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聪
截至2021年12月底,湖南顺利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林长制改革阶段性任务。全省14个市州、143个县市区(含经开区等)均出台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出台了配套制度;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共设立各级林长79004名,基本构建了“省级统筹协调、市县分级负责、乡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初步建立了“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資源监测监管平台。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将林长制工作写入了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并列为今年省深改委重要的改革事项之一;省政府将“推行林长制”纳入了“十四五”规划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林业局将林长制工作作为全省林业系统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迅速启动林长制改革。2021年7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8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第一次总林长会议和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动员大会,相继出台了林长制工作8项配套制度,扎实推进“一长三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和林草资源监测监管平台建设,确保林长制改革年度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