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文 任雪松 金丹 汪海宾
【摘要】近年来,工程总承包模式因其独特的优势,正被广泛应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领域,但其计价模式也常因量价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而被诟病。本文通过梳理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历程,并结合房屋建筑工程及模拟工程量清单的具体操作模式,详细说明在此类发包模式下如何通过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效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造价控制
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历程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中的相关定义,工程总承包指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具体而言,工程总承包可根据阶段组合的不同分为:1.设计-采购-施工(E-P-C),即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等全面负责;2.设计-施工(D-B),即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3.设计-采购(E-P)和采购-施工(P-C)等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所谓采购(P)并不是指建筑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等采购,而指大型设备、非标设备的采购,通常还包含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
我国的工程总承包模式随着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法规文件的颁布而不断发展,大致可分为试点、推广和全面推进三个阶段。
1984年-2002年为试点阶段,这一阶段我国率先在化工领域试点工程总承包模式,同时推进一批勘察设计单位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
2003年-2013年为推广阶段,这一阶段通过吸取试点经验,制定了诸如《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工程总承包发包模式。
2014年至今为全面推进阶段,这一阶段通过密集发文使得工程总承包模式得以如火如荼发展,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工程总承包模式逐渐具备完整的流程及操作手段。
工程总承包模式之所以被大力推广、广泛使用,和其天然的优势密不可分。这类发包模式一方面可有效整合设计、施工及采购相关流程,集合优势资源,避免后期因设计、施工不衔接而造成的各类签证变更,达到资源整合、节约节资的目的;另一方面,因其介入时点在施工图及预算编制之前,可大大节约前期工作时间,并且通过整合设计、施工、采购等环节,进一步压缩工期。
但在各类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尤其是房屋建筑工程实施中,工程总承包模式仍然存在各种问题。除了各参建方认识不够、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相关政策措施不配套等问题外,更为严峻的问题则是因施工图及预算编制后置而造成的量价核定困难,甚至出现工程实施已经过半,但施工图图纸及预算仍未定稿的新“三边”工程问题,即边设计、边施工、边编制预算。这类问题不仅困扰着发包人,也同样困扰着承包人及相关咨询服务单位。如何有效解决因前期施工图及预算编制无法确定造成招标完成后计价争议的问题,成了当务之急。
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可有效解决工程总承包发包时不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编制基础的造价控制问题。
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概念
研究者ChangCY认为,模拟工程量清单是传统工程量清单的一种替代和衍生形式,其实质是相同的。汤海辉认为,模拟工程量清单是为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以国标清单为基础而衍生出的一种新的清单模式。尹贻林等认为,EPC模式下的模拟工程量清单实质上是在工程初步设计图没有或不完备情况下工程量清单的替代方式。其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编制基础不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基础是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部分实物工程量,而模拟工程量清单则是依据业主的概念设计,参照类似工程的清单项目和技术指标进行编制的暂估工程量清单。
结合现有政策要求,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即是基于初步设计相关成果文件,参照类似已有房屋建筑工程而进行“提前”计价的预算编制模式。
编制流程
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具体的编制步骤大致可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在编制前选取可参照的类似工程,尹贻林等认为可通过层次分析法,选取与待建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作为编制的依据。
第二步则是根据对比类似工程,确定待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模拟其相应的子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及工程量,继而通过模拟确定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值得注意的是,在实现工程量模拟时有两条可供参考的路径。一条路径是根据类似工程经验,估计待建工程的具体工程量,起到有量可循的目的,但待施工图编制完成后,相应的工程量也会为有较大变动,不利于整体造价的控制。另一条路径则是将重点放在项目特征描述和模拟综合单价上,将待建工程的工程量全部假定设为1,即在仅考虑单位工程量的前提下通过计算其定额消耗量而确定其综合单价,这样有利于工程量后期调整和对综合单价的重点控制。
第三步则是在完成相应招标后,在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时进行二次核对和审核调整,确保招标前后预算编制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适用对象
从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概念及实施步骤不难看出,该种模式的成功与否,与先期选定的类似工程密切相关。陈静认为,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有个前提,即设计比较标准,建筑结构常见,并且有大量类似工程的数据可以作为清单编制的依据。因此,技术方案成熟的住宅项目或相类似的宿舍、教学楼等可复制性强的房屋建筑工程,因其建筑功能及造型规则,故而十分适合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而商业建筑等具有单体规模大、内外部构造复杂特点的房屋建筑工程,则不一定适宜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使用建议
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明显的优势:一是对已模拟的清单子目,可锁定其综合单价,有效避免后期相同或同类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变动;二是大量预算编制工作前置,可压缩施工图确定后的预算编制时间;三是配合标后计价,双向控制,精准核算,可减少后期预算编制错误,降低标后不必要的造价变动风险,有利于总体造价控制。
但从其适用对象上来看,此类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劣势:一是初步设计需要达到一定的设计深度,如需确定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尺寸及品牌要求;二是对造价人员的工作要求非常高,造价人员既要有相应的造价经验,也要有类似项目的数据积累;三是标前模拟、标后计价虽能大大提高造价的准确性,但需要匹配相应的报价模式及合同计价约定,尽可能避免投标时的不平衡报价和标后的合同履约风险。
因此,为充分发挥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首先需要选取一支质量过硬、技术实力强的造价编制队伍,由其参照对比类似工程,选取合适的参考对象,在合理时间内有效模拟相应工程量清单子目及综合单价。其次,采用费率形式进行报价,可一次性解决因后期工程量调整而造成各子目分项报价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后,在合同计价约定中采用单价合同,将前期模拟的综合单价固化下来,可有效避免承包人因故意拖延设计及施工进度而造成预算编制滞后而形成的综合单价中相关信息价无法套取的问题。
结语
工程总承包发包模式经过近三十多年的发展变化,已被广大参建单位所接受,但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也在日益增多。本文从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历程出发,详细分析了目前此类发包模式下因标后计价所带来的造价控制问题,提出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解决此类问题,继而进一步分析了模拟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流程、适用对象及使用建议。当然,这类方式能够起到一定的造价控制作用,但后期仍需进行二次核对及审核,确保其发挥最大作用。
(作者单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17[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7.
[2]Chang C Y , Ive G . Reversal of bargaining power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meaning, existence and implications[J].Construction Management & Economics,2007, 25(7-9):845-855.
[3]汤海辉.模拟清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 2014,(5X):1.
[4]尹贻林,蔡俊峰,于翔鹏等.中国情境下EPC项目的计价模式控制研究——基于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J].项目管理技术,2017,015(012):32-36.
[5]陈静.基于状态补偿的工程量偏差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及调整研究[D].天津理工大学, 2014.
(责编:梁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