴素政治情感。其传播范围广、传播时效快,往往较难分辨出来,不仅对大学生甚至对整个网络群体都有较大的影响。
正能量假新闻。该类新闻属于虚假性或不现实的新闻种类,但是新闻中的相关信息有一定的价值和正面效应。在当今国家大力宣传正能量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带有正能量意义的事物有很强的包容度,甚至树立了“为正能量而肆意放弃生命权是自己的荣幸”的想法,这是一种扭曲的极端心理。一些恶意媒体正是利用了这点,大范围传播正能量假新闻,损害媒体公信力,扭曲人们对新闻的理解。新闻不同于故事,其最本质的特点即为真实性,盲目追求正能量必然会导致新闻行业的退步,造成虚假安定的社会假象,进而导致社会的倒退。正能量假新闻最本质的特点是虚假性,与其他虚假新闻无异,不论其产生了多大的正确舆论影响,仍应是社会所必须抵制的。因此,它也属于本文所规定的“假新闻”范畴。
大学生对待新闻的错误态度。由于当代大学生内卷现象严重,不少同学看新闻只是为了从虚拟世界中寻求一丝慰藉,他们喜欢谈论一些未经证实的前沿新闻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追求,以获得内心的快感,却并不在乎新闻的真实与否,即使后来发现新闻错误,由于和自己相距甚远,所以也仅仅以事不关己的态度谴责新闻媒体的无能,随后便不了了之,这是一种可悲的精神消极的现状。网络伪新闻对于盲目接受新闻信息的大学生而言影响极大,必然会导致恶性连锁效应:大学生对网络新奇新闻的渴求——网络新奇新闻增多——伪新闻出现——-国家监管不到位——伪新闻丛生。
传统新闻媒体的资金需要。真实新闻的探究需要一定的时间、人力、财力,其新闻发布速度必然会落后于伪新闻或未经证实的新闻的发布,且当今社会对于网络新闻的容纳度较高,相较于真实性人们更追求实时消息带来的及时性。传统媒体缺乏民众支持就会导致资金短缺,因此传统媒体发展局面相对窘迫。在这种情况下,传统媒体为保障新闻的数量,能够正常进行新闻的发布和销售,迫不得已会转发未经证实的网络新闻,这不仅导致新闻质量下降,更是对虚假新闻的纵容,助长了新闻界的不正之风。
部分网民的愚昧无知。由于利益驱使,部分网络安全意识不强、网络犯罪认识度不高的网民会接受国外不法分子传达的信息,在国内发布引起社会动荡的虚假新闻。众多该类网民抱着不知者无罪的态度在网络上肆意横行,导致极为严重的思想渗透,成为外部邪恶势力入侵我国进行文化恶意输出的工具,更为严重者已经触犯了我国在国家安全方面的相关律法。
网络新闻来源不当。目前,有很多网站为了追求独家稿件,有时会通过编译外电的方式从国外媒体及网站选材。但是由于政治立场、文化观点、社会观念不同有可能导致翻译存在主观偏向性,并且由于距离新闻源头较远,对于新闻真实性更加难以把控,导致伪新闻产生。
传统信源正是受到来自职业的与社会的双重压力才得以向社会提供精确的、不带有偏见的信息,而互联网上的信息则很少受到这些标准和压力的限制。身处包容性如此强的领域,最终在社会上产生“无限传播信息,无人探究真相”的结果也不足为奇。
行业业绩评价机制的弊端。在既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中,从业者的业绩评价结果决定自身收益的多少,以点击率或以发稿量为主的内部绩效考评机制以及截稿时间的压力产生的负面影响,迫使从业者将机会主义作为自己短期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带动虚假网络新闻呈几何式增长。
从发布者角度。一、提高发布者的新闻素质。新闻发布者最基本的素质就是反复审核新闻来源,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作为群众看待社会的眼睛,发布者应将新闻源的审核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据调查发现,新闻制假者多是一般采编人员、聘用人员、实习记者等,可见新闻工作者的入职职业精神培训尚有欠缺,传统媒体应加强新闻从业者的理论知识以及职业责任的教育。同时,非官方网络新闻发布者也应有基本的新闻素养,承担起发布真实新闻、为人民传递真实信息的责任。
改变形式化督促新闻人员进步的方式,抛弃以往只看数量不看质量的评优机制,在众多新闻体制内推行对立发展模式,将采集、撰写、审稿新闻小组均分为对立的两个小组,若发现对方的新闻漏洞则给予奖励,用这种合情合理的方式来提升新闻从业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实行纠错制度。从制度角度来讲,按照我国的现行法律,商业网站没有新闻采访权,只有少数较大的新闻网站如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等才具有新闻采访权以及网上新闻发布权。商业网站只有通过与传统媒体签约,在得到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许可的前提下转载新闻,但在编辑的过程中,不得改变新闻的本意,这就造成了商业网站新闻自主权的丧失。
由于有采访权的新闻网站均是权威性的,更容易得到大家的信任,不少非官方网站更是未审阅就直接转发。但是有采访权的新闻网站也有可能出现失误,为避免一错重错,笔者建议各权威报刊每次转发都需要经过专业重新审核,若发现新闻漏洞则可以直接向国家网信办举报,经核查后情况属实,则发布者应立即删除该新闻并且发布声明致歉,且国家网信办将对举报者在“优秀年终媒体”的评选上进行加分。另外,应当限制非官方网站(或账号)对新闻的转发,规定只有经由大于或等于五家国家认定权威的新闻报刊转发,非官方网站(或账号)才可转发,且需要网站负责人实名认证,承诺对转发新闻承担责任。若个人对新闻的评价不实、偏激,在网络上超过500转发量,平台有权要求其删除评论并消除影响。
三、平台制度进一步构建。完善网络实名化制度,实现每人在各个网络平台有且仅有一个账号,以建立高效通畅的网络信息发布追责机制;完善网络监督员的制度,采取定期抽查知名营销号和大V发布内容的方式,督促各发布者发布真实新闻;参考德国《网络执行法》,要求网络平台定期执行报告和公示义务。即向下公示投诉情况及其处理结果,向上报告年度或月度处理结果,并提供被惩罚者的名单备案;若网信办发现或经其他途径举报发现网络运营者明知旗下用户发布信息内容虚假,却放任纵容任负面影响扩大的,应与发布方承担连带责任。
国家角度。一、国家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网站影响力建设。国家积极呼吁各新闻媒体潜心做大事,发布真实可靠的新闻。新闻媒体可以拿出近期已有的新闻成效来向国家申请资金支持,国家网信办每年评选“优秀年终媒体”予以精神及财物奖励,促进自媒体良性竞争,鼓励各平台和用户积极举报不实新闻。对于知名大V等,给予政府官方账号表扬等鼓励措施,以扩大其积极影响。同时,参考《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政府有权要求个人或网络平台更正或撤下对公共利益造成负面影响的假新闻。对于屡禁屡犯的平台或个人,应按其一定网络盈利比例长期进行罚款,作以督促和威慑。
二、新闻题材严格把关。我国各级政府均严格遵循“政治无小事”的原则,且重要政治敏感问题有众多法律进行规制,因此在政治、经济等举国高度关注的领域,网络伪新闻的数量明显偏低,这方面新闻的真实性管理还是比较成熟的,但仍有许多外来的伪新闻存在。因此应当严格把控国内外联系,使用追责制,当沟通过程中有敏感词汇出现时国家有权对其沟通内容进行实时监控,降低国家安全罪的入刑标准,加大惩治力度。
大学生关注的新闻主要在日常生活领域,在军事、经济等方面关注度较为平均。国家可以借鉴在政治、经济方面新闻的治理成果,对各类新闻采用较以前相对严格的约束条件,从来源上减少虚假新闻的出现。
三、继续落实地域管理,应用失信名单。网络平台和网信办均设立区域管辖制度,在不同IP所在地配备不同数量的监督员,实现对网络账户双重定点管理。同时,由国家网信办分地区对不同地域进行监管,若发现纰漏则对该地域负责人(平台或地区网信办)做出停职、罚金等处理。
参考现行关于财产方面的失信名单制度,建立网络失信名单分区,将以为了获取曝光度和赚取利益为目的、故意传播伪新闻的发布者列入网络失信名单,并类比当前失信制度,限制其在消费、出行等方面的现实权利。
大学生角度。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场所主要在学校,因此学校应关注网络伪新闻对大学生产生的影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净化新闻在大学生中的传播环境。学校网络通讯部门每月组织观览发现的假新闻,并设立专题推文向学生解释真实情况或开展网络伪新闻识别大赛。此外,大学应该实现资源联动,建设传统报刊投放点,宣传传统报刊,促进报刊发展,创造收益,并让大学生有机会接触到报刊点,丰富其接触新闻的方式。
除此之外,大学生应该不断丰富自己各方面的知识,不轻信不盲信从外界接收到的新闻信息,健全心智,正确对待内卷现象,客观看待网络世界。大学生要增加生活经验积累,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当发现个人或平台在网络上发布的内容明显虚假且已广泛传播时,应及时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机关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在三日内采取措施。如虚假事实得以确立,应首先通知个人或平台方进行删除或撤下等操作,并令其及时发布更正声明。拒不撤下或更正的,依其性质处以相应罚金。大学生应自觉多方面、多角度接收新闻讯息,倾向于相信政府官方网站的新闻资讯,不局限于从某个平台接受信息。
综上所述,大学生受到自身、社会、国家各方面的影响,易受伪新闻影响,且其行动力、爆发力等都处于优越时期,若不对影响大学生的伪新闻加以控制,便会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掌控国家新力量命脉的可乘之机。伪新闻的控制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大学生作为伪新闻最大的受众,是必须受到保护的群体。中国传媒业仍处于一个不断学习进步的阶段,尽管之前的管理有不错的回响,但最终中国传媒应当怎样稳步健康发展,还需顺应时代不断创新探索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