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文
摘 要 在探索制度型开放上发挥“为全国探路”的作用是江苏自贸区建设应有的担当,也是国家赋予江苏自贸区的历史使命。RCEP作为我国签订的规则条款深度最深、条款覆盖率最高的自贸协定,给江苏自贸区推进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应通过对标RCEP条款,围绕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服务贸易开放、自然人临时移动、投资等多个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和差别化探索,做好规则试验和压力测试,更好服务我国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关键词 RCEP;自贸区;制度创新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载体,也是为国际高水平投资贸易规则进行压力测试的“试验田”,在江苏省开放大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我国重要的开放区域,定位为“一带一路”交汇点重要建设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江苏要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RCEP作为现阶段我国对外签署的覆盖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协定,将为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区)建设带来良好机遇。江苏自贸试验区应依据各片区定位和实际发展情况,抓住RCEP为江苏自贸区发展带来的机遇,通过对标RCEP不同条款,突出重点,率先开放和创新,做好规则试验和压力测试,更好服务我国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一、RCEP给江苏自贸区建设带来良好机遇
作为中国签订的第19个自贸协定,RCEP协定的水平更高,层次更深,条款覆盖率更高,法律可执行性也明显得到提高。RCEP虽然在议题涵盖方面不及发达国家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但是凭借其在经济规模和战略方面的影响力以及条款的高标准,RCEP具有引领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的潜质和能力,将为江苏自贸区建设带来良好机遇。
第一,RCEP有利于促进江苏与日本及其他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江苏自贸区辐射长三角,面向日韩和东亚,对RCEP成员国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从外贸来看,2020年,江苏与RCEP成员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2392.19亿美元,占到江苏全省进出口贸易总额的37.22%。而从外资方面来看,截至2020年底,RCEP成员国在江苏累计投资设立企业2.3万家,投资金额达883.1亿美元,占到江苏全省吸引外资总额的17.9%;江苏对RCEP成员国的协议投资额也达202.5亿美元,占到全省对外投资额的24.5%。一方面,RCEP对中日韩三国小循环的形成带来了重大利好,为未来中日韩FTA的达成提供了商谈基础;另一方面,RCEP也使得中日首次达成了一个相互开放市场,同时进一步实现了成员国间的市场畅通,伴随RCEP生效带来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降低,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江苏与日本及其他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
第二,RCEP有利于江苏自贸区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RCEP整合了亚太地区已有的多个自贸协定,包括多个东盟“10+1”自贸协定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之间签署的双边自贸协定。更重要的是,RCEP还首次在中日以及日韩之间建立了自贸伙伴关系。RCEP成员国既有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也包括越南、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成员间经济结构存在较大的互补性,区域内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各要素齐全,构建了全球最密集活跃的产业链关系。RCEP的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更有利于江苏企业在RCEP成员国范围内进行产业链、供应链的布局,降低成本实现出口竞争力的提升。比如江苏企业在劳动力成本较低的成员国设厂,将商品卖到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仍可享受零关税。
第三,RCEP为江苏自贸区3个片区探索差异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南京片区作为自主创新的先导区,集聚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疗、总部经济等重点产业。RCEP使得南京片区在重点产业产业链协同发展上获得极大利好,比如RCEP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原材料进口成本,促使企业承接成员国质量要求高的品牌订单。同时,RCEP作为我国已签署的服务贸易开放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我国承诺的服务部门开放数量远超加入世贸时的承诺,我国不仅在建筑、海运、金融、法律等37个原有开放部门上提高了承诺水平,同时还增加了研发、管理咨询、空运等22个新的开放部门。RCEP带来了良好的服务业开放机遇,能为南京片区设立跨境数据流动安全评估试点,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中心、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下一代互联网工程中心的互联网通道形成提供契机。
苏州片区定位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依托高端制造产业优势和长三角科创资源优势,争取成为跨国公司的亚太总部中心。贸易方面,苏州纺织品和服装企业受益极大,RCEP将中国的纺织面料和东南亚的服装制造工厂更加紧密连接起来,有利于降低纺织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投资方面,苏州在生产性服务业方面具备极大优势,RCEP的服务贸易及投资负面清单将给苏州片区带来机遇,先进制造业负面和正面清单的建立将有效促进先进制造业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的发展。此外,RCEP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苏州与日本的贸易及投资合作。作为“日资高地”的苏州高新区自1990年开发建设以来,迄今集聚约600家日资企业,累积总投资额达200亿美元,投资项目涉及高端制造、医疗器械、生态环保等多个领域。RCEP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条款将为进一步促进苏州与日本的贸易及投资合作提供新的动力。
连云港片区定位为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RCEP促进了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提高了区域内的要素流动与产业链协作能力,一定程度上会给物流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尤其是港口航运、跨境电商等方面。连云港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RCEP将有效促进相关陆海联运通道的建设以及国际供应链基地项目的建设,达到畅通贸易的目的。在相关产业方面,日韩澳是亚太重要的医药消费市场,连云港药企早已在日韩进行市场布局,并成立相关研发机构和销售企业,RCEP的签订将有助于企业进一步打开日韩市场,实现区域内全方位布局。菲律宾作为连云港钢铁企业铁矿石来源之一,RCEP有利于降低连云港相关企业的运营成本,从而有效提高产品价格竞争力。
二、RCEP主要条款梳理
RCEP共包括20章,其涵盖的议题条款十分丰富,既包括属于世界贸易组织(WTO)海关条例政策领域的条款,如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服务贸易;也包括在WTO海关条例规定之外,超出世界贸易组织授权范围的条款,如自然人临时移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和政府采购。值得注意的是,RCEP有关知识产权条款的内容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知识产权章节被分为14节,共83条,涉及《民法典》第123条规定的全部知识产权客体。政府采购条款也是首次对原则、透明度及合作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而不是仅仅表明在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之后该条款将被纳入协定。透明度和反腐败等横向新议题也被纳入协定。中国以往签订的自贸协定在反腐败条款上的覆盖率为0,这是首次将具有政治色彩的反腐败条款纳入自贸协定。对RCEP主要条款的梳理见表1。
三、对标RCEP重点条款,促进江苏自贸区发展
江苏自贸区3个片区各具特色、各有优势。3个片区应依据片区定位和实际发展情况,抓住RCEP为江苏自贸区发展带来的良好机遇,通过对标RCEP不同条款,突出重点,努力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公认的自贸区。
(一)多管齐下,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
RCEP强调关税壁垒的降低、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的运用和海关通关手续的简化。为此,第一,江苏自贸区可以对重点产业进行通关流程的优化,开展医药研发试剂与样本通关便利化试点,打造生物医药“研发特区”,发挥南京自贸区片区生命健康产业的优势。同时,连云港片区作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平台,应致力于打造国际班列连云港品牌,开发国际班列时效分析系统,实现各环节通关精准把控,促进贸易便利化。第二,积极争取复制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优化离岸贸易外汇支付体系,促进多项业务“网上办”。第三,探索江苏自贸区综合保税区与国际、国内市场间更加便捷的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开展过境货物监管新模式,对RCEP成员国内的特色货种实施便利化通关。
(二)积极探索,抓住服务贸易开放契机
RCEP成员国之间采用负面清单承诺方式来推进服务贸易开放。为此,第一,江苏自贸区可以通过探索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来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并在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方面做更多创新探索。第二,结合商务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实施,积极争取在江苏试点集成电路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和互联网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方面,给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政策支持力度。第三,南京片区可以先行先试集成电路数字规则国际合作,探索集成电路数据安全管理领域的制度创新;苏州片区及连云港片区可以深度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免税购物中心的建设,完善网上平台、海外仓等公共配套能力。
(三)以点及面,持续促进投资自由化
RCEP各个缔约方通过投资负面清单方式来提高非服务业领域的投资开放水平。为此,江苏自贸区可以:第一,探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片区、海南自贸港等先进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企业,进一步放宽投资限制。第二,先一步探索建立先进制造业负面和正面清单,实行“非禁即入”,同时构建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相适应的监管制度来保障负面清单模式的实施,争取率先推动一批全国首创性的外资开放项目落地。第三,积极营造宽松的商事登记环境,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不断健全“一网通办”的数据共享交互机制,加快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进一步拓展电子证照的应用范围。
(四)精准施策,加速高端人才集聚
RCEP各方承诺对区域内各国商业人员(包括其家属和随行人员)居留期限和签证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为此,第一,南京和苏州片区可以围绕主导产业精准引育海外人才,促进人才等高端要素的集聚和跨境流动的便利。第二,连云港片区可以大力推进国际知名的“中华药港”建设,引进生物医疗产业人才,成立医药人才创投基金,促进人才集聚。第三,积极探索率先对企业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家属放开限制的政策,允许家属获得一定的临时停留时间,以此吸引相关人才的流入。
(五)多点发力,营造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RCEP对成员国在反竞争行为、政府采购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第一,为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在实践过程中江苏自贸区可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缔约方在竞争法律方面进行区域合作,促进市场竞争。第二,探索开展强化竞争政策试点,通过实施经营者反垄断审查制度及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等措施,为自贸区内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第三,在政府采购方面,由于目前我国还未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定》,因此江苏自贸区可以率先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为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之后消除国别贸易歧视,实施非歧视性的竞争性采购程序奠定基础。
(六)主动创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RCEP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苏自贸区对此可以大有作为。第一,虽然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力度均由法律规定,但是自贸区内法院可进行制度创新,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适用国际公约解释国内法律法规。第二,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可建设集聚知识产权、商事、环境资源等优质法律资源的法治园区,保障自贸区内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同时探索设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国际仲裁院,鼓励境内外律师事务所合作。第三,为了打造江苏自贸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可以重点研究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专利延长期限,在国家专利补偿相关细则出台后,率先在江苏自贸区试点。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国推进高水平异质性FTA建设研究(编号71903076)”;江苏省社科基金“江苏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研究(编号20EYC01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江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江辰】